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儿童友好空间研究及实践评述
2021-11-26黄春晓SHIWenHUANGChunxiao
施 雯 黄春晓 SHI Wen, HUANG Chunxiao
0 引言
国际社会对儿童群体的重视起源于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发表,该公约提出将“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作为制定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并明确儿童群体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1]。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共同提出“儿童友好城市方案(CFCI)”,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及城市规划中,要求给予儿童绿色的环境并保障其独自在街道行走及与朋友会面的权利[2]。2001年《人类居住议程II》中将儿童群体纳入环境决策体系,2004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工作框架》。2016年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你的人居之声(Your Voice in Habitat)”,提出孩子们需要更加便利、安全、包容、韧性的城市整体环境[3]。2018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出版《为儿童的都市化——儿童应答型都市计划手册》,交叉融合规划、城市设计、行为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多学科,探究城市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儿童的真实需求[4]。儿童友好城市的概念在国外已得到广泛认可,多国进行积极的实践探索,联合国认定了包括伦敦、慕尼黑、哥本哈根等400多个儿童友好城市,但中国城市无一上榜。
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下,国内对“儿童友好”话题的关注逐渐兴起。基于国外学者对“儿童”与“空间”关联的现有研究,笔者对研究内容进行分类总结,并剖析深圳、长沙、南京等地区的实践案例,分析实践中的积极探索及不足之处,以呼应“二胎”政策背景下我国儿童数量增加的现实情境(见图1)。
图1 2010—2019年全国0—14岁人口数量Fig.1 Population aged from 0 to 14 in China from 2010 to 2019
1 儿童友好空间理论研究
笔者在CiteSpace软件中以“儿童(child/children)”“儿 童 友 好(child-friendly)”“空间(space)”等为关键词,对1990—2020年CNKI、Web of Science中收录的200余篇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发现,21世纪以来国内关于儿童友好话题的研究逐渐兴起,涉及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多学科(见图2)。学者围绕儿童群体,就“儿童活动”“健康”“儿童独立性”“游戏场地”“城市开放空间”等内容展开研究。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考虑到儿童群体的特殊性,本文着重考虑儿童生理需求、社交需求及自我实现需求与空间环境之间的关联。
图2 国内有关“儿童友好”话题研究趋势图Fig.2 Trend chart of domestic research on the topic of "child friendliness"
1.1 解读“儿童群体”
《儿童权利公约》将“18岁以下的群体”认定为“儿童”,国内学者按照0—3岁、4—6岁、7—12岁、13—18岁对儿童群体进行年龄段划分,这一方面符合儿童认知发展理论及儿童敏感期教育理论[5],另一方面对应我国学前、幼儿园、小学、中学学习阶段,符合中国的教育体制。学者通过拍照、绘画、采访及非正式调研等方式发现[6],受性别、年龄、认知水平、交往方式等因素影响,儿童行为呈现出随意性、同龄集聚性、依赖性、季节性和自我中心性的特征。总的来说,男童偏向大范围激烈的运动,女童则偏向小范围轻松舒适的运动,他们的活动空间以家庭为中心逐步扩展至社区、街道及城市[7]13(见表1)。
表1 多因素影响下儿童差异化空间需求Tab.1 Children's differential spatial need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multiple factors
1.2 儿童对城市空间的需求
1.2.1 合理的空间内涵满足儿童生理需求
首先,安全性是儿童友好空间的首要原则。所谓儿童友好的空间不仅要保证儿童自身安全(主体安全),而且要关注外界对儿童安全的影响(客体安全)。就儿童友好街道建设而言,完善的非机动交通系统是保障街道安全的重要条件。姜乖妮[8]提出可将小区尽端式、贯穿式宅间路改为口袋式剪刀形入户路、口袋式波浪形入户路,以确保儿童在住区活动的安全性。其次,儿童友好空间需关注儿童生理及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发现,不友好的城市设计往往割裂儿童与自然环境的联系[9],给儿童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美国学者理查德•洛夫[10]在《林间最后的小孩——拯救自然缺失症儿童》一书中描述了当代儿童“去自然化”的生活状态,他认为“自然中的时间实际上不是休闲时间,而是对儿童健康发展的重要投资”。
1.2.2 多样的空间类型满足儿童社交需求
