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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环境下的农业灾害:河北解放区的蝗灾

2021-11-17邵红梅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蝗灾冀中蝗虫

邵红梅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089)

一、1945—1949年河北解放区的蝗灾灾情

20世纪40年代后期河北蝗灾或大或小,连年发生,主要有五个发源地:第一是磁县一带,曾长期受敌伪统治,且靠近滏河,山坡荒地较多;第二是津沽区天津宁河一带,碱荒地很多;第三是白洋淀一带,河流汇集、芦苇丛生;第四是宁晋泊、大陆泽一带;第五是行唐、灵寿、曲阳一带,为滹沱河、磁河、沙河上游,山岗荒地较多。水洼地和荒地是蝗虫容易滋生和繁殖的区域,且容易被忽视,这些地区除津沽区天津宁河一带,多在解放区内。所以,20世纪40年代后期,河北解放区蝗灾频繁,灾情堪忧,损失严重。

1945年河北解放区境内,蝗灾发生范围大,灾情严重。5月冀中区的“深县、宁晋、武强、献县、肃宁、蠡县、安新、之光、青沧、交河、新雄、白洋、高阳、博野等县,冀晋的井陉、灵寿、正定、行唐、曲阳、阜平、唐县等县,冀察的徐水、满城、宛平等县,冀东的丰武宁、丰玉宁、丰武宝、丰滦等地区发生蝗蝻”(1)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农林处:《大生产运动丛书之六——灭蝗零集》,1946年6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79-1-110-2。;6月“任县南起骆家庄,北至怀水村,南北长20里,宽十多里,有258片发现蝗蝻,被发现后,上级立即抽出18个干部,14个村的群众,共组织6 231人参加捕打,每村分两队轮流不息。同时宁南榆树庄、张家庄、北鱼等村也发现蝗蝻,发动524人进行捕打”(2)冀南四地委办公室:《旬报》,1945年6月5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36-1-14-7。。从档案材料中可以看出,解放区对于蝗情监测严密、上报及时,应对迅速,并能组织大量人力及时投入灭蝗,有序的组织应对反映了解放区良好的社会动员能力。

1946年蝗虫多发生在洼地和碱地,散布在天津、徐水、安新、邢台、任县、邯郸、大名等地。“晋察冀边区内的阜平、完县、满城、平山、灵寿、易县、涞源、徐水、冀县、新河、宁晋、赵县、深县、肃宁、博野、蠡县、安平、晋深极、徐定、任丘、曲阳、行唐等30余县也发现了大量的蝗虫。”(1)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农林处:《大生产运动丛书之六——灭蝗零集》,1946年6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79-1-110-2。

1947年春季干旱,很多地区发生蝗患。冀中饶阳发现大批飞蝗;深县、宁晋、赵县、安平、交河等地区发现大量蝗蝻。其中“深县二、七、八、十一区四区的20多村,上一年因为水灾而没有秋耕,今年生了蝗蝻,6月深县蝗蝻成灾,蔓延100多个村庄”(2)《深县等地蝗蝻为害甚大》,《冀中导报》1947年6月18日。,蝗情严重并不断加剧。冀南、太行大部分地区发生了夏蝗,高邑、尧山、内丘、沙河、永年、魏县、临漳、磁县、大名、武邑、衡水等县蝗患严重。因为连年水灾,草地较多,6月10日魏县五区南部野胡拐、高八庄等村发现大批蝗蝻,有的已经变成飞蝗;“临漳二区杜油坊、王羊羔、五岔口等十余村发生蝗蝻,面积约500多亩”(3)《警惕!警惕!警惕!临、大、邯、永、尧发生蝗蝻》,《冀南日报》1947年6月17日。;大名五区7月中旬十余村发生蝗蝻,南北长十多里,东西宽四五里,这一地区地洼常被水淹,遍地芦苇,高可达七八尺至一丈多,蝗蝻皆深深隐藏里边,繁殖、蔓延很严重;张潘村北一带因为漳水泛滥,最近土地干燥,便于蝗蝻生长,小蝻遍地都是。

由此可见,1947年解放区的蝗灾情况严重,该年蝗灾造成多处作物减产乃至绝收,蝗灾严重影响了解放区内农民的粮食生产。冀中地区的飞蝗需要组织民力扑打,但由于药械的缺失,民力并不能很好地对飞蝗进行扑杀,其所飞之处农作物必被吃光,且飞蝗善迁飞,追赶飞蝗损害庄稼还会造成飞蝗扩散,导致受灾面积增加。而冀南区多为蝗蝻,在蝗蝻阶段如果能组织大量民力进行治理,则能起到防治效果。

