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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调查研究

2021-11-23刘晓鸽

商品与质量 2021年38期
关键词:东营市水厂饮用水

刘晓鸽

东营市水务局 山东东营 257091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民生福祉,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1]。

1 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东营市的乡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建设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农村饮水解困阶段(1983年10月-2002年12月),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解决农村缺水这个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到2002年8月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二是农村集中供水阶段(2003年1-2007年12月),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农村24小时不间断供水。各级政府引入市场机制,组建供水公司,探索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运营机制。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阶段(2008年至今),为确保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全市开展水质监测、水源地保护、创新管护机制等工作,全面提升乡村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水平。目前我市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覆盖全市1735个村、受益人口112万人的供水网络,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集中供水率100%。

2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2.1 饮水安全达标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的民生工程,是农村饮水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工作,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东营市自2019年以来每年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各县区水利局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村户进行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核查,重点对辖区内脱贫享受政策和脱贫不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全状况进行详细排查,即查即改,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良性运行管护机制,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我市抽调专人对各县区饮水安全进行了暗访、摸排,抽调专人对我市贫困户、贫困人口进行入户检查用水情况。经排查,抽查的县区已全部自来水到户,均实现了户户通水,水质达标,对发现饮水安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即查即改,实现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2.2 水质检测开展情况

全市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由供水单位自检和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测两部分组成。一是供水单位自检。各县区供水单位每日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一次9-11项常规检测;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一次22-42项常规检测;每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开展一次106项指标检测。二是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测。全市共设农村饮用水监测点65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每年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在各监测点检测1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乡镇辖区水质的42项常规指标和氨氮指标进行监测。我市农村饮用水,除广饶县外,都是饮用地表水,多为城市和农村共用水厂供水,水质状况与城市无较大差异。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由各县区疾控中心承担,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结合中央转移支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我委每年制定《东营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机构职责,监测范围、监测点设置、内容及方法,确保全市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顺利开展[2]。

2.3 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情况

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各县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均有相关政策制度,其中东营区和河口区属于中心城,实行市级文件,垦利区、广饶县和利津县制定出台县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文件。

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各县区农村饮水水价核定均制定了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有关政策制度,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19处,已定价19处,已收费19处,其中按成本收费工程19处,2020年度水费收缴额3924万元,其中垦利区财政补助80万元,利津县财政补助634万元,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7%为不增加农民负担,切实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垦利区农村水费统一按照供水管理办法执行,区财政以补贴水费的形式降低供水价格,在水费中,垦利区自来水公司收取80%水费,剩余20%返还乡镇作为镇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费用;利津县2019年7月13日县政府召开第18-46次常务会议,研究农村饮水安全价格调整。农村饮水实行入户水价补贴政策,“农村终端入户水价按2.05元/立方米收费到户,县财政按1元/立方米对供水单位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乡镇街道承担,不得增加农民负担,该政策自2019年7月起执行。”

2.4 县级农村供水公司成立及运行情况

东营市各县区均成立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公司管理,运行良好。东营区自2012年开始,就实现了同源、同网、同质、同价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市鲁辰水务有限公司管理;河口区2017年组建水务公司,理顺农村饮水良性运行的管理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供水秩序、供水行为,将供水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进程;垦利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区一水厂、二水厂、永镇水厂、胜利水厂及镇街以上主管网的运行管理,胜坨利民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胜坨水厂;广饶县2016年11月成立了广饶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负责我县农村供水的运营管理;利津县农村供水分别由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东营市鲁辰水务公司滨南分公司管理。

结合东营市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积极研究探索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模式,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实现“一个县区、一张水网、一个公司管到户”,从“水源头”管到“水龙头”,更好地满足群众对饮水质量、饮水安全的更高需求,推进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供水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市供水优质化、水务管理专业化[3]。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

3.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的民生工程,是农村饮水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我市明确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乡村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投资1.82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是水厂改造及供水主管网和村内管网的改造及配套相应的阀门、水表等附属设施及构筑物。2019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我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乡村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水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成效显著,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以水量水质达标为重点,以水源头到水龙头全程监管为关键,加快构建水源安全体系、供水工程体系、运营管理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政府监管体系,稳步推动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工作,全面补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短板,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市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东营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东政办字[2019]12号),各县区也编制完成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由县区政府批复。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农村饮水攻坚项目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

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投资13880.1万元,其中2019年工程投资13265.8万元,2020年投资614.28万元,涉及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广饶县和利津县5个县区,目前各县区已提前完成两年攻坚建设任务,其中2019年10月17日广饶县庐山路输水管线工程的建成通水,我市饮水氟超标村庄饮水安全问题已彻底得到解决,比省厅规定的时限提前一年完成,真正让农村老百姓和县城居民同喝“一碗水”。

3.2 存在的问题、困难

全市农村饮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供水水厂水质不稳定、农村供水工程“跑、冒、滴、漏”网络老化现象、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体制机制有待改进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2021年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两年把全市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作为民生实事,集中力量持续推进。

按照《东营市委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2020年度民生实施的通知》([2020]6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把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列入2020年度民生实事,按照“一个县区、一张水网、一个公司管到户”、从“水源头”管到“水龙头”、106项指标全合格的目标。2020年,完成4处水厂改造及250.2公里供水管网维修改造。

2021年作为市政府头号民生实事,主要实施垦利区胜利水厂、永镇水厂及市城投集团河口水厂等3座水厂的提升改造工程,实施中心城天华家园、金水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的部分供水设施及4.5公里供水管网,建设广饶县供水管线16.5公里及供水站2座。

4 建立长效运营管理体系情况

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我市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供水体制,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的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效运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问题即查即改,健全及时发现快速解决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快速处置、限时解决、闭环管理,实现农村供水工程问题动态清零[4]。

5 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情况

5.1 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技术工作,实施环境监管及水源地水质监测。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处,其中,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有8处,分别是纯化水库、南郊水库、辛安水库、胜利水库、永镇水库、孤河水库、孤东水库、城南水库,所有水库水源均来自黄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2处,位于广饶县城区。目前,我市1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全部划定保护区。

利津水库、陈北水库、广饶县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对相关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并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并按要求进行了风险源排查整治。

5.2 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1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2008)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了一、二级保护区界碑、警示牌、路标标志设置。

5.3 有效防范饮用水环境风险情况

进一步完善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监管措施,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饮用水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平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各县区建立了区、镇(街)、村三级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职责,确保水源水质、供水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6 结语

全面理顺县区供水管理体制,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按照“一个县区、一张水网、一个公司、一直管到户”、从“水源头”管到“水龙头”,实现全程监管。《东营市城市供水条例》正式颁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规范城市供水的专项法规,突出“四个加强”-加强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监管、加强水质检测与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二次供水保障能力监管、加强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执行供水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城镇净水厂建设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供水设施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市水务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已修订完成《东营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为供水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供政策支持,提高供水单位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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