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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

2021-11-14王彻之

北京纪事 2021年11期
关键词:舍友哈佛房东

王彻之

沿河离家

漂泊在外总免不了要搬家。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我差不多都没有离开过家,一年四季在天津滨海的小城里打转。我四岁的时候我家搬到了离城区不远的一片郊地。门前是一条小河——除了家门口的小河之外,我几乎不再认识别的小河。四周住户很少,旁边是成片的树林,荒野和村落。在这种半自然的环境中,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自娱自乐,学会了用可乐瓶捕蚂蚱,装满一罐之后喂那些饿得急红了眼的小鸡,也学会了用灯笼网捕鱼,白天撒网,晚上趁着夕阳去收。夏天看着壁虎在窗格上吃蚊子,冬天去河面上开盖钓鱼。小时候的家是一片平凡而富足的天堂。而这所有区域被蓟运河,也就是京杭大运河的一段包围着,仿佛这是通往外部世界的唯一入口。这里说的外部世界,不是天津北京,也不是华北,而是更远的南方,或者南方以外的地方。我小时候有个梦想,就是有一天能沿着河离开家门,看看河的尽头是什么。

18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离家远行,不过也就是去北京。以前也去过好几次,但是最多就是待一个月。北大是我在外面第一个新家。但这种归属感很快被现实打破。在这种人口密集,每个人力争上游,来自各个阶层怀揣各种想法的人齐聚的地方,每天吃个早餐也跟上战场似的。我慢慢发现自己还是那个喜欢捉蚂蚱和拿灯笼网捕鱼的小孩,也许自然才是我的居所。抱着这种心态,我出国之后也是尽量选择往人烟稀少的地方搬家。

在国外的第一个家是我上大三的那个暑假。我受臧棣老师推荐,去加州戴维斯奚密教授那儿做访问学者。说是访问学者,但其实也就是去做独立研究的学生,何况我和她老人家平常聊了好多关于中国好声音和诗坛八卦。在那个夏天,我对家的感觉被前所未有地充实了。那是一间非常偏僻的,周围是一片人迹罕至的公园,头上是成群的美洲椋鸟,脚下遍地黝黑的松子。在我的日本舍友回国后,我仿佛变成了这片野地的唯一领主。每天在超市买菜回来的路上,我都会去公园转上几圈,注视那些对我丝毫没有畏惧的松鼠在草地上大快朵颐。《林荫道》就是在这个时候完成,那是我第一首很满意的诗,收录在《狮子岩》的开篇。那时我觉得,之所以之前写的诗没有大的突破,可能是我没有尝试新的生活。而当到了异国他乡,真正的学习独立生存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对诗的理解也比以前丰富得多。

同一屋檐下

也許这就是搬家的第一要义,就像旅行一样,能让自己的理性和感性得到新的拓宽。这是万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我研究生时在芝加哥的生活也大抵约等于独居,由于无法时刻忍受墨西哥舍友的功利,德国舍友的洁癖,和美国舍友的种族主义倾向,我总是错开进出厨房和客厅的时间,每天情愿沿着密歇根湖多散散步,也不想那么早回家。而且因为我的公寓离密歇根湖大约就只有两分钟的距离,我也从不觉得早回家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即使芝加哥大学周边的治安实在太差。这种漠然无知在我第二年去波士顿之后被改变了。在波士顿的第一个公寓是在昆西区,算是波城东南部的郊区。房东是中国人,第一天欢迎我的时候满面热情,到第三天就开始大发雷霆,说我洗澡用水太多,需要再多交200美元。那天晚上房东太太把昆西的水价表甩在桌子上,对我的浪费和不仁不义加以痛斥。傻子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我也并不想配合,转天早晨就搬走了。

去了东北部的另一个郊区,房东依然是中国人。房东大爷相比之下慈善很多,但是称自己患病住院,只让我把钱转交给他的朋友,因此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此地区离市中心比较远,因此每天坐地铁都要40分钟,下来之后还要再走很长的一段路,途中经常伴随海上刮来的狂风和东倒西歪的橡树。每天回到公寓我都冻得跟青萝卜一样,晚上在都是油渍和污水的厨房里煮碗面加个鸡蛋就了事。

有一天正在做饭,转身忽然发现,客厅里有一个老年女人直愣愣地看着我。我用了一秒钟确信这不是恐怖片。那女人是从我隔壁那个房间钻出来的,同是在一个家里,却连续一个多礼拜没见其人,夜里甚至一点声音都没有,然后就突然在我身后冒出来。女人平静地说,“来我房间里一趟”。我在突如其来的困惑之中跟她进了房间,才知道她是房东的妻子,目前已和房东离婚。跟我说她之所在隐藏在这里,是因为丈夫出轨年轻小三,并想把这份房产据为己有,因此索性就在这里住下,对过往的每一个房客都声称她才是这间房的主人。在那天被她严肃地宣示主权之后,我就开始悄悄安排下一次租房了。

环境与心性

经历了一两个月的奔波之后,我终于在哈佛旁边有了稳定的新家。依然很偏僻,附近是东流入海的查尔斯河,和美国独立战争的公墓。我那时候忙于申请博士,每天几乎把哈佛图书馆当成了自己的家,而公寓仿佛只是一个歇脚的地方。在那段岁月中,我的生活和想法都前所未有地简单了。其实哈佛和它那些傲慢的老师们并没有教给我什么,它那些追名逐利嫉妒心强的学生,也都像过眼云烟。但哈佛的图书馆让我的看书和写作有了家的感觉。那些椅子的舒适度是无与伦比的,有效缓解了我的颈椎病,而那些大理石穹顶和古典台灯完美地契合我的思绪,让我过去几年奔波的浮躁沉淀下来。以哈佛大学为中心,我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去逛逛海边市场,看看水族馆,在大雪中独自去荒郊中的电影院看电影,然后再乘午夜最后一班橙线地铁回来。

我之后给朋友的一首赠诗《搬家》,就是在回忆这段生活。那是2018年年初,我已经有了较为可靠的工作保障,博士申请也顺利完成。我经常一个人去码头看海鸟捕食,或者去观鲸船附近看来来往往的游客们。小时候我望着蓟运河发呆,心想它的尽头是哪里。而现在,查尔斯河的尽头就在我的眼前,这个尽头的名字是无限。旅程的终点就是下一段旅程的开始,宇宙的终点就是没有终点,虽然有时难以理解,但是事实的确如此。我已经换了无数种生活,因此我也想要拥有无数种语言,来描述我曾经遇到和正在遭遇的世界。这种自觉的可能性,是为数不多可以谈得上是收获的东西。

因此所谓诗歌的世界眼光,或者文学的世界性,其实不在于多元和开放。它的要义是新,是独立和流动。这种流动并不是毫无根源地随波逐流,而是怀有自己明确目标的奔腾不息,不管环境如何变化都需要努力打破桎梏。这种感受是隐性的,并且将以温度和潜意识的形式,融入到本身枯燥无味的生命之中。因此,虽然离开美国之后什么都没带走,那些搬家的经历,其中的奔忙和安宁,可能将永远进入我的生活轨迹。

前些天我在英国的房东派人来清空自己的旧物,每件物品都要仔细权衡,连奢侈品的盒子也不放过。我在一旁注视了许久,心想可能如果换我,应该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有些人觉得家是一个名词,里面必须要有物的充实,才能给人安全感。我倒觉得家更像是一个动词,它需要一个人去不断更新自我与周围世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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