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的路径研究
2021-11-26吴骏泽
吴骏泽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北京 100125)
0 引言
乡村人才振兴是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的根本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5 类人才[1]。为切实保障乡村人才振兴落到实处,《意见》指出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评估乡村人才供求总量和结构,细分乡村人才供求缺口,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和需求目录。构建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是探索建立乡村人才信息库的具体实践,通过采取分类入库、分类采集、评价认定、动态管理、服务开发等措施,逐步完善平台架构,有序拓宽平台服务功能。
1 建设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要通过各种方式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下乡[2]。为促进意见精神落地实施,在建设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过程中要遵循上下贯通、集中统一的要求,重点应把握“统一建设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
1.1 统一建设规划
准确理解数字化是推动乡村有效治理重要手段的核心要义[3]。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部已建人事人才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以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前提,以建设“分类入库、分类采集、评价认定、动态管理、服务开发”的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目标,开展统一建设规划。建设规划以着力打造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数据库为重点,整合现有农业农村人事人才各类信息平台资源,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
1.2 统一标准规范
注重采集数据和入库标准的统一,开展农业农村各类人才入库标准研制与应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农业农村人才信息资源名录,确保人才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1.3 统一备案管理
实施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农业农村人才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全口径备案。
1.4 统一评价体系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人才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4]。
2 分类入库
农业农村人才入库标准是保障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数据质量的前提基础。通过采取找准入库人才类型、分类采集、规范统计等措施,逐步形成真实可追溯的农业农村人才信息库。
2.1 入库人才类型
2.1.1 农业生产经营人才 在工业化、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下,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5]。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是从事个体农业经营的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力量,具体分为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2.1.2 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 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立镇、农业强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保障[6]。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是推动目标实现的主要力量,具体分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农民工。
2.1.3 乡村公共服务人才 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是从事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的人才[7],具体分为乡村教师、乡村卫生健康人才、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
2.1.4 乡村治理人才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它在应对乡村社会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级民众之间,以及不同领域中的各种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8]。乡村治理人才是不可忽视的入库人才类型之一,具体分为乡镇党政人才、村党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农村法律人才。
2.1.5 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服务于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是构建科技兴国的重要组成力量[9]。该类型人才具体分为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科技特派员。
2.2 分类采集
一是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建立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针对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建立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针对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建立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协调,省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地市、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3 规范统计
针对上述各类人才,采取个人填报和组织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有序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学习经历信息、专业能力等统计项。个人基本信息具体包含姓名、性别、民族、籍贯、政治面貌、人才类别;工作学习经历信息具体包含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行政职务、行政级别、职称系列、专技岗位级别、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具体包含从事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服务领域、获得主要科研学术奖励情况、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获得发明专利情况、荣誉称号。
3 评价认定
人才评价是人才开发与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关键[10]。农业农村人才评价认定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不能简单以论文作为唯一标准评价人才[11],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农业农村各类人才的线上认定将成为农业人才评价事业的发展趋势,平台功能设计上具体包括分级填报、单位审核、线上评审、数据输出等功能。
3.1 分级填报
按照人才分类统计规则,各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账号,按照人才评定政策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业绩贡献、证明材料等。
3.2 单位审核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按照人才认定政策进行线上审核,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审核结果上报信息。
3.3 线上评审
开展年度农业农村人才认定线上评审,通过全国农业农村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评审专家分配账号,按照人才类别等条件分配申报人员材料,评审专家在平台上进行材料赋分、答辩赋分、在线投票等操作,最终完成年度农业农村人才认定评审工作。
3.4 数据输出
平台按照相关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导出通过人员名单、会后统计表、公式公告等统计报表。
3.5 证书打印
由证书核发单位确认该批次证书发放信息;通过核实的证书信息,平台提供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4 动态管理
平台动态管理功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报表管理和模块管理。
4.1 组织机构
平台实现对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相关机构信息的统一管理。实现组织机构的新增、修改、删除,编制数据的录入,机构信息表的生成等相关功能。
4.2 人员管理
面向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员信息的统一管理。平台可实现信息的浏览、新增、修改、移库、删除,信息查询以及统计分析。
4.3 报表管理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国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平台完成农业行业人事劳动统计相关报表填报任务。可实现统计数据的录入、提取、编辑、校验、报表上报等功能模块,为形成人事管理基础数据库奠定了技术基础。平台提供数据导入功能,将编辑好的报表导入到系统中。
4.4 模块管理
模块管理包括内容维护和应用设置。内容维护包括流程上传、表格上传、公告栏维护、问卷调查定义和友情链接等功能。应用设置包括查询设置、薪酬表设置、参数设置、单项指标分析和多指标分析。
5 服务开发
5.1 教育培训
当前,“互联网+教育”迅速发展,互联网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为教育培训的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12]。平台面向部、省、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专项人才线上培训,配套改善线上培训软硬件设备和管理服务条件,提供在线学习、管理考核、跟踪指导服务。平台可提供网上报名、在线课程、学时统计、培训证书打印等功能。
5.2 人才招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才招聘网络化已成为大势所趋[13]。基于农业领域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不足的现实[14],平台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人才招聘功能模块提供人才招聘管理数据库查询、报名管理、招聘与考评综合管理、信息统计与专报、信息发布管理、后台管理等综合服务。
5.3 宣传推介
树立典型人物。不断发掘各类人才中的先进典型,给予更多荣誉和精神奖励。遴选一批优秀典型,按规定予以表彰。
6 充分利用平台资源优势,针对薄弱类型人才精准施策
6.1 利用平台资源优势,破解乡村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不畅问题
当前,乡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人才流失问题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15]。针对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应发挥资源优势,着力在以下方面精准发力:一是围绕建立线上人才培养开发机制,通过网上业务培训、跨地区在线交流等措施,提升基层乡村卫生健康人才能力。二是围绕建立人才评价网上日常管理机制,集成职称评审、岗位调整等措施,拓展基层人才职业空间。三是围绕建立人才流动线上配置机制,集成编制周转、空编充分使用、招聘自主、对口支援、柔性引进等措施,合理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数量并动态调整,完善基层人才配备。
6.2 线上统筹使用乡村治理人才
一是针对党政型干部,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线上统计力度,重点对基层单位工资数据进行研判分析[16]。二是逐步建立村委会干部线上交流制度,逐步建立与岗位相适应的村委会干部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健全新型农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17],平台针对“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青年人才队伍等乡村治理人才,提供线上意见信箱功能,收集青年人才的工作困惑,及时总结并发布应对措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6.3 充分调动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积极性
农业科研人才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强国、乡村振兴等战略的迫切需要[1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19]。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是推动农业科技进度的支撑力量,要利用平台优势不断调动科技人才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一是针对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逐步将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的外国农业专家入库登记,借助外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二是针对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线上交流机制,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20]。利用系统开展科企线上对接,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兼职,通过“柔性”引进方式,促进涉农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针对乡村科技推广人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线上培训,定期举办线上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