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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金融建设进程与未来展望

2021-11-22谭颖编辑王亚亚

中国外汇 2021年20期
关键词:离岸粤港澳大湾

文/谭颖 编辑/王亚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要求,2020年5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建设的具体措施。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呈现出以金融开放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金融合作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以金融创新推进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建设的特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前海方案》),均提出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发展现代金融产业等措施。大湾区金融发展建设由此开启新的征程。

大湾区金融市场建设进程与特征

以金融开放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一是打造金融开放试验田。依托“一国两制、三种货币”的独特制度优势,大湾区在金融市场开放、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不断进行改革探索。在金融市场开放方面,大湾区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框架下,率先探索对港澳金融业的开放,取消或放宽对香港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统计,截至2021年3月末,共有188家港澳金融机构进驻广东,港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全面覆盖广东地级市。在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大湾区呈现出“深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澳门离岸人民币业务+扩大珠三角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特点。香港在巩固和扩大离岸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债券南向通、跨境理财通、离岸内地股票衍生产品等业务,进一步拓展了人民币境外使用。澳门一方面不断扩大人民币清算业务范围,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人民币离岸债券业务。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等“六个跨境”业务,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规模和范围。

二是探索构建与国际标准对接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金融营商环境。首先,大湾区依托香港金融标准与国际趋同的优势,探索珠三角与香港金融标准和规则的对接,包括:设立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建立大湾区内金融专业职业资格互认,为建立境外金融从业人员资质认证机制奠定了基础。其次,探索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包括粤澳两地签署了《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庭、提供“类案速裁”司法服务等。此外,大湾区启动了多项便商金融服务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贸易投资的开展。

三是以绿色金融合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推动利用离岸资金发展绿色项目,拓宽全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和开放水平,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着重于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提供示范,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消除国际投资者对我国绿色项目的投资顾虑,提高国际绿色融资机构的接受度。根据中央结算公司的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粤港澳大湾区共发布2017只“实质绿”债券,规模达5.3亿元。区内建立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以金融合作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结合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以及制造业产业发展优势,区内金融合作注重与科技、产业的互补融合发展。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科技金融产业发展,以实现更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如广东搭建了基于区块链的贸易融资企业系统,通过科技金融技术为企业风险评级和画像,推动企业和银行进行线上融资对接。深圳微众银行与澳门政府设立的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金融科技为桥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澳门特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大湾区科创能力。区内还探索建立了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使用机制,实现了区内科研资金跨境自由流动。

二是通过连接境内外两个市场,拓展企业投融资渠道。香港拥有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且具融资成本低、金融产品丰富等诸多优势,是内地企业融资理想地。广东自贸区搭建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为企业提供了更加自由和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据广东自贸区的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全区累计办理全口径跨境融资超过236亿元,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结算额超过4000亿元。此外,大湾区还进一步开展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等试点业务,进一步满足了境内外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截至2020年年末,大湾区内地银行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超17万亿元。

以金融创新推进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建设

一是构建覆盖大湾区的便民金融服务体系。区内公交、地铁、城轨、高铁、跨境巴士、跨境轮渡等交通线路已经全面支持银联支付。此外,餐饮、零售、景点等多种场景的移动便利支付已在粤港澳大湾区日渐普及。创新多币种支付,开通线上业务,便利香港居民办理内地个人Ⅱ、Ⅲ类账户。中国银联在港澳地区推出云闪付APP港澳持卡人服务,香港支付宝、微信香港电子钱包,都已支持双向跨境移动支付服务。

二是围绕港澳居民跨境需求不断推进“民生金融”制度创新。随着港澳居民到大湾区内地读书、工作和生活需求的增加,区内也推出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对在大湾区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且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建立了粤港澳跨境车险制度,实现“三地车险、一地购买”。

展望大湾区未来金融建设重点

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推进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

为落实《规划纲要》中关于建设国际金融枢纽的任务,需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推动澳门、广州、深圳特色金融中心建设,形成多中心齐头并进、圈层联动的集群发展格局。

一是要推动香港发挥金融优势,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国际融资和资产管理中心功能。依托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国际地位,推动建设离岸人民币债券定价中心、交易中心;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优质资产项目,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共同提升债券信用等级,逐步提升离岸人民币资产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投资收益,形成稳定的回报机制;探索“港股通”南向交易的股票以人民币计价,开发人民币衍生品,扩大跨境人民币需求;探索发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推动数字人民币在跨境电商、跨境旅游等领域的应用。

《前海方案》中提到,“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拓展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巩固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地位。

二是需要进一步提升澳门、广州、深圳等大湾区核心城市的金融实力,发展特色金融业务,以港深和广佛两大金融圈带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澳门侧重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广州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基础,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以及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深圳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

《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结合《横琴方案》发展现代金融产业,未来横琴合作区重点将在区内培育金融发展优势,与香港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形成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推动金融互联互通

大湾区核心金融圈的发展离不开粤港澳金融市场的深度对接,需要推进粤港澳金融要素的便利流动,提升金融要素运转效率和效能,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以金融管理创新和金融标准对接为主要抓手,推进国内大循环中资本便利流动。一方面要推动金融管理创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试行金融业务“单一通行证”,探索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简化大湾区跨境展业和跨境提供金融服务的准入流程。《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规则和标准对接,深化金融互联互通。由于内地金融标准与港澳金融标准存在显著差异,导致保险、基金、绿色金融等金融产品不能完全互通。未来,需要以标准对接为重点,探索与国际金融标准接轨,推进区内金融机构协同、金融市场对接、金融产品互认等,促进粤港澳优势互补,增强大湾区的金融集聚力。

二是围绕大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两条主线,进一步强化金融合作服务实体经济。大湾区重点将发展科技金融产业,以金融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并健全集科技券商、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为一体的全功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前海方案》中提出,“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监管创新,为消费、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大湾区应通过跨境金融合作进一步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横琴方案》中提出,要“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合作区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简化汇兑管理”。

三是进一步发展民生金融,推动港澳人心回归。以服务港澳居民融入内地发展为重点,聚焦大湾区港澳居民在医疗、教育、安居、就业、社保等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开展金融创新,逐步扩大金融产品供给范围,服务多样性跨境民生金融合作发展需要,以增强大湾区居民的金融获得感。

创新深化金融监管合作

粤港澳金融合作的深化将使得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和范围显著扩大,对此需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创新深化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

一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机制。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上具有“三套金融监管体系、多个金融监管机构”的典型特点,需要完善粤港澳三地的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模式,明确金融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建设粤港澳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二是优化金融监管方式。全方位开展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试验,建立粤港澳金融监管试验区,推动大湾区内跨境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趋同,按照共同的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进行监管,促进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同时避免监管套利。

三是加强基础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大湾区跨境征信链。借助大湾区的科技、产业优势,将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有机融入金融监管过程,加强在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方面的合作,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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