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四维建构

2021-11-20吴智楠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吴智楠

摘 要:政党制度是中西政治话语交锋的重要场域,也是中西学术话语碰撞的一个关键节点。纵览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大致可从四个维度归纳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建构的内容。一是称谓规范性话语建构,形成六种制度称谓,体现政治话语与学术话语交相辉映的特点;二是权威合法性话语建构,论证制度权威的理论、历史、法理、价值依据,解答制度何以使人民信服;三是功能有效性话语建构,诠释制度在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政治稳定、权力监督、治理效能上的比较优势,厚实制度优越性的学理基础;四是制度创新性话语建构,阐释制度对政党关系模式、政治核心价值、现代化道路的创新,阐发制度的世界贡献。展望未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建构,还需在表达规范、建构方法、基础理论上下工夫。

关键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话语建构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21.03.010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21)03-0065-10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自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14号文件”)以来,国内学界不断加大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投入,搭建了专门的研究平台,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逐渐丰富。

学术话语是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科学化论证的口头语言或书面语言,即“摆事实、讲道理”。同其他哲学社会科学门类一样,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摆事实、讲道理”方面仍有不少提升空间。正如习近平指出,“我国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国……但目前在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标准、学术话语上的能力和水平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还不太相称”[1],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国内为建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付出了诸多心血,特别是在称谓规范性、权威合法性、功能有效性、制度创新性等方面。加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建构,应进一步系统梳理归纳已有的成果,总结特点和成效,揭示其中的张力,进而明晰未来的努力方向。

一、称谓规范性话语建构

称谓是事物的直观“符号”,展示事物的总体特征,给人留下第一印象,人们认识某一事物往往是从其称谓开始的。中国学术界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了诸多称谓,主要有“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等,它们的使用各有其规范性之缘由。

(一)“多党合作制度”

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经开展合作,也正是这种合作推动了新中国的成立。但是,这种合作被赋予正式的制度性命名是在中共八大召开之前。1956年8月,毛泽东修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时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形式——“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制”[2],是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机制的最初定名。同年10月,中央统战部发出《关于民主党派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最早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描述为“多党合作”[3]。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各民主党派的全面恢复发展,“多党合作”频繁见诸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多党合作制度”亦成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代名词。由此,学者们也纷纷使用“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称谓进行学术研究和行文表述,其使用頻率在众多称谓中居于首位。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首次完整地提出“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概念。两年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第一个纲领性文件——14号文件将十三大报告提出的概念修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如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最准确的称谓。该称谓旗帜鲜明地强调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三大特征,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但由于名称过长、不利于表述等原因,不少学者通常将其简化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等,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称谓。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式讲话中,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大论断,后来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标识性概念。这一概念在政党制度领域的运用可追溯到1990年2月10日,《团结报》发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保证》社论[4]。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之际,李青等学者编著《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一书,在学术界较早地使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称谓[5]。尔后,一些学者在使用中继续将其简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即便如此,它的组成多达12个字,不仅不利于在行文中通篇表述,而且对港澳台地区实行的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缺乏考虑,忽略“一国两制”终究不利于祖国统一的话语建构。由此,一些学者开始探索更为简洁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称谓,如“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党制度”。

(四)“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该称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进一步简化,在实践运用中已逐渐形成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共识性泛称。“从字面理解,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强调的是中国政党制度区别于世界其他国家政党制度的客观事实,从学术层面来讲,可以避免在政治判断和意识形态色彩方面给人先入为主的感觉”[6]。必须注意的是,也有学者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有哪个国家的政党制度不具有本国特色呢?加强‘特色二字恰恰显示出我们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底气或理论底气不足,恰恰显示出我们还不能正视中国的政党制度、把中国的政党制度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来看待,而是作为一种世界政党制度的‘特殊现象来看待”[7]。

(五)“当代中国政党制度”

