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研究
2021-11-24赵慧芳
赵慧芳
(山西大同大学,山西 大同 037009)
当前是一个网络时代,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与信息数据打交道,个人隐私权保护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一旦社会公民的隐私权被侵犯,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甚至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政府部门必须高度关注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工作,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管控,及时明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切实维护好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隐私权,避免个人信息受到不法分子的盗取、传播和利用。
一、网络时代下公民隐私权被侵害的主要形式
(一)互联网软件和技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
与互联网平台相比,网络用户往往处于劣势的地位,他们通常需要通过输入个人真实信息才能够注册使用各类平台的应用软件。而这些信息中往往涵盖了用户大量的隐私性数据信息,如果网络机构平台未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内容,存在着非法操作,私下利用用户数据信息贩卖换取利益,就会侵害到公民的个人隐私权。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未对技术措施下的保护与终端用户信息隐私之间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一些非法网络机构平台会利用各种链接注册获取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信息,并跟踪收集用户的日常行为习惯信息,甚至是侵入到用户的计算机设备系统中,盗取各种数据信息[1],从而严重威胁到网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市面上,存在着一些网站利用cookies这种程序跟踪用户的上网记录,以此来准确收集网络用户的信息,从而达到非法为自身牟取利益的目的。即便是一些专业的网络安全软件也被曝出非法扫描搜集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并将其传递到指定服务器中,种种行为都会对网络公民隐私权造成一定的侵害。
(二)网络黑客和木马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
在互联网世界里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各种木马程序侵入到用户计算机系统中,从中盗取各种具有价值的用户数据信息,从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会造成公民严重的经济损失。木马程序本身具有远程控制与监视等功能,能够帮助网络黑客去监视用户的各项操作行为,并从中挖掘出用户的重要隐私信息,以这些信息换取非法利益[2]。一旦网站平台未能采取相关防范控制措施,导致黑客轻易利用木马程序进行攻击,就会造成大量网站使用者数据信息被盗取利用,侵犯到社会公民的隐私权。
二、网络时代下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
在网络时代发展背景下,大量网络用户个人隐私数据信息被储存在网络系统、网站平台中,一旦用户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被泄露或者被破坏,就会对用户造成极大的损害后果。因此,为了保障网络行业的健康和谐建设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工作,以完善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好每个用户隐私信息不被非法侵害。互联网本身具有高度开放性、自由性以及流动性等特征,任何人都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信息,因此,一旦公民的隐私信息被非法泄露出去,就会在短时间内被广泛散播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这样就会容易造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使他们造成较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因此,在网络时代强化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管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三、网络时代下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实践措施
(一)完善网络隐私权立法保护工作
当前我国政府部门针对网络隐私权制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无法充分满足现代社会公民隐私权保护的需要。因此,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工作,及时收集民众反馈的各项意见,并结合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工作情况,合理制定出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法》,科学有效的明确网络公民的隐私权界限[3],以此来充分保障社会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杜绝频繁发生公民网络隐私权受到各种侵害的情况。
除此之外,专业立法研究人员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制度内容的优化整合作业,健全网络隐私权保护管理法律体系,这样才能够全面保护好每个公民的网络隐私权。国家政府还需综合考虑与国际社会的友好协调合作,我们在切实保护本国社会公民网络隐私权不受侵犯的同时,还必须关注到本国公民隐私权不被其他国家的网络不法分子所侵犯。因此,我国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针对如何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明确达成相关法律保护协议。从我国发展国情出发,合理制定出符合本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原则和条例内容。互联网市场执法机构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办事,并切实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隐私权益。
(二)强化网络企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
网络时代下公民隐私权保护工作除了要依赖于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监管,政府部门还必须指导各大网络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督促互联网行业明确自律规范与标准。行业组织理应建立起专业完善的公民网络隐私保护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去科学评估各大网站隐私权政策的执行情况,采取一定奖惩措施,以此来保障公民网络隐私权。网络企业要针对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合理制定严格的信息保护技术制度,始终从用户利益角度出发,落实好各项信息安全防范控制措施,杜绝用户隐私信息遭到攻击、破坏和泄露。
网络企业要组建培养起高能力、高素质的网络技术人才队伍,督促他们能够自觉规范操作,避免由于个人失误操作或者在利益诱惑下做出违法行为从而造成平台用户信息的泄露[4]。网络企业还需结合自身情况和市场发展趋势要求,适当加大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科学引进并应用先进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与设备,全面提升网站平台防范木马程序、病毒以及网络黑客攻击的能力,充分保障公民网络隐私安全。除此之外,还需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备份和检查服务器中的用户信息数据库,要对用户信息数据展开加密处理。即便是用户数据信息出现意外泄露后,外界不法分子也无法进行破解利用,从而保护用户的个人合法利益。
(三)提升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意识
我国公民对于网络意识权的保护意识相对偏低。他们未能够充分认识到加强自我隐私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常常因为个人随意操作导致隐私信息资料处于危险之中,即便出现了个人隐私被侵犯的状况时,公民也不太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隐私权。
针对此情况,我国政府部门要发挥出自身的市场主导作用,主动加强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有关隐私保护的教育培训,利用不同渠道向公民普及网络隐私保护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社会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保护意识和能力[5]。与此同时,公民在日常上网操作中也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随意下载登录使用各类非法网站和软件,以免将个人隐私信息资料暴露在互联网平台上,要注意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护,合理设置利用各类杀毒、防火墙技术,加强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此外,公民还需初步学习了解关于隐私保护与维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我隐私侵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这样才能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威胁到人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因此,国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的法律约束工作,及时制定颁布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内容。加强对网络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个网络企业和行业协会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加强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