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2021-11-25庄春苗
庄春苗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00)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更关注的是财务报表中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财务信息,而涵盖于社会责任部分的环境信息则很少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当今时代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告诫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自身的做法并不可取,而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2019年共接到环保举报49万余件。根据污染类别不同分析,大气污染举报最高,占举报总量的50.1%,其中多为反映烟粉尘、恶臭/异味和工业废气的举报;其次为噪声污染,占举报总量的39.7%,其中多为投诉建设施工噪声污染和工业噪声;再次为水污染,占举报总量的14.5%,其中反映工业废水污染的举报最多;位列第四的是固废污染,占举报总量的6.3%。从行业分析,大家投诉最多的行业是建筑业,第二是住宿餐饮娱乐业、非金属加工制造以及化工业。
企业环境责任是企业所必须肩负的环境保护义务, 也是发展生态文明的关键条件。环境信息披露是高质量且必需的监管途径,是企业向政府、社会大众传递企业践行环保责任情况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绿色生产、推动推进环境友好型产业化发展。
一、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前期文献分析
前期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较多。大多集中在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影响因素方面。研究认为,企业最好能够在财务报告中对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相关应对措施作出阐述;企业应当披露的环境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环保理念;第二,环保目标的制定;第三,资源使用量;第四,环保资金投入、环保技术研发和环保设备的配置与运转;第五,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和处置情况;第六,环保费。
还有研究提出,单纯凭借年度报告的方式来披露环境信息会导致方式单一、时效性差、信息杂乱等问题。因此,出具单独的环境报告是环境信息披露实践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有以下两种:第一,在财务报告中补充相关环境会计项目或者是在报表的附注中加以解释;第二,制定单独的环境会计报告用以专门提供环境信息。
对于影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因素的研究认为,这些因素包括政策法律、媒体报道以及管理层能力等;相关法律政策显著地提高了上述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这表明相关政策法律的作用不容小觑;新闻媒体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报道和当地政府的监管措施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当地政府的监管措施还能够引起新闻媒体对相关企业环境信息的关注,增强舆论的监督力度;另外还有管理层的能力也是一个影响因素,企业管理层所具备的能力越强,通常就越看重其自身的名誉,那么他们一般会选择向利益相关者出示更高质量的环境信息。
通过分析以往文献,本文认为,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既要有定性信息同时也要有定量信息的观点,因为这样能够更好地、全方面多层次地展示企业的环境活动及其所造成的影响。此外,很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大都只是复述国家的环保政策,这些信息在各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当中大多大同小异,但却欠缺对自身企业具有针对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大多数企业选择故意避开重要环境信息,不披露自身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这是导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本文的观点是:制定单独的环境报告必将成为未来环境信息披露的发展趋势,但是应当对环境报告的披露时间予以重视。环境污染事件具有突发性,如果按年披露,那么及时性必然得不到保障,因此可以选择发布临时公告以及时披露环境污染事件,其次再与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相结合以更全面地披露相关环境情况。
二、理论分析
(一)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是目前会计领域的新趋势,是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之上进行发展和演化而来,对企业的环境业务和关联性经济业务进行的举措和约束。之前,大家都把企业作为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但却忽略了企业的社会性质,所以总是没有认真思考企业的社会环境问题,环境会计的意义就是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所以环境会计会涵盖企业的经济水平、工作收益,同时也包含了企业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之前的会计模式过于倾向经济质量和价值,对于环境和社会影响不够重视,这对于长期经济发展实际上埋下了隐患。和过去的会计模式不同,环境会计不光光要提升企业的经济价值,同时也兼顾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优化问题。
根据环境会计的演变历史来看,环境会计是为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所推出的,吸取了过去会计模式的基础和有点,同时融入了环境类别的学术知识和研究内容,最终诞生的综合研究类别。不过,目前的环境会计不够到位,有着不少漏洞和缺陷,但在世界对环境会计的认知和重视不断加强下,一定会推出更多的相关条例、更全面的相关法律作为支持,环境会计一定会慢慢优化升级。
