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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政策演进、发展逻辑与路径指向

2021-11-23刘志军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26期

摘 要 职业本科教育是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在本科层次的延伸。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政策大体经历了萌生、发展和确立三个阶段,其发展逻辑是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经验的主动选择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现实需要。职业本科教育从政策研制到落地试点既离不开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强劲引力,也离不开党和各级政府希望职业教育能够发挥更大作用从而不断释放各种政策利好的不懈助力,更离不开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身对丰富层次、完善结构追求的内生动力。在路径指向上,要统一思想,明确高职院校在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夯实基础,加强法律、标准等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保障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坚守职业本科教育属性的典型职教类型特质。

关键词 职业本科教育;政策演进;发展逻辑;路径指向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26-0006-05

职业本科教育是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在本科层次的延伸,是完全按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以工作实践领域的职业能力要求为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而举办的本科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不仅是欧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更是我国职业教育明确类型定位、彰显中国特色的重要表现。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强调,要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院校和专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1],这无疑是一剂“定海神针”,为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撑、注入了动力,预示发现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规律、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试点、探索职业本科教育的办学路径,必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政策演进

系统梳理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相关政策,不难发现其大体经历了萌生、发展和确立三个阶段,在脉络上则呈现出从外延到内涵、从理论到试点、从偏向以应用型高校为主体到以职业院校为主体等变化的多重特点。

(一)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政策的萌生(1998-2014年)

1998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决定扩大高校招生计划,并将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地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出“允许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经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且“部分本科院校可以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从而为专科层次职业院校学生打开了通过“专升本”考试获得本科学历教育的通道。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作为第一个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概念的官方文件,其强调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高校,通过举办职业本科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同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以现有的专科层次职业学校为基础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并且要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提出要“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从而有效解决我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规模小、层次单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我國职业本科教育政策的发展(2015-2018年)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积极鼓励应用型高校通过“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提高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志着我国本科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5年10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提出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强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应具备不同于学术型人才培养的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通过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从而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最终使“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同年10月,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促进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有机衔接,适当扩大招收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毕业生的比例,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三)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政策的确立(2019年至今)

2019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作为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方案》所强调的“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不仅是对“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的最好回答,同时也扩大了试点主体范围,不再强调应用型高校为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主体,这无疑为优质高职院校参与试点工作打开了方便之门,意味着过去职业院校仅能以“3+2”“4+0”等“搭便车”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本科教育时代的终结。在此影响下,2020年以来教育部已经正式批准了33所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其中公办院校5所,民办院校22所。可以说,《方案》的颁布实施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政策正式确立的标志。

此后,为进一步落实《方案》精神,教育部又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向纵深发展。2019年4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提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评价工作。2019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2020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明确和畅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并强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要适当向实体经济领域倾斜。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首次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并将其作为稳步推进本科职业教育试点的关键步骤,强调要积极研制本科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把发展本科职业教育作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简称《设置标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则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和专业设置管理进行了详尽规范,对于推进职业本科教育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逻辑

现实总是扎根于历史逻辑之中。回顾我国职业本科教育萌生、发展和确立的政策演绎过程,可以发现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勃兴既受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外在因素拉力的影响,又受到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独立类型和完整体系自身运行规律、发展定式等内生因素驱动的影响。

(一)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各类职业学校共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注重提质培优、增值赋能,职业院校毕业生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主要来源,成为支撑中小企业聚集发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发展的主力军。但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等贯通培养体系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的契合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尤其是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缺口很大。据2020年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预测,到2025年,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有关领域人才缺口将达450万人。以江苏为例,“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围绕建设制造强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创新融合,推动产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重点打造高端装备、物联网、集成电路、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但是相关人才缺口巨大,2020年全省仅集成电路人才的缺口就超过10万人。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结构需求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2],迫切需要职业教育提升层次,增强适应性,提高匹配度。

