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管站如何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2021-11-25朱芙蓉
朱芙蓉
(聊城市茌平区洪官屯镇政府,山东 聊城 252113)
扶贫资产简单来说,就是用于帮扶贫困户的资金,是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一种工具。也可以帮助村集体开展经济建设,让他们走上共同富裕道路。扶贫资产的一般来源有政府的专项资金、社会的无偿捐赠等。同时种类繁多,一般是生产设施、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资产和固定资产。
一、扶贫资产的形成
(一)政府投资
在乡镇扶贫资产管理中,一定要发挥好扶贫资产的重要作用。拟定相应的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资金和资产的范围,同时对运营管理提出相应的要求。
政府投资形成的扶贫资产主要是四级政府(地方市、县、省还有中央)将财政资金投到贫困县、镇,还有乡村的产业项目中,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产业性的扶贫资产[1]。在扶贫资产形成过程中,所有涉农资金和扶贫的资产都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合及统筹,并且还会建立一个巨大的资金池。然后再根据具体的项目成立一个县级产业项目库,当需要选择项目时,应该依据轻重缓急的顺序选择。在确定项目库中具体项目时,应该先交由县委常务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政府常务会等部门共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再最终确定。
(二)政府奖补
为了有效激发基层产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过程中,县级政府应该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颁布有关产业发展的标准、规定以及相关补助政策。这样,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就可以将其当作生产奖励资金运用在其中,同时也可以入股的方式投到基层产业合作社当中,再由基层产业合作社统一整合和分配[2]。如此,政府奖补形成的扶贫资产实就具有较强的帮扶和奖励性质,因而乡镇经管站就可以按照项目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动态的奖补活动,并以此构建长期有效的跟踪工作机制。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项资金只可以用于生产发展中。
(三)社会力量
在开展扶贫工作时,依据各种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政策性的帮扶活动,并通过该项活动有效激励农村的产业发展,进而逐渐形成形式较为分散但却具有较大规模的产业扶贫资产。在这些资产中,有部分资产具有赠予的性质,还有部分具有扶贫的性质,但并不是赠送的。因为社会各界力量形成的扶贫资产主要有社会爱心力量的帮扶、社会的捐赠、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加工基地等等[3]。在开展这些项目时,通常都会和当地的基层生产合作社结合,然后带领农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而形成利益共同体[4]。
二、扶贫资产的使用范围
第一,扶贫资产可用于乡镇公路的修建、为解决人们饮水问题的水利工程以及开发扶贫项目等。
第二,扶贫资产可投入种植业、养殖业和生产加工业中,以此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5]。
在新时代背景下,对扶贫资产的有效管理工作一定要做好,并且要实行专款专用、专款管理等政策,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可随意使用扶贫经费,同时这些扶贫资产也不可以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和承担行政支出等。
三、扶贫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收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相关调查数据表明,部分地区存在资产项目收益不理想的问题,并且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不能保证贫困户的收益权[6]。例如,上级给某个贫困村投了35万的光伏,使用期为25年,这样每个月折旧费大约1 100元。此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国家每个月对光伏的补贴,只依靠光伏发电的盈利,每个月的盈利和折旧基本持平。根据对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资产收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1.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
开展扶贫工作后,部分基层单位并没有依据上级要求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布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所以在有关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会出现资产流失、实施失败以及不能确保贫困户收益等有关问题。同时针对有关管理部门,也没有明确权责,并且没有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7]。
2.项目选择与执行不合理
项目选择后,没有及时启动项目,或者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比较缓慢,所以不能充分发挥出扶贫资产真正的效益。同时,还存在因为前期论证和调查不充足,一些项目还没有开始实行,这个项目的资金就被退还,并且对这笔资金作了新的安排的现象。
(二)扶贫项目收益资金使用不规范
部分脱贫村的项目可获取收益,经过几年的积累,账户上已经存储了不少的收益资金。此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政府的帮扶下已经有了自己的致富门路,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凭借每年国家发放的各项补贴(比如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贴、护理补贴、困难儿童、高龄补贴、计生奖扶等等)已经达到了脱贫标准,两者都无须脱贫村中的项目再额外发放过多的项目收益。如此一来,扶贫项目收益资金还有剩余,村干部为了避免承担投资失败的责任或出于私利,不开展公共投资活动,导致剩余收益资金无法发挥价值。对于扶贫项目收益资金的使用,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1.挪用收益资金
在部分地区,村干部等人对于收益资金的特殊性并没有充分的认识,所以会出现随意改变收益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个别地区还会出现金额较大的收益资金挪用。例如,部分单位为了弥补行政经费,会擅自使用扶贫项目收益资金,或者将用于扶贫的收益资金挪用到非扶贫项目中,并且还存在出借扶贫项目收益资金的情况,将其用在生产经营方面[8]。
2.扶贫资金的滞留
在各个地区,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普遍存在,甚至有一些地区的资金不仅滞留时间长,金额还比较大,进而不能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
3.管理混乱