学术界对该称谓的使用可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徐育苗发表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几个问题》,文中提及“当代中国的政党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8]。从严谨的角度看,“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涵括的对象不应仅限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还应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也就是说,“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既有“大陆范围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又有“‘一国两制框架下香港、澳门的政党和政党制度(即使澳门尚无政党)”,还有“未完全实现祖国统一的台湾政党和政党制度”[6]。

(六)“新型政党制度”

改革开放后不久,学术界就萌生了使用该称谓的意识。1985年,云光等学者编著的《社会主义政治学》教材指出,“我国正是一个以共产党为核心领导的多党派合作国家。这种多党合作的新型的政党制度……”[9]。不过,学术界对该称谓的广泛使用肇始于2018年。当时,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新型政党制度”的概念,这不仅从政治高度上定义“新型政党制度”,而且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议论。学者们纷纷使用该称谓,“新型政党制度”的学术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且迅速达到高峰。

综上可见,学术话语与承载、传递和表达特定政治偏好、政治信息乃至意识形态的政治话语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政治话语为学术话语指明根本的规范方向,学术话语服从政治话语本质意蕴的同时,也启迪政治话语的创新和发展。就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而言,其称谓规范性学术话语建构具有两大特点,既离不开政治话语建构的需要,又离不开相关政治话语的塑造。其一,表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与众不同是其称谓规范性学术话语建构的主旨要义,深刻体现了政治话语建构的需要。尽管以“国名+政党制度”的命名是国际惯例,但不得不承认,在西方话语霸权限制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国际话语权的情况下,倘若以“中国政党制度”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称谓,难免被同化到西方政党制度话语之中,而不能凸显中国政党制度“特色”或“新型”之意蕴。其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称谓的政治话语为学术话语提供根本遵循。基于社会语言学的视角,政治话语存在一种通过语言分析的方法来实现观念或理论的建构,这种建构的“积极调整必须依赖于政治话语的塑造和承载”[10]。也就是说,上述六种称谓的学术话语建构有赖于政治话语的引导,且深受政治话语的规范,从而形成各自的规范性。

二、权威合法性学术话语建构

权威是指对权力的自愿服从,它是一种使对象自愿服从的力量。合法性是指事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依据,权威合法性则可理解为权威生成的依据。在政治学中,权威合法性建立在受众自觉表达同意的基础上,政治制度的权威合法性来源涵括历史规律、民心向背、法律规定、传承基因等。正如哈贝马斯所言:“任何一种政治系统,如果它不抓合法性,那么,它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对它所持有的)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的成员们紧紧地跟随它前进。”[11]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如果不能解决自身的权威合法性问题,就会面临合法性的话语危机。中国学者们从理论、历史、法理、价值等方面建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权威合法性学术话语,且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认识。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一系列方法论原则,其中多党合作、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和民主政治等思想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权威提供理论支撑。一方面,积极与包括工人政党在内的其他政党合作是无产阶级政党赢得斗争的重要策略。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设想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后要建立什么样的政党制度,但他们关于多党合作的论述经过列宁的拓展而逐渐丰富,又在中国革命实践的洗礼下走向成熟,成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根源。另一方面,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原则。对此,马克思曾说:“在政治上为了一定的目的,甚至可以同魔鬼结成联盟,只是必须肯定,是你领着魔鬼走而不是魔鬼领着你走。”[12]换言之,“没有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运动说到底就是为他人作嫁衣,为资产阶级摇旗呐喊,无产阶级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任何保障”[13]。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具有资产阶级政党所匮乏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特质,这是领导多党合作的先决条件,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立制的根本前提。同时,实现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追求。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始就把“共产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以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目标,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14]。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实现人民民主为目标,朝着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方向发展。