(二)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涵盖了环境、物种丰富性及跟环境有所关联的各项数据信息等,比如环境收入、开支等。
目前基本上凭借环境信息的可核算性开展分配,包括货币和非货币数据,以及描述性数据。过去的会计模式产生的信息基本都是货币数据,而现在的环境信息则更多的是定性和定量数据,定性的数据更多,定量的数据较少。定量数据基本都是非货币数据,但也存在部分的货币数据。所以,此三类数据给环境信息的公开都有着关键的影响和作用,不同企业的环境会计报告针对不同分类的信息侧重点也不一样。
(三)环境信息披露
环境会计的质量和作用如何,最关键的在于环境信息披露是否达标。环境信息披露是整个流程的最后一步,也是影响和结果最关键的步骤。对环境信息公开披露,详细且完整的描述环境资源是怎样利用的、环境污染程度及处理过程,这些问题都是保护环境、减少环境破坏的前提,是我国发展大局中的关键,也是企业内部管控工作的核心环节。
三、案例介绍
本文选择W 护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一个原因是因为该企业的相关资料相对较容易通过公开渠道取得;另外一个原因是SW 是全球四家拥有炔醛法1,4-丁二醇技术的企业之一,2009年参与了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VAE)产品国家标准的制定。企业已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SW 被S 省科技厅认定为S 省国际合作基地。
然而,SW 在2014至2017年的4年间,仅因污染环境事件就受到了环保部门的7次行政处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当中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问题,然而这些信息却均没有在定期报告当中如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该案例的稽查结果说明企业必须积极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存在的问题是:在2016年及以前年度均未披露其在2014至2017年的四年间收到7封行政处罚书的信息。该公司之所以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处罚与整改情况,想必与媒体报道不无关联; SW 对政府补贴、政府环保扶持专项资金和环保荣誉奖励披露较多,而对于处罚情况,企业为维持其形象和合法性而选择不披露。
另外,SW 仅在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的环境保护相关情况中以表格方式披露了污染物排放及处置情况,从其所列示的表格当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等具体信息,然而在2016年之前我们不能在该公司年报中找到确切的污染物排放及其处置信息,仅有零星的概括性语言描述,例如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关于污染物排放仅有“充分发挥高浓度废水处理装置、焚烧装置等环保设施作用,加强了废水、废气总排口的巡查和在线监测,确保了达标排放”等概括性描述。相较于2016年和2017年的表格列示,语言描述明显缺乏实质性意义。
四、案例分析
(一)披露内容不全面
由相关资料可知,五年来,SW 从未进行披露的项目超过1/3,且许多项目均仅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有所披露。连续5年均有所披露的项目仅9项,其中定性信息6项,定量信息仅3项。显然,SW 对外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较为片面,并且没有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分类项目。
2014年来,SW 的违法排污和堆放行为被环保部门给予7次行政处罚,对洪洞县沿途村庄的百姓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威胁。SW 的利益相关者迫切需要其提供更加全面的环境信息。
(二)披露内容多次重复
SW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大多是环保体系认证、环境管理制度等模糊描述。可以将SW2014年—2016年年度报告中与环境相关的信息对比发现,SW 年报中的社会责任情况、董事会报告和公司未来发展展望中的部分内容。可以看出,SW 披露的环境信息多次重复,并且这些信息缺少让人信服的数据支撑,信息使用者难以从中找到确切有用的信息以提供高水准的参考价值,信息质量较低。
2017年SW 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相对来说更加丰富和全面,涉及很多新的项目,但是该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还有巨大的进步空间,特别是和以往年份的披露内容进行比较可以看出,SW 以往年份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存在多次重复的问题,难以为利益相关者所实际使用。
(三)披露方式落后
SW 的主要环境会计信息集中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社会责任情况和财务报表中,没有采取过出具单独的环境报告或者社会责任报告的方式,并且也没有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任何与环境相关的信息。这种环境信息披露方式过于落后,无法向社会公众传递企业真实的环境保护情况,也不利于利益相关者获取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这造成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等信息使用者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经历几十年的奋斗,我国经济虽然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环境污染事件依旧频频发生,环境信息的披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本案例公司存在披露内容不全面、披露内容多次重复、披露方式落后等现象,需要及时改进。
(二)建议
本文的建议是:通过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披露意愿。
对及时披露负面环境信息或者提前披露可能存在的关键环境风险的企业进行奖赏。将故意隐瞒环境污染事件、随后遭新闻媒体曝光的企业加入环境诚信的“黑名单”,撤销其评比绿色环保企业的资格,或者对其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约束,以此增强企业披露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