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山”转化的一般路径研究
2021-11-29李红松
李红松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 发展研究院,贵阳 550028)
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视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个论断;8月24日他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短论中做了进一步阐述;[1]1532006年3月23日他在“之江新语”又发表短论,进一步分三个阶段论述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1]1862013年9月7日,他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又做了精辟概括;[2]212014年3月7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他把正确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升华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2]22之所以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因为绿水青山可以转化为金山银山,金山银山也可以转化为绿色青山。目前学界虽对“两山理论”的研究取得了可喜成就,但对“两山”转化实践的研究却鲜有高质量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以主题“两山”并含“转化”,检索“文献”,仅有148篇;如果以主题“两山”并含“转化”,检索“期刊”,则仅有27篇,且多是篇幅极短的文章。这首先说明相关研究多是报纸报道,缺乏学术文章所进行的系统性研究。其次,这些研究多是侧重一个方面即“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基本没有涉及“金山银山”如何转化为“绿水青山”的问题。而且,也多是局限于某些地方(比如浙江)实践的经验描述,缺乏普遍性与理性提炼。再者,即便涉及“两山”的相互转化,相关研究也只是列出一些举措,这些举措多是零散的,并没有深刻把握推进“两山”转化的一般路径及内在逻辑。鉴于此,本文对如何实现“两山”转化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认为推动“两山”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并提出推进“两山”转化的一般路径。
一、推进“两山”转化要以培育生态文明意识为支撑
关于生态文明内涵的两种争论即“修补论”和“超越论”,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一种超越工业文明的更为先进的文明或“后工业文明”[3]。有学者明确指出,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在渔猎文化、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新的人类文明”[4];有学者则认为,生态文明“是对以工业文明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的补充和完善”[5]。两种不同回答看似无关紧要,实则关乎根本。因为如果把生态文明视为工业文明之后的一个阶段,有可能会走向后现代,造成对现代性的解构;如果把生态文明视为现代文明的补充和完善,则无疑会在现代性的框架内去建设生态文明。当代中国正处于追求和达致现代性的关键阶段,我们不是要解构现代性,而是要获得新的现代性,因而后一种观点更具合理性,即生态文明是在农业文明尤其是工业文明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是在批判与吸收工业文明的成果中逐渐孕育的现代文明。其实,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6,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指称生态文明。同时,对于其他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而言,生态文明具有基础性、统领性特征,它广泛渗透在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等的全过程中。
既然生态文明是一种现代文明,或者说是现代文明的补充和完善,那么作为生态文明在头脑中的观念存在,生态文明意识也必然是一种现代意识或者新现代意识,也只有这种意识才能够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自觉的生态文明意识,很难产生环境友好行为。当前,社会成员(包括企业)的生产、消费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环境有害行为,从内在根源上来讲,都是由于缺乏生态文明意识所致。推动“两山”转化关键在人,不解决人的意识问题,不从根本上培育社会成员的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牢固的内在理念支撑,推动“两山”转化的主体力量就很难彰显,建设美丽中国就是一句空话。
培育社会成员的生态文明意识,需要多方努力,发挥协同效应。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是个体责任,但从社会整体来看,又具有公共物品生产属性,也是公共责任。因此,政府应在培育生态文明意识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资源投入、加强教育、惩治生态违法行为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生态意识。企业作为生产和经营主体,从全球范围来看,是造成生态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国内而言,许多环境问题也是企业行为所致,并且部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更对社会成员的环境认知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企业也应当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和生态文明培育责任,减少环境损害和违法行为,尽可能参与环境宣传和环境公益事业。社会团体应在生态文明意识培育中扮演关键角色,这一点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社会团体在生态意识培育和环境政策议程中发挥着自下而上的重要推动作用。我国可以借鉴其合理的做法和经验,鼓励社会团体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组织志愿活动以及促进社会成员合法有序参与生态政治活动等方式发挥积极作用。在生态文明意识培育方式上,应坚持多渠道和多措施并举,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采取宣传和警示相结合的方式,使公众能够把握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状况和问题,了解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深刻意识到自身的生态建设责任;注重家庭教育,从娃娃抓起,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意识培育融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通过家庭成员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及其良性互动培养孩子的生态文明素养;加强学校教育,除健康卫生、科学、生物、地理、政治理论等课程外,开设专门的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培育专业教师,提升非专业教师生态文明素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高水准的课堂教育与丰富多彩的校外生态文明实践活动充分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更有效地学习生态知识,感受生态文化熏陶。总之,只有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个人都积极参与进来,多措并举,生态文明意识培育才能形成强大合力,“两山”转化才能获得牢固的内在理念支撑。
二、推进“两山”转化要以绿色科技创新为动力
