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互联网+”环境下不动产档案信息利用与产权人隐私权保护
2021-11-23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吴杜鸣
文/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 吴杜鸣
在管理不动产档案时,现代信息技术的科学应用,能够有效提升信息利用效率,并对产权人隐私权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能够高度适应现代互联网环境发展需求,进而保障相关部门高效地应用不动产档案,为我国现代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创建良好的条件,确保能够实现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了进一步明确如何有效的应用不动产档案,特进行本次研究活动,希望能够对不动产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保护产权人隐私。
一、不动产档案信息化管理
(一)概述。不动产档案具体是指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管理中具有较高保存意义的影像、语言和文字资料,可以将其作为登记房地产权的原始凭证,确保能够详细记载房屋产权。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进行不动产档案管理时,需要利用和查询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多,房地产档案不仅能够在交易纠纷、拆迁和房屋产权登记等各项工作的处理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与此同时,对其进行合理应用,还可以有效提升社会经济水平。通常情况下,对于不动产档案而言,在进行信息化管理时,相关人员需要科学应用数据库,新媒体和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利用电子档案呈现不动产档案,对各项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和管理,和传统纸质档案相比较而言,数字化档案可以有效提升档案管理效率,只有科学应用信息化管理,才能对不动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进而保障管理更多的档案信息,实现整体管理效果的全面提升,所以,在现阶段管理不动产档案时,信息化管理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二)特点。通常情况下,不动产档案和权利人利益具有密切的联系,可以对其房地产权变化进行真实记录。因此,在具体管理不动产档案时,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可以使其相关工作实现更高的网络化、动态化、数字化和专业化。其中,网络化具体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档案资料信息的全面收集,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并对其进行归档,确保能够有效避免对房产纸质档案造成不良干预,不仅能够有效保护房产证明,同时还可以确保对不动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动态性是指房地产的交易相对频繁,因此,档案信息会出现一定的改变,在房屋产权形成档案信息后,继承和买卖等各项行为会使其出现一定的变化,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档案信息也会出现对应的转移和变化。而数字化具体是指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不动产档案时,在对原始凭证实体进行保存入库之后,需要逐渐分离实体和服务,使其管理工作实现更高的信息化,在数据库内录入大量档案信息,进行档案管理系统的合理构建,进而确保对其不动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而专业化具体是指不动产档案可以真实记录房产活动过程,通常情况下,登记中心是登记不动产档案的主要场所,登记的档案信息资料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可以为后期产权变更提供有效的依据。
二、不动产档案利用和隐私权保护具体策略
(一)提升档案服务意识。不动产档案工作具有较高的服务性,需要高度实现与时俱进,确保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在现代互联网环境下,档案管理人员需要科学应用现代高新技术,转变传统工作观念,确保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在具体应用不动产档案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能够实现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进而保障能够有效增强档案管理工作,对其档案利用方向进行深入探索,确保能够使其实现更高的数字化、电子化和网络化,使其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更高的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和数字化,进而确保房地产档案可以对权利客体和权利主体的利害关系进行更为全面地反映,保障房地产档案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社会组织、所有权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进而保障信息资源资料具有更高的依赖性。
(二)明确权属登记制度。在现代互联网环境下管理不动产档案时,需要充分掌握房产权属,确保能够对房地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在我国现阶段进行房地产登记时,托伦斯制度和权利登记制度是其应用最为普遍的两项制度,相关制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在管理不动产档案时,能够对其进行有效利用。现阶段,针对房地产权制定的登记制度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强制性。在管理房地产权登记时,通常并不是完全依赖行政手段,需要向社会层面公开,公开可能会对民众未来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的数据和信息,但是,同时还需要保护人民群众的隐私。
(三)确定档案利用范围。在应用房地产档案时,需要严格遵循范围规定,大部分房屋所有者都需要对房地产档案进行应用,但是,存在部分不能向社会公开的房地产档案,所以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对其进行正确处理和科学区分。例如部分房地产档案和国家军事机密以及安全信息相关,不能将其向社会层次公开,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有效保护。当房地产正在实施二手转换或开发营销等交易活动时,需要向群众公开相关档案信息。与此同时,对于个人房产档案,也需要公开利用,但是在具体实施公开利用前,登记部门需要征得个人同意,在个人同意之后,才可以对其进行公开利用。通常情况下,在房地产档案中存在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现有住址和姓名等信息,均属个人隐私,在公开之前,如果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会对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不能随意公开个人隐私。在具体利用房地产档案时,需要对其利用程度进行严格规定,使其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同时,相关部门在具体房产档案之前,还需要和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通过该种方式才能对其隐私进行有效保护,进而使其房地产档案发挥更大的应用价值。
(四)强化房产信息共享。在对不动产档案进行管理时,如果想要使其档案信息发挥最大的应用价值,需要将公众需要和社会需求作为相关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充分调查利用房地产档案的优缺点,确保能够有效避免和公众隐私出现冲突。在具体管理房地产档案时,管理人员需要详细分析其社会需求,确保能够区别对待不同类别的档案,在指定范围内,应用合理的方式将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档案公开。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透明售房网,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可以直接网上签订合同并办证,可以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发布。因此,在现代互联网环境下,房地产档案需要科学应用网络平台,确保能够对其房产信息进行有效的共享,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档案信息之前,首先需要进行信息上网方式的深入研究,同时还需要进行信息上网的科学选择,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各项信息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准确性,进而确保能够有效避免出现房屋查封、双重抵押或一房多售等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房地产信息能够实现高度共享。
(五)提升管理人员素质。在对不动产档案进行管理时,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强化自身房产业务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同时还需要确保自身具有更高信息技术水平,进而保证能够合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设备。房地产企业需要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确保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学习新方法和新技术,进而使其具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同时还需要根据人员结构对其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调整,确保档案管理部门具有丰富的信息技术人才,进而保障对不动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
三、结语
总之,在管理不动产档案时,通过提升档案服务意识,明确权属登记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强化房产信息共享,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够确保科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保护产权人隐私权,确保在公开档案信息时对产权人隐私能够进行有效的保护,实现档案管理效果的有效提升,确保相关单位能够对房地产档案进行更为有效的管理,提升档案利用效率,为我国现代房地产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进而确保能够实现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