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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116”机制的长江泸州段渡船信息化监管系统分析

2021-11-17孔鹏

河南科技 2021年17期
关键词:渡船渡口船员

孔鹏

摘 要:目前,长江泸州段渡船监管中存在管理水平不高、风险系数高等问题。根据长江海事局渡船监管“116”机制,本文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设计并构建渡船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远程监管、预警发布、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等功能,从而满足监管部门、乘客以及运营船方等三方面的需求。

关键词:“116”机制;渡船;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U675.92;TP3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1)17-0026-04

Analysis of the Ferry Informatiz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for the

Luzhou Section of Changjiang River Base on the "116" Mechanism

KONG Peng

(Luzhou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Luzhou Sichuan 646000)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low management level and high risk coefficient in the supervision of the ferry on the Luzhou section of the Changjiang River. According to the "116" mechanism of the Changjiang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s ferry supervision, this paper uses 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design and build a ferry information supervision system, which realizes the functions of remote supervision, early warning release,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data analysis, so as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passengers and ship operators.

Keywords: "116" mechanism;ferry;informatization

近些年,隨着科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逐步运用到很多领域,各类现代化远程监控系统的功能日趋强大。当前,渡运安全管理急需从传统的人盯人防的疲劳战术、人海战术,转变到充分运用现代化设备、信息化手段的更加高效的智能化、科学化监管模式,这也是对渡船信息化监管建设提出的新要求[1]。因此,长江泸州段要基于以一库(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基础资料数据库)、一网(内外安全管理网络)、六项制度(监管责任及过错追究制度、渡口渡船定期巡查和检查制度、船员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制度、渡船禁航制度、定期汇报及联系制度、安全评先制度)为主体的客渡船安全管理“116”机制,建立渡船信息化监管系统。

1 长江泸州段渡船监管现状

泸州海事局辖区营运渡口有13座,其中,浮趸式渡口有3座,自然坡岸渡口有10座,另有2处临时停靠点,辖区现有营运渡船8艘,乘客定额共计494客座,年均渡运量约为100余万人次。辖区现有渡船船员44人。目前,长江泸州段渡船监管面临四大问题。

1.1 渡船及船员均存在老龄化现象

辖区运营渡船船龄均超过15年,船龄老、船况差。50岁以上船员有30人,占渡船船员总人数的68%。部分船员存在现代化设备操作不熟练、法定文书记录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1.2 安全基础依旧薄弱

多数渡口仍为自然坡岸,川江自然河段水位涨落幅度大,水位涨落情况下,水势流态变化较大,船舶在渡口停靠的位置也会随水位涨落变化。乘客在上、下船时都使用临时跳板,乘客上、下渡船存在安全风险[2]。

1.3 乘船秩序仍需要规范

渡船乘客大多是当地居民,乘船期间携带的赶集货物、箩筐等放在客舱内,占据大量空间,导致乘客在舱内的落座空间小,存在重心不均衡的情况。

1.4 监管手段较为单一

目前,长江泸州段虽然配备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工业电视系统(CCTV)、船用甚高频通信系统(VHF)等现代化监管设备,但站点数量较少,尚未实现管段全覆盖。由于AIS信号不稳定及延迟,CCTV设备易受雨、雾等恶劣天气影响,VHF设备存在呼叫盲区等原因,现代化监管系统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目前监管工作仍采用现场巡查、现场驻守、跟船检查等人盯人防的人海战术,监管手段较为落后[3]。

2 渡船信息化监管系统

2.1 平台构架设计

如图1所示,渡船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在对各种传统监管手段的综合应用的基础之上,除信息系统外,按照其针对传统业务的改造顺序,其动态监管功能目标分为数据合并、功能合并和功能创新。

2.1.1 数据合并。数据合并是对各种相关数据(如AIS、CCTV、水文气象、船舶登记等信息)的接入和整合,在一个监管平台上同时监管所有目标,简化监管人员的操作,提高监管效率,如图2所示。

