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档案馆数字记忆的价值及构建路径
2021-11-27徐朝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
徐朝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
1 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涵义、内容与特征
1.1 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涵义与内容
档案馆数字记忆以数字资料文件、电子数据的记录方式形成记忆主体,是现代信息技术与档案记忆建构有机结合的产物,是集体记忆研究的现代发展[1]。其核心环节是信息保存、数据信息处理、数据开放、数据流通以及引导保护等档案传播与服务。数字资源提供是档案馆数字记忆现代化的支撑,是集体记忆的延伸,能为人类精神文明提供深层的守护。
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本质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和档案记忆建构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数字技术以数字形式来记录、保存、重现档案记忆,进而实现对档案的保护和传承[2],其实质内容是将多媒体与数据库技术密切结合,使资源得以组织、诠释、呈现、利用。在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构建中,数字技术是手段,档案是对象。档案馆是具有良好记忆资源的机构,可实现档案实体资源从数字技术到数字利用的全过程管理。数字记忆为档案馆信息转换、加工与呈现提供工具与平台,将各类信息转化为数字副本进行整合、开发与利用,构建档案馆数字记忆的多维叙事、文本阐释与数字创意,沉浸式的数字化记忆平台[3]。数字资源和数字记忆同根同源,两者之间紧密相连,其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前者的开发利用是构成后者的重要内容。
1.2 档案馆数字记忆的特征
冯惠玲认为,所谓数字记忆就是将特定文化信息以数字方式进行采集、组织、存储和展示,在数字空间进行承载、再现和传播档案的记忆形态。档案馆数字记忆具有三项基本特征:首先,具有时代发展的可扩展性和创造性特征[4]。数字记忆是档案馆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主体能力和本质力量的凝结、积淀和破译、复活的双向过程。其次,具有传播的多样性特征,主要通过多媒体技术、3D影像、虚拟技术等进行传播和传承。最后,具有增加记忆增长方式的特征。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数字化整合、数字化呈现、数字化流程为信息组织建设流程构建了新的方法框架。
1.3 档案馆数字记忆与传统档案记忆的区别
传统档案馆主要以文字书面为媒介,绝大部分都是纸质档案。纸质档案的不断增长,给传统档案馆的馆藏空间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纸质档案的保存期相当有限,存储时长只能达到几百年,甚至在几十年内就可能出现信息缺失的情况。现代的数字档案馆则依靠磁介质、光介质等进行信息的存储,强调利用数字技术来记录、捕获、保存档案资源,包括档案的存储、编入、档案编码和档案提取,进而实现对档案的保护和传承。不仅节省了大量的空间,还能收集文字、图像、影像于一体,产生的效果更加直观、形象、生动。档案馆数字记忆依靠数字技术,在虚拟空间中建造一个更为聚合、更易取用、更多体验、更加安全的记忆宫殿[5]。
从传统档案馆到数字档案馆,档案工作的进步有目共睹,除了存在上述存储模式的不同之外,传统档案馆和数字档案馆之间的不同之处还体现在用户参与度上。传统档案馆是单向存储,所存储信息的使用者,以少部分研究者群体为主。目前档案馆数字记忆则面向大众,深入大众,开启了用户参与模式,如脸书、推特、视频网站、微博、微信等,都为档案数字记忆的应用构建提供了多样形式[6],也加速了档案馆信息的利用进程。
2 档案馆数字记忆的价值
2.1 拓展档案馆理论研究空间
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革新,带来了数字记忆和档案文化的不断交流融合,丰富了档案馆理论的研究内容,拓展了研究空间。档案馆不断拓展数字记忆的边界和功能,推动了档案馆数字记忆在不同时空间的融合与对话[7]。同时,数字记忆为档案馆提供了时间维度,增加了信息的延展空间[8]。一方面,数字记忆的记录和保存实现了档案馆资源的长期可获取性;另一方面,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了档案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实现了维护档案文化的现实利益与长远价值,为档案馆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2.2 推动档案馆档案资源构建
目前,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字时代,融媒体的发展使得档案资源的表现形式多元化,档案馆的档案资源构建也要跟上时代步伐。数字时代的本源是数据,数据是数字记忆形态构成的场所[9]。数字记忆主要从3个层面提升了数据的能力,并提升了公众对档案馆数字记忆的价值应用。首先,从逻辑层面提高对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支持;其次,从行动层面使档案馆用数字手段来构建数字时代的记忆;最后,从工具层面激励档案馆专业人士及相关媒体组织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档案馆数字记忆的发展。这三层认识对接起来,就是要有意图地用数字手段来构建数字时代的记忆数据框架[10]。认识到数字记忆的这一价值,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将数字档案资源纳入档案馆资源建设范畴,丰富档案记忆。
2.3 促进档案馆的现代技术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各级档案部门都要始终将“三个走向”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应用,而其中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首当其冲。档案馆数字技术主要通过多重备份以及适时迁移,实现数字信息资源的存储和重写。同时,在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通过数据管理技术与分析技术实现档案资源数据层面的深度挖掘与加工捕捉资源间的语义互联关系,再结合VR/AR技术等从不同层次上丰富档案数字记忆开发与利用的宽度与广度,拓展档案数字记忆服务方式[11]。
2.4 提高档案馆记忆载体能力
档案馆记忆载体能力的提升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同的角度。首先,档案馆数字记忆有利于减少对原实体性载体的破坏。实体性载体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而档案馆数字化的内容可以在满足社会利用需求的同时,更为安全和长久地保存弥足珍贵的记忆载体。其次,档案馆数字记忆有利于强化对原实体性载体的修复和还原[12]。再次,档案馆数字记忆摆脱了单一媒介的局限。其通过利用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手段实现了资源的整合、重组和再现,便于档案跨时空、跨地域、跨代际的传播和传承。最后,档案馆数字记忆降低了对实体性资源的依赖,也有效降低实体性资源在收集上的产权转移成本、保管上的经济成本,降低了实践活动开展的门槛。
2.5 推动档案馆的档案利用手段创新
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由于档案馆传统记忆载体的实体性,决定了档案利用手段的局限性。以数字资源和现代技术为支撑的数字档案馆在坚持“以利用为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前提下,利用计算机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打通了数字档案资源的便捷应用通道,切实提高档案馆的利用率并增强了其利用效果,大数据环境下档案利用呈现出了新的特点[13]。应当充分借助群体智慧进行档案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数字记忆的应用价值,为公众提供多元参与途径[14],构建多方协同联动的跨界合作机制、高效共享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及公众记忆服务体系。档案馆数字记忆为档案开放提供了快捷通道,使档案利用打破了时空壁垒,并随着技术的日益进步不断创新档案利用手段。
