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隐喻:武术国际化传播的文化阐释失衡研究
2021-11-22白雪辉陈锞杨刚
白雪辉 陈锞 杨刚
上海市市东实验学校(市东中学),上海 200082
麦克卢汉[1]有言:“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媒介可以是万物,万物皆媒介”。同时,其强调:“媒介即信息”。但尼尔.波兹曼人却认为媒介即“隐喻”。其不仅具有信息的功能,同时具有“暗示”的作用。而此时,我们的文化正在从以文字为中心向以形象为中心过渡,在过渡的进程中,媒介对于这个文化精神中心与物质中心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不言而喻,文化传播过程中,媒介的介入对文化的再造将形成全新的文化特质,在国际化传播中语言结构的差异,必然形成全新的价值观,如何理解事物和其过程将会受到语法结构的影响,所以不能轻易断言人类大脑对世界的理解是一致的。语言与文本即文化的产物,在传播文化的过程中媒介对语言、文本的再造,重新定义语言、文本的含义。所以说,文化在国际化传播中媒介的导入将影响文化传播速度以及文化真实性,尤其是媒介对文化阐释的影响,显然,译者的阐释与读者的解读之间的失衡将会严重阻碍文化的国际化传播。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具有独特的地位,不难发现,武术国际化传播必然受到文化阐释的影响。那么,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阐释的特征如何?武术国际化传播存在怎样的文化阐释现象?显然,这需要学者的关注与研究,本文将探寻武术国际化传播过程中文化阐释的现象并进行反思与总结。
1 媒介即隐喻
在传播学意义上,媒介是指“利用媒质储存和传播信息的物质工具”。“媒介”一词最早见于《春秋左传正义·桓公三年》“会于嬴,成昏于齐也。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另《旧唐书.张行成传》记载:“观古今用人,必因媒介,若行成者,朕自举之,无先容也。”此两处媒介皆含有联系之意义,喻之联系两者的事物或者人。德弗勒[2]从广义角度建构媒介,认为其“是一种用来传播人类意识的载体或者一组安排有序的载体。”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对传播媒介的高度概括:其认为媒介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尼尔·波兹曼人却认为媒介即“隐喻”。其最大的价值功能是影响我们的理解与思考的习惯。显然。媒介的作用不仅是信息传递的载体,更重要的是媒介本身蕴含的思维方式以及情感体现。[1]
在文化传播过程中,武术典籍本身只是武术技能以及武术文化的载体,但作为媒介自身含有重要的信息及暗示特质,一种身份的象征亦或者权利或者财富的象征,然其象征也就意味着一种暗示。显然,媒介载体在阐释文化的过程中必然具有情感,正如国内翻译者对武术典籍的译文,武术典籍的翻译者作为武术文化阐述的媒介其自身是武术典籍的理解者,也是武术典籍译文的创造者,作为武术文化阐释的媒介,其自身就是最好的暗示,国际武术传播者,作为教学者、表演者、典籍译文者,其自身就是武术文化阐释者,而作为媒介自身就是“隐喻”,具有情感,具有理解力,传播文化过程中显然需要对文化进行再造与创新。基于此,媒介即“隐喻”。传播过程中文化阐释也将因为媒介自身而出现文化阐释失衡现象。
2 武术国际化传播文化阐释特征
2.1 优势性特征
越是先进、发达、文明程度较高的文化,越容易得到传播,所以文化交流的主要流向是从文明程度较高的文化向文明程度较低的文化流动。[3]武术文化国际化传播也难以例外,由无意识传播,辗转至有意识、有目标的传播。但在国际化传播的过程中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加之,国人的误解,导致中华武术文明屈居西方文明,隧导致武术文化国际化传播缓慢。近年来,“汉学热”引发“国学热”,武术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引起国内的关注,在国内外的传播和推广掀起一阵阵高潮。可高潮的助推器绝不是“完整”的武术,而仅仅只是武术的一部分,据相关学者研究国外民众对武术的了解只局限在太极拳、南拳、少林拳等武术项目。对其他传统武术内容了解甚少。其中一个原因是过多的阐释太极拳养生文化,导致国外民众认为武术就是养生。尽管太极拳以及南拳、少林拳等拳种较其他拳种具有优势性传播特征,但绝不能只刻意传播优势拳种忽视其他拳种的传播,应该分批次,有条理的对武术拳种进行阐释传播,绝非单单介绍部分拳种文化。
