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在现代化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2021-11-24周丹
周 丹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发展,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高教法治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用法治思维推进现代化高校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有必要。
一、现代化高校管理工作中法治思维应用的现状和问题
(一)高校的管理模式相对落后,法治思维淡薄
受长期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影响,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认为学校的管理工作就是“把学生管好”,因而管理工作中的“教师一言堂”“教师任意命令、学生只管遵循”的现象时常发生。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管理者凭自己的感性认识和个人经验盲目指挥,不按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出现管理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损害学生合法权利的情况,以致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法治思维下的高校管理工作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学生问题,依法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1]。
(二)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整体法律素养不高
就高校教师而言,除了法律专业的老师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以外,其他专业的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很难深入地了解法律,只能从零碎的培训中学习法律知识,不专业也不系统。有的高校教师只关注于学科知识的教学,本身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熟悉,因而很难将法治思维融入课堂中去,很难通过日常的教学工作去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当与学生发生矛盾冲突时,一方面很难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教师自身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也很难按照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妥善地解决问题。
就高校学生而言,由于高校对学生的法治精神的培养不够重视,导致学生的整体法律素养不高。大部分学生所能接触到的法律知识都是源自学校开展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然而这门课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较少,多为对通识的普及,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因而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和重视度都很低,学生很难将课本上的法律知识与自己的实际生活相结合,更不用说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2]。除了课堂以外,学生也缺乏其他的课外活动来接触法律、感受法律、运用法律,因而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
(三)高校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
现有的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不能囊括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有的领域还是会有法律空白,一旦出现问题,会面临无法可遵、无法可循的困境。而现已制定的规章制度很多都是指导性、原则性的文件,没有具体可操作性,无法跟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其虚有其表。有的规章制度的内容更是有失偏颇,与上位法或者其他的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甚至对学生的合法权利有一定损害,因而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修订。除此之外,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也存在一定漏洞,有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而是凭经验、以人情来处理,不能切实落实依法治校,缺乏对依法治校的有效监管[3]。
二、现代化高校管理工作中法治思维应用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高校培养出社会主义建设高级人才
新时代高校育人的本质诉求就是立德树人,我国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高级人才,德是第一位的。但仅仅通过德治是不够的,德治要在法治的前提下开展,是法治的有力补充。高校只有将依法治校和以德育人有机结合,才能培养出具有高素质、高法律意识的人。他们在高校中接受到好的法治教育,走入社会才能以法律时时刻刻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进而为社会主义的建设做贡献[4]。
(二)有利于提升高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高校传统的行政集权式的管理模式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随着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高校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如果不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就会产生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冲突,甚至激化矛盾,学生将学校告到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最终大多数高校采用的都是协调解决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工作的实效性。
三、现代化高校管理工作中法治思维应用的措施
(一)创新高校的管理模式,养成法治思维
高教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国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与要求。要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养成法治思维,先要改革旧的管理模式,摒弃传统的“人治”理念,认真审视管理过程中是否有对学生命令式、强制性的行为;此外,要学习和吸取高教法治成功的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和思维,拓宽依法管理、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尤其是对从事学生工作的管理者和领导者,要进行不断的知法、懂法、用法的培训和强化,通过学校层面的重视和要求将“高教法治”内化为领导者自身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5]。
(二)建立健全高校的法律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
有了法治思维,就要有法治的依据,通过建立健全高校的法律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法治管理。不论是建立新的法治体系和规章制度,还是对旧的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订,都应该坚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内容,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的指导下进行,不能超出依法治国的范畴,不能与其他法律相矛盾。其次,在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公开性、透明性、合法性、合理性,要广泛听取高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并切实维护教师和学生两者的合法权利,规章制度的内容要更加具体和更具操作性,不要广而空;尤其是建立健全学校的申诉制度,当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他们要有合法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声音,进行合法维权。
(三)提升高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
首先要提升高校教师的法律意识,才能培养出具有法律意识的学生。高校教师应该深入了解法律规定的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在突发情况和侵权情况发生时,能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师生问题处理时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不管是新教师还是具有资历的老教师,总会有对学校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的情况发生,因而要在新教师入职之前就组织开展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让教师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行为准则和底线。在高校教师的整个工作中,要坚持终身学习,不仅要关注本学科的知识,也要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断培养自己的法治精神,积极参加有关法律的各项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
有了较高的法治素养的教师队伍,才能将法治融入课堂,充分发挥出课堂的教育教学功能,才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在高校现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上增设关于法律方面的相关内容,可以向全校开展基本法的必修课或者关于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等具体分支的选修课,让学生既可以形成对法律的基本认识,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有针对性地了解法律的各个领域,甚至是在其他的专业课中也可以融入法治理念。在讲授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与方法,不要一味地说教,多进行实际案例的分析、视频观看与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进去,寓教于乐,引起学生的共鸣和深思。同时在课外也可以依托第二课堂,建立有关法律的学校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比如组织法治教育的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举办以法律为主题的演讲活动等,也可以通过现代化的媒介手段,通过手机公众号的推送,校园广播、报纸等宣传方式,引导每个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四、结束语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思维将成为现代化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中强有力的武器,我们要善用法治思维来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培养现代化的全面发展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