(二)近代中國政党政治的嬗变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依据

近代中国政党政治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经历。一是饱含“党争兴国”政治理想的民国初年多党竞争制。在该制度下,“各个政党尔虞我诈,不自觉地充当了扼杀政党政治的工具”[15],效仿西方的多党竞争制没能如愿以偿,反被袁世凯的独裁复辟终结。二是国民党反动派的一党专制,即借“扶危救济”之名、行“独裁专政”之实的法西斯统治。掌权后的蒋介石以各种方式把国民党塑造为“唯一救国的党” [16],极力鼓吹“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从而将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以党治国”歪曲为“一党治国”,甚至是“以蒋治国”。三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积极合作,真正开始于抗日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即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可以说,“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开端”[17],孕育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雏形。随着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形成,翻开了中国多党合作的新篇章。实践证明,无论是被“寄予厚望”的多党竞争制,还是被“委以重任”的一党专制,都没能挽救中华民族于水深火热之中,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能团结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由此可见,多党合作不仅有助于“整合并消解派别政治”,而且“验证并强化了统一战线的思想和政策”,组织起真正能够迈向现代化的政权,从而实现中国政党政治“质的飞跃”[18]。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法理依据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本国最高的法律权威,对从法理层面规范和约束本国政党及政党制度起决定性作用。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也离不开宪法的授权与规范。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由于国家宪法尚未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便担当起临时宪法的作用。“《纲领》明确了中共的领导地位和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这实际上奠定了多党合作的法律基础”[19]。1954年通过的第一部宪法“未明确规定政协和中国政党制度的法律地位”[20],至1982年通过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增加了相关表述。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第四部宪法进行第二次修订,在序言中首次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规定。由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宪法地位得以确立,制度的法治化建设也向前迈进。

(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依据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联密切。一方面,新型政党制度能在中国生根发芽,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土壤富含有机成分——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积淀而成的优秀传统文化。也就是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产生提供了文化源泉,而且在实践中深深融入新型政党制度的基因中,为凝聚民族共识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内蕴的智慧价值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没有孕育出现代政党及政党制度,但其“天下为公与执政为民的民本智慧、多元共生与和而不同的和合智慧、兼容并蓄与求同存异的包容智慧”[21],镌刻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印记,滋养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领导、合作、监督、民主、协商等多元价值。由此可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际上蕴含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正如习近平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22]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缺乏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就无法“用中国语言、中国逻辑和中国思维解释新型政党制度”,也无法“形成具有自主性的新型政党理论体系”,更谈不上制度实践创新[23]。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权威合法性的学术话语诠释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及其权威产生、确证、作用、延续的基本道理。其一,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是制度及其权威產生的根本源泉;其二,近代中国政党政治的嬗变是制度及其权威确证的经验基础;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是制度及其权威作用的法律保证;其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制度及其权威延续的价值基因。由此,学者们可以更为深刻地证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内生性,是中国历史传统与现代政治文明深度契合的产物。即是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中国生根发芽,不仅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也是法治建设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还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智慧的题中之义。同时,这也揭示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越性的基本来源,为进一步诠释制度的功能优势铺垫道路。

三、功能有效性学术话语建构

政治体系的运行不仅需要“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认同,从而被人们视为应该接受并自觉服从的权力与制度”的合法性,也需要“能够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的有效性[24]。在这里,合法性是指价值认同,有效性则指实际效果或作用。一般来说,人们对政治制度忠诚与否不止于主观性的价值判断,更有赖于制度内在功能产生的实际效果,或者说制度能否满足自己的切身利益。申言之,人们对制度的偏好和评价实际上以制度内在功能及其实效为基准,呈现为制度功能有效性的话语,主动建构这种话语又反过来增强人们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鉴于此,中国学者们从五个维度建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有效性学术话语。

