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中公共对艺术的影响探析
2021-11-16周煜恒
周煜恒
摘 要:公共艺术形成于20世纪中叶,到目前为止还未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公共艺术”一词形成于由公共群体连接对话的场域和19世纪以来主张艺术家的个体表达的拼接,其本身就带有辩证统一的色彩。文章基于20世纪初公共艺术引入我国的现状,分别讨论公共和艺术两个概念的历史、外延与发展,探讨公共这个去个体意志化的集合概念与较为注重个体表达的艺术的概念中,公共对艺术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共;艺术;内在影响
一、公共艺术的概念
中国公共艺术的实践探讨由来已久,但中国进行理论研究探索的时间仅仅20年左右,国家将其设置为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也仅有不到10年的时间。当代公共艺术不论是概念的起源、界定,还是包含的子集,目前的学术界都没有一个清晰的定论。当然,我们现在更倾向于公共是一种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场域。自19世纪以来,艺术的概念争执不休,特别是当20世纪现代主义艺术出现后,艺术又发生了转变,这种转变使艺术变得全新,与之前不同。在这时诞生的拼接词“公共艺术”,其概念则更加混杂,难以界定,最新出版的《牛津艺术词典》,也未将公共艺术收录。这个拼接词“公共艺术”,因公共的公共性、大众性和艺术的个性、精英化,天然带有一对矛盾,而公共艺术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矛盾双方不断较量的结果。
因最优解而导致城市建设大同小异,同样的建筑形态被不断复制。同样的城市景觀,构成了一种当下普遍的城市文化:公共艺术作品缺乏美学参与和地域参与性,国家对公共艺术的要求就是改变这样的现状。城市应当挖掘其特有的文化内容,做成视觉文化符号,体现出因不同聚落文化所显现出的独特性,避免城市化、工业化形势下的文化不断趋同(如图1)。
二、公共的内涵
20世纪80年代,我国台湾和香港首先接触了public art。台湾曾将其翻译成“公众艺术”,后来相比较“公众”一词单纯地对人的集合进行表达,使用了更加准确的译称——“公共艺术”。“公共”一词,在汉语语境中有三个含义。一表示公有的,公用的。《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中有“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二表公众。晚唐诗人罗隐《谗书·丹商非不肖》:“盖陶唐欲推大器於公共,故先以不肖之名废之。”三表共同。宋代文人苏辙《论御试策题札子》之二:“臣愿陛下明昭,臣等公共商议,见其可而后行,审其失而后罢。”公共是母集,公众是子集。如果在汉语语境中解读公共艺术的含义,我们不难看出以下含义:某部分人所共同拥有的艺术(品),事实上,由纳税人出资落地建成的艺术品,可以称为共有。公众的艺术是面向大众的,艺术的欣赏者是大众,是大众的艺术。汉语中大众一直是一个中性词,而英语语境中的mass一词在不同的时期常常带有贬义和轻视的色彩,在消费文化下,又特指一些具有购买力的群众。大众艺术与公共艺术常有区别,除了在传播媒介方面大众艺术更多地使用媒体外,在时间意义上,大众艺术追逐时尚而非永恒。而在精神的表达上,公共艺术更加具有理性、人文主义和普世价值。即便这样,与带有娱乐快消性质的大众艺术划清了界限后,“严肃”的公共艺术仍存在这样的一个事实:艺术的欣赏者主体仍然是公众。共同的艺术,指的是艺术的受众们,通过一定的产生机制,诞生出一件公共艺术作品,这件艺术作品,代表了他们共同的价值观,这也是公共艺术的社会性。
除此之外,公有公用这个概念有一个隐含的前提,不论公有公用的是一件实在的物品,还是特殊的精神,这些具象和抽象的含义一定要被放置在某个地方,这便是公共场域。
三、艺术内涵演进
关于艺术概念的厘定问题,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曾和他的老师柏拉图有过争论。柏拉图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与再现的表达。亚里士多德将柏拉图对艺术的定义拓宽,他把人类的活动分为三类,一是研究性活动,二是功能性活动,三是创造性活动,艺术就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亚里士多德形容艺术的过程是人类使用质料创造出脑子里想象出来的东西。与此同时,艺术创造活动还要遵循天赋、知识、通过练习得来的熟练技巧的原则。另外,重要的一点还有,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认为,形式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艺术流派之间的差异。
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7—18世纪的巴洛克风格,这个时期的画家强调对自然的观察与复制,并用画笔准确地将他们的视觉世界复制到画面中。这种思想到了19世纪,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人类的文明由封建社会逐步迈向现代工业社会而瓦解。现代艺术不再单纯地摹写自然,艺术家们更重视的是自身的主观意愿和自我情感的最大限度发挥,同之前精致技巧的堆积不同,艺术家们自我个体的形式探索成了主要目的。艺术家们摆脱了古典主义影响下千篇一律的艺术形式,给艺术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更具有创造力的新领域。
四、公共对艺术的影响
当公共的复杂性与当代艺术的人文主义精神和实验性结合时,所产生的公共艺术也不再拘泥于美术馆中观念的物质化体现或是博物馆作品的迁移,艺术的受众逐渐扩大到了“公共”之中。即便学术界对公共艺术还未盖棺定论,但关于公共艺术是否能够达到艺术的标准从而作为艺术品存在,有这样一个思路:如同没有任何实验可以证明,量子世界与宏观世界的划分界限,这本身只是一个思想上研究的概念和认为的划分。公共艺术是否能够划分为艺术的命题,核心则是评价艺术的标准。场域的特定性与文化背景,不同的条件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决定了受众对艺术标准的衡定。如同哲学中关于对世界本源的认知问题的意义一样,艺术的界限问题也仅仅在艺术本身的外延问题上有意义。如果执着于公共艺术的外延问题,则容易陷入不可知论而忽略了公共艺术中更应该探讨的问题——艺术的形式表达问题。
随着当下经济越来越多元化,艺术的概念不断被模糊和重组。当艺术界获得来自不同文化内涵、不同地域背景群体的赞助越多,艺术的内容和外延就越丰富。文化背景越不同,就越容易产生不同的审美倾向。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共艺术作品产生的机制和评价非常复杂。
在扩大的受众范围和逐渐多元的文化的交融下,公共艺术不仅仅是少数人的审美对象,更成了场域内所有民众公共精神体现的最大公约数,艺术家的主体与个性被有机统一起来,场域内公众的意见参与公共艺术的设计。这时的公共艺术作品深刻地考虑并认识特定场域下的文化背景、生活方式、视觉符号,由曾经美术馆艺术品的挪用放大,逐渐转型为公众的参与、在地性的思考与人文精神的物质体现。
参考文献:
[1]赵志红.当代公共艺术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2]马钦忠.公共艺术基本理论[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
[3]阿伦特.人的境况[M].王寅丽,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作者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
指导老师:
王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