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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思考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问题的途径

2021-11-24

法制博览 2021年25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权益用人单位

闵 婕

(江苏欣达律师事务所,江苏 南京 210038)

国内在对农民工劳动权益进行保护过程中存在多种不足,现行法律规定不能落实公正性原则,经济生活中出现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导致农民工在较长劳动时间内获得较低的劳动报酬。这是因为在权益保护过程中存在较为明显的歧视现象,在对劳动用工进行管理过程中出现混乱现象,农民工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所以应该在各项因素分析基础上制定科学的解决策略,重点是从法律角度有效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问题。

一、重视加快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设

在对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过程中需要关注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设,从不同层面在传统法律规定基础上,立足社会发展和当前经济体制的变革需求制定完善性的法律制度。尤其需要对国外劳动立法成功经验进行借鉴,立足本国实际情况对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是填充,确保劳动法可以对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进行合法维护[1]。本文认为在对劳动法内容进行修改过程中要合理增加有关集体谈判相关权利的规定,也需要对企业工会应该承担的权利维护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引导工会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下合理维护农民工所拥有的劳动权益。

立足当前劳动领域立法建设情况,进一步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实际履行以及公司支付等方式进行规范,尤其需要对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违法拖欠工资等行为进行惩罚的力度的规定。在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过程中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来实现有效地解决。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可以让农民工参与到工资协商以及资金讨要工作中,以法律制度规定的方式确保工资增长可以实现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条件比较优渥的地区、地方或者是行业工会可以代表农民工与具体的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合同的签订,通过法律约束的方式对员工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维护,也能通过法律武器解决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

二、通过强化劳动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所拥有的劳动权益

需要通过法律监察的方式对农民工所拥有的劳工权益问题进行多个层面的监察。重点是对建筑行业出现的工资拖欠或者是不能维护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严格检查,在把握法律规定核心内容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以往的拖欠问题,又需要防止新的拖欠问题的发生。需要对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严格监察,通过法律约束的方式避免私营企业对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侵害问题的发生,也需要避免出现工作时间过长或者是不合理支付加班工资等问题,通过监察管理的方式解决当前劳动权益保护所遇到的难题。

同时也应该从法律角度对监察手段进行多元丰富,要立足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科学且有效地解决措施。需要对当前使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建筑和餐饮等行业进行严格执法,重点分析用人单位是否在法律指导下和农民工签订具体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具体的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情况。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的开展依法严处拖欠农民工合法工资的问题,也需要对那些未能对劳动者进行权益保护的企业进行处罚[2]。在对其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过程中需要思考当前社会普遍出现的用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要从农民工参与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和当前劳动法的具体规定对其进行有效的帮扶,重点是要解决劳动者在岗位工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问题,通过一些法律手段的落实维护农民工通过劳动所应获得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社会保险立法的完善,通过劳动争议机制解决争议案件

研究指出农民工在参与城市各项岗位工作中享有建设公共服务的权益,结合当前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的发生,从生活实际出发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首先,要通过社会保险立法的完善进一步提供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让农民工可以有效参与到城镇社会保障建设中。政府部门需要在法律政策指导下开展多种技能培训或者是咨询服务活动,重视在提高农民工的专业素养基础上又能强化其参与市场竞争的整体实力。其次,也应该立足城市建设需求制定完善的公共卫生预警反映制度,在科学应急准备基础上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所具备的劳动权益[3]。重点是通过对社会保险立法的完善能够将农民工有效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障中,尤其是需要关注到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建设。

因为目前现行劳动争议行政诉讼程序未能对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进行保护,当农民工受到劳动权益侵害时很难通过劳动争议机制实现权益的有效维护。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需要消耗较长的周期,同时所涉及的标比较小,所以一些律师并不希望代理此类案件。司法行政部门所提供的法律援助是不能满足当前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需求,在对农民工进行劳动权益维护法律服务过程中也会出现漠然或者是态度比较差的现象[4]。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在劳动法以及司法行政引导下完善当前劳动争议机制,在合理配备律师团队的基础上在最短时间内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需要在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基础上提供更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四、立足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制意识

从法律角度对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侵害问题时需要关注到法制宣传所具备的重要作用,重视通过法治宣传可以推动普法工作的有序落实,在强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和工资支付权益的同时又能提升农民工运用法律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在拓宽普法宣传教育渠道基础上重点对用人单位进行法制教育,提升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法律保障的自觉性。需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设宣传教育,在印刷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指导用人单位根据法律制度签订劳动合同,更加不可以出现延长农民工岗位劳动时间而获得较低薪资待遇的问题。需要通过台账管理的方式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进行有机结合,指导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立足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劳动保护工作,在外部检查背景下能够进行内部自查[5]。这样可以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整改,也能在强化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同时避免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

农民工所具备的法律意识会影响他们在城市参与岗位工作中劳动权益的维护效果,政府部门需要在当前立法建设基础上通过多种渠道对其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重点通过劳动合同签订的方式让农民工能够获得劳动权益的有效维护。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主题宣传的方式让农民工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尤其是对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农民工在对法律内容进行熟悉基础上通过正确途径维护个人的劳动权益。工作人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到本区域的建筑或者是餐饮等重点行业进行农民工的维权教育,通过微信公众账号推广或者是宣传册的运用对农民工进行基本权益的教育,让他们在熟悉基本法律内容的同时可以养成接触法律途径维护劳动权益的意识。也能通过密切联系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时所提出的法律援助需求,在援助过程中也需要对相关群体进行普法教育,从而立足法律武器的合理利用解决劳动权益被侵害问题。

五、结论

本文认为在对农民工劳动权益被侵害问题进行解决过程时要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通过多种工作的落实提升用人单位合理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意识,也能通过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问题,立足法律法规的支持解决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这一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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