部分扶贫资金使用时会采取专户管理的办法,同时这个过程是封闭运行的。还有部分扶贫资金会运用一些单位自身的管理方法管理,这样会致使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之间的界限不清晰。甚至有部分单位还会出现没有及时核算收支、以白条抵库以及财务不清等问题。
4.财务执法不严
目前,部分地区存在小部分人以身试法,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存在部分人向非贫困户违规发布扶贫贷款信息,并且还利用扶贫项目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甚至还有在使用和分配扶贫资金时收受贿赂、以权谋私以及贪污私分等违法行为。
四、乡镇经管站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做好资料备案
依据扶贫办提供的分红协议及扶贫协议、项目的决算报告、分配和使用扶贫资金的方案、项目验收方面的报告以及扶贫项目的开展实施方案等资料,乡镇经管站一定要将有关资料的储存以及备案工作做好,并且还要建立资产管理的台账[9]。在这个过程中,乡镇经管站要详细登记资产的建立时间、单位、名称、数量、类别、来源、使用的预估年限、所有权人、折旧、收益权人以及净值等有关的内容,同时还应该及时登记补偿扶贫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变动等情况。
(二)登记、审核村级扶贫资产的处理方案
把扶贫资金投入村集体当中,意味着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扶贫资产归属于村集体。村集体的扶贫资产主要有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两种类型。经营性资产有股份合作经营,还有出租发包等。在开展经营性资产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方案由村集体提出,然后经村民大会商讨之后再确定。方案通过审议后再上报乡镇经管站,乡镇经管站审核没有问题后,会开展公开招投标活动,在活动完毕且签订了有关的合同后,还应该进行存档管理[10]。而公益性资产是指在乡镇经管站登记之后,由村集体统一监管,并且用于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三)对村级扶贫资产的运营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在组织扶贫阶段,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扶贫资产进行投放,为了达到良好的扶贫效果,由村集体牵头,并建立一定的经营生产关系,组织贫困户以及经营人员做好项目规划。
1.引导村级进行扶贫资产的折股量化工作
将扶贫资产投入生产经营的主体当中,因此形成的扶贫资产由经营主体管护和持有,同时这些扶贫资产是村集体的对外投资,村集体享受投资分红,同时也可以将其折股量化至建档的贫困户中,这样可以让其享受持股分红。而这些已经持有的贫困户,在其脱贫或是消亡之后,其持有的股份则会返还村集体或是折股量化到新的贫困户手中。在项目立项的过程中,乡镇经管站的管理人员应针对村组制定的项目开展方案进行相应的指导,并且还要组织贫困户、村集体以及经营方三方主体,协商并签订有关的分红协议或是扶贫协议。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而使得扶贫资产的增值和保值效果得到有效的保障。
2.不可截留扶贫资金
利用扶贫资金为贫困户购买的生产加工设备、种苗、小型农机具、牲畜等都应该归属于贫困户,并且要做好登记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不可以收取任何押金或费用,绝不可出现截留扶贫资金的情况。在此期间可实施扶贫资产的跟踪管理方案,因为农忙期间是扶贫资产管理的重点阶段,要想高质量地进行扶贫资金投入,应该做好资产跟踪化管理。例如收割机的具体运作,相关人员规范化地安排好收割机运作流程,依托就近原则进行田间任务分配。和贫困户沟通,系统化进行农忙规划,使扶贫资产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考虑到公益化类型的扶贫资产涉及不动产项目,采取综合管理的手段,定期开展巡查作业,避免村集体改变不动产的用途,影响到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奠定扶贫资产的管理基础。
3.监管村集体的扶贫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村集体的对外投资经营获取收益后,应首要完成贫困户的增收工作。如果在企业或是合作社中融入扶贫资产,在进行保底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可以低于同期的银行利息。乡镇经管站要严格审核村集体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同时还要严格审核扶贫资产的变卖、经营使用人的变更和所有权的转移等。与此同时,对于扶贫资产,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可以随意使用和处理,并且绝不可以将扶贫资产作为个人或村集体等债务的抵押或是担保。另外,相关人员应该树立扶贫资产的回收意识以及再利用意识,在扶贫项目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之后,需要对相关扶贫资产加以回收利用,便捷化地给其他贫困户提供帮助。如果进行扶贫资产所有权变更,应经过财经服务中心审核,没有得到批准的项目无法开展后续的扶贫资产处置作业,也不可将其纳入抵押贷款的范畴。确保扶贫资产使用途径足够合理,不允许任何个体采取非法占用的手段利用扶贫资产,评估相关资产过程中,要把资产的回收与再次利用思路纳入资产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中。
4.资产评估
为了使扶贫资产的处置和使用都有所依据,在出租、发包、股份合作的过程中都要进行资产评估。这样,在所有权、使用权出现变更或是资产被损毁时,就可以根据评估的结果为其提供依据。
5.建立“三资监管平台”,让群众参与监督
在建立村集体的“三资监管平台”时,应该把有关扶贫资产方面的信息融入平台中,并且对其进行监管,这样就可以对扶贫资产的台账登记、会计账务处理进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的管理,并且还可以将扶贫资产的变动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地反映出来。而对于乡镇经管站来说,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三资监管平台”,并且要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应该在监管平台中及时录入村集体相关的财务公开电子图片、账目、公开的交易以及招投标等有关资料信息,这样才可以实现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财务信息数据、集体资产的网络信息化管理,进而发挥好数据公开、查询、分析等有关功能。除此以外,还应该实时监督村级“三资监管平台”的使用情况,这样才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并且可以将平台的民主监督、政策宣传等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五、结语
现阶段,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就是要将扶贫工作做好,并且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于扶贫工作应该有进一步的探析和研究,站在核心位置开展有关工作,有效、全面管理扶贫资金。与此同时,对于现阶段扶贫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还应该明确扶贫资金使用的范围,从多角度确定扶贫资产的管理模式以及使用模式,并且要针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这样才可以使扶贫资金的全面有效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并且可以充分发挥其具有的作用和价值,进而有效开展扶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