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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举制创立的时代背景及社会价值研究

2021-11-22彭雪燕崔怀猛

武术研究 2021年8期
关键词:武举武术民间

彭雪燕 崔怀猛

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1 武举制创立的历史背景

1.1 古代“以武取士”制度为武举制的创立奠定基础

“以武取士”的做法由来已久,《国语·晋语》中指出:“射御足力则贤”就是强调射、御、力应该成为国家选士的必要条件,即便是为奴隶主阶级培养继承人的“六艺”教育,其中的“射、御”也是学生必备的知识技能。春秋战国时期,以武入仕成为国家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中,秦国的“以力取士”更是成为时代的标杆,力士任鄙、孟说、乌获等都做了秦国的大官。[1]秦汉时期,以武选士虽未专门设科,但是,推荐具有勇武谋略之人为国家重用,成为各地官员重要的日常事务。据《汉书·宣帝纪》中记载:宣帝曾经下诏:“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射者,皆从军”,体现了汉代对武士的重视与选拔,使得一些出生低微的武士能够跻身统治阶层。隋唐时期,荐举勇武人才是地方官吏的主要职责之一,例如,唐朝多次诏令五品以上官员及诸州牧守必须要把荐举武勇之才。由此可见,在武科举创立之前,历代的“以武选士”方法虽有差异,但都较为成熟,只是缺少制度规范来保障。公元702年,武则天在科举取士的基础上创立了武科取士制度。武举,又称武科举,它是在分科取士的古代科举制基础上,专门为选拔武备人才而设置的科目。武则天推行武举制,给了庶民以武入仕的可能,激发了社会尚武热情,极大地增强了唐朝军队的战斗力。

1.2 武备人才储备模式的转变为武举制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农兵合一”是古代统治者储备国家武备人才的基本模式。《国语·周语》有云:“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充分地表述了春秋以前兵农合一、兵农相混的武备人才储备机制。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强制采取兵农分工的政策,实行募兵制,并对那些在战争中立功的士兵给予重赏,兵农相分成为战国时期国家武备人才储备的基本模式。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关于“秀者必士,朴者必农,剽而悍者必兵”的表述,明确地反映出士、农、兵的分工取决于人自身才性的差异性。秦汉时期,统治者多以荐举的方式为国家选拔武备人才,向国家推荐勇武人才是各地官吏的主要职责。综上所述,无论是春秋之前的“兵农合一”,还是战国时期的“兵农相分”,以及秦汉时期“荐举制”,所有这些武备人才储备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体现出统治阶级对于武备人才选拔的强制性。由于武备人才储备模式的诸多缺陷,导致国家武备人才储备严重不足,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创新一套行之有效的武备人才选拔机制是唐代统治者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武则天在借鉴以往武备人才储备模式的基础上结合盛世大唐的实际状况创立了武科举制度。武举制的创立和推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对唐代国家军事实力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3 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武举制创立提供了参考

所谓的科举制,是指采用分科取士的一种考试制度,也是统治阶级权衡各阶层利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唐朝的统治者非常重视科举选材制度,唐太宗曾经在端门看到新科进士鱼贯而入,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唐太宗不仅要“开科取士”。唐代诗人赵嘏在《韵府》对科举有过精妙的描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可以看出,科举制在唐代的发展趋于完善。然而,由于农耕经济的特殊性,能够读书的人不多,而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又多为读书人,所以,读书人的地位自然很高,正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社会“重文轻武”思潮空前泛滥。可见,由于古代的科举制缺少“以武取士”的内容,导致军人的地位极低,严重伤害了军人的尊严,降低了军人保家卫国的积极性,即便是同在朝廷为官,武将的地位也远不如文官。协调文官与武将之间的矛盾,维护勇武之人的社会地位,是唐代统治者急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此,武则天皇帝对科举制度进行有针对性地改造,首倡实施武举制,开创了以武取才的最早先例,[2]古代科举制为武举制的创造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参考,无论从考试规则的制定,还是武科官员的任用和级别,都受到古代科举制的影响。武举制度的创立,改变了选文不选武的做法,完善和发展了古代科举制度,并为后世提供了先例,[3]有效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文武兼修”的人才选拔开辟了先河。