从材料中蝗虫发生地的环境可以看出,蝗虫多发生在水洼区域,或由水旱灾害导致蝗虫滋生。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河北,农业仍是粗放型生产,战争环境下,战事时有发生、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群众无余力精耕细作、兴修水利,以改善水洼地区环境或调节水旱灾害。所以,在当时的特殊环境下,蝗虫的防治工作尤为重要,只有进行充分的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挖蝗卵、灭蝗蝻、捕飞蝗等一系列防治措施,才能减少蝗灾损失。

1948年解放区的冀中、冀南、太行等区发生蝗灾。7月下旬到10月中旬,太行六专署各县先后发现了蝗蝻。磁县、武安、沙河发现蝗虫,有些地区受灾面积很大,密度很稠,秋禾与麦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有的已经发展成飞蝗。

蝗蝻发现之初如果能及时组织大规模的捕杀,可以有效减少损失。但发生在特殊地形或荒地的蝗虫,常因人们疏于监管,没能及时发现,致使蝗蝻变成飞蝗,进而迁飞影响周边区域,导致蝗灾情况堪忧,增加灭蝗难度,以致蝗患遗留,难以根除。

1949年解放战争逐渐步入尾声,河北省大部份地区已经摆脱了战争环境,人们有了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一年蝗灾大面积发生,除了北部高原和山区,几乎遍及河北省全境,灭蝗成为摆在人们面前重要且艰巨的任务。

1949年的蝗灾面积遍布全省且灾情严重,对当时的农业生产、农村社会、农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首先,蝗虫吞噬庄稼,农作物被毁,粮食减产,影响军需民食,甚至造成饥荒,影响社会稳定;其次,蝗虫爆发成灾后,庄稼顷刻被毁,农民束手无策,逐渐对蝗虫产生恐慌心理,而蝗虫连年发生,久灭不绝,使农村迷信活动盛行,对当时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蝗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飞蝗蔽天,田禾尽损”是蝗虫危害农作物的真实写照。蝗虫是植食型昆虫,主要以芦苇、小麦、玉米、高粱、粟等禾本科植物为食,具有很强的迁移性和繁殖力,如果扑打不利则会飞蝗蔽天,对农业生产的打击是致命的,而蝗虫产下大量的蝗卵又使蝗虫复发,致使蝗灾连年发生,影响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

关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蝗灾给农业造成的破坏,有很多报道和记载:

冀中文安、白洋淀等地,地势低洼,苇滩碱荒很多,为边区蝗虫发生的渊薮,因抗战期间,由于敌伪蹂躏旱灾频仍,使蝗虫繁殖更厚,又加南邻地区时有飞蝗窜入,因之蝗蝻益为繁盛,因此河北省境内受害较重,尤以1944—1945年危害最重。1945年仅冀中22县不完全统计,被害田禾面积就达1 194 041亩,减收约50万市旦粮食(1)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农林处:《大生产运动丛书之六——灭蝗零集》,1946年6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79-1-110-2。;太行六专署蝗灾严重的地方整亩整块被吃光,如武安4个村统计就吃光1 700余亩,薛村被吃坏麦苗70余亩晚谷10余亩,涉县一村庄被吃坏麦苗60余亩……(2)太行六专署:《秋季剿蝗总结》,1948年12月25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106-1-35-11。;冀东地区玉田部分地区将近万亩禾苗受损伤,丰润六区4村蝗蝻面积有2 000余亩;宁河九区蝗灾严重,受灾田禾面积有21 600亩,三、四两区受灾面积6 410亩(3)冀东十五专署:《关于各县蝗灾情况的汇报》,1949年6月24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9-1-14-56。。

20世纪40年代后期河北省蝗灾连年发生,农作物受灾严重,据笔者掌握的资料,保守估计五年间因蝗灾造成的作物受害总面积达350万亩,约计损失粮食4.2亿公斤。(4)损失情况来源于档案文献数据合计,具体情况见统计表。农作物亩产量参考《河北省志·农业志》中数据,玉米亩产80公斤;小麦亩产63.4公斤;谷子亩产48.6公斤。在估算中,因各地蝗灾轻重不同,种植作物也不尽相同,统一按每亩损失粮食60公斤计算,统计数据可能存在疏漏,难免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

