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少年性犯罪的客观原因及心理因素探析
2021-11-24杜丙立杜运鹏张国旭
杜丙立 杜运鹏 潘 逸 张国旭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青少年性犯罪是指青少年在性本能或不良心理的支配下,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或其他目的,侵犯他人性的自主决定权和身体健康,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性交或非性交性犯罪行为。
青少年性犯罪的原因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我认为主要可以分为客观现实因素和主观心理因素。
一、客观现实因素
(一)家庭因素
我国家庭在性教育方面的缺失是社会的普遍认同。引起青少年性犯罪的,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一是家庭教育的偏颇。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仍然是唯分数论成败,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存在诸多的不足。首先在考试分数论的影响下,对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过分看重,客观上加重了孩子的学习负担;其次导致教育不均衡,特别是性教育方面缺失,容易诱发青少年在成长阶段对性产生错误认知。一些父母对子女采取“放羊”式的管理,认为自己子女会随年龄增长,自己能够掌握性方面的知识。
二是不完整家庭的影响。父母婚姻状况会直接影响青少年。我国的离婚率目前一直居高不下,闪婚闪离的现象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家长对于爱情的不负责任,一方面导致家庭破碎,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父亲或母亲的缺位,不利于孩子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成长,增加孩子心理问题产生;另一方面会使得孩子形成错误婚姻观、爱情观和性观念,最终导致对性的认知偏差。
三是不健康、不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的影响。父母平时不检点的私生活,对子女的成长起到了潜移默化的诱导作用,诱导青少年跟着学习一些不良行为。父母的榜样作用在家庭中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至关主要的,正所谓身教胜于言传。家庭成员生活不检点造成“问题家庭”,会对青少年起到反面教育的作用。
(二)学校因素
一是学校教育目前存在失误和欠缺——我国目前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呈现出“智力教育100,道德教育50,性教育0分”情况。学校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事关每一个孩子自身的成长。学校在性教育上缺失,期待回家后家长给孩子单独讲授性教育知识,是基本不可能的。
二是学校教育方式方法的陈旧和不当。我国的性教育目前只局限于中学的生物教科书中,甚至一些学校的教师,对于生物教科书中关于性方面内容可能迫于面子,或者是其他压力,想进行回避,不愿对学生讲授[1]。在我国的学校教育中,学校一直对教科书外的性教育闭口不谈,一些学校曾经做出过努力,试图改变这一现象,但是在网上和社会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不得不放弃。这导致学校和教育部门在性教育上不敢也不愿进行改进和变革。
(三)色情文化
当今社会色情文化产品泛滥与青少年性犯罪之间具有关联性。首先在色情文化的影响下,青少年解除了性欲需求在伦理道德上的束缚,色情文化产品不断出现在社会公众的视野中,改变着公众原有认知,冲破原有道德上的束缚;其次色情文化误导了青少年的性观念,青少年面对大量的色情文化产品,容易受到其影响,产生扭曲、错误的世界观,在内心呈现出色情文化所表现的样子;再次色情文化扭曲了青少年的性心理,使其对性形成错误认知;最后色情文化会诱导青少年实施性犯罪,处于青春期和叛逆期的青少年,对犯罪意识和残暴的手段充满好奇,容易引起青少年的效仿。
(四)经济因素
大部分青少年会在学校中学习,没有工作,收入主要来自家长给其生活费。当今社会大肆宣传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理念,部分青年人因此受到影响,开始过分追求物质生活,跟风攀比,追求名牌,盲目迷恋奢侈品。当其追求这些与其经济水平不相匹配的商品的欲望无法获得满足,那么就会想办法去赚钱,但其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无法获得稳定的、较高的收入,因此有些人就会动歪脑筋,寻找赚快钱、来钱快的路子。一部分人会通过拐骗的方式找到被害人,然后以欺骗、威胁、暴力等方式强迫被害人(多数为女性)去卖淫,以此来获得高收益,满足其内心过度的物质欲望[2]。
(五)法制教育
我国的法制教育现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不足,相关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处于较低水平,缺少相关专业教师和紧跟时代的教材,同时大多数学校对于法制教育重视程度远不如语文、数学等基础学科教育,法制教育课程流于形式。这就会导致青少年不能在成长的关键时期形成与法律思维相配套的观念和思想,不懂得用法律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的习惯。青少年在中小学时代产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的思想,会伴其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影响其一生。
二、主观心理因素
(一)性意识方面的不成熟
青少年时期,身体发育速度快,伴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每天所获取的营养较上一代人有了极大的改善。这一时期青少年性发育逐渐成熟,对性产生了好奇和思考,但是由于性教育的缺失,大多数青少年对性的认识、控制和调节能力差,在好奇、模仿等心理的支配下,很容易受外界刺激的影响,特别是容易受社会上不良性刺激侵蚀,形成错误认知[3]。在错误认知的支配下,容易产生冲动,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无法清醒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最终产生犯罪行为。
(二)性价值观上的错误认知
青少年群体正属于叛逆阶段,在这一阶段,价值观还属于构建的过程中,青少年对性的价值的认识还不成熟,还没有树立起稳定的、健康的性价值观,多数只是一时的性冲动,出现对性满足的欲望和需求,然而在此期间因其性知识、道德感和伦理知识的缺乏,色情文化产品的影响和不良同伴的诱导,青少年难以形成正确的性价值观。对性产生了扭曲的认识,认为性就应该如大家口中所说,或者就应该如色情小说或者视频中所呈现出来的样子,在自己的内心构建了一个错误的价值观。
(三)青少年个人的人格缺陷
青少年这一时期生理快速发育,身高快速增长,肌肉逐渐有力,试图向别人证明自己已经成长为大人了,但是此时却没有成熟的意识,导致这一时期青少年处于身心矛盾复杂、激化的一个阶段[4]。面对性的问题,内心总是十分复杂、焦虑和矛盾,不论是知识还是实践,内心渴望的意愿十分强烈,而学校和家长的回避,导致他们相关知识的匮乏。他们面对问题又容易冲动,意志力和控制力相对薄弱,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也极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并且不计后果,大打出手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原因,决定了他们犯罪的偶发性和残暴性,也导致这一时期是性犯罪的危险时期。
(四)法制意识、道德感欠缺
一部分青少年在成长的时期,容易受到多种不良因素影响,产生歪曲的道德感、价值观。这一时期,他们的自尊心极强,攀比心理严重,同时也会伴随出现强烈的自卑感,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5]。容易出现交友不慎的情况,特别是女孩子,无法区分真正的美与丑、善与恶,在叛逆心理的作用下,被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所吸引,跟他们处男女朋友。刚开始了解社会的青少年,会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恶习,极容易被他们所迷惑、欺骗,最终成为罪犯或犯罪的帮凶,心甘情愿或不知不觉中走上犯罪道路。这一时期形成的淡薄法律观念,使他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明确认知,现在社会上经常会出现有些青年私生活混乱,拈花惹草,同时和几个女孩搞暧昧、甚至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此时“被害人”一方为找回所谓的面子,纠集几个要好朋友,共同对其他女孩实施暴力、威胁、恐吓,甚至以性侵害的方式,对女孩进行羞辱。事后对涉事人员的调查中,大部分人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以为最多会被老师和家长批评几句。这种情况的出现,足以看出当今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存在严重的缺陷。
三、结语
青少年性犯罪一方面对青少年自身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