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2021-11-23李昌龙
李昌龙
横县自然资源局 广西南宁 530300
近几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改革制度受到了多方的关注与重视,土地的改革计划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些进展,特别是在土地要素流动的改革上收获颇大,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在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阻碍因素,部分领域的改革不仅没有往前进反而还出现了倒退的迹象,土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改革的脚步停滞不前,对农村土地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不仅损失了农民的经济收益同时也影响到国家、政府的农业发展。
1 进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的意义
在社会不断发展前进的环境中,我国针对农村的土地管理制度,结合法律规定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以更好的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农村土地的管理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存,关系到农民的利益,为了提高农民工的个体利益,在制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时候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农民入手,了解农民工的需求以及农村当地的情况,从实际情况上进行整理,在根源上进行改革工作,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让农村的每一寸土地都能得到合理的运用,在农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作用,为我国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1]。
2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2.1 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
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之后以“均田制”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以及部分收益权直接转让给了农民工个体,让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工和财产之间产生了直接的利益关系,调动了农民工工作生产的积极性和热情,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前进。
2.2 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清晰
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清晰,农民工受到了土地产权的侵犯,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的因素。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除了在法律上规定是国家所有,其他均为农民集体所有,但是这个“集体”的概念具体又是指谁,具体是谁享有行使土地的管理权,在法律的定义上比较模糊,条规也没有明确指出,在使用时容易产生矛盾[2]。造成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有少量地区占用农民土地,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
2.3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制度不正规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制度不正规,导致农村土地难以经营。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面,多数是以口头协议或纸写协议为主,转让的期限没有明确,协议不够正规,对于转让的人员带有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承包人的投资,因为没有正规的经营权转让申请,也没有正规办理的转让手续,导致农村土地经营的规模不成型,无法进行长期的发展。
2.4 法律规章体系不完整
法律的规章体系不够完整,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秩序混乱,在法律上目前只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所有权归属等方面,还有部分土地管理是通过文件和地方法规进行管理,没有明确的管理体系,就无法做好土地的管理工作。
3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有一部分是因为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缺陷造成的,也有一部分是由于人员在进行管理时操作不规范导致的,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周围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陡然变化引起的。结合目前来说,针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展开了具体的研究:
3.1 承包转让权
首先,大部分的农民工不愿意将自己手中的土地承让出去,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承让出去对农民工的收益不高,并不能大幅度提高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是存在土地是自己个人所有的心理,认为只要土地在,就可以利用土地去获得利益,这就导致了农民工的土地流出承包意愿不断减少;其次,农村在土地经营上缺乏劳动力,大部分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而中老年人的体力、精力有限,面对劳动量大、劳动时间长的农业种植工作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在土地管理上缺乏大量的劳动力;最后,少量农民抱有“一夜暴富”的想法,认为只要政府征地,自己就可以获得一大笔财富,因此为征地这一问题引发了很大的社会矛盾[3]。
3.2 集体建设用地问题
在农村土地管理的建设中,采用集体建设是常有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在开展过程中肯定存在问题,因为我国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支持不够,没有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供好的条件因素,在法律条规上面也没有进行明确规定。虽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旅游行业、商业价值甚至是服务行业,但是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光有土地却忽视了当地农业发展,不能有利的利用周围环境制造经济效益。
3.3 宅基地置换存在问题
在现阶段农村的宅基地置换过程中存在很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农民工的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随着上升,生活成本也在提高,虽然宅基地置换帮助农民工改善了生活居住条件,但是在电费水费以及物业费等方面又提高了农民工的生活成本。但是由于农民工的收入并没有得到改善,在没有高收入的情况下面对生活成本的提高,大大增加了农民工的生活压力,使部分农民工生活困难。
4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计划和策略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维护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主体位置,为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夯实的基础。所以为了更好的实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计划,针对目前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做出调整,增强改革制度的整体性,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计划取得实质性的进步。
4.1 完善土地权利体系,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
首先我国政府方面要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完善土地权力体系,明确土地的产权。虽然在与农村土地管理方面制定了很多法律条规,但是却缺少对土地产权的明确规定,条规模糊不清,无法起到正确的判断作用,在这种情况之下,经常会出现农民工个体土地被企业公司占用,损坏农民工利益同时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的条规,条条分明,建立农村土地共有制度,让农民工拥有支配权,另外,我国对地方政府应起约束作用,不得随意征地,如有要征用土地的情况,要根据正规的标准和规章制度走流程[4]。
4.2 国家立法
国家立法能够保护农民工对土地的使用权,为了确保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计划的可行性,政府要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只有这样才能让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为土地供应市场提供长期的合作伙伴,促进土地效益,避免农民的短期农业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有稳定可观的经济效益,更能最大程度的发展农村土地的价值。
4.3 适当进行开征相关税收
通过企业征用农民土地的情况,政府可以通过土地使用税或房地产交易税,利用税收的方式代替土地的收费标准,帮助政治增加收入来源,对于征用土地的高收入企业来说,政府可以采取超额累计征税的形式,利用税收来弥补农村购买养老保险、社保等资金方面的缺口[5]。
4.4 统筹城乡结合发展
在农村靠近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更应该积极促进城乡结合发展,更好的把握城乡的用地情况,针对农村土地进行宏观的了解和调整。所以为了避免城镇化用地的过度上升,在城镇化的进化过程中政府要严格控制好用地的总数量。另外在进行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通过用地来补贴农村制度,对于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被占用的农村土地进行补偿,补给农民损失,确保他们的经济收入。
5 结语
近年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众多困难、质疑、争议中艰难前行,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上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只有踏踏实实把这条路走好了,才能提高土地的管理效率,彻底解决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以及农业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