(二)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经验的主动选择

从国际视野来看,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是德国、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保持经济社会发展长盛不衰的关键密钥。多科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大学、社区学院、技术科学大学等职业教育本科办学的典型形态,为发达国家培养一线技术技能人才作出了突出贡献[3]。英国的《再看罗宾斯报告:规模更大、质量更高的英国高等教育》曾强调指出“1982-2005年间,英国20%的经济增长来自毕业生水平的提高”[4]。而以制造业享誉世界的德国“是一个原料缺乏的工业国家,它依赖的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技术力量”[5]。高水平职业教育更是其战后经济快速崛起的秘密武器。在上世纪60年代末,德国为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开始发展本科层次的技术教育——应用技术大学教育,支撑德国制造享誉世界。类比德国教育体系,我国中职教育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相当,专科层次高职教育与德国“技术员”教育相当,而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在培养定位和培養模式上刚好与德国应用技术大学教育类似。欧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尤其是德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三)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现实需要

由于社会上对职业教育存在偏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总体待遇较低等诸多原因,职业教育一度成为“低层次”教育的代名词,职业院校则成为大多数家长和学生的“被动选择”。尽管职业教育社会地位不高,却仍然是多数“寒门学子”完成后生性文化资本积累,实现向社会中上层次流动的主要路径。以笔者所在的南通职业大学为例,2017-2019年学校招生数据显示新生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占比达到77.87%,绝大多数为农民、工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普通劳动者子女[6]。由于职业教育本身层次结构不完整,一方面不少有志于或有潜力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因为学历层次的原因不愿选择职业教育,另一方面已陷入所谓职业教育“囹圄”的不少高职生则希冀通过参加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等各类培训和考试而实现“突围”。但现有模式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因为学历的提升并不意味着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升入普通本科学校后,由于培养定位、评价体系、师资结构的不同,一般不再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接续培养,不利于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持续提升,难以培养出大批量的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显而易见,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职业教育被限定在专科层次。因此,适应人民群众教育多元化需求,迫切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的多样性,体现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一贯性和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完整性,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恰逢其时。

三、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路径指向

(一)统一思想,明确高职院校在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当前,究竟以谁为主体来实施职业本科教育依然存在着不少争议。除了当前的27家试点单位之外,一些地方和学校已经探索出“4+0”“3+2”“3+4”等多种模式和路径,但这些松散的、零星式的尝试,无法产生规模效应,更无法彰显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独有特征。河北、山西、湖南、山东、贵州、江苏、浙江等省所启动的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的做法也值得进一步商榷。其一,合并转设表面看起来是解决了职业院校提升层次、职业教育扩大规模以及独立学院发展受限等诸多问题,但是独立学院与职业院校毕竟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主体,在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能否保障职业本科层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令人担忧。其二,合并转设会带来办学性质、校区合并、师资流转、学生身份、招生就业等诸多方面的连锁反应,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值得警惕。其三,随着《设置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的不断落地,以现有的高职院校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进行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已经有据可循、有标可依,无需另起炉灶和舍近求远。

基于此,本文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确立以高职院校为主体,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具体路径分为三步:第一步,优先将首批197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分别确立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直接升格为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大学,141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中的相关专业直接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第二步,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遴选,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参与度与覆盖面。第三步,根据《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按周期、分阶段推进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等精神[7],持续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不断推动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夯实基础,加强法律、标准等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保障建设

一是要尽快明确职业本科教育的法律地位。教育立法是欧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与成功经验。譬如,早在1965年英国就确立了以多科技术学院为主体的公共高等教育机构与自治大学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8]。在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的法律地位一直未得到有效确立。较早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均没有职业本科教育的相关规定。尽管,2019年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了要“设立实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校”[9],确立了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等职业教育学历体系,拓展了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贯通渠道,打通了职业学校学生发展通道,但至今仍未落地实施。二是要加快建立与职业本科教育相适应的标准体系、职教高考等配套制度。职业本科教育框架主要是指教育逻辑、教学模式、培养路径等。本科职业教育是以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以“职业性”为逻辑起点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因此人才培养模式要面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能的关键,教学标准和毕业生质量标准是两个最为重要的关口。对于职业教育整体而言,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5个部分构成的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管理办法》也对职业本科教育的专业设置标准等进行了初步设定;但是职业本科教育设置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标准等其他关键性标准还需要深入研制、逐步建立。而职教高考制度更是要立足于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使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在内容上衔接起来;依托这一制度,使得任何职校生都可以通过统一考试进入任何职业院校的任何专业,从而让职校生彻底摆脱无法通过规范的制度通道进入更高层次职业院校的“窘境”,可以从容地接受职业本科教育。

