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悬疑叙事中的双重道德审视——以影片《误杀》为例
2021-11-14李孟玲袁智忠
李孟玲,袁智忠
(西南大学 新闻传媒学院,重庆 400715)
电影《误杀》一开始就将李维杰一家在赛国的生活状态交代给观众,讲述了李维杰的女儿平平因参加夏令营被警察局长的儿子素察侵犯的故事。这种情节铺垫便给观众带来了先入为主的道德判断,相当于是为电影的核心动机——“误杀”行为,赋予了一定程度上的正义性。而恰恰是这种先入为主的道德判断、正义加持与片尾李维杰自首的行为设定让整部影片充满了对人性善恶的思辨。本片在善恶的价值判断与表达上,凸显了一部道德叙事电影的真正意义,作为典型的中国家庭,李维杰和妻子的做法无疑使作为中国人的他们陷入对于传统的尊崇和背叛的两难境地。隐喻的修辞手法为影片增强了表现张力,带给观众无尽的想象和思考。从普通百姓的世俗审美出发,它更集中在那些感性、浅显,更便于大众体认和共鸣的议题上。影片对于复杂人性的阐释,也再次印证了在道德和伦理层面上的诠释和反思。
一、善与恶的道德价值判断
在人的伦理行为中看人性并没有中立这个说法,道德伦理中是善恶分明的。在影片《误杀》中,最深刻的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利己心。基于感性的道德判断,素察对平平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完全是对于利己心的满足,触犯了伦理道德底线,在所有的道德判断中所呈现出的无疑是恶。而平平作为受害者,在获得观众同情的同时却失手杀死素察,但在她所表现的以伦理为目的行为中,其初心并不是杀死素察,而是对于自身道德尊严的坚守。因此可以断定,在一定的道德判断上平平是善的,作为受害者她所体现的道德手段和目的是可以被观众理解和接受的。
就电影而言,我们不能把体现人类正价值的艺术形象置放在一个被否定、被质疑、被漠视的叙事语境中。两个家庭是两个社会阶层的代表,影片对于底层人物的描绘充满着现实主义观念,一个家庭属于上层阶级的代表,竞选市长的议员父亲和作为警察局长的母亲,无疑把这个家的地位和名誉推到了更高的阶层,在阶层的对照上处于优势地位。对比之下,另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和做小本生意还经常被克扣钱财的男主角则显得普通和卑微,生活的艰辛在底层阶级的代表中展示得淋漓尽致。长期处于生活底层的民众在困苦、拮据的生活中无法自拔,故而在共情以及守护正义时往往处于被动的状态,缺乏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观众的情感道德判断上就是“善”。对于素察差点打伤别人的眼睛,拉韫决定出钱解决而没有让素察道歉,当素察失踪时她却要用极度暴力的手段得到真相;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李维杰一家被强行带走且毫无反抗之力,弱小的群体呈现出被压迫的失衡状态。在不符合道德规范的情况下,行为事实使它所体现的道德价值也失去了效用性。而上层阶级在面对底层时,一种高高在上的阶级意识仿佛成为了他们行动的主导,此时的价值判断自然遵从阶级意识,对于底层的欺压和对于事件真相的选择性对待,仅仅是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所呈现出的是“恶”。
从两个母亲的立场上来看,出现了道德上的悖论。在警察局,谭卓所饰演的阿玉与陈冲所饰演的拉韫形成了对峙,警察局长拉韫以“一个失去儿子的母亲什么都做得出来”相威胁,向来软弱的家庭妇女阿玉则以“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回应。在道德手段的选择上,拉韫作为一个母亲毫无原则地维护自己的孩子,纵容素察的不道德行为,对待受害人的母亲也并没有站在另一个母亲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这是最具有伦理性的劣质原则。人的原动力是善,作为母亲的身份,两个女人都在保护自己的孩子,这是所有母亲的本性。人性是善恶交融的,两位母亲的做法让道德的天平失衡,使旁观者对于事件的认知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阿玉和女儿作为受害者反抗时误杀了素察,却抛尸隐瞒真相,所有的事件被搅在伦理道德的漩涡里。拉韫站起来在孩子面前形成巨大的影子,压在孩子身上,她对着年幼的安安大声咆哮,这是对于伦理道德的背叛,完全的利己心掌控了拉韫,使她即使身为警察却依然违背人性的道德目的和道德标准。
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崇与反叛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演进中铸就的一种带有独特气质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碰撞磨合之后所形成的精华文化。电影在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道德文化是一种伦理性文化。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崇尚道德、坚守道德的民族。在中国文化中,道德是理性、是情怀。
