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系统化改革研究
2021-11-28司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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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是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取得突破的关键环节。由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公共资源配置与非公共资源配置相结合的过程,仅靠政府不可能实现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性质迥异、社会使命不同、诉求相异,调节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仅依靠政府或市场,都会出现相关利益主体的冲突或对立,导致对其管理的失灵。因此,需要改变传统的职业教育管理方式,运用治理思路化解各方利益冲突,找到各方的合作基础并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逐步探索形成多种多样的校企合作办学形式,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然而,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逐渐显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已成为合作中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核心和焦点。因此,从治理视角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正是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也是校企合作能否持续的关键问题。
江苏理工学院职教研究院孙健博士所著《治理视域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一书,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该书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包括研究背景和缘起、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等;第二部分为理论研究综述,包括治理理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内涵与由来、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以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研究;第三部分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现状分析,包括校企合作治理的背景、治理的主体、治理的问题及其根源等;第四部分为国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包括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启示;第五部分為国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的案例分析,探讨了江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中的组织架构、行会参与、利益驱动、评估监控和政策法规;第六部分为治理视域下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构建,包括模式构建的目标、原则、路径等。
该书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关键主体包括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与行业组织等;按照主体多元性、责权利均衡性和协调互动性的治理标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存在主体错位、权责利失衡、协调互动僵化等治理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组织架构松散、行业参与弱化、利益驱动不足、评估监控缺位和政策法规滞后等。(2)德国、美国和澳大利亚在实施校企合作治理的过程中,都根据本国的特点与优势,推进具有本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同时,将治理理念贯穿于整个校企合作活动,加强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组织架构、行业参与、利益驱动、评估监控和政策法规等环节;构建起完善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从而提升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水平和效率。(3)江苏通过深入优化校企合作组织架构,政府牵头推动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多渠道地开展校企合作评估监控,以及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法规,初步构建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推动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断前进。(4)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成为“善治”,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最终目标。应依据互动性、明晰性、多元性、开放性和主动性原则,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要强化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的信息功能和协调功能,增强行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政府主导的成本利益补偿机制,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基金,实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成本效益核算机制与奖惩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估机制,建立校企合作评估反馈机制,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监控机制;不断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可供校企合作执行的政策细则,将校企合作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可见,《治理视域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一书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但是,面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内外环境的变化,在具体实施中必须兼顾时代性和时效性,并对方案做及时的调整。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职业教育实践工作者面对的难点问题。由此看来,《治理视域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研究》一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也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该研究领域,共同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
责任编辑 王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