(一)利益表达

作为特定部分利益的代表,政党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利益表达,即代表特定群体提出特定政治诉求。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恰有利益充分表达的功能优势,代表的广泛性则是有效发挥这种功能优势的前提。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八个民主党派代表各自联系的群体的利益,两者交织使制度在代表利益上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得以充分表达,离不开协商民主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协商民主要求通过平等、自由、透明、和谐的对话解决利益冲突和意见分歧,它“承认利益多元化,能够包容不同诉求、更好地开展协商对话、更主动地寻求共识”[25]。更确切地说,协商民主促使权力运行趋向软化,而非单纯地依赖强制力,“权力的运用也必须经过协商的过程”“来协调与整合不同利益要求,从而形成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利益要求的政治产品”[26]。相比之下,西方多党制利益代表的选择就显得十分矛盾,即在代表部分和代表全体的问题上,政党何以抉择是个大难题,“若不体现自身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利益,政党难以存在;但如果仅限于表达自我,就必然导致党的社会基础有限;超越自身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利益,能获得更多的选票上台执政或参政,但可能失去自己传统的社会基础的支持”[27]。

(二)社会整合

社会整合是指通过特定方式将社会各要素结合起来以形成协调统一的整体。现代社会处于动态多元化的进程之中,利益主体、阶层结构、思想文化、交往关系等在变化着的环境中朝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使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也不断多元化。当社会和谐有序时,社会共识容易达成一致,多元化的资源与利益能够得到有效整合;当社会撕裂失序时,不同利益主体的对立严重,相互间难以产生共鸣,多元化的资源与利益也难以得到有效整合。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恰有社会有序整合的功能优势。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间呈现出“领导——合作”和“执政——参政”的和谐关系,“形成政党合力,迸发团结能量,能够克服政党之间互相扯皮纷争的弊端,有效整合各种政治资源,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制度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齐心协力成大业的优势”[28]。相反,“在西方多党竞争格局下,由于政党代表的利益局部性、单一性、片面性,在社会阶层高度分化背景下,国家难以通过民主程序实现利益整合,往往会出现‘代表性断裂”[29]。

(三)政治稳定

古往今来,政治稳定、秩序井然一直是政治制度的理想追求和评价标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恰有保持政治稳定的功能优势,与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形成鲜明反差。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以两党制和多党制为常态,两党制实际上也可以视作一种特殊的多党制,如美国就是名义上的多党制、现实中的两党制。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民意能够得到较为充分表达,但政局相对不稳,内阁更迭频繁,行政效率不高,是其主要特征”[30]。也就是说,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政党间相互攻讦、恶性竞争屡屡发生,“政党轮替”早已成为“家常便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不是‘在朝——在野的执政党与反对派,不会形成政治对抗和动荡”[31]。中国对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的成功应对的事实就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

(四)权力监督

古今中外诸多政治腐败的故事告诉人们,监督对于约束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极具意义。不同政党间的制约与监督即为政党监督,它是政党制度框架下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大多数西方学者看来,两党制或多党制下的政党竞争是实现相互监督的最佳选择。的确,政党竞争为相互监督提供了不少动力,“只要存在竞争性选举,在野党一定以监督政府为己任,党派间锲而不舍的监督动力源于取而代之的执政热情”[32]。然而,这种竞争性政党监督的弊端日益突出,否决政治、恶性竞争、相互攻讦、政策断续等诘难不绝于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政党监督是民主监督,是合作性的相互监督,“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建立勤政廉洁的工作机制”[33],它不仅在形式上“超越了西方‘执政党——反对党的监督模式,以‘执政党——参政党的合作方式实现了更有效、更全面的监督,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廉洁执政”[34],而且在内容上克服了西方政党间相互推诿扯皮的弊端,聚焦实际、脚踏实地,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五)治理效能

