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1-11-23亚太鹏盛四川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张 英 亚太鹏盛四川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我国目前大多数小微企业在整个经济结构当中都占据着十分关键的位置,其数量大、分布广泛、规模小,成为了经济支柱当中有力的力量之一,支撑了国家的经济水平全面发展。但是随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日趋严峻的经济环境,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艰难,国家也因此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以促进其顺利发展和进步,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税收优惠”方面的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起到了非常有利的扶持作用,令企业得以顺利发展和进步,不过在实际实施的过程当中仍然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中的传导机制
其一,促进企业建设以及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借助税收政策使社会资源逐渐倾斜到中小微企业当中,但信息不对称等客观存在的问题令国家经济发展产生波动,此时更加需要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发挥调控能力,令小微企业得以在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优化外部环境。整体来说,税收优惠政策的良好应用使小微企业得以在市场竞争中得以公平发展,避免大型企业的强力垄断诱发无法经营的风险隐患。
其二,改善企业资金困难问题。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始终令其难以顺利发展,尤其是小微企业,从国际经验的角度来说,很多新建的小企业借助政府予以的扶持政策(如降低税收等)持续积累利益资本,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如,美国、日本等,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中需要购入设备就能够获得较为低比例的优惠税收政策。我国也参考了此类理论和经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令其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逐渐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
其三,鼓励资源流入企业创新。作为为中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的政策支持方案,市场经济发展也需要其支撑性的力量,国家出台了诸多方案扶持企业的发展,借助资源引导的方式,令其促进企业创新经营,促成资源导向配置效应。高新技术创新,成本下降和税收政策相互关联,较高的研发成本可能会影响到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而政策的优化能够改善这一问题;开发新产品并投入市场之后,自身的经济效益也得以提升,进而令政府创新企业发展的目的得以实现,并推进企业更好发展,促成科技成果的全面转化。
二、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能够有效助推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大量中小微企业都在各自的行业和领域内发挥着自己的独特的推进作用。社会大环境中,中小微企业作为比较特殊的一个大规模的整体,对于国民经济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其总体的经营效益往往会占据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比例,贡献明显。
以我国的基本情况而言,全部企业类型当中,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超过全部企业数量的95%以上;而从国民生产总值的角度来看,中小微企业也能够占比45%以上;从经营类型上来看,中小微企业主要集中于轻工业制造业、衣食住行等诸多领域。总体来说,中小微企业和国民实体经济密切相关,尤其是在如今“新冠病毒”的冲击下,世界范围内的实体经济都呈现出明显的萧条趋势,经营不善的中小微企业纷纷退出市场,而我国多数中小微企业在国家和社会的帮扶下,呈现出了比较稳健的发展趋势。
(二)可以全面促成社会就业岗位供给
当前我国的资本密集型企业仍然集中在大型企业的范畴当中,接纳人才数量始终比较有限,很难改善我国社会“就业难”的重要问题。中小企业则大多集中于劳动密集类的行业当中,能够更多地吸纳社会上的闲置人才,进而有效改变当前的就业问题,令人们有更加广阔的就业机会和更多的就业选择。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证明,同样的固定资产投入的情况下,中小微企业能够接受74%甚至更多的劳动力,相对而言,大型企业仅仅能够接纳26%左右的劳动力;同样的产值情况中,中小微企业能够接纳更多的劳动人才。因此,可以认为,如今我国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就业问题的大环境下,中小微企业能够在就业问题改善上做出卓越贡献。
(三)有力促成技术创新全面发展路径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孔子的话穿越历史的场合,到今天依旧振聋发聩,不断警示我们技术创新是我们发展企业、发展国民经济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关注的重点。而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也在基本路线运行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社会飞速发展,推动经济跨越进步。
有相关的研究人员提出,中小微企业因为资金问题或者资源不足等方面的影响,很难直接承担较高的技术研发费用,其技术创新始终呈现出不容忽视的严峻现状,例如,很多中小微企业仅仅关注了技术创新表面,忽视了技术创新的深层内涵,影响到了其永续发展的巨大潜力;再例如,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相对薄弱,处于市场效益提升、市场经济体制越发复杂的大背景当中,创新是必然,但是也举步维艰。显然,助推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合理运行是十分关键的。
三、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现状和问题分析
(一)优化政策
“税收优惠”指的是一种国家政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整个国民经济体制进行宏观调整的措施,也是对各规模的企业起到创新激励作用的策略之一,国家税务局目前发布“双创”优惠政策以及政策改革等都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中小微企业较之大型企业来说,其运营模式有比较显著的差异,企业于市场占有率上自然也会有差异。我国的税收政策在制定征收率方面有必要保证差异性对待,制定出合理的差额征收率,以期能够实现政府部门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目的,令中小微企业能够进一步提升抵抗风险的能力,创建一个较为理想的政策环境。
