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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初探

2021-11-19刘晓根任晨

老区建设 2021年18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初探

刘晓根 任晨

[提 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萌芽于七年知青岁月,酝酿于在河北、福建、浙江、上海等地方及中央任职时期,形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中。根据《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一书,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框架内容大体上可分三大板块:一是总论,包括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根本原则;二是基本路径,包含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反腐败斗争等;三是基本方法,包括完善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落实主体责任。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体现了布局全面、标准从严、问题导向、依法依规的鲜明特点。

[关键词]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初探

[作者简介]刘晓根,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任 晨,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江西南昌 330013)

[基金项目]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社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15ZT04)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国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黨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顽强意志品质,反腐惩恶、正风肃纪,使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显著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确保了党始终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习近平同志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本文拟从形成过程、框架内容及主要特点三个方面对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行初步探讨。

一、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形成过程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思想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习近平在陕北梁家河时的七年知青岁月。在这七年中,通过与群众密切交流接触,他锤炼了自己的意志品质,近距离体察到民情疾苦,铸就了一颗为民造福的心。通过担任大队党支部书记的实践,他对基层党的建设也有了亲身体验和深刻感悟:“作为一个人民公仆,陕北高原是我的根,因为这里培养出了我不变的信念:要为人民做实事!”[1]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酝酿于他在河北、福建、浙江、上海等地方及中央任职时期。1982年至1985年,他在正定任职时,就展示了一个优秀青年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坚定信仰、公仆情怀和担当精神。[2]1985年至2002年,习近平同志任职福建省17年间,身体力行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出台八项规定、宁德廉政12条等,体现了他坚决反对腐败、坚定改进作风理念。2002至2007年,习近平同志任职浙江的5年间,对党建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通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一书,将自己关于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先进性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思考系统化。2007年,习近平同志任职上海市委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作为基本要求。2007年至2013年,习近平同志任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深入思考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新观点。这些实际工作,为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形成积累了宝贵经验。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形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中。2012年11月15日,新上任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面对500多位中外记者庄严宣告:“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5]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使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3]的提法。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同志在江苏调研时,把“推进”两个字略去,首提“全面从严治党”。他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3]也正是在这次调研讲话中,习近平同志第一次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内容,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4]此后,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16年12月,《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出版,标志着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系统化。2021年6月,《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出版,标志着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趋于完善,具备完整的理论形态。

二、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的框架内容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共同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以下简称为《论述摘编(2021年版)》)。该书从习近平同志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27日期间报告、讲话、文章、指示等220多篇重要文献中,摘录了788段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全书一共分为十二个专题,大体可分为以下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总论。习近平同志界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根本原则。具体包括《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一、二专题的内容。

一是基本内涵。在专题一中,习近平同志界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八千七百多万党员,四百三十多万个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治就是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从中央部委、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5]

二是重大意义。专题一还摘录了习近平同志从世情、国情、党情三个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的系列论述。世情方面,重点论述了当今世界正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情方面,重点论述了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党情方面,强调当前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着四个“前所未有”的情况:形势环境变化之快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要书写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就必须“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坚决防范一切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5]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党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

三是根本原则。专题二摘录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5]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既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又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5]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则。

第二板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习近平同志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个方面论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即《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三至九专题的内容。

一是政治建设。专题三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为题,集中摘录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務。”[5]为此,他要求全党“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习近平同志还指明了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把牢政治方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提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政治能力等。

二是思想建设。专题四和五分别从理想信念和理论武装两个维度,摘录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思想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政治优势。党走过百年春秋,诞生了无数的英雄模范,也产生了不少腐败分子,他们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事业和人生的灯塔,革命理想高于天。因此,我们党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共产党员要坚定理念信念,必须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为此,习近平同志要求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5]

三是组织建设。专题六和七分别从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两个维度,摘录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系列论述。组织体系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习近平同志指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他强调:“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5]关于队伍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5]又要把人才定位为“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5]

四是作风建设。专题八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为题,摘录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5]为了正风肃纪,习近平同志首先以“中央八项规定”立规矩,强调从包括自己在内的中央政治局成员要坚决做到,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也都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紧接着就是坚决纠正“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最后是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五是反腐败斗争。专题九摘录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5]因此,必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5]

第三板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法。习近平同志从完善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落实主体责任三个方面论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法,即《论述摘编(2021年版)》第十至十二专题的内容。

一是完善监督体系。专题十摘录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5]具体措施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组织的相互监督作用,从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5]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专题十一摘录了扎紧制度笼子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指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5]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自身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十二摘录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系列论述。习近平同志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5]他要求,各级党委认清好、落实好自己的主体责任,带好队伍当表率;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他告诫,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如果发生了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都要追究责任。

三、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的主要特点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宝库,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布局全面。习近平同志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内容涉及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反腐败斗争等管党治党各个领域。对象全覆盖,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农村,从沿海到内陆,从高层到地方,概莫能外。从实践路径来看,涵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三严三实”教育、全体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党史学习教育等。

二是标准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所谓“从严”,就是要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法规法纪的标准严格管理广大党员干部。总得来说,标准从严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思想建设方面严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从严治党。另一个是将严字贯穿党的建设始终,肃清党内的风纪,增强党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厚植党的群众基础。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发展需要,党要不断以更新、更严的标准要求党员。这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要把握的基本规律。

三是问题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是泛泛而论,而是以问题为导向,在分析党内存在问题并针对地提出解决对策的过程中产生的。截至2021年6月,我们党有9514.8万名党员、486.4万个党组织。随着党员队伍的壮大和党组织数量的增多,党整体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党员素质容易参差不齐,党的管理难度也在与日俱增。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问题。如果轻视这些问题,放任不管,党就会逐渐失去民心,就无法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容易变成一盘散沙。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正是以现实问题为导向,针对党内突出问题采取措施,除害立规,锻造自我,因而成效显著。

四是依法依规。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有机统一的。习近平同志认为,只有将法规制度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踏上法治的轨道。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建章立制要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体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既坚持解决问题,又坚持简便易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制定和修订了一百四十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制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此基础上,习近平同志又强调,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参考文献]

[1]中央党校采访实录编辑室.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7.

[2]中央党校采访实录编辑室.习近平在正定[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9.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责任编辑:上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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