“边区连年发生严重的蝗灾,但按生蝗地区及损失的比例来看,损失是大大地减少了,边区军民战胜了巨大的蝗灾,在灭蝗运动中1944年消灭了89万斤蝗虫(20个县统计),这是惊人的成绩!”(5)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农林处:《大生产运动丛书之六——灭蝗零集》,1946年6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79-1-110-2。20世纪40年代后期,共产党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在灭蝗运动中,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防治,减少了经济损失。“1945年许多地方实现了‘卵不成蝻,蝻不成蝗’,达到‘发生在哪里,消灭在哪里’的要求,是灭蝗史上光辉的一页!”(6)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农林处:《大生产运动丛书之六——灭蝗零集》,1946年6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79-1-110-2。

战争年代,单纯依靠民力有限,不能完全根治蝗患,蝗灾连年发生,农业生产连年损失。1945年的蝗灾主要发生在冀中区,损失如表1所示。

表1 1945年冀中区蝗灾统计表

1947年的蝗情集中在冀中、冀南和太行地区。“深县二、七、八、十一区四区的20多村发生蝗患,至6月蔓延100多个村庄”(7)《深县等地蝗蝻为害甚大》,《冀中导报》1947年6月18日。;高邑全县发生蝗害,“据一、三、四区二十九个村统计:南北长20余里,东西宽8里,其中东塔影、辛庄有90余亩谷麦被吃光,岗头有300余亩秋苗被吃光了”(8)《成立各级剿蝗灭虫组织——高邑运用地壕战消灭蝗蝻》,《新华日报》1947年6月15日。;冀中区的蝗灾灾情严重,吃光的农作物势必造成粮食减产。

魏县漳河南岸七区500余亩地区发生蝗灾,很多高粱等作物被咬死;临漳二区发生蝗蝻面积约500多亩,与其临界的磁县二、三区受灾面积较大,如表2所示。

表2 1947年磁县二、三区蝗灾统计表

仅以冀南区磁县两个区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1947年农作物生蝗面积大,但并没有完全被毁,说明解放区政府及时采取了措施,防蝗治蝗措施得当,才得以保住大部分农作物。

1948年太行六专署和冀中部分地区发现蝗情。时值秋收种麦农忙季节,灭蝗与农忙时间冲突,农民忙于秋收,难以匀出多余劳动力进行灭蝗,致使部分秋禾和麦地受到损失。

冀中地区以肃宁、安国、博野、深泽等县较严重。各县灾情程度不同,有的已经成灾,有的还未成灾,其中安国10个村统计:“已经吃光叶子的有115亩,已经成灾的169亩,还未成灾的329亩,以上三项约占总亩数的2/3。”(9)冀中九地委:《捕灭虫灾蝗灾报告》,1948年9月11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14-1-27-5。其他各县没有具体灾情,但总体上大大减少了全年的收成。

1949年河北省蝗患大面积发生,几乎遍及全省。冀南区损失严重,如表3所示。

表3 1949年冀南区蝗灾统计表

冀中地区蝗情从发生后就迅速蔓延,“面积涉及34个县500余村庄。据不完全统计:仅九、十一两专区蝗灾发生村庄即达318个村。据24个县的初步调查统计,受害面积达到2 003 500余亩”(1)《冀中三十四县发生蝗灾,各地展开灭蝗运动》,《河北日报》1949年6月25日。。

冀东宁河、玉田、丰润、香河等县也发生严重蝗灾,严重危害农作物。“宁河县三、四、九三个区发生蝗灾,28 010亩庄稼受灾;玉田县蝗灾区受灾将近万亩;丰润仅六区4个村受灾面积就达2 000余亩。”(2)冀东十五专署:《关于各县蝗灾情况的汇报》,1949年6月24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9-1-14-56。

从上述材料可知,蝗灾给解放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蝗患损害农作物,导致粮食歉收,使农村经济遭受重创,造成人民生活困苦。尤其在战争年代,社会动荡不安,粮价一直较高,蝗灾导致许多地区粮食减产和绝收,造成了粮食耕种面积和产量的减少,粮食对生存的意义更加突出,粮食资源变得极为重要。人民饥寒交迫,生存受到威胁,四处逃荒行乞,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蝗灾对群众心理及行为的影响