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中小微企业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相关政策,而且也没有机构或单位帮助他们去了解。发布优惠政策之后,很多企业因为过多顾虑并不会去了解差异税收政策的适应性;相对的,税务单位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也没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等,很容易诱发纳税期间的问题和风险矛盾。
(二)减免税收
适当的税收减免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匮乏方面的问题,并扶持企业拥有过充足资金引入一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成新产品开发,有助于实现行业转型。
但是在实际当中,目前予以中小微企业的优惠大多都是阶段性的优惠,并没有长期持续性的作用,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前景规划;另外,一部分税收优惠属于是抢救性质的政策优惠,对濒临破产注销的企业而言,起死回生效果并不理想。虽然国家尝试通过鼓励贷款、放宽担保等措施鼓励对未上市的中小微技术企业予以投资,但是大多数创业投资企业都是比较理性的经营者,并不会为优惠政策放弃风险考虑。
(三)公平税制
针对不同类型税种展开的整改策略,令企业的所得税有所提升,印花税免征大多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也有一些特殊照顾,实现了比较理想的简化和公平。
不过实际落实的过程中,较少考虑企业类型和行业,税收政策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的问题。整体来说,税收政策制定满足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意向,其中处于既承担了税收贡献也承担了就业贡献的诸多中型企业,不但没有大型企业在市场上的强竞争优势,同时也缺少小微企业的强力扶持,仍然处在一个比较尴尬的不公平境遇下。
当前社会现实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既有主体的原因,也与体制有直接关系。小的、好的机制或事物应及时正确引导,为社会发展服务;小的、坏的机制或是事物应及时改正或是消除,避免危害社会。在税收优惠领域,决策部署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然而它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因此,解决税收优惠问题,既需要优化战略,也需要着眼形势,着眼基本路线,创新政策,更需要加深环节,增强重点,纠正质量,激发方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收优惠目标。
四、对策
(一)提升税收优惠的合理性
中小型企业的经营中也会出现行业差距方面的情况,针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需要制定出差异性的税收优惠方案。设置增值税起征点也需要考虑收入差异。比方说,软件开发类的中小型企业,往往并不会有极高的收益,此时就可以沿用现行标准;工业生产类的企业,一般收入会偏高,因此,可以稍微提升起征点。另外,还需要参考实际发展差异来完善政策,针对前景比较好以及值得扶持的企业提供减轻政策。
除此之外,为了能够令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松。纳税基数需要提升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令优惠得以常态化。
当前大形势背景下,中小微企业税率可以适当降低。根据《人民日报》在2021年9月1日发布的报道来看,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的叠加组合下,将有利于引导小微企业由“制造”向“智造”发展,提振企业信心,增强市场活力。
(二)鼓励技术创新税收优惠
就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多数中小微企业进行创新发展的动力都比较衰弱,很难真正受到政策惠及,加上大多数企业都没有条件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生产运营,更加难以享受高新企业补贴。因此,有关单位可以适当降低高新技术认定标准,并适当增加企业开发高新技术的加计扣除比例。
例如,对于刚刚注册不久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正处于技术转型期的企业,经过审批确认之后,可以为其提供3年以下的免税政策,对于购入创新技术开发设备、技术资源等企业,可以进一步增加补贴和扣除力度,以期能够促成企业的创新动力发展和强化。
(三)完善现行税务审批模式
建立审批清单静态更新功能和设施管理实时执行功能,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下放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税务行政审批指标,2个月内完成后续管理政策发布等,《关于进一步改革和管理信息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意见》中提出的新举措,增加了税制转型范围,简政放权管理。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通知》提出,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四)企业自身加强内部管理
综观技术创新发展史,各国都在不断改进分析指南,拓宽进展,提升办法,在途径上,力求完善。中小微企业受到其本身的准入门槛较低、规模普遍较小等特征的作用,处于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环境当中必须要更加努力地过滤自身的产品,令创新产品能够持续性地进入市场环境当中,确保市场竞争力,促成行业革新发展,发挥出自身无法替代的作用。
除了国家和政府部门提供的便捷服务和政策完善之外,企业自身也有必要强化管理力度,更好地保证税收优惠的全面落实。例如,定期邀请一些本地高校专门研究金融税收方面学术知识的教师进行线上或线下的讲座,鼓励员工学习、了解税收优惠的最新成果;日常工作当中,开设激励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创新、努力工作,应用税收优惠,提升企业资金合理利用效率。企业必须随时关注国家和地方的会计制度变化,强化针对内部财务人员的工作业务培训,随时了解和普及现阶段税法和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令企业纳税申报程序得以全面规范。政府部门也通过这样的方式,积极促成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整体来说,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方式相对较为灵活,可以依照市场的变化在短时间内尽快开发产品、抢占市场,令技术成果能够顺利转变成生产力,令国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与主体,如何促进企业创新以驱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政府作为引导与规范企业行为的重要角色,企业的创新与政府行为的关系也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更需要政策来引导鼓励企业创新,因此,科学衡量政府对于企业创新的引导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还会遇到困难和险阻,面对来自各方的揣测和评议,惟有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用注重强化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实现技术创新,才能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