中牟县农膜回收处理模式
2021-11-29郑州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王秋红
郑州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王秋红
中牟县作为传统农业大县,近年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业结构转行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功能定位逐步显现,设施农业面积常年稳居郑州市第一,各类设施蔬菜大棚3.4 万座约0.27 万hm2,年棚膜使用量约2900 t。大田主要覆膜作物为大蒜和花生,其中,大蒜种植面积约2.27万hm2,花生种植面积0.67 万hm2,年地膜使用量约900 t,全年农膜使用量合计约3800 t。随着农膜使用量和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伴随产生的废旧地膜对局部地区带来的“白色污染”已不容忽视,对农业生产环境构成的“潜在威胁”也逐渐凸显,成为绿色农业发展面临的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为此,笔者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模式介绍
花生或大蒜覆膜一季后,破碎化严重,不易从地块中回收或回收难度较大,同时,回收后的破碎地膜处理难度也较大。本模式是在花生或大蒜收获后对废旧地膜及剩余的一小部分秸秆一起回收(以下称地膜混合物)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将地膜混合物作为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独将地膜焚烧时不利于气体排放达标,将废旧地膜与部分秸秆混合可实现焚烧时气体排放达标),实现废旧地膜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一)模式流程
农膜与秸秆混合物→捡拾出田 →回收点集中回收→借助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平台一起集中清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
(二)回收流程
一是花生或大蒜收获离田后,农户会对散落的小部分秸秆和地膜进行耧拾处理,使其不影响下茬作物播种。耧拾处理产生的地膜和小部分秸秆混合物由农户自行运送到各村庄地膜回收暂存点(地膜回收工作不需要全年开展,其节点性强,所以暂存点可以设为临时回收点,以降低回收点用地成本。中牟县一般把地膜回收点与秸秆禁烧点相结合)。二是通过县级全域保洁行动,由村级生活垃圾运输系统,将地膜混合物连同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实现地膜资源化利用。
二、主要措施
(一)政策措施
中牟县出台了关于《中牟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将全年回收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作为废旧地膜回收第一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各相关职能单位确定工作重点,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回收处理真正到位。同时,对农膜市场进行专项抽检,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二)工作措施
中牟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和14 个乡镇(街道)分管环保的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街道)为地膜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县财政连续3 年累计投入资金240 多万元用于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印制条幅、宣传彩页等,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党员志愿者下乡服务、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宣传农膜残留对土壤的危害及废弃农膜回收相关政策。
(三)机制措施
中牟县建立源头管控机制,加大对不合格地膜的检查力度,从源头杜绝0.01 mm 以下地膜流入市场。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以县污染攻坚办为平台,成立县级废旧农膜回收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地膜回收处理积极推进。
(四)技术措施
为防止废弃农膜对土壤造成的白色污染,并做到及时准确了解农膜污染状况,中牟县积极开展地膜回收残留监测。全县地膜残留监测点共有14 个,常年开展例行监测,编制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报告。中牟县地膜残留量远远小于国家75 kg/hm2的标准,地膜的使用未对各监测点农田土壤中塑化剂含量造成影响。
三、推广情况及应用效果
该模式在中牟县14 个乡镇(街道)共建设废弃农膜回收网点208 处,推广面积达2.67 万hm2,初步建立了中牟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农膜回收县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