2.2 圈层性特征
文化的内部结构分为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欣赏武术文化则需要从相应的层面来认知。从技法层面欣赏可谓之武术的物态文化,则称谓武术的“技”或称谓武术的“形”亦或“法”。而从感官层面欣赏武术可欣赏武术的制度文化与行为文化即体现武术的“韵”,可欣赏武术文化中蕴含的风俗伦理与长幼尊卑以及言必信与行必果的自律。从内在精神的层面欣赏武术也就是武术的心态文化,即所谓的武术的“道”与“理”。所谓层面不同,即对武术文化艺术的欣赏程度不同,三个欣赏层面则是层层深入,渐入佳境。
不难发现,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阐释层面只停留在技法层面,传播过程中技法的交流、传播与推广只停留在武术的物态文化,而武术文化所蕴含的“韵”、“道”则为缺失,诚然,武术技法的传播、推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武术的国际化传播,但“道”与“韵”的缺失将限制武术生命的久长。传承缺失“韵”与“道”的武术,对武术传播而言是一种伤害,将会对武术的传承不利,毕竟武术的传播是为了让武术发扬光大,而此时传播的武术是残缺的,甚至可以说是缺失灵魂的,毕竟武术的灵魂是“道”与“韵”。可见,当今有意识的武术国家化传播文化阐释的特征呈现优势性及圈层性特征。
3 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阐释现象
武术国际化传播过程中由于文化阐释的失衡导致武术国际化传播与推广缓慢,所谓的文化阐释是指读者从对作者与作品的“终极真理”的追寻,到读者的接受与“创造性背离”与“能动性曲解”的相适应,使读者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情感按照自己的世界观、艺术馆、审美观、进行创造性阐释,从而赋予文本新的意义。而所谓的文化阐释失衡是指读者或对作品再创造的个体对原作品理解及再创造时完全曲解乃至错误地修改原作品。对武术而言其文化阐释失衡主要体现两个方面“译者的阐释舛错”与“读者的误读曲解”。所谓译者的阐释舛错主要对武术文化错误的阐释与创造,而读者的文化误读则是对武术文化能动性的曲解与误解。
3.1 译者的文化阐释舛错
3.1.1 武术之神秘“武不可言”
老子《道德经》开篇所言:“道可道,非常道”,所言之意,“道”不可以说明白,若说明白则不是原来的“道”。从古至今武术的阐释者都给与武术赋予神秘的特质,诸如附身在武术身上的神话传说、巫术、迷信以及武术与生俱来的神秘性,而这种神秘性形成了一道“雾霾”,遮蔽了传统武术文化的本质,正如文化阐释者强调武术需“体悟”不假,但缺少练习的“体悟”尚不可取。然武术入门之后,体悟方有意义。正如格物致知,格物需在一定的知识基础之上。武术“体悟”也需在熟练武术基础之上,去“格拳”“悟拳”,才能收获对武术的“认知”即自身与武术之间的“道”。显然,武术国际化传播者阐释武术文化时过渡的阐释武术文化的“体悟”,忽略武术体悟来源于对武术的练习与理解而非单单的“体悟”。不仅如此,武术电影对武术文化的阐释过多的渲染武术的神秘性,诸如“隔空点穴的内功”“飞檐走壁的神功”“刀枪不入的金钟罩”等虚无缥缈的武术,导致国外的受众对武术的了解具有玄幻色彩,更有甚者本国受众都不清晰是否真的存在点穴的神功。可见,武术在传播过程中文化阐释的舛错,导致国内外受众对武术文化错误的理解。
3.1.2 武术之深奥“武不可译”