1.4 疆域扩大带来的国防观念的转变为武举制推行提供了必要的外在环境

华夏先民自古以来就有修筑城郭以抵御外来入侵的国防意识,中国的长城就是这种传统理念的历史见证。《诗经》记载的“城彼朔方”,描述的就是公元前9世纪北方配有烽火台的小城,这种围城能够在一定程度起到被动防御的效果。战国时期的北方几个诸侯国为了防御胡人骚扰,纷纷修筑长城以“限戎马之足”。秦汉时期,修筑长城更是成为国之大事,《史记》对秦长城的规模和功能有过明确的记载:“延袤万里,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汉朝对于修筑长城的热情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辽东,经玉门,屏障河西走廊,直到新疆的罗布泊以西,全长超过二万华里,真正地成为汉、匈界限。唐朝统治者将农耕区域游牧区域总括宇内,据《唐大诏令集》卷十一“太宗遗诏”描述:“前王不辟之土,悉请衣冠;前史不载之乡,并为州县”。唐天子不仅是汉人的黄帝,而且被“诸蕃君长”尊为“天可汗”,成为各民族的最高共主。[4]对于盛大的唐朝来说,长城已经失去了防御的功能,虽然也有臣下向唐太宗提及修护长城的建议,但是被太宗以“何以劳民”予以否定。唐朝疆域之宽广,国力之雄厚,军事实力之强大,使得国防观念由被动的防御向主动的武备建设转移,国家急需大量的武备人才储备以应对随时发生的战争。要保证国家武备储备的充足,建立一套武备人才选拔的激励机制必不可少,武则天从个人政治抱负和维护国家统治的角度出发,大力提倡武举制的武备人才选拔制度,为唐朝军队储备了大量的勇武人才。

1.5 唐朝府兵制的衰亡促进了武举制的规范化建设

唐初的武备储备采用的是“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府兵们“无事时耕于野,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府兵的征招也有一定的标准:“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因为,在战争的时候,府兵要自备粮食和武器等军用必需品。从表面上来看,府兵们在生活方面不需要过多地依赖国家的军饷,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军费开支。但是,府兵制度下的士兵很少进行专门的军事训练,参军也非个人主观意愿,因此,士兵的战斗力和积极性都十分低下,战场上的伤亡率自然比较高,这对于农耕为主的家庭来说,散失了家庭劳动力是农人所不愿接受的,其结果导致逃兵现象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为了逃避服兵役而自残身体。唐太宗后期,就出现府兵情愿缴纳税赋,请求折中区的长官将他从府兵名额中删除。随着唐朝疆域的不断扩张,府兵制的种种弊端也充分暴露出来。中央政府意识到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对化解内部隐患和抵抗外来侵略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国家武备人才储备激励机制的武举制应用而生。武举制让普通农人看到了一丝入仕的光明,尤其是对于那些失去土地的农人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但是,参加科考的人必须满足武备人才的选拔要求,这种“先训练、后入军”的武备人才选拔制度为国家节约的大笔费用,也使得参军成为民众的自愿行为。武举制的推行为唐朝储备了大量的武备人才,也使得唐朝军队的战斗力明显提升。总之,唐代府兵制的衰亡,加快了武举制诞生的脚步。

2 武举制创立的社会价值

2.1 复兴华夏尚武精神

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民族战争史,战争锻造了民族不畏艰难的优良品质。先秦时期,尚武的社会风气成为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先秦的“士”最早为武士,武士是最低的一级贵族,身份为世袭。秦汉时期,大一统的局面逐渐形成,“士”也由最初的“武士”阶层衍生为“文士”和“武士”,社会武风衰败,但是华夏尚武精神已经内化为民族品格。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杨度在给《中国之武士道》一书写的序中所述:“去我之体魄有尽,而来人之体魄无尽,故借来人之体魄以载我之精神,斯去我之精神与来人之精神,相贯相袭……,则精神无死去之一日” 。[5]唐王朝时“尚武”是他们性格的主要特征,唐代武举制度的实行,是把这种尚武精神向全国推广。[6]历史发展表明:无论何时,若社会武风不正,势必会带来民众精神萎靡,国民体质下降,军队战斗力低下等一系列不良问题。唐代武举制的大力推行,很大程度上唤醒了隐藏在民众内心深处的尚武精神,让先秦时期的尚武遗风得以重见天日。可以说,武举制的创立,是对先秦尚武精神的回归与复兴。“尚武精神”是中华民族不畏险阻,砥砺前行的精神支柱。

2.2 推进募兵制度的不断完善

所谓的募兵制是指国家以雇佣的形式招募士兵的一种制度。唐玄宗在位期间为了加强军事力量,结合当时的国家经济实力采用了这种征兵制度,募兵制不仅为士兵提供衣食和武器,而且对士兵免征赋税,这与唐初实行的府兵制相比,可以明显地看出唐玄宗时期国家实力的强盛。募兵制的实行不仅需要国家有足够的财力作为保障,更需要提高参军士兵的积极性和社会地位,武举制的创立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士兵的社会地位,提升了民众参军备战的积极性。武举制与募兵制的有机结合,为统治阶级笼络的大量的武备人才,朝廷对召集来的武备人才有着绝对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召集的武备人才又被朝廷派驻在不同的区域,从而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唐朝边塞的安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内武力暴乱的发生。虽然,武举制的出现,与武则天利用科举来抵制和排斥旧贵族势力,提拔庶族,网罗人才有着极其重要的联系。[7]但是,武举制的推行为募兵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激励机制,为勇武之人打开了一扇通往仕途的大门,成为失去土地的农人谋求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参军成为一种职业,成为民众的一种主动行为,从而大大提高了军队的作战能力,推进了募兵制度的不断完善。