有论者把科学技术的发展看作导致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乃至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这种观点失之偏颇。从整个世界来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逻辑才是真正的根源。就当代中国而言,造成生态问题的原因,除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外,还有人们对科学技术的利用方式不当,但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科技创新尤其是绿色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换言之,导致生态问题的原因,不是科学技术发展太快,相反,恰恰是绿色科技发展太慢。绿色科技广义上是“指一种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科技,是一个集合概念,既是对整个科学技术活动的一种绿色理念的集结升华与导向,又是对各类绿色科技(绿色科技理论研究、绿色科学技术研究、绿色科技产品、工艺和设备开放创造、绿色科技的推广与应用、绿色软科学研究与应用)的总称;狭义上是指研究和开发无毒、无害、无污染、可回收、可再生、可降解、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高效、洁净、安全、友好的技术与产品”[6]99。绿色科技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排放,修复生态。通过绿色循环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发展减量化技术以及资源化和再利用技术,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减少物质和能量的消耗,而且能够变废为宝,延长原料或产品使用周期;通过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发展减碳、无碳和去碳技术,能够大大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通过绿色环保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发展土壤修复技术、水污染处理技术、大气和固废污染防治技术等,可以高效修复生态,保护环境。绿色科技秉持绿色理念,能够在产生生态效益的同时,带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因而绿色科技创新与推广不仅是克服当前生态问题的有效手段,更是实现“两山”转化的动力所在。因此,解决生态问题,推动“两山”转化,迫切需要在超越资本、限制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同时,努力加快绿色科技创新。
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必须坚持自主创新。强调坚持自主创新,不是排斥国际合作,也不是反对引进先进技术,问题在于当前国际社会民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连华为5G技术都受到打压,我们又如何从发达国家引进关键核心技术,如何很好地在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呢?因此,现实合理的选择是在推动国际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的同时,科学把握绿色科技的研发和利用特征,加大绿色科技自主创新力度。依据绿色科技研发和利用特征的不同,有学者把绿色科技分为三种,即“基础性科学、共性科技和个性化技术”[7]281。由于基础性科学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且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个人和企业难有投入研究意愿,政府必须作为主要投入主体,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绿色科技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共性科技多是对一个产业或几个产业而言,成果可为其共享,投入相对较少,研发周期也相对较短;而个性化技术一般是对单个企业生产经营而言,研发成本更低,周期更短。因此,对于绿色共性科技和个性化技术创新来讲,企业和个人应作为研发创新主体。从技术本身的功能而言,无论是政府、研究机构还是企业,都应把重点放在“消除污染物的环境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6]104的研发创新上。明确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企业乃至个人在不同属性的绿色科技中的角色定位,仅仅是推动绿色科技创新的前提,但绝非最重要的环节,推动绿色科技创新,最关键的是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绿色科技创新,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应进一步增强对绿色科技创新的重视程度,加强规划和引导,大幅度增加绿色科技创新投入;通过科技立法创新,规范科技开发范围,防范开发风险;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政策和手段,激励和鞭策企业从事绿色科技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好相关人员和机构切身利益;大力吸引国际高端人才,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绿色科技推广力度,缩短创新成果转化周期,提高转化率。与此同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加大绿色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改进自身管理并相互协同,加快形成高效的“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合作体系”[7]282。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何做好绿色科技推广,即把握好“市场导向”、“用”的问题。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都是绿色科技创新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同时也是创新成果的推广者,都应该在绿色科技推广中积极发挥作用,努力促进成果转化。比如,政府自身就可以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征收环境税、推进排污权交易等手段来激励绿色科技推广,这些手段当然同时也是激励绿色科技创新的手段。此外,还有一类主体并不是绿色科技创新的直接参与者,然而却可在绿色科技创新尤其是创新成果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类主体即是科技中介组织。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组织比如英国的“英国皇家学会”、“慈善科技中介组织”、“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发展已比较成熟,这些中介组织在绿色科技创新的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教育培训、成果转让等方面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合理借鉴发达国家这方面的经验,培育科技中介组织,使其在绿色科技创新与推广中充分发挥咨询服务、桥梁纽带、项目评估等作用,是很有必要的。
三、推进“两山”转化要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抓手
“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在最直接意义上,就是要通过培育、打造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好生态产业化,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收获经济效益;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等,把产业优势转化为生态优势,做好产业生态化,在收获经济效益的同时,享受生态效益。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抓手推进“两山”转化,在理论上是不难理解的,但在实践上却不好把握,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特别是东部和西部之间在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也都不同,因此,推进“两山”转化应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必须根据各地的政策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采取合理方式积极探索。
