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畏无私为光明
2021-11-24竺逸麟
竺逸麟
熊传震
1979年4月到最高检工作,曾任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长,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1996年1月离休
1979年,熊老进入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长。熊老回忆道:“搞纪检确实是我老本行,我从1953年开始在中南大区就搞纪律检查工作,中南大区撤销以后到中纪委,中纪委改成中监委,我都在那儿。”
任职期间,他敏锐地发现纪检组设立在党组,自己监督自己,不利于工作开展。于是他立足本职工作,进行了工作创新。对于此事,熊老说道:“那时候我就主张,要不就派驻。因为50年代中央监委对中央各部也派过监察委员,就是起这个作用。所以我后来就做这个工作——我是第一个建议把党组纪检组改成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的。”
1996年熊老离休,一路走来,他觉得最自豪的事,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跟着中国共产党的步伐,砥砺前行。
胡灿时
1988年3月担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99年3月离休
从浙江省检察署台州专区分署,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再到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胡灿时见证了检察机关的变革与发展。1988年,胡灿时开始担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于那时的一起案件,胡老印象深刻:“有一个副团级干部转业到临安市,他利用氦气的浮力做了一个飞行器。一开始实验很好,得到了《解放日报》《浙江日报》的报道。但后来在科研工作中发生了事故——他的氦气袋爆炸了,由于离变压器不远,导致变压器损坏,停电了。”了解情况后,胡老和同事认为不能轻易抓人,但这一观点与县委以及当地党委的观点冲突。最终该案件在向最高检反映后,通过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了意见,保护了这名科技创新人才。
对于多年的检察工作,胡老说出了他的感想与经验:“我们搞检察工作,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法律,要敢于担当。”
段斌
1978年担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3年离休
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工作启动,人民检察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段斌开始担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纠正冤假错案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的一项重点工作。
有一起案件令段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杨浦区许昌路变电所有一名工程师,他被认为强奸妇女未遂,后来妇女跳河,工程师被判处死刑缓刑。案件似乎非常清晰,但这名工程师却一直在喊冤。为了调查出真相,段老和同事開始了详细调查,在大量的工作后,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案发时被害人并没有被强奸。段老回忆道:“死刑缓刑很重的,还好。当时给他改正过来,无罪释放。”
回忆至此,段老露出了笑容。
郑义正
1992年4月担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3年6月退休
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长的六年时间里,郑老时常下到基层检察院接访群众。”其中有一个案件,郑老至今都难以忘怀。
当时来上访的一名百姓说,他们老家县城有一名有权势的人,在当地随便抓捕百姓,此人有个亲戚更是无法无天,强奸妇女,抢劫百姓财物,当地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对此郑老回忆道:“老百姓来检察院说:‘你们能不能办?然后我亲自带领几位同志到当地,事实弄清楚以后,把他抓起来,判处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对于此事,郑老说,自己是中国共产党的官,对犯罪势力敢于动真格的这份勇气,就是党和人民给予的。
正值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建立90周年,在此时刻,郑老祝福道:“人心齐,泰山移。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