2.3 有效缓解“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

不管在“重武轻文”的奴隶社会,还是在“重文轻武”的封建社会,统治者都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文教,不重武教”不是国家长治久安之上策,但同时也担心,社会武备过盛,容易动摇自身的统治地位。[8]韩非子在《五蠹》中提及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成为科举制度创立的原始动力,通过科举入仕的制度约束,笼络天下文武人才为统治阶级服务,协调社会矛盾。唐代武举制的创立,是对古代科举制的进一步完善,是对社会勇武人才的认可和尊重,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勇武之人的地位和价值。武举制度以利禄爵位诱使人们习武健身,对于扭转“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必然产生积极影响。在武举制度创立之后,还出现了文人学士“弃文从武”的现象。许多文人自愿从军出塞,建立战功,以实现入仕的愿望。由于受到武举制的影响,唐朝文人以佩剑把弃笔、从戎、功成名就三者很好地贯穿在了一起,无形之中拉近了文人与武士的距离,使得文人很自然地接受了由武举制度催生的社会“尚武”风气。唐代文人喜尚武艺,文武兼备,一扫前代骨脆肤嫩的阴柔风气,不能不说是个历史性的进步,其中所体现出的生气勃勃、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是唐朝“盛世”气象的生动体现。[9]

2.4 维护民间武术有序发展

武举制的实施,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武术的无序发展局面,它从制度范围内对武术进行了规范。首先,统治者通过选拔方式在民间挑选武功出众的人才为国家效力,以此来体现统治阶级捍卫国家的决心,表明他们对下层农人的重视和关爱,最大限度地表达他们重视农耕生产的态度;其次,统治者为了弱化民间的武力进一步,把一些有可能危及统治阶级安全习武之人,派遣他们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从而最大限度地抑制各种武术组织的建立;再次,从武举制考核内容来看,参加选拔的人,除了要进行必要的武功展现,还要熟悉各种治国理念,遵守社会等级制度,正所谓:“弓马定去留,策问定高下”,这样的考核制度促使勇武者重视理论知识学习,从而达到“文武兼修”的武备人才选拔效果。唐代武举制的实行标志着武术活动正式被官方认可,武士地位得到了提高,武术在其他艺术门类中地位也得到了提升。[6]武举制度把民间习武纳入到国家政治制度的范畴之中,并作为国家的政策方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封建统治者禁止民间习武的做法,保障了民间武术开展的合法性。

2.5 推动民间武术与军事武术的融合

秦朝一统天下,结束了500年的社会大动荡,秦朝统一之初就有“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的做法。汉朝虽以“弓马得天下”,但是,统治者还是对民间习武进行限制,并展开了“文治天下”的中国历史。西汉许慎在其著作《说文解字》中“武”解读成一种“止戈”的教化方法,是充满和平色彩的文字,以此告诫人们远离杀戮,不可逆反当朝。无论是秦朝对民间武术技击性的严格管控,还是汉代学者对“武”字的故意曲解,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武术实战技击特征的呈现,久而久之,民间武术脱离了实战应用而演变为一种求生的技能,许多习武者基于生活需要,到处卖艺求生。武举制以前的民间武术,尚未形成规模,不成系统;武举设置之初,武术便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机会,民间武术也更加注重武术的实战功能,使得武术从民间向军事转化。[10]杜佑的《通典·选举》中描述“教人习武艺”,“又制为土木马于里阁间,教人习骑”。随着武举制的推广实施,一些民间勇武者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他们也把民间武术带到了军队,当军人复原回到地方后,又把一些军事武术传播到了民间,最终使得民间武术与军事武术呈现出融合发展局面。

3 结论

唐朝武举制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为武举制的诞生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而武则天的人才观,为武举制的出现提供了可能。武举制的推行,其实质是对先秦“尚武遗风”的继承与复兴,有效缓解了社会“重文轻武”畸形发展态势,为国家储备了大量的武备人才,有效提升了唐朝军队的战斗实力,与此同时,武举制的实施,也为普通民众打开了“以武入仕”大门,使得民间武术出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促进了民间武术与军队武术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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