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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新收入准则在石油物探行业的应用

2021-11-24曾萍

经营者 2021年16期
关键词:物探勘探准则

曾萍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长庆物探处,陕西 西安 710018)

2017年,财政部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也就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在保证收入核算的真实、及时、客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准则立足于我国实际,更加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石油物探是指通过物理量的间接测量,探寻地下岩层的物理性质差异,对地质构造或地下地层的性质进行研究,以寻找和定位石油和天然气的地球物理勘探。石油物探最常用的方法是地震勘探。地震勘探又分为采集、处理、解释三个工作环节[1]。作为中国石油物探专业化服务公司的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自2020年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对石油物探行业的业务层面进行了细分。本文针对不同业务特点,探析更加符合业务实际的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方法,对方法的选择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对应用新收入准则后核算模式变化带来的管理方面的挑战进行探讨。

一、新收入准则在地震勘探业务收入核算中的适用性

依据新准则修订后的相关规定,收入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以下五个步骤,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2]。其中,第一步、第二步和第五步主要与收入确认有关,第三步和第四步主要与收入计量有关。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有以下两类情况:一是签订正式的合同;二是口头合同,按照勘探部署与对方约定的、工作量和单价基本明确的合同,只是还未正式签订。这两种情况与准则中对广义合同的界定是一致的。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物探企业签订的合同根据甲方地震勘探工程合同性质,将其划分为单一履约义务合同和多项履约义务合同。如果仅为采集工程合同,那么就确认为单一采集工程即可;如果为资料采集、资料处理、资料解释等几项履约义务组成的一体化工程合同,则需要对其中的每一项进行分别确认。

(三)确定交易价格

根据不同的合同形式分别确认交易价格:正式签订的地震勘探工程合同,交易价格可以根据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和单价进行计算确认;未正式签订合同,但双方已经协商达成一致口头约定的地震勘探工程,交易价格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工作量和单价进行确认。

(四)分摊合同价格到各单项履约义务

在新收入准则下,需要对一体化合同的履约义务进行明确,这对于收入的准确确认和不同业务单元收入的区分至关重要。对于地震勘探采集合同,若仅有采集这一项工作任务需要完成,采集合同的价格即为该履约义务的价格;对于一体化的工程合同,则要按照合同约定对资料采集、资料处理和资料解释三项工作任务的价格进行分别计算确定。

(五)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结合地震勘探工程生产特点,履约义务可被归类为时段履行。此类履约义务对应的进度确认可以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进度时,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否转移给客户作为前提。投入法,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时的成本投入占整体投入指标计算完成进度。产出法,按照阶段性成果已转移给客户的价值占整体价值的比例确认完成进度。通常采用阶段性实现的结果、里程碑、已交付或完工的产品等产出指标对完成进度进行确认。结合地震勘探业务实际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勘探业务收入确认和计量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采集业务和处理解释业务。在对收入核算的准确性、收入确认的便捷性、收入确认与业务实际的结合性方面进行利弊分析后,分别确定了地震勘探工程的收入确认方式。

采集业务虽然有实物工作量及其对应的单价,然而实物工作量在地震采集工序开始的时候才体现,对于地震勘探采集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包括对施工区域的前期踏勘、地貌航测、营地建设、人员培训等,以及施工阶段的测量、表层调查、钻井、收放排列等工序已存在完成工作所必要的成本投入,并无实物采集工作量的体现。如果通过实物工作量确定履约进度,会导致收入确认滞后。因此,采集业务采用投入法中的成本法能最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履约进度,即按照项目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项目目标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发生的成本包括开展采集项目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仪器租赁成本及其他有关成本。

资料处理解释和综合研究等业务属于采集业务的后续业务流程。不同于野外采集业务,资料处理解释和综合研究属于对采集数据的深度研究,研究成果可以为石油公司油气勘探开发提供有效指导和井位部署。资料处理解释和综合研究的多数工作在室内完成,项目金额小,数量多,单人或单台设备同时完成多个项目的情况非常普遍。结合上述业务特点,投入法很难在资料处理解释业务中应用。每年项目众多,目标成本的制定,工作量巨大,通常一个人涉及多个项目,一套计算机设备上运行着多个项目的资料数据,包括存储及软件的使用,项目的进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很难界定具体项目使用的设备、软件、动力费等成本数据,因此投入法不适用于资料处理解释和综合研究业务的收入确认及核算,而产出法更加适用。

针对处理解释业务,笔者也思考过时点法,以项目的验收时点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但此种方式并不能真实反映收入,石油公司大部分项目的验收通常集中在年底,而项目早于验收时点完成,此种方式会导致收入确认滞后。结合具体业务来看,研究过程中完成的阶段成果是可确定的,资料处理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期成果(静校正、时间域叠后成果等)、中期成果(叠前时间偏移等)、终期成果(叠前深度偏移等),每一项阶段成果对石油公司而言都具有独立的可使用价值。因此可以采用产出法,即按照实际完成的阶段成果占总价值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此种方式能最大限度地解决资料处理解释和综合研究项目时点法确认收入的滞后状况,以及投入法的目标成本制定及固定成本分摊问题。

二、新收入准则应用给管理带来的挑战

(一)给目标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带来的挑战

采集项目应用投入法确认履约进度的两个关键要素是项目的目标成本和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目标成本的制定决定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所以目标成本的科学准确制定,对企业制定目标成本的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集方法、生产效率的确定,资源配置等方面都需要各个部室充分沟通,发挥合力制定最贴合项目运作实际的目标成本。而成本核算方面,则需要及时对采集成本进行归集,未能及时结算的项目成本,则要合理进行成本预提,以保证收入的及时准确确认。

(二)给项目管理带来的挑战

新收入准则的施行,要求项目管理更加细化,尤其是资料处理解释项目。由于项目小而多,从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对阶段成果价值量的确定,到项目运作过程中对阶段成果的及时确认,及有关佐证资料的准备方面,都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前、中、后端进行全过程关注,并保持与财务部门及时沟通,保证收入的准确确认和结算工作的及时开展。

(三)给清欠工作带来的挑战

新收入准则的实行,使项目收入的确认较以往更加准确及时,但是确认收入的同时,合同资产作为广义的应收款项,需要高度关注结算进度。收入的及时确认保证了账面的损益能够及时体现,只有进入结算流程,才能保证债权的确认以及款项的及时回笼。现金流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在关注利润的同时,更要高度关注项目的结算及资金的回笼,这就要求企业的清欠工作需要对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管理一样进行账龄分析,及时进行结算与风险预警,以保证有现金流的利润。

三、结语

本文针对物探业务不同环节提出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的方法,其在保证地震勘探工程项目收入核算的及时、客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更加真实、均衡地反映经营损益,较旧准则有了很大的改变。结合具体业务对准则的适用性进行探讨,更好地保证了新准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良好应用。与此同时,新准则的应用,对企业的项目管理、财务经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企业财务人员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要多了解生产知识,做好业财融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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