2.1.2 功能合并。功能合并是对数据合并的进一步发展,首先将各种传统监管手段的监管功能简单合成在一个监管平台上,使其可完全覆盖以往所有传统监管手段的功能,然后将原有监管手段中类似的功能合并,使用数据合并后的完整数据集作为功能的数据输入,从而提高功能的实用性。

2.1.3 功能创新。功能创新是利用多种数据整合,完成传统监管手段不能完成的功能,比如,将船舶实时信息与CCTV整合,即可实现CCTV与船舶的联动追踪;将船舶实时信息与船舶登记系统整合,即可实现船舶类型的国标化,从而自动生成国家标准的统计报表等,如图3所示。

2.2 平台功能分析

2.2.1 乘客方面。要搭建一款微信小程序作为渡船信息化监管平台的乘客端,以便获取渡船航线班次信息、禁限航通告,参与渡船航行过程的实时监督,实现乘坐渡船的信息公开。

2.2.1.1 航线班次信息。实时向渡船乘客推送渡船开航和收班时间及各个渡口渡船的航行班次信息。

2.2.1.2 禁限航通告。实时推送禁限航信息给乘客端,同时在渡口开辟信息公示屏,将此类信息更新在公示屏上,以便乘客合理安排出行,维护渡船的安全运行。

2.2.1.3 参与航行过程监督。渡船航行过程中,乘客作为实际参与者,他们能比监管工作者更准确地了解渡船航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通过乘客端,乘客反馈渡船运行过程中违规情况的信息,实现第三方监管,渡船的安全运行就更加有保障。

2.2.1.4 渡船相关信息公开。乘客端实现渡船信息的共享后,乘客能够清楚明晰地查询所乘坐渡船的载客量、船员信息、救生设备等详细信息,参与渡船监管,提高安全意识。

2.2.2 监管部门方面。当地渡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是渡口、渡船的主要监管部门,也是该平台的主要使用单位。该平台可以实现渡船运行状况监控数据实时共享、渡口工作人员智能监管、渡船乘客人数信息的智能采集、禁限航通告实时发布、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共享、信息化渠道宣教安全知识等功能[4]。

2.2.2.1 渡船运行状况监控信息实时共享。渡船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能够及时发现渡口和渡船运行的异常状况,方便监管人员及时干预,避免事态的严重化。通过整合目前泸州海事局渡船实时监控设备,将渡船视频监控信息共享到渡船信息化监控平台上,各监管方通过各自端口获取渡船监控视频,加强渡船监管。

2.2.2.2 渡口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渡口气象条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渡船的安全运行。平台通过建立辖区内各个渡口的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对包括风力、能见度、水位、流速在内的通航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数据传递,一旦出现超过警戒水平的特殊状况,立即发出警报提醒渡船监管人员,平时将监测到的数据上传到数据库,生成数据年报,给渡船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2.2.2.3 客流量信息采集和大数据分析。渡船开航前,渡口签单员和船员一起核查载客人数,经双方确认后签字发航。签单发航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渡船超载情况的发生,也便于统计航线的客流量,是目前渡船管理的有效模式。但是,在客流量较大的情况下,渡船乘客人数的清点与统计非常浪费时间,造成渡口拥堵,增加渡船风险[5]。因此,平台通过在渡口安装合适的人数统计设备,实时监测和统计乘客数量,并在渡船满载时提醒现场管理人员。人数监控设备可以自动统计每日各个渡口的客流量,生成客流量统计报表上传至渡船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实时导入平台的大数据库。渡船管理单位可以运用信息化数据处理方式,分析各个渡口客流量的变化情况和客流量的时段性变化规律,通过大数据技术合理预测客流量的变化情况,为渡船监管工作提供便利。