友好的空间环境不仅是家庭的需要,也是不同儿童、不同家庭之间的社交需求[11]。多类型空间则是满足多群体社交需求的基础,主要包括街道空间、社区空间和绿地空间等。其一,儿童友好社区多以儿童为纽带,家长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学者认为应以“政策友好、空间友好、服务友好”为抓手,系统性提升社区建设友好性。钟燕芬[7]34从“订立目标、制定标准、条件支撑、组织实施”4个层面提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框架,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其二,通过借鉴欧美国家发布的《儿童友好型街区环境设计导则》,赵乃莉[12]提出儿童友好街道应具备适宜步行、适宜骑行、适宜穿行3大特点,靳珂[13]进一步以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构建街道步行安全评价体系。其三,对儿童友好的公园应以口袋公园、街心公园为主,大型公园为有益补充,绿地空间设计更强调趣味性和多样性[14]。
1.2.3 创造性空间满足儿童自我实现需求
创造性空间是满足儿童高层次发展需求、实现儿童更好发展的必要条件。长沙的儿童友好实践以儿童群体为核心,改变规划的传统思维,寻求以儿童权益为中心的规划路径[15]。沈瑶[16]结合长沙丰泉古井社区项目实践,提出友好空间建设应按照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活动范围划分区域,在大尺度空间内增设小尺度空间,大小空间相互融合渗透,以实现空间安全性、可达性、舒适性、趣味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街道空间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游戏场所,是儿童自发活动的重要场所,可激发儿童探险、游戏、社交、认知等多元兴趣活动[17],儿童独立出行的可能性及出行意愿是衡量街道友好的重要准则[18]。学者从与街道空间密切相关的建筑布局考虑,以建筑退让的方式营造街道趣味“凹空间”,以增强儿童对街道空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曾鹏等[19]105建议调整道路等级以合理串联儿童日常生活路径;郭竞艳[20]则考虑选线、道路断面设置、路标等细节之处的创意设计以构建儿童友好的道路环境。
1.3 研究述评
国外儿童友好城市致力于实现以儿童群体为核心的空间友好度的整体化提升,不仅为满足儿童基本的游戏需求,更是从儿童视角出发,审视现有空间环境。国外学者将对“儿童群体”研究置于儿童友好研究之前,如Mathew Lipman[21]将“儿童”与“哲学”联系,关注儿童的权利、儿童社会地位的重要性,认为儿童的世界对改良成人社会大有裨益。发达国家在发现儿童视角的价值后,儿童才逐渐真正参与到社会和城市发展中。具体研究可划分为3个阶段[22]。第一阶段(1970年代以前)关注儿童对物质空间的需求,以儿童成长与物质空间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对象。第二阶段(1970年代—1990年代)关注儿童在城市空间的独立活动性。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儿童独立活动的安全性和自由度话题受到广大学者关注。第三阶段(1990年代以后)关注儿童的空间权益,强调儿童在城市建设中的参与度。
国内研究前期以翻译外文文献为主,21世纪后学者以儿童游戏为切入点,逐步将“儿童”与“空间”关联,研究城市公共空间、儿童活动场地等儿童友好提升方向(见图3-图4)。
图3 2000年和2010年国内“儿童友好”话题研究热点Fig.3 Domestic research hotspots of "child-friendliness" in 2000 and 2010
图4 2020年国内“儿童友好”话题研究热点Fig.4 Domestic research hotspots of "child-friendliness" in 2020
对标国外,国内相关研究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一是认知深度不足。国内学者认为儿童友好是满足儿童身心健康需求,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安全的需求[23],但国外学者强调儿童更高层次的需求,如Marketta Kytta等[24]强调儿童独立活动的重要性,Ramezani等[25]认为友好的场所应使得儿童通过场所活动获得技能,并有权利在场所内保留自己的秘密。Collin Ward[26]作为1970年代儿童友好环境的先驱者和推动者之一,提出居住密度、绿色的比例结构、利于行人的交通环境、可达的娱乐空间和多样的服务是友好社区的特点之一,有利于促进儿童积极的生活方式和独立活动。
二是研究面向偏窄。国内研究存在“就儿童论儿童”的局限,并未将与儿童相关的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性研究。国外学者则从多方面解读“儿童友好”的内涵,如Horelli[27]认为儿童友好环境包含住房、基础服务、参与度(话语权)、安全、家庭及邻里、城市与环境质量、提供资源和减少贫困、生态、社区归属感、良好的管理10个维度。Whitzman[28]认为儿童友好空间的核心是将儿童经验、场所认知与特定环境相结合,将儿童友好环境的讨论与实际空间建设结合。美国学者Michael Lewis[29]15将社会网络分析应用于儿童群体,提出“社会网络矩阵”,矩阵中X轴代表社会功能,每类社会功能包括一系列可测量的具体行为,Y轴代表社会网络中的成员,通过观察Y轴,可研究特定儿童网络中的群体(见表2)。这些学者进一步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实际建设中考虑多主体空间需求。
表2 Michael Lewis社会网络矩阵示意表Tab.2 Schematic diagram of Michael Lewis social network
2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践
儿童友好的核心是在保障儿童安全基础上,最大限度促进儿童天性发展。上海、深圳、长沙、南京等城市以儿童友好街道、儿童友好社区为抓手,积极展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截至2019年11月,深圳已建立儿童友好社区试点67个。深圳市红荔社区、南京市翠竹园社区、上海翔殷路491弄“大象乐园”、长沙万科魅力城等则是儿童友好实践的典型代表。
2.1 国内实践概况
