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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国家治理观及其现实启示

2021-11-18刘海军

邓小平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邓小平现代化

〔摘要〕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是指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国家治理的基本认识和观点。在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优越性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国家治理的目标指向;坚持党的领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机构改革为突破、重视民主法治建设、重视干部队伍培养是国家治理的主要路径。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对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邓小平;国家治理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主义制度

〔中图分类号〕A8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21(2021)05-0030-11〔基金项目〕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规划项目“习近平关于马克思主义‘五观’,重要论述基本问题研究”(20YJA710017)

〔作者〕刘海军,成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11137

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如何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也要从历史中总结经验。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在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着理论智慧,汇集于今,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理论基础。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是在总结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国家治理的重要理论成果。深入研究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对于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

国家治理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要面对的重大课题,具有普遍性。但与此同时,国家治理又是特定国情与制度的产物,具有特殊性。每一个国家的国家治理都有鲜明的政治原则与内在规定,不存在超越国家性质与制度形态的国家治理。在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优越性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

(一)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彻底改变了中国的面貌。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谈到实行开放政策是否会违背社会主义制度时说道:“好的传统必须保留,但要根据新的情况来确定新的政策。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邓小平认为:“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因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当然,邓小平也认识到这个制度还不完善,“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况且“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为了实现“最好的制度”这个目标,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和人民利益的具体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将国家治理置于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基本前提之下,是邓小平国家治理观的核心思想。

(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1985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有了人才优势,再加上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就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这个目標。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认为:“现在,我们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再加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今后的现代化建设长过程中,出现若干个发展速度比较快、效益比较好的阶段,是必要的,也是能够办到的。”而且,“我们要用发展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实践,用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和本质体现。

(三)正确看待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实际发展状况之间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有些人开始怀疑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在青年中,存在着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思想。邓小平强调要纠正这种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当然,邓小平也承认当时的中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不如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是这不是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从根本上说,是解放以前的历史造成的,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造成的”,而且,“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所以,要正确看待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实际发展状况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一时的发展水平较低而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本身。

二、国家治理的目标指向

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基于国家治理的前提而正向生成的。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优越性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了邓小平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同时也构成了邓小平国家治理观的重要内容。

(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现代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奋斗的目标,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赢得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才有了实现现代化的坚实基础。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国家治理具体实践中提出的重要概念。1954年,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国家”的目标。1964年12月,毛泽东指出:“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随后,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但政治运动的频发,导致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严重挫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重新聚焦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邓小平进行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指向。

在邓小平的国家治理实践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中心内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重要目标。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随后他又提出:“我们的政治路线就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庆祝典礼的讲话中,邓小平强调:“在全国实现安定团结、民主法制的基础上,我们把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在邓小平看来,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决定祖国命运的千秋大业”,是否有利于实现四个现代化,“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根本指向,是邓小平国家治理坚定不移的思想原则。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层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1980年,邓小平从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的角度,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1986年,邓小平阐释了政治体制改革与实现现代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全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是邓小平国家治理实践的重要逻辑进路。

(二)實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共同富裕并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同步富裕。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们曾因为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到位,用平均主义的简单做法代替了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科学论证,严重损害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重新阐释了共同富裕,并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其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

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属性。他认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如果在中国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因此,共同富裕是“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邓小平在多个场合强调,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他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最核心的要素。对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认为,“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共同富裕绝不是平均发展,所以,“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用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模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路径。在此过程中,要利用国家的宏观调节手段,控制好贫富差距,为我们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基础。“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和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政策的基本出发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共同富裕就是社会主义的代名词。邓小平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国家治理的根本方向,准确把握了科学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实质,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新境界。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之所以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挫折,就在于我们没能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马克思认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画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建构是基于欧洲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样本,对于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并没有提供直接的经验。“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准确地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样才是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其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

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首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要概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上,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邓小平强调“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他看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制定的“一系列新的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本内容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实证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成功的,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发展了非公经济;我们认识到了市场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我们强调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也重视按生产要素分配,从而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社会主义也在中国重新焕发生机。邓小平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特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国家治理的主要路径

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既确定了国家治理的前提、目标,也对国家治理的路径进行了有益探索。坚持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顺利推进和取得切实成效的根本保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机构改革为突破,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是邓小平国家治理的主要路径。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

