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也是病
2021-11-15铎印
共产党员(辽宁) 2021年5期
文/铎印
据报道,北京某妇儿医院被患者举报推销现象严重、涉嫌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据了解,该患者在该医院治疗HPV 感染,花费超过了33 万元。但据记者调查得知,该病毒为妇科常见低危病毒感染,2 万元至3 万元即可治愈。而暗访记者也遭该院医生推销,在无病情况下被“诊断”出患病。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采取不能为患者提高诊治价值、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过度医疗是指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过度医疗”也是病,得治。一些医疗机构为了牟利不择手段,千方百计榨取患者医疗费用,其劣行侵害患者权益,损害医患关系。对违法违规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查处,用法治的“手术刀”切除“过度医疗”这颗毒瘤,从源头上转变医疗机构的价值取向,遏制各种名目的“过度医疗”,真正降低群众看病负担,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建章立制,根除“过度医疗”顽疾。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聚焦医药耗材、医疗执业行为、行业运行秩序等领域,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清理行业乱象,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健全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相容、灵活高效、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加强医风医德教育,让医疗机构真正回归“治病救人”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