国内儿童友好建设实践集中于3大领域,即儿童友好开放空间、儿童友好街道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见表3)。如上海翔殷路491弄“大象乐园”根据场地特点及居民生活习惯,针对性调整社区平面布局,取消停车位,增设出入口。根据不同功能进行功能分区,模糊分区界限,促进邻里交流[30]。长沙万科魅力城通过分析孩子的活动轨迹,提出不同层级的活动空间和友好活动流线,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包括社区级活动空间、组团级活动空间、楼栋级活动空间,其2万m²的中央公园作为社区绿肺核心,为儿童自发性游戏预留空间①https://hn.rednet.cn/c/2018/12/06/4788954.htm。。
表3 国内儿童友好3大领域典型案例Tab.3 Domestic typical cases in three major fields of "child friendliness"
2.2 儿童友好建设的特征
2.2.1 政府对儿童友好的重视度提升
2010年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儿童社会政策。比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出,“要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②资料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http://www.scio.gov.cn/index.htm)。。民政部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发布《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两个政策文件,并将“适度普惠”作为我国儿童福利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此外,多地政府出台文件,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夯实基础。如深圳市委、市政府于1995年提出《九十年代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于2001年、2002年分别颁布实施《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6年深圳市率先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并纳入市委全会报告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颁布《深圳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战略规划(2018—2035年)》,并积极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③资料来源:深圳市妇儿工委(http://www.szfegw.cn/)。。
2.2.2 实践中儿童群体参与度提升
我国的儿童友好建设起初是由妇联等政府部门自行“出钱出力”展开建设,随着儿童友好理念逐渐被社会认可,“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协同+居民自组织”的建设模式逐渐形成。以长沙市丰泉古井社区建设为例,政府、高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31]43(见表4)。政府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政策支持,湖南大学等当地高校专业团队负责社区空间改造,社会组织负责儿童活动策划。随着儿童友好理念的逐渐普及,许多家长也逐渐加入“志愿者”团队,与儿童一起为友好环境建设建言献策。南京市泥塘社区借助高校社工力量建立服务基地,并积极拉动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联合开展专业知识学习,逐步形成“输血+造血”的建设模式,以确保儿童保护项目的长期可持续运转。
表4 近3年丰泉古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参与主体一览表Tab.4 Participants in Fengquan community child-friendly construction
2.2.3 空间建设的儿童友好度提升
传统的城市规划首先满足的是经济空间需求,而经济空间的需求常以成人利益为中心。简单来说,空间设计大多从成人视角出发,儿童只被作为成人附属。儿童的空间利益内构于其中并属于最底层,儿童的空间弱势是儿童权益在空间上的直观表现得不到正视[32]。随着国内学者对儿童空间利益问题的关注度提升,空间建设的儿童友好度也逐渐加强。儿童友好空间设计的核心是从儿童视角出发,逐步构建整体性的、有益于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城市空间网络。以深圳市为例,在儿童友好理念指导下深圳从城市尺度、街区尺度、社区尺度出发,构建系统性友好空间。其中,罗湖区制定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罗湖标准”(见表5),包括全年龄段室外公共空间、惠普舒适的室内公共空间、安全便捷的步行路径、自然有趣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行为特征,探索适当的活动圈层和场地规模,创新建设指标。较成熟的项目试点包括福田区红荔社区、宝安区福海街道友好空间建设。
表5 深圳罗湖区儿童友好空间指标创新Tab.5 Innovation of child-friendly space index in Luohu District, Shenzhen
红荔社区建设从儿童视角出发,在交通标识系统中引入儿童友好的元素(见图5)。如划设儿童专用道路、斑马线,并将儿童喜爱的动画片中的人物、场景引入现实生活中:一是增添了空间趣味性,二是有助于提升儿童在社区的归属感、参与度。福海街道则充分整合辖区范围内的学校、图书馆、运动场等与儿童生活密切相关的空间资源,并结合社区特点差异化建设儿童友好实践基地(见图6),如新和社区侧重“安全教育+儿童”、大洋社区侧重“科技创新+儿童”、塘尾社区侧重“运动健康+儿童”等。
图5 红荔社区儿童友好道路空间Fig.5 Child-friendly road space in Hongli Community in Shenzhen
图6 福海街道某儿童公园Fig.6 A child-friendly park in Fuhai Street in Shenzhen
2.3 实践述评
