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思考
2021-11-27巩向帅
巩向帅
摘要:在环境保护与管理过程中,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发挥重要的作用,能够实现对污染源的有效管理。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衔接和促进
1环评和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重要性
由于目前对环境质量状况关注的日益加重,国家及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实现对环境规范管理,其中较为重要的两项制度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该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且在取得排污许可后才可以进行污染排放,尤其是针对畜牧业来讲,需要严格落实粪便及尿液处理措施,进而实现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在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的过程中,应该掌握两项制度之间的联系,确保两者可以发挥辅助的效果,分别从治理与管理角度出发,通过两项制度的衔接促进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两项制度衔接与协调发展过程中受到的影响,仍然需要加强重视,并对衔接主要影响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针对政策法规匮乏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需要加强对两者衔接与结合的重视,保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更为全面,为后续环境治理及污染管理提供更多帮助。
2环评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存在的问题
2.1联动机制规范不合理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种制度,在环保管理过程中通过有效衔接能够发挥作用,但是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受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为了能够实现有效监管与控制,则必须规范各项工作,从而对产生的影响进行有效控制,能够明确排放标准及所产生的限制,以便于形成多方监管,对各项工作进行优化。
2.2缺乏制度的有效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在污染管理中发挥一定的优势,而且两者能够将各自的优势展现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实施的过程加以贯彻执行,这样有助于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而对于排污许可制度则较为注重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企业明确标注排污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各项信息,只有保证排污企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针对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由于两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为了能够减少其产生的限制,则必须要对两种制度进行优化,并注重落实好各项工作,只有保证制度更加完善才能够发挥衔接的效果,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导致制度不够完善,同时会影响两者的顺利衔接,需要得到广泛重视确保可以得到有效优化与落实。
2.3技术支撑不够充足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种制度的整合需要得到加强重视,而且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可行技术的应用来加强对污染物种类、污染强度的区分,这样才可以最大化地发挥评价的高效性。但由于现阶段排放强度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关注不够明确,而且各项制度及技术没有得到完善,导致多种类型污染物对水体、大气及土壤所产生的影响没有得到定量区分,进而难以实现更加有效控制,导致技术应用不够协调,无法将两种制度有效衔接最大化。
3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相互衔接和促进的策略
3.1构建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了能够最大化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这样可以通过推行环保条例的完善来细化各环节工作,最大化保障各项制度效果的发挥,确保每一个环境保护机构都能够遵循排污许可规定,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整治污染。其中针对畜牧养殖领域来讲,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企业并没有遵循各项排污政策,导致畜牧粪便排放不够合理,严重影响当地区域的生态环境,不利于促进周边环境的健康发展。所以,为了能够减少其影响,则在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化两种制度有效衔接,從而能够加强对排污管理的处理,并认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保可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最大化保障排污处理的高效性。
3.2统一技术标准
在环境管理与整治的过程中,由于涉及到的内容相对较多,需要严格遵循绿色发展思想,这样有助于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而最大化保证生态环境的质量。实现绿色发展理念的有效关联,降低污染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还应该不断对多种类型工作进行优化与落实,这样有助于合理地进行整治并针对影响人类及环境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能够统一技术标准,制定长效环保预防方案,并通过环保材料及多种类型技术的运用,最大化保证处理的效果。而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种制度的衔接来讲,企业需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支撑,通过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对各项工作进行完善与创新,能够对存在的不足及影响进行有效改进,从而最大化保证各项工作处理的效果,避免受到的影响更为严重而无法保证生态环境质量。
3.3建立联动监督管理机制
环境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这两种制度的合理运用与衔接能够有效对环境管理提供帮助,但是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监管的重视,从而保证排污许可证顺利发放。首先,在实际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环保监管的重视,为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管理效能提供保障。事后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依法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批复、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提出的改进措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通过规范化管理来最大化提高管理的高效性,弥补各项工作开展所面临的问题。其次,生态环境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申报系统,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衔接,保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准确性并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只有得到允许才可以进行排放,而且通过这种监督管理机制的开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为地方监管部门提供更多帮助,确保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在线收集相关信息,避免受手续不完备以及各项差异而影响排污许可证颁发及衔接工作的有序进行。
结束语
在社会建设及自然环境改造的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改变产生多方面影响,而环境变化反过来也影响人们的生活及生产活动。因此,针对当前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及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了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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