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学习强素质 实战练就真功夫
——运城市纪委监委审理业务跟班轮训实践与探索
2021-11-15山西省纪委常委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跃武
○ 山西省纪委常委 运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周跃武
近年来,运城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探索实践案件审理跟班学习制度,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县(市、区)纪委监委审理业务能力。
工作动因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思维理念、政策把握、程序规范和业务指导能力水平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了积极适应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2019 年以来,运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提升全市审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从一开始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内审人员试行跟班学习,到2020 年拓展到“一县一人”的跟班轮训,再到2021 年对审理工作薄弱的县纪委监委进行全员精准培训,定位越来越清晰、靶向越来越精准,有效提升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审理干部的专业能力,为提升案件质量、推进“铁案工程”,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主要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培养专才”作为出发点,借力案件审理室,搭建干部充电加油的“平台”、分享交流的“舞台”、实战练兵的“擂台”,通过“互比互学互帮互赏”,促使“老师”“学生”共同进步,以干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带动提高派驻机构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量体裁衣”分组,营造学习氛围。针对以往跟班学习人员多是“打下手、跑跑腿”,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根据案件审理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宜,能岗相适”的原则,提前收集个人信息,征询本人意愿,结合每个人的业务能力、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编组。每期跟班学习分为职务犯罪、违纪违法、报批备案等5 个不同工作方向的小组,组长由精通业务的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担任,每个组长带2 名跟班学习人员。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对跟班学习人员与审理室正式干部同等对待,日常工作中一起参加周例会、室务会、常委会等会议,推动跟班学习人员迅速融入审理团队,有效增强了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学习主动性。
二是“规范统一”审理,确保学习质效。为了保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到真本事、硬本领,将每期跟班学习时长设置为3 个月,通过反复实践探索,初步总结出了“组长带着审两周、组长帮着审两周,独立自主审两月”的跟班学习模式,制定相对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通过“以案代训”“实战练兵”的方式,推动跟班学习人员全程参与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阅卷、审理谈话等工作。在审理案件流程上,规范统一了“提前介入审理本委案件”“提级审核县级职务犯罪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审批报批案件”等4 类案件工作流程图,让跟班学习人员从“盲人摸象”到“按图索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犯错几率,有效避免小组组长每次口述流程造成标准不一和重复性劳动。在审理案件形式上,制定完善了《违纪违法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3 个形式审核要素表和《处分决定书》《起诉意见书》2 个校对要素表,将程序手续、构成要件等内容格式标准化,有效解决形式审核中关注点差异、证据缺失、程序不规范、文书错误等问题,做到防范关口前移,规范办案程序手续。在审理案件实体上,探索实行了“五步”工作法,即一看、二查、三问、四比对、五总结,让跟班学习人员对证据提取标准、事实认定准确、定性量纪恰当以及案件审查和审理各环节的实体性要求等方面,有了更确切的认识和把握,着力提升跟班学习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
三是“结对帮带”培养,精准因人施教。为了确保参加跟班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能审理、会办案,回到原单位后既能独当一面,还能指导同事业务。我们注重在学习习惯、工作习惯、思维习惯等方面授人以渔,既压担子、又教方法、也教“窍门”,切实做到外强技能、内生动力。一方面,审理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结合每位学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分配具体审理任务,教思路、教方法、教经验,培训结束后,小组组长以书面工作鉴定的形式总结每名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表现,力求培训更加精准精细。另一方面,跟班学习人员全程参与审核案卷材料,制作起草阅卷笔录、审理(审核)报告,参与开展审理谈话、常委会汇报等环节,特别是通过参与周例会、案件讨论会、学习交流会等平台,在政策理论能力、审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总结分析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初步成效
2019 年以来,运城市纪委监委共开展跟班学习10 期,累计培训跟班学习人员66 人,通过采取“老带新”“强带弱”的方式,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授技巧,不仅培训专业能力,还注重培养思维方式,同时历练工作作风,在“实战”中为基层培养了一批能审理、会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是政治能力得到进一步锤炼。跟班学习期间,始终坚持强调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要求审理每一起案件,首先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审起,审理画像首先要从政治画像画起,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不断营造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浓厚氛围,让跟班学习人员深刻认识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了跟班学习人员讲政治和讲证据相统一的理念,质量和效率、效果并重的理念,以及治标和治本一体推进的理念。比如,运城市新绛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因个人建议未被采纳,对组织产生不满情绪,未按规则列席党委重要会议的违纪行为,从表面看,是违反工作纪律,但实质是破坏了党委同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的工作惯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故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培训结束后,大部分跟班学习人员有了“改头换面”的变化,养成了带着问题学、坚持每天学、互相交流学的学习习惯,养成了辩证、法治、系统的思维习惯,养成了抓住重点、稳中求进、善于总结的工作习惯,并将这些好做法好经验带回到原单位与其他同事分享交流,以身作则带动大家共同进步,大部分跟班学习人员都得到了较快的成长。比如,有的回到原来部门成为业务骨干,有的被提拔重用为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有的被市审查调查室抽调作为内审人员参与大要案件查办工作,有的被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抽调开展专项工作。
三是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培养跟班学习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始终秉持“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将精细规范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既让跟班学习人员深受教育,在耳濡目染中不断强化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也让各小组组长在培养人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了审理专业能力、领导指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为推动全市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