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项目后评价
2021-11-24屈斌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屈斌 上海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项目背景
黄浦江上游航段是上海市“一环十射”干线航道规划网中的一个重要航段,是多条干线航道交汇之处,是上海连接江苏、浙江两地水网的咽喉要道。分水龙王庙水域横潦泾、苏申外港线及杭申线三条航道成“Y”字形布置,交错的船流增加了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据统计,仅2002年12月至2012年10月该水域已发生上报等级水上交通事故15起,沉船13艘,死亡9人。
为改善分水龙王庙通航环境,《关于“10.23”黄浦江上游船舶碰撞事故情况的专报》批示精神,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分水龙王庙航段标志和岸形夜间亮化实施方案,实施了“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为了检查本次工程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工程投资是否合理有效,同时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同类型项目的决策提出改进建议,特开展本次后评价工作。
2.主要建设内容
2.1 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范围为黄浦江上游航段(西起分水龙王庙上游苏申外港线、杭申线各1km,东至油墩港),全长约3.5km。主要梳理、整合位于黄浦江上游的分水龙王庙水域现有标志标牌设施,提出增设或调整方案,重点是标志标牌连续信息提示和夜间亮化显示、岸形亮化等,包括优化现有内河交通安全标志配布、亮化分水龙王庙附近航道岸线和警示标志。
2.2 交通安全标志调整概况
苏申外港线、杭申线的右岸进入分水龙王庙航段前各增加一座禁止追越标志(含附加标志)。标牌布设优化调整包括重新更换破损的标志板、拆除不符合规范的标牌、将被树木遮挡的标牌移位、适当加高高度较矮的标牌、调整部分标志板面图案、拆除部分重要性较低的宣传牌等。经整改,本工程区域现有提示标志16座、指令标志1座、禁令标志4座、警告标志6座。
2.3 夜间亮化工程概况
标志亮化:工程范围内交通安全标志亮化工程包括禁令标志(3座)和警告标志(6座)。
弯道岸形亮化:分水龙王庙是苏申外港线、杭申线和横潦泾三条航道的交汇处且为弯道航段。该位置船流密度大、流态复杂、弯道弯曲半径小,航行船舶不能及时了解前方的航行动态,发生船舶碰撞事故的风险较大。为提示船舶谨慎操作,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弯道岸线进行了夜间亮化,范围从无名支流河到新村河,长约2570m。
标志标牌的亮化采用泛光照明和LED字体或图形发光两种方式。泛光照明灯光根据标志标牌面积大小每5m2配备一盏泛光灯的标准,在标牌下方安装泛光灯。LED字体或图形发光通过在标志标牌上需要显示的文字或图案中嵌入LED灯,勾勒出需显示图形的轮廓。
2.4 岸形亮化方案
对分水龙王庙水域进行岸形夜间亮化,亮化长度约2570m。采用太阳能道钉与线条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岸形亮化。在分水龙王庙的汊河口水域长约1160m的岸线选用线条灯进行亮化,线条灯的安装间距5m;剩余航道两岸采用太阳能道钉进行亮化,道钉的安装间距2m。亮化灯光颜色为蓝色。
3.项目效果评价
3.1 技术方案评价
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对本水域范围内现有标牌布设进行优化调整,工程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航段水上交通标志完整性、系统性将。项目实施后交通标志效果包括统一了标牌规格、去除了重复设置的标志,且符合规范要求;亮化后的标志能够在夜间光线较暗时对夜航船舶起到应有的提示作用;调整后的标志昼夜视距>300m,满足实施方案中对于视距的要求。标志的设置起到了警示作用,提示航路的信息,有利于船舶的安全航行。
本工程标志亮化采用了泛光照明和LED字体或图形发光两种方式,实际使用中两种亮化模式均能达到夜间提示作用,具有良好的亮化效果。泛光照明在对复杂文字图形的亮化中效果较为明显,而LED字体或图形对于较简单的图形数字的亮化能见度和辨识度更高,因而针对不同形式的标志亮化仍推荐选取差别化的亮化方式。从工程实施后的效果来看,LED线条灯及太阳能道钉均能较好地在夜间将岸形显现出来,同时蓝色灯光能与船舶信号相区分,基本达到预期亮化效果,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根据对船民的走访调查结果,LED线条灯刚安装时亮度偏高,光线射至水面后随船行波产生眩目,尤其是重载船舶驾驶员视线略高于水面时波动的光线对船员视线产生一定影响。后期建设单位通过加贴反光膜降低亮度起到了防眩目效果。相比而言,太阳能道钉发光亮度适中,亮化效果更好,不存在水面泛光现象。因此从亮化效果及实际使用效果的角度考虑,推荐采用太阳能道钉进行岸形的亮化。
亮化设施主要包括布置于防汛墙上的太阳能道钉及LED线条灯。通过后期反馈,此种布置方式较好地反应了岸形,基本达到工程预期要求。
通过十个月的运营,亮化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亮化设施直接通过膨胀螺丝固定于防汛墙上,因此较易受到防汛墙临水侧出现野生爬山虎遮挡,影响亮化效果。同时,由于缺乏后期维护,水务部门不定期的对防汛墙进行改造后及船舶碰撞损坏的道钉未重新安装。亮化设施布置在防汛墙内侧,维修时不易到达,这也给设备的维修及更换带来难度。
3.2 运营管理评价
该工程竣工验收近10个月时间内,工程航段未发生上报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取得了阶段性效果,维护了航道内的秩序,降低了监管的难度,充分实现了社会价值。此外,由于人为及环境等因素导致工程后期维护中出现部分问题,主要为设备被遮挡及偷盗等,因此后期维护中需加强巡查,重点防控。
为保证标志标牌及亮化能起到提示作用,同时保证警示标志常规天气下全时段可见,建设单位后期运营过程中应切实做好维护工作,建议建设单位安排专项资金并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项目实施后标志标牌及灯标的定期维护工作,明确分工,将后期运营维护落实到位。后期维护做到定期修复损坏的标志标牌及灯具,定期检查线路老化程度,定期观测夜间发光标志可视效果,保证标志常规天气下全时段清晰可见。
3.3 社会评价
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安全标志的优化以及标志和岸形的亮化,标志标牌是航道必要的基础设施,对保障航道通航安全起到显著作用;同时本工程为上海地区首次进行航道亮化,工程的实施不仅改善了该航段夜间通航环境,工程所取得的经验对未来航道亮化工程的建设提供了较强的参考价值。
通过标志标牌的提示,工程航段航路在夜间或视线不良时更加明显,船舶通过事故多发水域时更能引起船舶驾驶人员提高警惕,利于船舶的操纵。标志标牌优化调整后,航道通航环境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
亮化工程提高了船舶夜间通过的效率,夜间光线较暗,船舶在无法判别前方路况的情况下航速较低。标志标牌及岸形亮化工程完成后提高了水域照明度,改善了夜间通航环境。
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工程航段通航环境,对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起到了显著作用,尤其是对夜间通航环境的改善尤为明显。根据松江区地方海事处油墩港海事所的接警记录统计,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期间工程水域发生事故7起,其中夜间事故4起;2013年12月工程交工验收后至2014年9月期间,发生事故4起,夜间发生事故0起,同期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42.9%。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黄浦江上游安全标志布设工程决策是合理的,工程的实施对航道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及间接的经济效益,达到了工程阶段性效果,为后续工程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本次后评估距离工程竣工时间较短,未能对项目长期效果进行有效评价。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后续的跟踪监测机制,积累更多的原始数据,在今后更长的时间内定期开展评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