李维杰一家带有浓厚的中国文化的气息,从一家人的服饰来看,虽然身处赛国,但却是非常具有中国气质的穿搭。阿玉出场时在厨房身穿一件白色的短袖以及一条青色的半身长裙,围着围裙,典型的中国家庭妇女的装扮。在一家人的饭桌上也彰显出了中国家庭的特质,在一个长桌上,作为父亲的李维杰坐在上座的位置,而母亲阿玉和两个女儿坐在了侧面的位置上,这暗示了中国式的家庭伦理关系,男人在整个家庭中处于主要位置。
中国人十分讲究礼数,在影片的开头,李维杰与妻子提出要给过世的恩叔礼钱,“都是中国人嘛”一句话把中国的传统礼数完美地体现出来。李维杰看到别人受欺负不惜挨打也要帮忙,他开了一家网络公司,邻居没有交网费,但他并没有给邻居断网。勇敢、善良和正义是李维杰身上所体现出来的道德品质,这是他对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尊崇,对于中国优良传统的发扬,表现的是人善的优良品质。
挖坟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背叛,在中国传统理念中,挖死者的坟被认为是大不敬行为,是对死者极不大的尊重,是有悖于伦理的。而且同样是身为中国人的恩叔,李维杰一家人两次挖开人家的木棺,是极其违背道德原则的,对比之前的上礼钱是具有讽刺意义的。两种叙事呈现,让李维杰处于伦理道德的漩涡之中,人物的情感在不断地摇摆,人物内心痛苦的释放跟随着李维杰的自我救赎而实现。警察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挖开祖坟是应该被谴责的,不仅仅是站在伦理道德的立场之上。在赛国,权利和职责的严重失衡,身份造成极大的反差,警察本应是为人民服务却成为了剥削欺压的罪魁祸首,无一不成为了反伦理化的表达。
三、借助动物隐喻透视复杂的人性
隐喻是传统修辞中的重要手法,在电影文本中同样也很适用,影视作品所展现的是利用艺术的表现力可以塑造更加生动形象的人物或者事件,隐喻使得影片更具有吸引力、更耐人寻味,同时也会激发观众的想象。导演从人与动物的共性出发,在影片中通过对羊的多次刻画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
电影《误杀》的英文名是“Sheep Without a Shepherd”,直译的意思是“没有牧人的羊群”,在影片中“羊”一共出现了七次,每一次出现都呈现了伦理式的改变。第一次是李维杰去布施时,僧人后面跟着两只羊,此时的羊是安泰祥和的象征,表示李维杰现在稳定的家庭环境以及李维杰自身的品质。第二次出现是在李维杰毁灭证据的时候,车被推入湖中,经过的羊群成为了李维杰掩埋真相的见证者,此时的羊代表的是部分案件的知情者。第三次是李维杰为了帮助朋友与桑坤发生争执,桑坤开枪打死了路边的羊,羊成为了真正的替罪羊,此时的羊代表的是牺牲者,正好对应了李维杰利用电影中的蒙太奇手法让所有的片段重新演绎的行为,所有的碎片化的片段成为了代替者。第四次是平平上课时老师说道“羊的视力不好容易离群,很容易被大型动物吃掉”,影片借此说明李维杰设计的掩盖真相的事件都是由和他一样的底层小人物帮他证实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李维杰才会让警察束手无策,也正是朋友的帮忙李维杰一家才能得救。第五次是打开木棺时,原本素察的尸体变成了那只被打死的羊,也存在替罪羊的意味,一命抵一命,也暗示着李维杰也会在最终的时候承认罪行。第六次是在李维杰去寺庙见都彭夫妇时,画面中出现了一只羊,代表李维杰此时的觉醒和准备实现自己对自身的救赎。第七次是影片的结尾采访的时候,放羊的牧民说:“羊有草吃就满足了,才不会在乎你会不会薅羊毛。”这里暗含了上层阶级剥削底层百姓的行为,赛国的百姓就像是“没有牧羊人的羊群”。在“羊”的隐喻中,影片进一步所表达的就是对伦理性的反思和对人性复杂多变的思量。
人性的复杂有它的不确定性,并没有一个精准的定义。他们有自身独立的认知,会对一个事物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和选择,在选择面前形成了善与恶的交织,美与丑的对立。李维杰执着于保护,但偏向于掩饰犯罪事实;拉韫执着于溺爱,却偏向于滥用职权,两种执着和偏向随着侦查与反侦查的不断冲突成为了矛盾的对立体。泰拳这一刚烈的竞技其实指代的是像李维杰这样的底层民众内心对人性真善的坚持与执着。内心的爱与恨引发了伦理行为,爱人之心若居于主导地位,必然产生利人的行为;自爱心若居于主导地位,必然产生利己行为;恨人之心若居于主导地位,必然产生害人行为;若恨人之心居于主导地位,必然产生害己行为。最终李维杰在教堂外,直面自己的内心,得到了最真实的结果。他的恨被内心的爱占据、吞噬,被本性所唤醒,这是他对自身人性的坚守,也是在伦理道德上诠释与交代。
四、结语
“误杀”是处于道德中间地带的行为,把所有的价值判断都切分成了两个层次。对于善与恶的表达,影片使用了两极分化的人设把对人物角色评价的道德层次顺势分成两面。从中国传统道德层面而言,李维杰的行为一方面获得了观众的认可,另一方面则产生了反转,观众对其难以正确地通过道德评判。而影片中所有的展现,无不意在引起观众对人性的反思。所以在影片的双重道德审视中,理性地看待所有的道德价值判断才是对电影最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