以澳大利亚本迪戈(Bendigo)为代表的国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均以政府主导构建多层次、多主体、多业态的友好空间为目标,致力于提供兼顾儿童与成人、正式与非正式的空间场所[33]。自21世纪以来,国内深圳、南京、上海等城市从制度建设、空间设计、主体参与等层面积极探索儿童友好建设,但对标国外,笔者认为我国建设实践仍存在3大局限。
其一,理论研究与实际建设脱节。Nelya Rakhimova[34]曾指出“一个对儿童友好的城市计划需要从根本上成为一个‘实践而非理论’的过程”。伦敦、慕尼黑、哥本哈根等儿童友好城市研究涵盖教育、环境、健康、儿童参与等诸多领域并积极将研究成果落实于实践(见图7)。在国内实践中,创建儿童友好环境被简单等同于建造儿童乐园。这种集中式、快餐式的儿童文化娱乐空间,一是剥夺儿童对自然的兴趣[35],二是此类项目大多服务半径太大、实际利用效率低[36]。此外,在利益驱动下适合儿童活动玩耍的场所被开发商另为他用[37]。与其说这是“儿童友好空间”,倒不如说是“商业友好空间”,部分儿童活动空间面临场地缺乏、场地简陋及场地商业化的“尴尬”境地。
图7 国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领域Fig.7 Foreign child-friendly city construction fields
其二,局限于片面的友好空间建设。以儿童友好街道建设为例,国内常用模式是“实地调研—开展建设—维护管理”,街道建设包括街道出入口、斑马线设计等。如此仅考虑了此条街道的设计,缺少对街道周边环境的考虑,因而空间建设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对标国外,荷兰代尔夫特政府将学校、家庭和游乐场等儿童活动频繁的节点串联成安全、有趣的路径[38]。在不增加机动车数量的前提下,平衡儿童户外活动和机动车交通之间的关系,为步行、自行车和儿童户外独立出行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是国外儿童友好街道设计的典型代表。福德斯伦街区是代尔夫特建立的第一个“儿童出行路径”,路径将街区内2所小学、1处幼儿园、5处活动场地串联。在此条路径上,儿童可以独立骑行或步行到任何目的地[39]56(见图8-图9)。
图8 儿童出行路径串联示意图Fig.8 A case of children's travel paths
图9 福德斯伦街区儿童友好路径设计Fig.9 A case of child-friendly path design
其三,局限于满足特定群体需求。一方面是局限于满足3—6岁儿童需求,忽略其他年龄段儿童需求。笔者通过走访南京的典型居住小区发现,小区中心空地大多设有滑梯、秋千等基础的儿童游乐设施,可满足幼儿阶段儿童玩耍的需求。随着儿童年龄增长,他们的游乐需求出现差异。但现实的状况是小区设施更新滞后,未结合不同年龄段儿童游乐的需求变化更新空间内涵,存在供给与需求脱节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局限于满足儿童群体的需求,忽略儿童陪伴者的需求。他们或在旁照看小孩,或与儿童共同玩耍。但现状部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仅围绕儿童设置游乐设施,却未给陪伴者预留相应的场地。
3 儿童友好建设的策略与建议
3.1 拓展儿童友好理论的研究面向
一方面,加深理论研究深度。除了满足儿童基本的生理需求,更应关注儿童社交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国外学者更关注儿童在空间中独立活动的重要性,主张儿童通过场所活动获得技能[40]。另一方面,拓展理论研究面向,跳出“就儿童论儿童”的局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初衷是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但并不意味着将城市建设完全聚焦于儿童,比如儿童陪伴者对场所的需求也值得进一步研究。
3.2 提升空间建设的整体性与系统性
“空间友好”是儿童友好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空间规划不仅需考虑场地中的空间要素,而且要考虑周边环境要素,并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各阶段。总体规划中融入“儿童友好”的理念;详细规划则应按上位规划要求分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标;城市设计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关键,强调对细节的把控。将儿童需求、儿童活动轨迹叠加考虑,提升空间建设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同时关注空间安全性、可达性、生态性、趣味性等。
3.3 强化理论研究与建设实践关联性
新时代规划应考虑将儿童友好理念与建设实践有机结合,双向互动,既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又为城市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加速提质,需从“一米高度”审视城市规划,把儿童视角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全过程,例如存量规划时代如何有效利用存量空间[41],将儿童多层次需求与多类型空间建设结合,提升空间品质。又如在健康城市建设中融入儿童友好理念[42],通过补充儿童友好视角下健康城市规划战略,完善健康城市实施框架等。
4 结语
自201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对儿童友好关注度持续提升。本文对国内相关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对国内典型的建设案例进行总结归纳。与国外理论研究对比,本文认为未来国内的研究深度需进一步加强,研究面向需进一步拓展。与国外建设实践对比,则应提升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强化理论研究与建设实践的关联,推动更大范围的儿童友好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