实现善治或有效治理是政治制度运行的美好憧憬。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的嵌合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35]。不难发现,凝聚共识是实现有效治理的必要前提。历史地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间的“领导——合作”与“执政——参政”正是建立在双方能够达成共识的基礎上,在实践探索中又深嵌于新型政党制度内,使制度具备凝聚共识的特质。由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国家治理提供凝聚共识的制度动能,不仅“使社会民众的意愿诉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和体现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之中”,也使民主党派“积极地宣传、阐释执政党的相关方针政策,促使不同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认同与落实党的路线与政策”[36],从而奠定国家治理的共识基础。反观西方,“短视政治”盛行。“由于各政党都把争取选举胜利看作是头等大事,迎合选民成为政党和参选者首要的竞选策略,而国家、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则被束之高阁”[37],如此,西方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即使颇为显著,也容易因缺乏持续性而限于短期。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有效性的学术话语建构呈现两大特点。其一,在建构方式上,围绕中西政党制度比较为主。从理论上讲,政治稳定、社会整合、利益表达、权力监督、治理效能实际上都是政党制度的一般性功能,是各国政党制度的共同特征,但它们的实际效果因国而异。事实证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般性功能表现比西方国家政党制度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如此,不仅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制度自信和制度认同,也丰富了争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国际话语权的学理基础。其二,以论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的有效性来诠释其优越性。证明一项制度具有优越性,首先要证明其功能是有效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上述五个方面彰显积极效益,恰恰证明其具有保持政治格局稳定、实现社会有序整合、保证利益充分表达、权力监督民主有效、治理效能持续发挥的优越性,对其一以贯之理所应当。

四、制度创新性学术话语建构

从运行或作用的模式看,政党制度的基本层次包括构设基础、核心价值及实现目标的路径等,其创新也围绕它们进行。在传统认知中,政党制度被划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三种基本型,一党制是非竞争性政党制度,两党制和多党制度是竞争性政党制度。在西方话语霸权体系下,这些思维“倾销”世界各地,逐渐固化人们的认知,形成了政党制度“一般类型”话语。然而,这种话语既不能完全解释中国政党政治的实践,也不能准确划分中国政党制度的类型。应当说,不同于“一般类型”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对传统认知的超越,这要求中国学者们建构相匹配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性学术话语。

(一)政党关系模式的创新

政党关系是政党制度的构设基础,政党关系模式的不同必然导致政党制度类型差异。在大多数西方学者看来,政党关系无非是“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种,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则超越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的政党关系模式。“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是非此即彼的二分法,看似简单明了,实则十分笼统。“竞争”仅代表一种完全竞争的相互状态,而“非竞争”可以包含除完全竞争以外的多种相互状态,如完全合作、竞争合作并存等。政党间的竞争或合作也不是绝对的,它们会随着事态的变化而变化,或呈现出竞争与合作变幻不定的状态,即便是标榜“竞争”价值的西方国家亦是如此。把中国的政党关系模式定义为“非竞争性”,实际上“只看到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一面,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和而不同,忽视了政党之间客观存在的一定程度的‘张力与客观差异”[38]。申言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立在“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和“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关系模式上,完全不属于“一党霸权”般的力量压制。应当说,这种政党关系模式不仅满足人们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广泛动员各党派、各界别参政议政,并吸纳各方意见,促成“多党派合作”和“多党派参政”的稳定格局。因此,新型政党制度科学地处理一党与多党、统一与多样、秩序与活力等关系,“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体现广泛民主;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39]。

(二)政治核心价值的创新

作为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现代民主在中西境遇下迥然相异。16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在剥削与动荡中崛起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现代化的政治文明,尤其是代议民主和政党政治。事实上,开拓现代政治文明的西方资本主义并未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反倒带上“民主”的面具遮掩剥削的本质,它们的改良也只不过是“采取利益妥协、部分利益分享的办法,适度顾及无产阶级利益,以更好保护垄断资产阶级核心的、主要的、根本性利益”[40]。在疫情肆虐、政治极化、经济衰退等冲击下,西方国家“民主失真”愈发严重。对比之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内蕴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兼具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形态。只有政治解放才能带来政治民主,即“使人们在政治领域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41],当这种平等扩展到经济领域——实现社会解放,政治民主才能被社会民主取代。就中国而言,政治民主广泛实现,如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参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社会民主正在发展,“各民主党派植根于中国社会,通过联系群众,尤其是联系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士,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民主建设、社会进步建言献策”[42]。此外,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丰富多样,有合作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等,它们都是对竞争民主和选举民主的超越,创新了现代民主的实现形式。毋庸讳言,人民民主是一种新型的、真正的民主。