在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实践探索中,浙江湖州是东部地区的典型代表。湖州在“八八战略”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大力进行环境治理,充分利用生态好和距离上海较近的区位优势,着力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等,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休闲产业优势,走出了一条由“农家乐”到“乡村游”的发展之路,探索形成了“农庄+游购”、“洋式+中式”、“景区+农家”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迅猛,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同时,湖州利用属于东部发达地区、工业产业基础较好、沿海交通便利等优势,通过创新驱动和生态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使重污染、高耗能工业企业“腾笼换鸟”,金山银山很好地转化成绿水青山。此外,湖州还依托绿水青山以及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促进生态农业高校发展。如今湖州已成为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市、第二个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数近几年一直保持全国第一。因此,湖州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是非常成功的。
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历程具有不同的特点,贵州省赤水市的实践探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生态环境好、气候宜人、红色文化氛围浓厚、国家政策倾斜等是赤水市的优势所在,因此,赤水市自20世纪90年代建市以来,历届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不动摇,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由于没有临近像上海一样的大城市,“洋式+中式”等旅游模式并不适用,为推进生态产业化,在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和继续保持生态优势的前提下,赤水市大力发展生态山地旅游业。围绕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地、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山、红色文化等优质资源,布局高山康养基地,高标准打造高山休闲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生态文化体育公园,举办或协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加速传统景区转化,开创“全景式打造、全季节体验、全产业发展、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服务、全区域管理”的全域旅游新格局。同时,大力发展生产农业和生态工业,推进产业生态化。赤水市坚持不懈实施农业“十百千万”工程,构建起“石上种药,山上栽竹,林下养鸡,塘中养鱼”的立体循环生态农业体系。在推进工业生态化方面,由于制造业基础薄弱以及人才优势不明显,赤水市在对传统化工业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有优势的农产品深加工业。做优做强电子信息、新医药、新能源化工业、新型建材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五大新兴产业”。此外,由于整个贵州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迅速,赤水市还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推动大数据与信息产业、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等融合发展。总体来讲,赤水市大数据与三次产业之间,以及三次产业之间融合协调,“两山”转化完美契合,2017年成为贵州省第一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市),现正昂首阔步走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道上。
湖州和赤水是“两山”转化的地方实践。由于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以及人才状况所致的科技驱动力等不同,针对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异,在推进“两山”转化过程中,东部地区和城市更应注重推进产业生态化,西部地区和农村更应注重推进生态产业化,西部资源型地区和承接产业转移较多的西部地区应坚持二者并重。
四、推进“两山”转化要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
在讨论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时,有学者依据制度的强制程度,把生态文明制度分为“强制性制度”、“选择性制度”、“引导性制度”[8];有学者则把生态文明制度分为正式制度(比如法律等)和非正式制度(比如习俗等)[9];还有学者立足生态文明实践的全过程,认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包括“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个环节和方面的制度[10]。上述探讨虽然都具有合理性,但要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认识达到更高的理论自觉,还要更加重视研究由生产力所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对自然界的作用,即从生产力、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的视角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行研究。沿着这种思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就相应地主要由直接关涉生产力的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所构成,为“两山”转化机制提供保障也应着重从这些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健全直接关涉生产力的制度。由于生产力是一种包括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在内的“总体生产力”[11],因此直接关涉生产力的制度也应着重包括两个方面,即关涉社会生产力的科技制度和关涉自然生产力的环境资源条件方面的制度。在科技制度方面,推动“两山”转化,必须进行科技体制改革,应着力在促进科技创新和规范科技创新风险防范方面做好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安排,以推动绿色科技快速合理发展。关于环境资源条件方面的制度建构,既要防止现有环境状况继续恶化,又要保护好现有资源环境条件。近年来,我国坚决开展“三大攻坚战”,建立了中央环保督查制度,积极开展环保督查,有力地遏制了环境状况恶化态势。但与此同时,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刀切关停污染企业和强制施行“煤改气”,引发了不少争论;有些省份贯彻国家环保决策力度不够,导致国家领导人及相关领导批示空转;环保目标和文件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接地气;各种文件繁多,造成基层领导干部无所适从;生态保护缺乏内生动力,过度依赖环保督查执法,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更加合理有效推进上述举措的同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对于现有资源环境条件的保护,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建立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制度。