民国期间,农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地主并不直接经营耕种,他们坐收高额的地租,直接从事耕种的是佃农、半自耕农和自耕农。……以辛苦的劳作换取温饱,他们没有力量可以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条件。他们终年辛劳所获,半数乃至半数以上被当作地租交给地主,所剩无几。地主们则认为,与其将余利用于改进农作条件和生产技术,不如将其用于购置土地或放高利贷”(3)文迪:《一时饥荒?永久饥荒?》,《新中华》,复刊第4卷第10期,1946年5月16日。。农民无力而地主无心,中国农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关系一直没有改善或发展。农业生产没有改进,粮食产量难有增加,一旦有灾荒发生,就会对农民造成严重的后果。蝗灾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农业歉收和缺乏粮种,使农民生活困难、极度贫困,一时的饥荒就会在农村社会经济结构上引起恶劣的变化。蝗虫的突发性和迁飞性,一旦发生将会迅速吞噬庄稼,并且灾情扩散蔓延,使人们措手不及,灾情难以控制,农民处于绝望与无助中。战争、乱世、灾荒,看不到头的苦难,容易使百姓丧失生存的信念,即使解放区内的党员干部、先进分子积极动员,充分调动群众的灭蝗积极性,千方百计动员群众开展捕蝗运动,仍面临很多群众的消极抵抗,他们认为蝗虫是“神虫”,无力与之抗衡,只能自生自灭,而国民政府的不作为或救济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组织农民进行抗争,摆脱饥饿和贫困,灾民则很容易寄托于神灵的力量以求得解救。民众长期遭受自然灾害的困扰,社会心理上容易产生对灾荒的恐惧。连年战乱,造成赤地千里,荒无人烟,人民生活颠沛流离,灾荒则更加重了人们的苦难,摧残人们的身体和心理。

“灾荒不特激进自私自利心理,且可养成对自然恐怖之心理,中国人多报‘听天由命’之心理,而少‘人定胜天’之信念。”(4)吴文晖:《灾荒与中国人口问题》,《中国实业》,第1卷第10期,1935年10月。“灾荒对民间信仰的影响十分显著,全国各地普遍建有祭蝗虫的八蜡庙和祭驱蝗的刘猛将军庙,这种民间信仰完全是由频繁的蝗蝻之灾引起的。”(5)马维强、邓宏琴:《回顾与展望:社会史视角下的中国蝗灾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3卷第1辑,2008年1月。战争环境下,政府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蝗灾,致使蝗灾反复发生,难以根除,逐渐使蝗虫被人们“神化”,每当蝗灾发生,各种社会问题就会凸显,人们对蝗虫产生恐惧心理。“民国时期的人口学家陈达、吴文晖等认为,灾害可以从两个方面恶化民族心理:在人与人关系中,灾害刺激自私自利心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灾害造成人对自然的听天由命消极无为的观点和态度”(6)汪汉忠:《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蝗灾发生后,人们不能及时采取措施灭蝗以减少损失,反而烧香祈祷神灵的饶恕;在打蝗过程中还经常出现“轰赶过境”的局面,在治理蝗虫的过程中,暴露了人性的一些弱点。

1.蝗灾导致群众迷信认识

由于蝗虫被“神化”,蝗灾发生后人们心理上产生恐惧,不敢扑打。“蝗虫有神管领,和蝗虫是鱼虾的子变的,以及蝗灾是天谴的责罚等等的迷信观念,在一部分民众中已有很深的印象。”(1)民国河北省政府建设厅:《治蝗——农业推广浅说之防治蝗虫》,1946年5月21日,河北省档案馆:618-2-1396。所以每遇蝗虫发生,人们不是积极扑打,反认为其是上天的惩罚,心理上产生恐惧。各地都有祈神拜佛演戏赛会等举动,把宝贵的光阴和金钱,消费在这种无谓的迷信上。“邯郸市郊常谢庄有的人偷偷在十字路口烧香;三里铺有些人说:‘好几年没给八蜡庙唱戏啦,就生了蝗虫’”(2)《邯郸市郊捕蝗大军会师,两千余亩蝗蝻大部被歼》,《冀南日报》1949年6月23日。,隆尧五六区群众说:“蝗虫是神气,不能打”(3)《男女老少总动员,隆尧蝗蝻全被消灭》,《冀南日报》1949年5月24日。,部分群众心里存有严重的落后迷信思想,认为蝗虫是天虫,越打越多;有的在地头上烧香许愿,如“安国县四区王各庄村有一百多妇女烧香、许愿,又如大高村部分群众和个别党员对打虫没有信心,不负责任,甚至不打”(4)冀中九地委:《捕灭虫灾蝗灾报告》,1948年9月11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14-1-27-5。。这都是受迷信思想的影响,这种思想阻碍着捕蝗工作的速度,极易使蝗害蔓延成灾,危害农业生产,造成歉收或绝收。