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中国国家治理进入常态化。坚持党的领导是邓小平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和路径。邓小平曾说:“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谁来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谁来组织中国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那一套,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党的领导不能丢。“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不能搞无政府主义。”“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总之,“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的权利、任务、工作方式都要改善。”坚持党的领导,还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如果“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党的领导,十亿人民没有凝聚的中心,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那样的党连个群众团体也不如了,怎么领导人民搞建设”。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路径。历史和现实皆已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根本原则。

(二)制度建设是核心

纵观人类历史,国家治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是必然的过程。邓小平十分强调制度的重要性。首先,他对改革开放以前历史教训进行了总结。就如何评价毛泽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发生失误的问题,邓小平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那样”。“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也在于我们没能把过去良好的作风,“比如说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很好地贯彻下去,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邓小平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其次,改革开放后,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而现代化建设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作支撑。“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从制度上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最后,邓小平从我國的国情出发,强调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在南方谈话中,他这样说道:“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邓小平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是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三)机构改革是突破

党和国家的各级机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其运行是否合理高效,关系着国家治理的成效。进行机构改革、精简机构、提高机构运行效率,是邓小平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注意到机构臃肿的现象,并指出:“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与此同时,他提出要对军队进行“消肿",解决军队机构重叠、臃肿的问题。他认为:“我们严重的官僚主义与现在机构的臃肿是分不开的。”所以,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精简机构。邓小平将精简机构看作是一场革命。“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目前这样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最后的结果“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机构改革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其目的在于改变旧体制对生产力发展的种种束缚。“我们国家的体制,包括机构体制等,基本上是从苏联来的,是一种落后的东西”,这种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需要,由此也不能满足新的国家治理的需要。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国家治理的目标、内涵、方式皆有重大调整,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坚持机构改革,释放机构效能,提高机构运行效率,消除官僚主义,从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是邓小平进行国家治理的一贯原则和路径。

(四)民主法制是保障

现代国家治理离不开民主与法制。民主与法制,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更是基本路径。“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是邓小平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当然,光有民主没有法制也是不行的。邓小平指出,“若是民主变成了无政府主义,还有什么社会秩序、社会安定和社会团结?所以,没有法制不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由此可见,民主和法制本质上是统一的,只有民主,法制才能得到贯彻;也只有法制,民主才有保障。“中国在历史上是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也是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文化大革命”时期,正是因为民主与法制的不完善,才导致我们的政治生活陷入混乱,国家治理也陷入困境。邓小平深知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保障,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他强调:“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

(五)干部队伍是关键

国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了完善的制度、高效的机构、健全的民主法制,最终要由人来实施。在邓小平的国家治理观中,一支有能力的干部队伍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也因此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路径之一。在党和国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成为邓小平十分重视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强调,大多数干部要“抓紧学习经济学、科学技术、管理。几百个中央委员,几千个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干部,要带头钻研现代化经济建设”。在1979年《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中,他又指出:“我们的干部有一千八百万,缺少的是专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各种专业人员。”他对干部提出了要求,“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没有的要学”,不然成了瞎指挥,既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也耽误了生产建设的发展。邓小平反复强调,干部队伍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没有这样一批干部,四个现代化就搞不起来”。由于过去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存在的“左”倾思想,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内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发展得不到重视。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家面临着现代化建设巨大任务的形势和现有大批干部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实际”,要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大力培养和使用优秀的专业化人才。只有这样,我们的干部队伍才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才能在新时期国家治理中承载起重要职责。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各级干部的治理能力,是邓小平推进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路径支撑。

四、邓小平国家治理观的现实启示

“尽管邓小平没有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但毫无疑问,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开拓及其取得的巨大成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根本性的历史基础。”邓小平在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国家治理观,对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每一个国家的国家治理都是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开展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原则。习近平一直强调,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整体,“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只讲第二句,不讲第一句,那是不完整、不全面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从语义上说,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求既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又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要强化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解决国家事务的能力。从历史上看,“新中国70年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原则,具有历史依据、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堅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方向和原则,这与邓小平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优越性看作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是一脉相承的。

(二)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方向

邓小平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其国家治理的目标指向。在此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在邓小平“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成为当前中国国家治理的目标圭臬。与此同时,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历经磨难,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置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之下,是中国国家治理的鲜明特色,也是对邓小平国家治理观的继承和发展。

(三)要重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建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要落脚到实现路径上。邓小平对国家治理路径的探索,于当下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第一,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第二,不断推进制度化建设。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用“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为中国国家治理开辟新境界。第三,充分重视人民参与与法治力量。人民参与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第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建立健全、优化配置、精准定位党和国家的各级各类机构体系。第五,邓小平十分重视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建设,习近平也强调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举。

(责任编辑梁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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