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大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问题研究
2021-11-24郑淑媛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锦州03鞍山市第一中学政治组辽宁鞍山404
郑淑媛 张 禹(.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锦州03;.鞍山市第一中学政治组,辽宁鞍山404)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与世界各国的传统文化相比,中华文化具有独特的魅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积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灵深处,成为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志。这些优秀传统文化以各种方式浸透于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之中,成为人们日常不知不觉的行动。但是,只有把这些不自觉的行为变为自觉意识和行动,才能真正传承和创新民族精神。大学生需要把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从不自觉的积淀状态转化为自觉状态,从外在的旁观者转化为践行者。而要想实现这一转化过程,首要问题就是对大学生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其由文化自在转为文化自觉,成为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践行者,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慧命相继、世代相传。
一、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沿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社会转型促使人们对自身的传统文化进行反思,反思主要以其对现代社会的价值评估为主要内容。一方面以新儒家为代表,把传统文化作为文化重建的重要思想资源;另一方面则认为传统文化是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障碍和累赘。这些争论以大学为主要阵地,建立传统文化研究和出版机构,以召开会议、发表文章、出版著作等方式展开论争。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进入21世纪,部分大学成立专门学院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诸如华中科技大学国学研究院、武汉大学国学院等。
2014年,教育部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在大学、中学和小学分段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纲要》提出了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课程设置、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要求。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包括:提高学生自主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能力和文化创新能力;学习文化典籍,理解精髓,强化文化主体意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沃土,把握其现代价值以及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关系;完善学生自身的人格修养,把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树立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1]。《纲要》要求部分具备条件的大学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设为必修课程,使用统一的《中国文化概论》教材等。同时,《纲要》还提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充分结合[1]。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出,在国民教育中分学段、一体化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同时,构建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2]。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等,都设定为选择性必修课程[3]。《意见》明确提出,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3](7)。《意见》还要求研究编制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教材指南[3](7-8)。《意见》还提出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书单等[3](8)。
2021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和《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以下简称“两个指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载体形式、学段和学科要求等做了统筹设计和科学安排,着重强调素养导向、系统规划和全科覆盖[4]。
二、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存在的问题
时至今日,大中小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已经开展近20年,在各学段分别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大学学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对于中小学段还存在着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没有真正被纳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之中
在大学阶段,思想政治课程包括五门必修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过往并没有成为思想政治课程体系中的课程。《意见》明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作为思政选择性必修课程之后,少数院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例如,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了“儒家的修身之道”课程,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概论”课程。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大多数高校基本上仍作为通识选修课程开设,并没有被真正纳入思政课程之中。而中小学的思政课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课程,这可能导致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思政课程体系设置上不能与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紧密衔接,实现螺旋式上升。
(二)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课程内容具有知识化倾向
与中小学相比,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内容更倾向于知识化,其主要以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的形式对传统文化进行介绍。首先介绍文化含义、中国传统文化产生的历史地理环境、经济基础、社会政治结构;其次从文字语言、科学技术、教育、文学、史学、艺术、道德、宗教、哲学等多方面介绍传统文化;最后讲述文化精神、文化转化和社会主义新文化等。此外,传统文化课程作为通识选修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其以知识和能力为主要教学目标。因此,课程内容基本上以知识的形式出现,其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则以课程思政的形式体现。可见,大学阶段与中小学学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内容在一致性方面衔接较差,容易引起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的系统理解出现困惑。
(三)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覆盖面较小,无法覆盖到全体学生,致使学生不能接续小学中学的传统文化教育,不能形成螺旋式上升态势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大学阶段除了以选修课程形式体现之外,还体现在学生的第二课堂、社团活动之中。但是,无论是通识选修课程还是第二课堂以及社团活动等,都是少数学生参与,并没有覆盖所有学生。首先,通识选修课不能覆盖所有学生。虽然通识选修课一般对全体学生开放,但由于是选修课程,有的学生可能就不一定选修这门课程;同时,选修课堂容量有限,也有学生即便是想选修这门课程,也不一定能够选上课程。其次,第二课堂也不能覆盖所有学生。大学的第二课堂主要是专业课程的延伸和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等活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人文专业中能够开展,但非人文专业则很少设计此类第二课堂内容。最后,社团活动中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覆盖面也较小。在社团活动中,通常会有社团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但这些活动的范围大多数局限于社团内部,不能覆盖全体学生。
(四)缺乏支撑大学阶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各种条件
首先,师资力量不足。主要是讲授思政课程体系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师数量不足,同时,有些授课教师的相关知识和理论背景也不足以取得好的讲授效果。其次,关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还不够紧密。当前,我国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术著作和文章可谓汗牛充栋。但是,能把这些学术研究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联系起来的成果很少,基本上呈现学术研究广泛深入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却流于肤浅和表面化,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不能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入学术力量的状况。最后,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还没有建立与其他学段协同教育机制。大学阶段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往往不太考虑其他学段的状况,通常从头教起,致使其与其他学段的教学内容出现重复现象。大中小各个学段基本上还处于各自为战、各管一段的状态,还不能形成协同教育机制,由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效果也受到影响。
三、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大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策略