武术的深奥与玄妙以及武术典籍的晦涩难懂常使武术翻译者陷入困境,甚者无法翻译。诸如武术典籍中存在的专业术语,如武术文化中蕴含的天道自然与阴阳五行、气海丹田与任督二脉以及武术一招一式中存在的独特动作,饿虎扑食、鲤鱼打挺、黑虎掏心、双龙出海等。翻译者面对武术典籍中存在的晦涩术语只能望洋兴叹,无从下手,纵然部分武术翻译者,把武术典籍翻译成文本传之异国他乡,但武术典籍术语真正的含义翻译者未必能够真正的理解,在重新创造的过程中必然出现舛错。诸如卢安认为:“《教程》中将《太极拳运动》译为 Taijiquan Movement ),将《太极拳体用全书》译为‘Taijiquan Body and Us’(笔者注:Us 应该是 Use 的误写)都是望文生义。”[14]另外,书中将道家经典《老子》翻译成 He Wrote同属于望文生义。另外汉语独大之思想于武术典籍译文中可见一斑。诸如武术典籍译文中的音译现象,如将“虚实”译为“Xu and Shi”,有的将“含胸拔背”译为“Han Xiong Ba Bei”,[5]译文者尚不考虑武术典籍之原意,同时,未曾思考西方读者之处境,遂不知西方读者如何理解动作含义。可见利用汉语原音去翻译武术典籍中的专业术语,对武术文化阐释存在极大的问题。不仅仅如此,卢安学者曾认为武术典籍的译文者曾忽视译文的重要性,胡乱译文,诸如不同书籍的译文相同《武式太极拳》与《吴式太极拳》均被译为“wu style taijiquan”。甚至一名多译。诸如《太极拳正宗》被译为“Taijiquan zheng和Taijiquan Orthodox School”。显然,武术典籍中存在较多的古文言词语,翻译者必须将文言文转换为现代文进行转译,毫无疑问,译者在翻译古文为现代文的过程中必然对原文进行再创造,其再造的文章具有翻译者的思想以及情感理解。具有能动性理解与创新尚能理解,关键部分是翻译者缺乏武术基础知识,对武术典籍翻译过程中缺乏武术文化内涵的融合与理解,只是简单的翻译而缺乏真正的灵魂。正如王佐良[7]所言:“翻译里最大的困难是两种文化的不同,在一些文化里有一些不言而喻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里却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解释清楚”。孙致礼[8]也说:“翻译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差异,还要密切注意文化的差异,文化差异处理的好坏,往往是翻译成功的关键”。显而易见,武术文化中蕴含的“精气神”经过文字的转述很难在另一种文化中靓丽登场。所以说: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阐释是存在舛错的,并且这种错误是不可逆转的,无法调和的,只能从译者的角度予以纠正。
3.2 读者的文化误读
功夫电影对武术国际化传播尤为重要,但对武术文化阐释而言同样也伤害匪浅。为何如此而言,功夫电影过度的强化武术动作的搏杀技巧忽视武术文化的展现在一定程度上误导国外受众,曾有西方记者采访其民众认为中国人如何?西方民众回应“中国人很危险,因为他们会武术”。看似简单的回答,却完全暴露西方民众对武术的认知,正是不恰当的文化阐释现象,导致西方民众对武术文化的误解。李小龙的诸多功夫电影给西方民众呈现的武术就是一种嗜血的搏杀技巧,西方民众认为武术就是杀人技能。归其原因功夫电影在呈现功夫盛宴的同时缺失中国文化元素,尽管近年来功夫电影加入中国文化元素并且呈现幽默诙谐的荧屏效果,武术电影给国外受众的启示与认知仍然停留在武术可以强身健体、防身自卫、较少受众了解武术可以修养身心,美化自我。显然,功夫电影文化阐释的失衡导致读者的误读,其实对文化而言,不同地域与环境对文化理解具有先天性差异,在国人看来武术电影所表现的是江湖侠义而非争勇斗狠的搏杀,甚至可以说功夫电影强调的是一种责任与担当,但西方受众领略的却是争勇斗狠嗜血的搏杀。
武术舞台剧的国家巡演加速武术的国际传播与推广,迎来的却是对武术的误解,西方民众认为武术就是舞蹈。更有甚者,竞技武术迎合西方竞技体制换来的只是抵触和灵魂的缺失。正如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先生有这样的评价: “说是武术,不如说是中国式的自由体操”。[9]这是赤裸裸的嘲讽,对武术不正当的阐释换来的是对武术的误解与曲解。显然,武术一味“迎合式”的文化阐释是被动的、难以为继的,绝非长久之策。著名学者梁漱溟认为“失去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跨文化交流,只能局限与当代的无力对话,而缺乏与中国古代伟大心灵的对话,失去了中国传统文化根基的跨文化交流是不完整的交流,失去了中国传统文化根基的中国文化是没有魅力的。”若一味迎合只会招致误解乃至曲解,并且会断送武术灵魂致使武术不再是武术。基于此,读者的误读依旧源于文化阐释者文化 阐释的失衡。
4 武术国际化传播文化阐释失衡的反思
