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新征程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再次修订
2021-11-25盛建
☉本刊记者 盛建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底,江苏全省累计注册登记中小企业369 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8%以上,数量多、分布广、贡献大、动力强,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底座”和重要生长点,也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一个重要引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顺应形势 条例迎来新修订
记者了解到,现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5 年制定实施,并已于2009 年进行过第一次修订。过去12 年里,条例在改善我省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转型、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近年来,随着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形势、外部环境和服务需求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迫切需要依据上位法再次修订条例,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谋划,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打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
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小企业普遍受到严重冲击,面临的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维权难等问题更加突出。在前期跟随调研走访过程中,省内多位中小企业主向记者反映: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流通销售环节持续受阻,均导致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快速上升,资金出现困难,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正常经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善于迎难而上、自强不息”,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明确提出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作为条例的上位法,2018 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管理体制、税费优惠、融资促进、权益保护、创新发展、服务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也都作了大幅度修订。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着力解决影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创新、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透明的法治保障,有利于细化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决策部署,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强化激励 发展活力源源不断
记者看到,修订后的条例由8章扩展为10章,其中新增了“融资促进、监督检查”两章,条文也由58条增加至74条。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通过提炼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借鉴省外立法的先进经验,省人大常委会既注重解决当前困难,也致力于长期性制度建设。条例第一章第五条首次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是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此,省工信厅副厅长石晓鹏表示,主管部门的明确,理顺了中小企业的管理体制,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条例专设“融资促进”一章,从政府营造融资环境、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建立信贷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担保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建立社会化的征信评价体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资金链问题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省人大代表、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刘礼华对此深有体会,他在参加分组审议时说,条例瞄准问题靶心,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开出了“对症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峥表示,为缓解资金链紧张,向中小企业源源不断地注入资金“活水”,可以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让他们“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这无疑会迎来一个双赢的结果。
条例还规定了许多细致、务实的举措,既引导商业银行增加普惠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也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市场,引导天使投资、私募股权等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等途径进入市场,这些举措靶向施策、直击关键,必定会让更多中小企业获得直接有效的帮扶政策,更好地增强信心、迎难而上。
记者注意到,条例除了在财税、融资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外,在创业创新方面也是持续发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源头活水,江苏一直以来都是创业创新的沃土。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更好发挥指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尤其注重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对此,省人大代表、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九虎十分赞同,他说,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融资促进只是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突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增强企业创新的信心和预期,切实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细致打磨 保障条例精益求精
“立志欲坚不欲锐,成功在久不在速。”从2019年到2021年,条例修订工作历时两年,其间广泛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经过了多轮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2019年9月,在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和省司法厅指导下,省工信厅成立起草组,先后组织召开8 场专题座谈会,书面征求各设区市、相关部门意见5轮,实地调研数十家中小企业,并通过“立法民意直通车”征集民意,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为立法求得“最大公约数”。今年5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一审结束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书面征求了13 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咨询专家和法制专业组代表的意见,在江苏人大网上全文公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书面委托无锡、苏州、南通3个设区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围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高端人才引进、容错纠错、贷款信用基础、市场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此外,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专门带队赴辽宁、陕西等地开展调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中小企业促进工作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例修订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8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专门组织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邀请部分来自工商联界、经济界的省政协委员参加座谈,直接与政协委员交流,努力摸清找准中小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共同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会上,省政协委员、江苏捷士通集团董事长唐成杰提出,要充分发挥我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帮助企业培育、招揽高层次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省政协副秘书长、省工商联副主席周洁表示,通过立法协商的形式,让政协委员的声音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充分倾听和重视,既丰富和拓展了立法形式,也落实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在立法协商会上说,立法协商是推动科学立法和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对条例修改完善将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修订草案)审议过程中,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落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最新政策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还提出了许多切中要害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的反复打磨,每一个细微之处的修改,都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了提高法规本身的质量。正如不少委员和代表所说,通过对法规草案的认真审议和精细修改,更加体现了肩负的职责和工作的价值。
改善环境 激发中小企业内生动力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是经济的“毛细血管”。条例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很多中小企业主激动地表示,条例为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为了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刘庆告诉记者,之所以强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因为与各类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社会资源、营业收入、职工人数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更多,因此,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其发展至关重要。无论从政策的倾斜、财税的支持、融资渠道的畅通,还是从创业的优惠、审批流程的简化、政府兜底帮扶等来看,都绕不开“环境”这个大框架。
营造和保持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关键在于法规的落实。陈峥表示,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刘礼华指出,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该往哪个领域深耕?这些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具体分析。新常态下,要及时化解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公平性不足的问题,切实防止“压舱石”最终演变成企业家投资发展的“绊脚石”。
良好的经营环境好似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阳光雨露,创新力和竞争力则是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为“小巨人”的双腿支撑。一方面,需要全社会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另一方面,更需要中小企业发挥自身潜能,充分挖掘优势和特长,以外力刺激内生动力,引导其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新形势催生新法规,新环境也将产生新机遇,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必将推动江苏中小企业进入一个蓬勃发展、有序竞争的法治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