2.2.2.4 船舶年检、救生设备预警系统。现有渡船的年检记录均为纸质档案,年检记录的查询以及维护十分烦琐,并且通过人工提示船舶年检时间和证书时效容易出现失误,带来安全管理风险。平台对渡船年检记录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船舶年检预警系统,运用智能手段及时更新年检记录,自动提示工作人员关注需要进行年检的船舶,确保渡船的年检工作按时完成。在渡船运营过程中,采用人工智能识别技术,自动甄别乘客穿戴救生设备的情况,及时提醒工作人员处置,避免发生意外。

2.2.2.5 禁限航通告、水文气象预警信息共享。目前,泸州市水文气象预警信息以及渡船禁限航通告由海事部门依据《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来发布,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传达到涉渡乡镇、渡运单位,再由涉渡乡镇、渡运单位传达给渡口渡船一线工作人员。由于信息传递过程较长,政府部门有时不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导致反应迟缓,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风险。平台可以实现航线水文气象信息和禁限航通告的实时共享,改变信息滞后的现状。

2.2.2.6 信息化渠道宣教安全知识。乘客是影响渡运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乘客安全意识不强,常做出许多明令禁止的行为,例如,乘坐超载渡船,在船舶上随意走动甚至在机舱附近吸烟,不听工作人员指挥穿着救生衣等。这些都是容易引发渡运安全事故的因素。利用平台中的乘船安全宣传版块,制作简单易懂、活泼生动的渡运安全宣传资料同步到乘客端,集中地为乘客提供各类乘船安全知识,方便乘客了解乘船安全事项,切实发挥安全宣教的重要作用。

2.2.3 渡船运营主体方面。长江泸州段各渡船经营主体通过平台的船方端可以实现船舶船员证书信息更新及设备维护提示、安全预警信息便捷共享、渡船航行实时动态视频共享。

2.2.3.1 船舶船员证书信息更新及设备维护提示。现阶段,船员证书有效期都是人工记录在册,只是简单地收集相关信息后进行归档。船员证书有效期人工记录方式可能会出现证书过期,而工作人员忘记及时提示船员更新的情况。船方端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数据库中,按时提示船员更新证书。同时,根据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设置船舶设备的维护周期(如主机运行多长时间应检修、更换机油等),及时提醒船员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

2.2.3.2 安全预警信息。气象部门或者渡口现场管理人员发布的紧急气象预警信息会在整个平台内部所有相关部门中实时展现,便于安全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应对。

2.2.3.3 航行实时动态视频。现阶段,渡船航行实时动态视频监控信息只在主管部门显示。渡运单位还不能获得该信息,通过平台开放视频信号权限,连接到船方端后,渡船运营主体即可获得相关视频信息。

3 结论

基于“116”机制,长江泸州段渡船信息化监管平台架构的设计与搭建将在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实时动态监控能力。通过实时监控,把握长江泸州段水域渡船的实时动向,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提高渡船监管效率及渡船运行安全性,改善泸州水域的通航环境,同时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二是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渡船信息化平台的建立将改变现有渡船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监管模式对长江泸州段渡船进行集中监控与综合分析,实现智能化、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管理,大大提高渡船运行管理水平。同时,为涉及渡船管理的政府部门、渡船运营主体提供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售票檢票模式,完善乘客人数统计方式,使整套渡船营运模式更加现代化。三是提高综合数据采集处理能力。长江泸州段渡船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立有助于打造一个更加全面的信息数据库,通过智能化信息采集方式搜集更加完善的船舶数据、气象数据、水文数据和乘客数据等,后期通过数据积累和数据分析预测渡船监管中的风险,能够进一步提高渡船监管的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徐广波.VTS在渡船动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海事,2018(1):43-44.

[2]刘顺林.渡口、渡船和渡运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与对策[J].中国海事,2016(10):45-47.

[3]毛小伟.建设平安便捷广西内河渡口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18-19.

[4]陈梓松,苏安,李仙伟,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渡口渡船管理服务探讨[J].中国水运,2018(6):18-20.

[5]周先春.海事软件系统研究与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33):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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