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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解析

2021-11-24查文龙

法制博览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学伦理法治

张 冲 查文龙

(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河北 邯郸 056038)

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万丈高楼平地起,高校作为培养年轻一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一线单位,注重法律基础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应注重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在法治人才的成长阶段进行精心“雕琢”,帮助其形成正确的法律职业伦理观,树立德法兼修的内心信念。2018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工作力度,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1]。

一、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现状

但纵观全国,我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势却依旧不容乐观。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在实践教学方面问题突出,大多数高校并未系统地、全面地重视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

(一)高校重视后知后觉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近年来一直处于高校法学教育的边缘位置,我国高校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认知也是后知后觉。其首次作为一门独立课程出现在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之中,但此后,全国六百多所法学院校的大多数都长期未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有学者在2017年调研了10所我国法学院校的培养方案,仅有5所高校明确开设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而且这些课程全部都是选修课,课时较短,普遍也仅有2学分左右。2018年发布的《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首次将法律职业伦理列为法学核心课程与必修课程,至此,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才进入高校法学教育重点方向的视野。

(二)伦理教育渗入不足

在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渗入不足,教学体系落后陈旧。在课程设置上,大部分高校进行短期教育,平均32学时,且仅在某个学期进行授课;在考核方式上也较为单一,常以论文结课。在教学方法上各高校普遍采用的案例分析、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方法也都是借鉴其他部门法的教学模式。功利性措施提高了学生职业实践能力,但对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认知提高却很有限。过少的职业经历,完全依赖于课堂所学,应对新的法律职业伦理选择,学生必会产生迷茫。另外,各高校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在对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适用程度也有待提高[2]。

(三)师资力量有待加强

当前,我国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师资力量薄弱。一方面,从教课教师的数量看,由于开设这门课程的高校较少,因此教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老师也数量不多,基本都是由身兼数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老师担任;另一方面从教师的专业素养看,以法律职业伦理为研究方向的教师则寥寥可数,这也导致教师面对课堂案例也很少从伦理学、社会学等角度多方面深入挖掘,难以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念,使该课程的教学活动只是浮于表面应付教学任务,不能达到课程目的。显然,扩大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

(四)教材建设严重滞后

相关教材专著数量少,更新慢,理论体系不成熟,主要有李建华等编写2006年出版的《法律伦理学》、许身健编写2013年出版的《法律职业伦理论丛(第一卷)》、李本森主编的2005年出版的《法律职业伦理》等。并且现有专著绝大多数是为本科教学编写的,专为硕士研究生层次教学编写的著作则凤毛麟角。面对全国629个法学本科专业学科点、30多万法学专业在校生,稀少的教材资源根本无法支撑起完整的课程教材体系,也无法充分满足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工作的需求。

二、重塑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融入实践教学路径

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问题是复杂的,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深度融入法学实践教学,也应当从上到下采取多种措施,以“组合拳”的方式全面解决。

(一)革新顶层设计

1.主动适应时代需求

高校法学教育必须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把法律职业伦理当作新时代法学教育发展的前沿阵地。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应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因此高校法学教育应当主动适应法治时代新需求,无论本科阶段还是硕士研究生阶段都应该开设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为建设法治国家输送具备高尚法律职业道德的人才。

2.明确实践教学目标

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育目标比较清晰,一是学习和认知法律职业伦理的内容,了解法律工作者应该具备的责任与义务;二是培养法律职业伦理观念,使其成为每个法律人的自身行为准则。纠正传统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端,各高校近年来普遍采用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学方法,以提高法学生实践处理能力,但不能达到立德树人的课程目标,修“法”不修“德”,也极易在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翻车”。所以,高校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育应当首先明确教学目标,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核心。

(二)重塑底层基础

1.推行“社会培养化”,将职业伦理教育深度融入高校实践教学

关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我们可以探讨如何推进对法学生的“社会培养化”程度。当前,固定的校园环境与校内实践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需求,必须让学生走出校门,接触法律实务部门,由高校让出一部分培养空间由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法律实务部门接手,加大其他社会组织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参与度。

让法律职业伦理长期融入高校实践教学,首先在课时设置上,每学年可定期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律职业专家,进行线上、线下授课,现身说法,答疑解惑。其次每学年期末可安排法学生轮换到各个法律实务部门进行为期一到两个月的见习活动,并且为每位学生配备导师,使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形成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规范的法律实务操作,完善自身的法律职业素养结构与道德。从教学方式上,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育应采用多元化、多样性的教学手段。在课程考核方式上,通过学生自评、互评与导师面谈、小组讨论相结合,对法学生处理职业伦理能力进行定期评估与终期总评。

2.壮大教学队伍,组织编写教育专著

解决师资短缺问题,短期可由现有的法理学或模拟法庭授课老师来进行教学,也可邀请多名校外法律职业人、专家进行联合轮流授课。长期需高校培养包括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内的法律职业伦理专研人才。同时,为避免过度重复教育,教育部应联合司法部等其他部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职业者等,依据法学专业相关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培养方案,针对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不同层次的学生,分别编写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高等教材,因材施教。

3.吸引高校教育财政投入,打造法律实践教学特色课

吸引高校教育财政资金的投入,建立多媒体教室、科研办公室及计算机应用研究中心等,保障教研教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分配科研经费,设立专门的扶持资金,对法律职业伦理相关科研项目给予重视及政策倾斜,也可以设立名师评选和资金奖励制度,鼓励更多教师投入到其研究之中,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打造成精品课、创新课、特色课,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形成良性循环。

4.发展“互联网+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以科技武装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

互联网应用在新冠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全国高校利用互联网与多媒体应用平台顺利完成网络直播授课、线上考试等教学工作任务。尤其在5G元年,高校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更可以充分利用高速度低延迟的5G网络,打破时间、空间限制,与法律职业者、行业专家老师快速及时地进行通信交流,也能随时随地观看网课与直播回放。学生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将自己的法律职业伦理难题反馈给教师或法律职业者,对方在线及时进行引导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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