3 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的困境分析
3.1 相关法律法规尚不足以为档案馆数字记忆保驾护航
档案馆数字记忆毕竟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新事物,需从法律层面保障其健康发展。以档案数字化为基础的档案信息化,在近年以极快的速度发展。面对这一新形势,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档案法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内容,对数字档案馆建设相关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还要跟进制定档案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相关国家标准,及时从法律法规层面对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做相应的补充和完善,推动档案馆数字技术更加规范合理地发展,使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规可循。
3.2 安全问题仍然是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的“一道坎”
安全问题是档案馆的生命线,没有安全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由于对数字档案、电子档案安全问题心有余悸,许多地区、部门、单位在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方面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在所有的信息资源中,档案馆作为各种原始资料的最终储存处,其信息真实、完整、保密性的要求更高。尤其对于一些涉及机密的档案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但在数字技术广泛使用的当下,数字档案馆的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主要包括信息是否存在泄密风险、是否存在被篡改风险、是否被用于非法信息的传输以及计算机病毒攻击等。
3.3 人员和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
档案馆数字技术作为一种互联网科技的产物,集数据库与多媒体技术于一体,通过深度融合各领域,从而实现信息的快速收集和信息的高效存储。该技术毫无疑问对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对设备和经费需求也大。而我国档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缺乏对既了解档案知识又掌握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专门人才的储备,也缺乏针对档案管理人员相应的数字技术系统培训。能熟练掌握档案馆数字技术的人员缺乏,导致相关人员配置及工作的展开出现瓶颈。再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些地区档案事业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工作举步维艰,发展缓慢。
4 加快构建档案馆数字记忆的路径
4.1 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经费支持
首先,要及时制定出台档案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律法规,为档案馆信息化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其次,由国家出面统一规划和部署,推动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一方面由国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从顶层设计出发进行规划与指导,并监督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整合档案馆数字记忆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层面的项目带动执行,国家设立项目并与一个或多个档案机构合作,这些档案机构再与其他档案机构组成合作体实现异构记忆资源整合[15]。方案应赋予档案部门相应的角色地位,创造相应的文化氛围,给予相应的技术、资金等支持[16]。尤其在政策和经费方面,要给与各级档案馆更多支持。
4.2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
档案工作“走向开放”是时代要求,也是发展趋势。档案开放应该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档案利用要“走向开放”,而且档案资源构建也要“走向开放”。首先,要加强宣传,营造环境。目前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提倡跨界融合,档案馆也应借助相关社会力量与档案馆的数字记忆相结合,使数字档案馆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数字化的档案馆对于公众而言,并不是一件相对陌生的新鲜事物。但是不同年龄阶段的公众用户的认知程度、对档案馆的数字记忆技术的接纳程度迥异,档案馆的数字成果是否能得到公众认可,需要档案机构有意识地进行宣传,积极创造有利于档案馆数字记忆建设发展的实践应用环境。其次,所有立卷单位都要观念更新、技术跟进。当前,我国档案馆数字化建设尚未完全解决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和存取的问题,对非原生或脱离数据库的档案信息而言,重视数字化转化、保存与利用,对收集关键的数据、增添必要的数字化管理十分必要[17]。要从观念、技术、人才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解决电子档案归档问题,不能自走将打印稿提交给档案馆,再由档案馆扫描加工为数字档案的老路。再次,由于多媒体、融媒体、自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应逐步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向档案馆提交数字文件、图片、视频、微博网页、微信公众号推送等,丰富数字档案资源,加快构建档案馆数字记忆体系。
4.3 档案馆自身努力发展成长推动数字记忆构建
首先,加快档案馆自身观念的转变。档案馆自身的观念、工作理念都要适应数字记忆构建的需要。档案馆要转变观念,重视数字化转化、数字化保存与数字化利用[18]。当前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现实中一些档案机构还利用传统的两套制的方法进行档案管理,部分档案馆在数字化建设中形成了大量的图像扫描件[19]。只有观念转变了,思路才会改变,工作才会推进,效果才会理想。其次,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档案工作人员信息技术水平提升。当前档案馆仍以原有档案管理人员的传统管理为主,无法适应新型数字化档案馆发展的需求。所以要加强传统型管理人员向现代化管理人员的转变,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实地学习等手段培养和激励相关人员迅速成长为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职称评定、学历提升、业务培训、学术研究等方式,使档案馆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与时俱进,以适应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的需要。最后,加强档案馆数字记忆价值的学术探讨和交流分享。当前,档案馆数字记忆的构建在诸多地方档案馆还未得到重视和开展,档案馆界整体缺乏对数字记忆价值的认知。因此,加强数字记忆价值的学术探讨和交流分享,促进各地档案馆同仁对相关知识的关注和掌握,从而推动档案馆数字记忆构建的健康发展而言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