《意见》明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中,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如何将这些政策和指南落地生根,落实为可操作的策略和具体措施,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明确纳入思政课程体系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目标
按照《意见》的规定,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上好思政课,就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作为大学思政课程中的选择性必修课程,其性质与其他思政课程一样,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作为思政课程中的一员,不再是通识课程以课程思政来体现其立德树人,而是与其他思政课程一样具有相同的课程目标,这一课程目标的核心就是铸魂育人。作为选择性必修的思政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学生立德树人、立志成才奠定民族文化精神基础。
此外,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视域下,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课程目标应该与中小学相衔接,实现螺旋式上升。小学阶段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能力;高中阶段重在培养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和践行能力;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目标应该接续中小学的课程目标,应以全面系统地掌握、传承与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
(二)确定作为思政课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内容
思政课程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作为思政课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要转变偏知识性的教学内容,以“立德树人”作为标准选择,确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思政课程的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的设置,需要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角度进行考量。在中小学阶段,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语文、历史、思政课程以及艺术、体育、健康等学科之中,从各个方面向学生介绍包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传统美德三大主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在大学阶段,需要把学生在中小学所接受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加以整合,使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发展规律、当代价值以及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等形成系统认知。这些课程内容可以使学生在其所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基础上,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置于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个链条中加以认识,从而增强文化自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置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使其认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之中,使学生在更深层次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增强“四个”自信。
(三)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与其他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系,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现“三全育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分散于中小学的各个学科课程之中,在各科课程教学中实现其教育目标。同时,中小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不局限于课程教学之中,还可以广泛分布于校园文化、课外实践等活动之中。在大学阶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思政课程,要处理好该课程与其他思政课程以及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该课程与中华优秀传统教育的关系。
首先,要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与思政课程群中其他课程的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属于思政课程体系中的一门课程,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有着密切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思想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的历史过程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之一。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应与其他思政课程共同服务于立德树人、铸魂育人,实现“三全”育人。
其次,要明确作为思政课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生的专业课程的关系。从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学科安排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除了在思政课程中讲授之外,还可以课程内容组成部分的形式进入中小学各门课程之中,实现全科覆盖[5]。在大中小学思政课建设一体化的视域下,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应以课程思政的形式融入专业课程中,成为专业课课程思政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实现大学阶段的全科覆盖。
再次,要明确作为思政课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入中小学教材,在中小学的课堂中讲授,这是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显性课程方式。此外,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可以活动课程、实践课程以及隐性课程等形式实现。诸如大型校园文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学校的文化建设、家校一体活动等。在大学阶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除了以显性课程的方式开展之外,还可以在第二课堂、学生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实现其教育功能。这样,大中小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能够无缝衔接,从而形成大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一体化。
(四)逐步建设大中小学各学段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条件
首先,要补足师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政课教师提出的“六要”,培养能够讲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的思政课教师。加强对现有师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学习,提高其教学能力;提高在校师范生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职业素养,使其成为合格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储备师资;吸收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专业人员参与思政课程教学,使其成为专兼职思政课程教师[6]。
其次,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术研究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紧密结合,使教学科研相互促进。尤其要注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实现学理性与政治性的统一,价值性与知识性的统一。
再次,促进各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各方面的协同教育机制,实现“三全”育人。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域下进行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需要遵循螺旋式上升的规律,各学段要有相应的衔接。这就要求大中小学通力合作,形成纵向贯通的格局。在实践上要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实现大中小学集体教研,通过充分交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地生根,实现铸魂育人。在此过程中,要发挥大学阶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整合和统领作用,要做好学生教育阶段的收口工作,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此阶段得到整合。在大学阶段,大学生要能够在中小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掌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了解其当代价值,理解其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基础,进而传承和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余论
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还需要对大学学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行更为深刻和广泛的探讨,尤其是如何建设作为思政课程的大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问题。目前,中小学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已经进入各科教材中,并提出了具体的教学指导建议;大学学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已经成为思政课程,但是,如何进行课程设置、如何与课程思政融通等还没有具体细化,还需要大学思政课教师继续努力,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思政课程得到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