由于迷信思想的根深蒂固,蝗灾爆发就会出现各种迷信活动,希望借此驱逐蝗虫,得到上天的谅解,免除灾难。灾害来临,人们不是积极去预防和面对,反而希望通过祈祷、唱戏等方式免除灾难,这与当时动乱的社会环境和科技文化水平落后有着密切关系,战争使人们长期生活在糟糕的环境下,灾难和死亡随时都有可能降临在人们头上,苦难的人们无法改变现实,就寄希望于神灵,希望神能帮助他们摆脱苦难。

当时农村科技水平非常落后,农民对蝗虫没有正确的认识,蝗虫成灾后,飞天蔽日,飞蝗过后庄稼荡然无存,使得农民对蝗虫产生畏惧,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治蝗虫,蝗虫久治而不能根除,使得迷信之风盛行,心理上对蝗虫的恐惧也越来越重,在灾难面前人们更加无助与困惑。

2.蝗灾造成百姓的利己心理

“灾荒可以使灾区人口心理变得恶劣,灾荒越频繁严重,人民求自己生存之心愈为急切,常常不惜损人利己,养成强固的自私自利心理。”(5)汪汉忠:《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由于小农意识的影响,灾难来临时,人们不能团结互助、发挥集体的力量共同战胜自然灾害,而是大难临头各自飞。蝗虫发生后,部分群众不能很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和灾难作斗争,却存在侥幸、观望心理,事不关己、各扫门前雪等自私本位思想。有些人因为在蝗区没有地,打蝗不积极,认为蝗虫吃别人的苗与自己无关;有的群众打蝗时,如果在自己地里,就打得很认真,在别人地里打时就消极怠工;有的群众在打蝗过程中还有只轰不打,轰赶过境,只顾自己不管别人,嫁祸于人的损人利己的行为;(6)冀中行署:《关于捕灭蝗蝻的紧急通知》,1945年5月15日,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5-1-120-2。如果蝗虫普遍发生,组织打蝗时很困难,有的人说:“光给别人打,俺地里吃光了”,集体打时大家都很不积极,不认真,都在敷衍(7)冀南三地委:《通报》,1949年7月,河北省档案馆:革命历史档案33-1-80-32。。由于科技文化水平较低,当时的农民对蝗虫没有正确的认识,把蝗虫视为“神虫”,认为蝗灾发生是上天对他们的惩罚,是不可消除的灾难,进而“谈蝗色变”。小农意识较重的人们在灾难面前就容易显露出人性的弱点,例如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等,轰赶过境的做法就是希望把蝗虫赶到其他地方,使自己避免灾难。农民是蝗灾的主要受害者,但是他们对蝗虫的认识以及对灭蝗的看法有很多问题,导致在灭蝗过程中困难重重,不利于灭蝗工作的开展,但这归根结底是因为农民对蝗虫没有正确的认识,迷信思想根深蒂固,以致在灭蝗时不能很好地配合组织,导致各种不利的社会问题的产生。

飞蝗成灾对农业的危害是毁灭性的,由蝗灾而造成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更是显而易见,针对蝗灾的危害和影响,各个时期的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各个朝代也有专人负责防治蝗虫的工作,但是由于自然环境、社会因素等原因蝗虫经常泛滥成灾。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解放区面临着进一步扫除外敌、恢复生产的重任,同时国共两党在建立政权方面以及共产党在国内政权中的地位问题等方面有分歧,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发展生产、关注民生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更关系到各自军队的战争给养,所以蝗虫的防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而根治蝗虫需要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药械配合,主要方法是清除荒地、改善水洼区域环境、兴修水利调节水旱灾害,从根本上改善蝗虫的适生环境,再辅以有组织的防治,才能达到标本兼治、根治蝗患的目的。但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河北解放区,战争仍未结束,大小战事持续不断,农村中的青壮劳力很多参与战争之中,农业生产中劳动力缺乏,导致没有稳定的环境和足够的劳力去兴修水利,彻底根治蝗患。组织者只能在现有环境的基础上,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充分的社会动员,充分调动老人、妇女、儿童等广大力量的积极性,采取挖蝗卵、灭蝗蝻、扑打飞蝗的原始方法进行防治,减少蝗灾造成的损失。

战争环境下的灾害,在其特殊背景下,往往会加重灾害对社会的伤害程度。战事牵制重要力量,施政者无法倾尽全力治理灾患,救济灾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则会增加,产生的影响更会成倍放大。具体到农业灾害中的蝗灾,除了农作物被毁、粮食减产的经济损失外,蝗患的反复发生难以根治,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心理及迷信行为,更为基层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彻底根治蝗患后,才得以打破群众以往对蝗虫的迷信认识,重建其信心。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自然灾害时有发生,无论在何种社会背景下,都应提高防灾意识,防患于未然,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减轻对社会大众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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