比如,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上,建立和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生态红线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公园体制、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上,编制空间规划,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上,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及天然林、湿地、草原保护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力地保护了“绿水青山”,为实现“两山”转化奠定了基础。从总体生产力的角度讲,直接关涉生产力的制度大多也都是涉及生态安全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涉及国家总体的生产力布局,而且对于维护生态安全进而从根本上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经济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经济制度应把主要着点力放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以及环境税收制度上。产权明晰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实现“两山”转化要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对全部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明晰行使所有权主体,逐步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创新所有权实现形式,推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适度扩大使用权的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实现“两山”转化,必须加快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要在自然资产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土地、矿产资源等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重点推动对自然资源生态价值核算的研究,逐步确立相对统一和完善的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视造血式补偿,继续探索和总结横向生态补偿的实践经验,力争尽快形成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较为成熟的生态补偿模式。实现“两山”转化还要在不断完善资源的价值评估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环境税收体系,合理调整税种和税率,从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两个方面充分发挥税收的生态文明建设功能。同时还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合理生产和消费,最终目的就是要减少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负外部性,将其成本内化为行为主体的内部成本,遏制和减轻其对资源环境造成的负面后果。此外,还要加快探索和不断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功能。
第三,建立健全公民环境治理参与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公民可以在强制企业履行相关责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对企业而言同样是一种重要的负激励措施。扩大公民有序环境参与,要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因此,应该加大力度完善政府和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邻避设施建设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损害决策,政府一定要通过公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信息披露,让公众知晓。同时,还要保障公众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等,不断完善舆论监督、举报、听证等制度,积极吸收相关人员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决策,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加快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更多社会主体具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格,更好地发挥环境治理和保护作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让相关个人和企业履行承担相应生态责任的有效制度安排。2017年1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与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和诚诚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贵州省律师协会主持磋商,就“诚诚公司2012—2015年因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导致息烽河水质污染”一案进行磋商,最终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起案件开了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的先河,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第三方参与、修复方案制定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其效力一定会在更大程度上释放出来。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官员,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动“两山”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对地方政府进行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为“两山”转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文化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文化制度,重在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培养社会成员的生态意识、生态消费、生态心理和生态行为。“生态文化就是由生态意识、生态消费、生态心理和生态行为共同构成的文化系统,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12]生态消费是一种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人的健康的理性消费行为。由于消费具有下游效应,下游消费一个单位产品,上游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和环保成本,“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学者魏茨察克提出了生态包袱的概念,即每单位产品重量所需要的物质投入总量。例如,一个10克重的金戒指,生态包袱是3500公斤;一件170克重的汗衫,生态包袱是226公斤”[12]。因此,必须大力培育正确的消费理念,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培养具有生态消费理念的现代公民,提高公民消费的文明水准。生态行为是体现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活动方式。推动实现“两山”转化,必须着力培养人们的生态行为方式。一方面要使生态文化融入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从生产工具的设计和使用到对自然资源的利用都要生态化,形成一个闭环;另一方面要使绿色化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中,践行绿色化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