(三)深化产教融合,坚守职业本科教育属性的典型职教类型特质

一是要深化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要积极探索股权分配与转让、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建设、校企共同管理、利益分配等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机制,着力于校企共同开展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以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建设“校企共同体”并推进其实体化运作,形成“政、行、企、校”共同管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共同建设的“四方三层”组织架构,强化人员培训功能,服务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积极研制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与政府、企业等共建“政产学研用”技术转移中心,共享技术数据、人才资源、企业需求,构建对接市场需求、促进成果交易的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体系;要将社会培训指标列入学校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范围,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编印企业培训服务清单,建设服务企业培训资源库,形成“量身定制”的个性化社会服务模式。“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确保校企合作能够融入学校治理、院系办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全过程,构建校企融合育人的生态体系。”[10]二是要搭建产教融合社会服务平台。要紧密结合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需求,融合行业企业资本、设备、项目、人员和制度等要素,校企共同建设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生产与实习实训相结合、X证书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混合所有制“双跨”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创新集成平台;积极整合院士、大国工匠、产业教授、企业技术骨干、博士等校企高端人才资源,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建设“混编型教学科研团队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新技术研发能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转化能力。

总之,我国职业本科教育从政策研制到落地试点既离不开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强劲引力,离不开党和各级政府希望职业教育能够发挥更大作用从而不断释放各种政策利好的不懈助力,也离不开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身对丰富层次、完善结构追求的内生动力。当前,我国职业本科教育正处于如火如荼的试点探索阶段,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提下,不断强化职业本科教育的标准、评价、保障等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职业本科教育院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仅需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凝聚智慧。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EB/OL].(2021-04-13)[2021-05-10].http://www.gov.cn/xinwen/2021-04/13/content_5599267.htm.

[2]张明广,茹宁,丁凤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逻辑[J].职业技术教育,2020(30):16-19.

[3]姚文杰,何斌.发达国家本科职业教育办学的特点、经验与启示——基于德国、美国和日本三国的分析[J].教育与职业,2020(19):81-88.

[4]DAVID WILLETTS M P. Robbins revisited: bigger and better higher education[EB/OL].(2013-10-21)[2020-05-05].http://www.smf.co.uk/publications/robbins-revisited-bigger-and-better-higher-education/.

[5]李洪渠,石芬芳.德国职业院校管理及对我国高职院校管理创新的启示[J].教育与职业,2014(11):20-22.

[6]羌毅,姜乐军.产教融合中高职生文化资本再生产的基本范式探析[J].职教论坛,2021(2):150.

[7]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EB/OL].(2019-04-01)[2020-12-20].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737/s3876_qt/201904/t20190402_376471.html.

[8]黄洋.英国短暂的职业本科教育实践与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20(30):20-25.

[9]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EB/OL].(2019-12-08)[2020-12-20].http://www.gov.cn/hudong/2019-12/08/content_5459462.htm.

[10]吴学敏.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变”与“不变”的辩证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0(25):5-13.

Policy Evolution, Development Logic and Path Direction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in China

Liu Zhijun

Abstract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is a kind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t undergraduate level, which is an extens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t undergraduate level. Chinas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policy has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germination, development and establishment. Its development logic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to serve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economic system, the active choice to learn from the experienc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he practical needs to meet the people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From policy development to pilot implementation,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is inseparable from the strong attraction of Chinas modern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o the demand for high-level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the hope of the party and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that vocational education can play a greater role and continuously release the support of various policies, as well as vocational education, as a type of education, is the endogenous driving force of its pursuit of rich levels and perfect structure. In the direction of path, we should unify our thinking and make clear the main posi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We shoul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and strengthen the guarantee construc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uch as laws and standards;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deepen the integration of industry and education, and adhere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ypical vocational education type of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Key words  vocationa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policy evolution; development logic; path orientation

Author  Liu Zhijun, lecturer of Nanto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Nantong 226007)

作者簡介

刘志军(1979- ),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讲师(南通,226007)

基金项目

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职业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与模式研究”(2021SJA1651),主持人:刘志军;2021年度南通职业大学“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思想体系、话语体系、政策体系和实践体系”课题“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话语体系研究”(GJS2021001),主持人:姜乐军;2019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创新研究”(2019SJB595),主持人:郑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