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与发展思考
2021-11-24马思峣
马思峣
(开封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4)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拥有一定水平的科技研发能力,通过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取得专利的创新式发展主体,无形资产在整个资产组中的占比非常高,尤其是专利内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运营资金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以专利为质押物进行融资。
一、专利权质押
企业以满足生产运营资金需求为目的,将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专利权出质,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获得资金的贷款方式就是专利权质押融资,同样要根据既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这种融资方式是在我国科技与金融体制改革进程中慢慢出现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在国家知识产权环境逐步优化的过程中一步步得到金融机构认可,发展至今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最为重要的融资方法,这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实物抵押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限制,有效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问题[1]。专利权质押涉及多个主体,除了银行、评估、担保和企业这类市场主体外,还有诸多政府管理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在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有效使用专利权质押融资,不但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还能为商业银行扩宽资产业务范围。
二、专利质押融资发展中的问题
(一)融资担保供给不充分
顺利实施专利质押的要点在于是否有充分合理的担保,这不仅能增加企业信誉值,还能让金融机构资金风险有所降低。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而言,爆发式增长的专利质押融资给专利融资担保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慢慢凸显出了融资担保供给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资金规模层面给了政策性担保机构一定限制,规模扩张有困难,且以短期担保为主,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信用等级层面上商业性担保机构评分普遍较低,同时还存在队伍专业性无保障、资金流不足、经营成本难控制等不稳定因素,就整体而言,融资规模增速不高。
(二)评估专利价值规范性有待提升
价值评估本身的公正性对专利质押融资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不精准或不客观的价值评估会连带多米诺效应,蔓延式影响后续多个工作环节。一方面,专利价值评估方法不合理,未立足于自身特点构建具有适应性的评估制度。通常情况下,评估机构都是采用通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法,或者就将同类案例作为参考,这种方式难以真实的反映专利价值;另一方面,专利价值评估行业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现有的产业经济知识储备量不足,评估队伍综合素质和行业公信力水平均有待提升。
(三)专利变现处置渠道受阻
对广大金融机构而言,限制专利质押贷款业务顺利开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专利变现处置渠道受阻,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专利质权的实现要经历转让、实施等多个中间环节,与固定资产相比多了很多处置环节,且处置过程容易出现较大的价值波动。第二,现阶段专利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不透彻的专利技术分析、缺乏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员、披露信息不够充分等问题始终存在。
三、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具体措施
(一)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进行立法完善
首先,要让专利权质押标的的界限得以明确。有观点认为,专利权的两大分类为紧密关联于人身的专利人身权和紧密关联于财产的专利财产权,这两类权利有着显著的特征差异,和专利财产权相比,专利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质,这一性质表明其无法作为质押对象。就现行法而言,要明确规定符合权利质押特质的专利财产权,确保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有法可依。其次,进一步完善专利质押流程。专利权质押在我国原《物权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均签订书面质押才代表合同生效,所以专利权质押属于登记生效主义,并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识自治,因此可逐渐往登记对抗主义发展,这样能有效地减少质押设立环节,设立成本的降低和交易效率的提升给整个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最后,健全专利权质权救济措施。救济措施的合理性影响着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与专利制度的成效紧密相关。由于专利权特性与动产质权实现流程不具有实用性,所以质权人通常以拍卖、变法或折价的方式行使其基本权利。那么面对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可以说是没有有效的权利救济措施,这一片空白有待完善。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借用有关政策创新专利权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利质押融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自身治理结构良好,在拥有独有核心技术的同时还要具备强大的研发能力,这样才能保证专利技术的技术含量不断提升,这对金融结构而言就是考量专利市场转化能力盈利能力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意味着房贷风险降低。其次,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建立融洽的客户合作关系,增强专利市场性才能增强担保公司业务信心,提升专利质押贷款成功性。那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竞争力来占有一定优势地位,有必要充分利用国家与地方性政策致力于知识产权建设中,提高对知识产权开发、积累和保护的重视度,增加科研投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将知识产权资源转化为自身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资金周转。
(三)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价值评估体系
一方面,构建具有统一性的价值评估标准。现阶段市场中,每个价值评估机构都自有一套评估规则,所以同一专利的市场价值评估可能存在很大差异,这种不稳定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是难以达到一个客观、公正的融资目的。因此有必要围绕专利权构建一个具有统一性的价值评估规则体系,健全专利权价值评估制度,只有让人信服的评估结果才有助于顺利开展专利权质押工作[2]。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专利权价值评估机构。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专利权质押逐渐增多的社会发展背景下,有必要建立具有专业性的专利权价值评估机构,在树立行业专业标杆的同时做到业务操作透明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划分与承担。对此,我们可以学习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比如通过联合专利权价值评估机构的设立,让官方专利部门、专利技术方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在妥善处理专利权价值评估难题的同时提升金融机构对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兴趣。
(四)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首先,构建多方参与的责任共担机制。由于专利权价值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行为中存在较大的还款风险,对此可通过构建多方参与责任共担机制来分散风险,在共享利益的基础上让担保公司、债权人、资产评估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共担风险[3]。其次,巧借支持性政策分担风险。政府支持工具主要是政府信用支持和政府财政支持两种,由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不利于企业融资,需要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信用担保作用。最后,将信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银行等金融机构以防范专利质押风险为目的,可在放贷前仔细调查有关质押融资的各项指标,确定符合要求后再完成专利质押合同签订[4];期间还要一边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一边跟踪调查企业经营与财务情况,如有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出现,银行可提出提前还款的要求或执行保障措施,比如让企业提供担保或直接终止合同。
四、结语
对专利质押融资行业而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提升就像是内生动力一般推动其发展。专利价值评估、风险担保市场以及产权交易在政府推行的一系列专利质押融资激励政策下逐渐形成,为质押融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