(三)现代化道路的创新

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大势所趋,也是政党制度应予推进的基本目标,但中西现代化道路截然不同。“现代化”概念缘起于西方,它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西方现代化道路。“按照‘西方中心论的话语逻辑,发展中国家要完成现代化,只能因循西方的现代化之路”[43]。然而,许多照搬照抄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了动荡、混乱和倒退的窘境”[44],与现代化渐行渐远。显然,西方现代化道路仅是一种特殊选择,并不具有普适性,因而难以与后发型国家的国情相适应。更确切地说,西方现代化建立在资本主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无情剥削上,本质是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换取少数人的幸福。相反,中国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从新型政党制度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根本前提和本质特征,以多党合作、凝聚共识为政治基础,以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为共治方式,以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为目标旨向。如此,各政党、各界别、各团体才能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不断推进中国的现代化。也就是说,中国现代化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代化,其实现亦需每个人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展示了另一种现代化方案或经验,并诠释: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模式或道路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各国在借鉴先进经验之余更应契合本国实际,形成符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学者们为突破政党制度“一般类型”话语的界限而不懈努力,为建构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类型话语及理论进行有益尝试。就突破“一般类型”话语界限而言,主要是以中西比较为切入口。与前述功能有效性不同的是,制度创新性维度的比较更关注制度的整体特征,尤其是论证政党关系模式、政治民主模式以及现代化道路等方面的创新。应当说,这些方面的比较都是切中要害的。它们既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一般类型”政党制度的显著区别,也是体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众不同的根本问题。申言之,建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新性学术话语乃至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类型话语及理论,必须阐释好三个问题:新型政党关系对“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二分法的超越;新型民主对西式虚伪民主的超越;新型现代化道路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超越。如此,才能在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展示中国方案的同时,也在世界政党制度发展史中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五、結语

称谓规范性、权威合法性、功能有效性、制度创新性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建构之四维,它们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如果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学术话语比作一幢大厦,称谓规范性如同大厦的外观设计,具有直观性和表象性的特点,影响人们的第一感觉;权威合法性如同大厦的建筑地基,决定大厦承载的上限与下限,影响人们的可靠性判断;功能有效性如同大厦的楼层结构,涉及大厦可供利用的空间,影响人们的效用评价;制度创新性如同大厦的整体特征,关系大厦的自身价值与使用需求能否匹配,影响人们的偏好和选择。由此可见,每一部分都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四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更向世界阐释了诸多道理。譬如,第一,政党制度是生根发芽还是水土不服,取决于本国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人心向背和法理基础,移植或效仿难免失败;第二,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旧式政党制度所不具备的优势,能够解决旧式政党制度所不能解决的难题,如社会整合、政治稳定等;第三,世界文明是丰富多样的,政党制度也应该是丰富多样的,不能因外界的非议而放弃特色、亦步亦趋。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对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认可与赞誉渐渐增多,尤其是近年来海外中共学成为显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热议。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建构仍有进步空间。一是规范表达内容。中国学者们建构出维度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但不同维度的内容相互间或多或少有所重合。的确,一些表达一致的话语可以放置于不同维度,不过当它们共同呈现于一文之中,难免给人带来用词不规范或概念认知模糊的直观感受。换言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建构决不止步于称谓的规范性,而是要建立起整个体系的规范性——从整体出发,进行系统谋划,科学厘清每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严谨厘定每一个术语的适用范围。二是丰富建构方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建构方法主要是对比性研究和内因性分析,即与旧式政党制度相比,论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土生土长、具有比较优势”等观点。这种方法本无可厚非,但长期如此,难免陷入“自说自话”的窘境而缺乏国际承认。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建构方法不能仅停留于宏观层面,亦需关注制度在中层和基层的具体实践,充分借鉴定量研究方法,以更多事实和数据来支撑学术话语所阐释的道理。三是夯实话语基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建立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基底。然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所涵括的知识内容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多党合作理论、民主政治理论的关联或界限等基础性问题有待解决。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话语诠释需求与基础理论供给之间的矛盾,并成为制度学术话语建构的重大掣肘。唯有回答好这些问题,才能夯实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的基础。总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学术话语建构任重道远,未来还需诸多学者上下求索。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226.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143.