文化国际交流成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路径,诸国本着提升文化战略地位的目标大肆输出本国优秀传统文化,诸如美韩的文化渗透对中国文化而言犹如当头棒喝,美韩“娱乐至上”的文化渗透凭借透润物细无声之势感染中华文化,并毒害中华之民众。文化渗透需抵制也需要谨慎的接受。传统武术文化不似美韩娱乐文化,具有天然的文化渗透性,能够很好地伴随电影、饮食、娱乐综艺等活动出现在大陆每一个角落。然有意识的武术的国际化传播依旧采用“原天然弯腰屈膝”的送文化,并且在文化阐释过程中只重视速率忽略效率及质量。
显然,当不同的文化模式、不同的习俗与禁忌、不同的礼仪与道德、不同的宗教与信仰在一定的文化时空交汇,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宗教、不同团体之间文化的碰撞、交流或冲突时有发生。倾听、对话、理解,以全球视阈审视文化传播与交流势在必行。文化交流与对话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显然文化交流与对话是建立在聆听与理解的基础之上,只有理解阐释者的话语才能真正理解文化阐释者传达的文化底蕴。当今社会,武术文化的阐释者只注意“倾听”与“理解”西方文化的诉求却偏失对本民族文化的倾听与理解。其所阐释缺失的内容恰恰是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灵魂。如传统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阐释的失衡,“术”与“道”分离只会加速武术的衰亡而非更好的传播与推广,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适应了缺失“武魂”的武技,想要重新捡拾遗弃的“武魂”就难了。所谓“礼失求诸野”,正是最好的例证。文化交流传播过程中任何阐释者都是媒介,其自身蕴含巨大暗示,典籍的翻译,古文的注释作为媒介的阐释者都掺入理解的情感,但只是站在东方文化形态的视角下理解与阐释,其自身蕴含的东方文化底蕴与思维方式、情感诉求促使其不能公正的阐释其文化特征。如武术文化阐释者所表达的武术“不可言”,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强化武术的神秘性,武术需“体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凡事留一手”及武术不可译,武术译文的阐释者面对深奥的武术典籍而无力,诸如“丹田气足”“小周天”“大周天”“周天循环”“收聚神光,达于天心”等,“常译非译”,汉语独大,译文阐释者音译武术术语,正如“虚与实”音译“Xu and Shi”,此间不考虑中西文化差异语言结构,仅凭借媒介自身蕴含的思维方式与情感诉求随意音译武术术语。武术国际传播中文化阐释的失衡,吾等之窥探其表象,然其本质藏而不现。文化阐释失衡的本质是“文化自觉”的缺失,吾辈习武之人对武术文化的寻根不足,聆听、理解武术文化的倾诉不足,尚不足以理解武术文化所表达意义,其次是习武者尚不能把武术文化实践去用,所谓“行之不得,反求诸己”,不懂得自律、自我修养,译文阐释者不能潜心研习武术典籍与中心文化差异以及语言结构,不能严谨认真对待武术典籍的“音译”。所以说,武术文化阐释的失衡是对武术“文化自觉”的缺失以及“文化认同”的缺失。“术”与“道”的分离,加之,竞技武术迎合奥林匹克体制正是武术“文化认同”缺失的表征。所以说:武术国际化传播中基于媒介即隐喻的文化阐释失衡其症结源于文化阐释者对武术文化自觉与文化认同的缺失,不理解自己的文化,不认同自己的文化也就谈不上爱惜自己的文化。
5 结语
媒介即隐喻,文化阐释者在阐释文化,自身媒介的天然本性会对文化阐释产生不可规避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文化阐释者能够弥补文化阐释的失衡,诸如武术国际化传播中文化的阐释应加强“术”与“道”的融合,武术教育的阐释者教育过程中做到“言之有武”而非武术之神秘;武术译文的阐释者决不可缺乏“文化自觉”曲解武术并音译或滥译武术;竞技武术推广的阐释者决不可缺乏“文化认同”刻意迎合西方比赛规则。基于此,武术国际化传播才能可持续发展,武术文化才能久存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