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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70年的历史性巨变

2021-11-23卢怀科

湘潮(上半月) 2021年8期
关键词:中央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西藏

★ 卢怀科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民族大家庭,享受与全国其他省区的各民族人民一样的权利,发展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历经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以及新时代治边稳藏发展的历史过程,西藏地区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1951年和平解放西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1949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发电拥护新中国成立,期盼早日解放西藏,驱除在西藏的帝国主义势力。毛泽东、朱德在回复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电文中说:“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

而西藏上层分裂势力勾结帝国主义,妄图将西藏分裂出去。1949年7月8日,在英国人查理逊一手策划下,西藏地方当局限令国民党政府驻拉萨办事处人员和其他汉人全部撤离西藏(“七八驱汉事件”)。正是由于“七八驱汉事件”中西藏地方当局所表现出来的嚣张气焰及其背后外国干涉的可能,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最初考虑用军事解决的方式解放西藏。

后来,中央人民政府依据国外因素与西藏历史、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从1949年至1952年,根据形势变化逐步拟定解放西藏时间表,并依据向全国进军形势和周边局势的演变,适时决定发起昌都战役,以军事斗争推动和平谈判。1950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而当时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大扎·阿旺松饶等人,在某些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却在西藏东部昌都一线集结藏军主力,企图以武力对抗。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命令人民解放军渡过金沙江,解放昌都。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受到西藏各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5月28日,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发表声明并致电毛泽东拥护《十七条协议》,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表示拥护协议。此前的9月9日,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先遣支队进入拉萨,受到了僧俗群众欢迎。11月,达赖喇嘛派代表慰问进藏部队,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拨款慰问。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西藏和平解放,维护了祖国统一,使西藏回归到祖国大家庭。和平解放是西藏从分离走向团结,从落后走向进步的重要转折点。

1959年民主改革:制度变革、走向光明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分黑暗、残酷。其表现主要有:第一,农奴几乎无生产生活资料;第二,农奴处于“无人权”的地位;第三,农奴遭受极端压榨剥削。

由于存在宗教因素,加之帝国主义的挑拨离间、晚清政府及国民党政府实行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藏汉民族之间存在着民族隔阂,群众也在西藏上层欺骗宣传和控制之中,他们对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还存疑虑。亲帝国主义分裂分子对祖国怀有严重的离心倾向,并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帜展开分裂祖国的活动。这些情况决定了西藏地区不能立即着手改革。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地区的首要任务是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增强民族团结。

在《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1956年,中央代表团团长陈毅在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认为只有西藏民族的领袖和人民有了一致的要求和决心的时候,西藏地方的改革才可以进行”。

但西藏部分上层分裂势力并不愿意执行《十七条协议》,妄图保持封建农奴制不改革,并制造分裂。到1959年,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然撕毁《十七条协议》,全面发动武装叛乱,反对西藏百万农奴要求社会改革的强烈意愿。解放军奉命在广大农奴的支持和配合下平息叛乱,分阶段、有步骤进行民主改革。具体而言,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人身依附制度)和减租减息运动。在农村,对于参加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的政策;对于未叛乱领主的土地,实行“二八减租”(领主得二,佃户得八)。同时,解放家奴,废除人身依附。在牧区,对于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由原放牧的牧民放牧,收入归放牧的牧民所有;对于未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仍归牧主所有,但要减少牧主的剥削,增加牧民的收入。第二步是对参加叛乱领主的生产资料实行没收,分配给贫苦农、牧民;对于未参加叛乱的领主,采取赎买的政策,国家出钱赎买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贫苦农、牧民,领、牧主也分得一份生产资料。

民主改革的政策、办法和措施代表了群众的利益,得到了各阶层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到1961年,西藏基本平息了叛乱,胜利完成了民主改革,实行稳定发展的方针,建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农牧民协会、平叛保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各级人民政权。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稳定发展、走向现代文明

中央人民政府于1952年8月8日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规定:“各民族自治区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机关统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并受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955年3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具有国家行政法规性质的《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规定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是负责筹备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带政权性质的机关,受国务院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及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西藏的具体情况,筹备在西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

196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西藏自治区。”1965年8月1日至17日,中共西藏工委在林芝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15年来西藏工作的基本总结》,为成立西藏自治区作准备。截至1965年7月底,西藏90%的乡开了人民大会,建立了农奴占绝对优势的乡人民政权;54个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其中有11名女农奴当选副县长。8月2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的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议案,成立西藏自治区。8月29日,中央代表团抵达拉萨。8月30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举行最后一次常委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向自治区人大首次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经中共中央批准,自9月1日起,中共西藏工委改为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张国华为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谭冠三等为书记处书记。同时,中共地区工委相应改为中共地区委员会。9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开幕,宣告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出席大会的代表共有301名,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上,他们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9月8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拉萨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为副主席。

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确立,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向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人民从此进入了当家做主的新时代。

1978年改革开放:加快发展、长治久安

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始终高度重视西藏工作,1980年召开了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此为开端先后7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不断完善支持西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西藏由此实现跨越式发展,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非凡成就。

第一,1980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地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边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减免放”政策(减轻农牧民负担、免征免派购、放宽政策),标志着西藏农牧区经济改革的起步,西藏工作重点转移。

第二,1984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一个解放,两个转变”的经济指导思想。“一个解放”即解放思想;“两个转变”即西藏经济要从封闭式经济转变为开放式经济,从供给型经济转变为经营型经济。制定了“两个长期不变”的经济政策,即“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西藏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第三,1989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研究西藏问题,形成《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西藏工作会议纪要》,成为改革开放时期西藏工作的一个转折点。1994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围绕西藏的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在经济方面研究和解决发展差距、优惠政策和制约因素等问题,制定第二批援藏项目,形成了援藏工作的新格局;在政治方面明确了维护社会稳定,坚定同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成为改革开放时期西藏工作的第一个里程碑。

第四,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背景下,200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部署了在新世纪初促进西藏从加快发展到推动跨越式发展、从保持稳定到实现长治久安的各项工作,确定了117项重点建设工程,成为改革开放时期西藏工作的第二个里程碑。

第五,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西藏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时,2010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对确保西藏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统筹研究部署西藏工作产生了重要作用,成为新世纪西藏工作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第六,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心系西藏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大计,创造性地丰富发展我们党治藏、稳藏、兴藏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新时代西藏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2015 年 8 月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成为党的西藏工作历史上又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2020年8月,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密契合新时代西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把握西藏工作大局、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了根本遵循。

和平解放西藏70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走进了现代文明。历史和实践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治藏稳藏兴藏政策,使西藏群众生活和地区经济获得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进步,因而西藏在短短几十年里取得举世瞩目的非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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