[3]中央统战部研究室.统一战线100个由来[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109.

[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保证[N].团结报,1990-02-10(01).

[5]李青.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2.

[6]周淑真,吴美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理论体系的思考[J].新视野,2008(04).

[7]刘红凛.政党关系和谐与政党制度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14.

[8]徐育苗.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几个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3).

[9]云光.社会主义政治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44—345.

[10]云光.政治话语分析的基础理论阐释:理论前提、问题域与实践性诠释[J].政治學研究,2020(1).

[11][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64.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2.

[13]李胜,谢忠文.“新型政党制度论”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继承和发展[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9(15).

[14]钟德涛,孔海棠.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必然形成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J].广西社会科学,2020(7).

[15]钟德涛.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史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60.

[16]李金河.中国政党政治研究(1905-1949)[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301.

[17]周淑真.政党政治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412.

[18]王邦佐,等.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14—117.

[19]萧超然,晓韦.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242.

[20]杨彬彬.“新型政党制度”:概念、内涵与特点[J].新视野,2019(3).

[21]刘秀玲.新型政党制度所蕴含的中国智慧[J].理论探讨,2021(1).

[2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13.

[23]柴宝勇,黎田.在“新型”与“传统”之间:影响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传统文化因素探析[J].社会主义研究,2019(5).

[24]林尚立.在有效性中累积合法性:中国政治发展的路径选择[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25]赵美艳,孙洪波.协商民主下的当代中国政党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28.

[26]林尚立.协商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实现形式[N].人民日报,2016-08-31(07).

[27]周淑真.从比较的视角看中西政党制度[J].新视野,2014(1).

[28]齐卫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心聚力——论中国的政党制度优势[J].红旗文稿,2012(16).

[29]汪波.西方政党政治与超政党体制:比较与竞争——兼论中国政党制度生命力[J].社会主义研究,2014(6).

[30]杨德山.试论新型政党制度之“新”:比较政党制度视角下的分析[J].教学与研究,2019(3).

[31]崔桂田,吉秀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比较优势的深层逻辑[J].党的文献,2020(5).

[32]王建华,王云骏.我国多党合作的民主监督问题研究——基于比较政党制度的视角[J].学术界,2013(1).

[33]何星亮.充分发挥和展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的体会[J].人民论坛,2019(34).

[34]齐卫平,柴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国家治理优势[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

[35]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

[36]韩慧,臧秀玲.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的互动逻辑[J].社会主义研究,2020(4).

[37]张洪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比较优势[J].理论探索,2020(5).

[38]刘红凛.我国政党制度的创造性价值与发展要求[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2).

[39]高立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对政党政治三大命题的回应[J].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9(3).

[40]王广禄.揭开西方政党制度“看上去很美”的面纱[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4-15(A04).

[41]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294.

[42]施雪华,崔恒.一种具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双重性质的新型民主形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性质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1).

[43]赵国营.现代化“中国方案”的构建与超越:生成逻辑·特质内涵·时代价值[J].理论导刊,2020(9).

[44]章忠民,魏华.中国方案拓展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途径选择[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12).

责任编辑:杨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