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角下的刑事合规风险防控
2021-11-24刘舜尧
刘舜尧
(青岛科技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一、问题的提出
自最高检在多地开展企业合规不起诉试点工作以来,企业合规成为许多学者、法律工作者、企业高管关心的问题。现如今,企业合规已经慢慢变为全球企业管理趋势,公司的治理在企业合规的要求下,从单纯的内部管控慢慢向外转变。与此同时,由于公司还具有社会属性,其行为的公共性也必然导致公司治理系社会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公司的治理还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社会治理的水平。[1]
提到刑事合规,其概念一般由刑事法学者在防控公司犯罪语境下使用,“刑事合规系企业自我监督行为在刑事领域的运用和评价”。[2]陈瑞华教授从国家视角下将合规不起诉区分为两种模式,即检察建议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模式。[3]
但是与国家视角下关注如何激励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不同,在企业视角下,合规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进行企业合规化管理。[4]本文正是在此视角下,浅谈企业该如何在实践中进行合规管理,以避免企业受到刑事处罚。
二、刑事合规的运作效用
企业的刑事合规,或者说合规不起诉主要在保护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文化构建和提高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刑事合规对民营企业有着特殊保护功效。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在我国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处于劣势地位,而刑事合规不起诉则有利于弥补其在制度制定和企业运营中的不利,拉平其市场竞争地位。
其次,刑事合规促进企业合规文化的构建。不同于自然人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企业由于缺乏传统道德评价,其守法的内在驱动力也相对较弱。由此,对于企业行为的规制,需要通过合规不起诉的方式,让企业能够实际感受到合规文化建立的好处,来唤醒其内在的道德约束。[2]
最后,刑事合规可以激励企业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因此降低司法机构的支出,减少司法成本。另一方面,刑事合规制度还避免企业因涉及刑事案件而破产、停业等负面情况的发生,最大可能地保障企业继续运营,从而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力。
三、企业刑事合规计划的构建
如果从企业的角度谈刑事合规,归根结底要从企业管理的视角展开,即企业在管理中如何保障自己的行为在刑法要求的框架内。从实践上,企业可以从制度构建、人员管控和对外行为风险防控三个方面展开。
(一)企业制度构建方面
1.根据企业性质制定针对性合规机制
企业由于经营业务的不同,面临不同的刑事风险,此种风险的差异决定着企业风险识别机制的差异。在实践中,企业可以根据其主营业务的不同针对性地构建部分合规机制。
以食品生产型企业为例。此类企业可以通过定期检验在产、在库食品产品的品质以及生产线的卫生以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还可以按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分别或按顺序存放食品、对于临期产品标明并单独存放,其次,对储存有着特殊需求的食品,要对仓储环境进行监察,以此来避免销售过期产品。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完善货源审查机制,来检测买入产品的质量,以防后续对其加工、售卖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再比如渔业公司则应将渔业业务时间制度化、渔业业务地域范围规范化,并建立渔具的合规审查机制和捕鱼方式监督制度。这些配套的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渔业企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单据保存制度
企业除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规则外,建立单据保留制度,增强企业证据意识也十分重要。企业建立单据保留制度,并为单据保留建立配套的硬件、人员保障。且应定期对单据进行清查、汇总。指定相关责任人员,对单据的保留和合规负责。这样一来,不仅仅有助于企业对其经营活动作整体性把控。在企业涉及刑事案件时,企业能够更快速高效地甄选有利于企业的相关证据,以利于企业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二)企业内部人员管理方面
1.明确个人责任,建立风险防火带
除了上述从整体管理的角度规避刑事风险外,企业还应从内部人员管理入手,以降低企业涉及刑事责任的风险。
以媒体业为例,其很容易因报道失真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如果企业明确内部人员责任,建立风险防火带,就可以避免个人责任牵连企业。相关企业可以要求个人对所整理报道新闻、宣传等报道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建立风险防火带,避免个人责任牵连企业。其他企业,可以在广告宣传、企业推广等事项上明确个人责任制度,要求负责人对企业的宣传活动和推广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避免出现损害竞争企业商业信誉、损害竞争产品声誉的行为。同时,建立配套的审查监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审查。
2.内部激励机制
良好的自纠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改正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自纠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企业刑事犯罪。企业可以设定奖励机制,对发现企业经营存在问题的内部员工进行晋升或奖金奖励,以此来增强企业员工发现问题的积极性。在对发现者进行奖励的同时,还需配备高效的错误纠正机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改正。其次,对主要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分,防止其再犯类似错误。
3.员工的培训和监督
企业必须重视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高管的教育培训。保障他们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防止其因法律意识淡薄而犯罪。企业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人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对员工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进行考核。尤其是在入职和岗位调动时,应召开相关会议,明确责任、告知风险。
除此之外,在一些特殊行业,曾经因相关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可能会被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如因网络相关犯罪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犯罪情节,行为人有可能会被依法宣告职业禁止。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对此,企业可以建立职业禁止审查制度,对高管和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其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并保障员工从事相关职业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那些曾犯本罪,还有再犯危险的人员进入企业工作。作为保障,可以要求企业高管在入职时签署不具备职业禁止、未曾因犯罪行为受刑事处罚等情形的承诺书。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甄别,如果高管存在职业禁止的情况而未被发现,也可通过承诺书向其索要一定赔偿,以减少单位损失。
(三)对外合规机制
1.应急事件预案机制
优秀的应急预案和快速的应急事件处理,常常可以帮助企业摆脱刑事犯罪的处罚。比如在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如果企业能够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就有可能会免受刑罚。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刚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行为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消除污染,全部赔偿损失,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且系初犯,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所以,企业应制定应急事件处理方案。一旦企业遇到确因某些行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在有相关应急预案时,企业更易做到快速反应,这将有利于企业的案件处理。
2.合作方审查机制
此机制的设立主要避免企业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成为共犯。在实践中,企业明知他人的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帮助、技术支持、交通运输、犯罪场所的,常常会涉入刑事案件中。所以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业务中除需避免自身不当行为构成犯罪外,还需建立合作方审查制度,避免对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而构成犯罪。一旦发现合作方的犯罪行为,应及时终止与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