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亿缓税,中小企业过冬有底了
2021-11-17
10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缓税。
其中,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税款按50%緩税,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随着全球政治经济多重不确定性的加深,上游大宗商品价格的快速上涨所造成的蝴蝶效应,正在整条供应链上引发价格风暴。一面是快速上升的上游原材料成本压力,另一面是反应还相对滞后的下游价格,处于其中的制造业无疑是承受了这场风暴最大的压力。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存主要关键点就在于资金链的循环。也正有鉴于短中期的多重因素,为中小企业纾困减压,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保障他们的现金流可持续。而从产业政策制定的科学角度来看,缓税无疑是最优选择。
税收缓缴乍看似并没有减轻税负,但它意味着企业家们赢得了将近3个月的资金周转时间——众所周知,在过年之前的这三个月的时间,由于账期和支付等原因,往往是中国中小企业资金成本最高的一段时期,老板们的“年关难过”,说的就是这一现象。而如今有了这2000亿元、3个月的缓税规模和周期,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意味着资金的压力又少了一分,企业穿越寒冬的机会又多了一分。
(综合新华社讯、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