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2021-11-13梅云凤
梅云凤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0 引言
在推动国家政治经济稳定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对教育越来越关注。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结合教育教学现状,提出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其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备受关注。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目标存在明显的差异。高职院校需要关注职业技能、文化素质的综合培养以及评价,了解学生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提升情况。以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依据,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充分彰显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作用及价值。在这样的背景下,分类招生工作实现了进一步的突破,但是这一工作的复杂度相对偏高,因此难以避免存在诸多问题。
1 分类招生出现的背景
所谓分类招生,也即自主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分类招生考试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一旦被正式录取,考生无需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待遇与统招的学生一样,颁发同等级别的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已在社会形成共识,多样化的教育需要出现多样化的考试机制。为适应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社会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有必要建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中职、高职、社会的无缝衔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家长对考生的分数越来越重视,“唯分数”“一考定人生”的社会问题也越发突出,亟待解决。分类考试招生是考试招生制度的一种,是各高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考生类型及考试目标,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考试和录取机制。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化解了考生“一考定终身”“万人过独木桥”的困局,让考分不高的学生也能接受高等教育,获得立足所需技能。
2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现状、问题及原因
2.1 分类招生现状
国务院出台分类招生政策的初衷是建立多样性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兼顾学生的专业爱好和潜质,有利于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和自主权,且能够发挥各个高校的自身专业优势,最终达到扩大高职院校生源,鼓励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未来从业劳动者就业素质的目的。安徽省从2012年开始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改革以来,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考生及家长对高职教育的认可度有所提高,高职院校的自主办学权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职院校的分类招生生源压力。
2.2 分类招生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十年的实践,虽然招生总规模有所扩大,高职院校的分类招生生源压力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但是目前分类招生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非常突出的问题。在规模上仍然与国务院的要求相距甚远,国务院要求到2015年通过分类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需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中华网报道显示2015年没有达到一半,没有充分发挥出分类招生的真正作用。
2.3 原因分析
2.3.1 校方对分类招生政策的认识不够
分类招生是职业型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途径,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发展特色教育提供重要条件。但目前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往往注重的是分类考试本身,目的是争取更多的生源,很少有将分类考试与学校综合改革和专业特色发展相结合,而学校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推进效果也不太显著。
示范高职院校的正确导向作用也比较有限,高职院校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频率相对偏低,难以真正实现工作经验的有效分享以及协调,无法促进整体分类招生工作的有效改革和全面落实。从更为微观的角度上来看,分类招生工作的难度相对偏高,存在许多的细节影响要素,有的高职院校过于注重对宏观战略目标的分析,相对不太注重分类招生工作的有效改革以及优化升级。
2.3.2 考生及家长不大认可分类招生政策
考生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拼一拼、搏一搏,上个本科院校,只有那些明显本科无望的学生和家长才会选择分类考试。公众对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认可度仍然较低,整体的招生比例不足,报考人数不够理想。
3 对策与建议
为了促进高职院校的稳定建设及发展,充分彰显分类招生工作的时代价值以及育人作用,高职院校需要对目前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有效的工作思路以及解决方案,真正实现“对症下药”,促进教育资源和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应用。
3.1 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的招生自主权
分类招生工作的系统性和实践性比较明显,对高职院校的综合实力是一个较大的挑战。为了确保高职院校招收到自己所需要的学生,国家需要积极坚持扩大高职院校的自主权,确保高职院校能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有的省份在促进分类招生工作改革的过程中所采取的考核录取方式比较机械和单一,因此高职院校的发挥空间比较小,最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理想。解决这个问题,高职院校需要充分发挥自主的优势,增强考核录取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将校长实名推荐制、笔试、面试以及其他的技能证书免试等录取方式融为一体。既需要关注学生文化基础知识的考核,又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明确不同工作的重点以及难点。从目前来看,很多的高职院校都希望能够进一步扩大自主权,如简化录取手续等,为学生的报考提供更多便利,确保潜在生源都能够接受高职院校的教育及引导。国家则需要主动放开专业计划限制,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
3.2 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调动考生的报考积极性
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和社会用人模式导致高职院校的社会地位不够理想,与本科院校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因此,学生以及家长对高职院校的认可度相对偏低,整体的报考率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这种认知严重影响了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稳定开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之下,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备受关注,高职院校则着重培养技能性人才,确保学生能够拥有一技之长。对此,国家需要注重宣传发动工作的有效落实,调动高中学校以及学生主动参与高职分类招生的积极性,确保拥有潜在意愿的学生能够主动报考高职院校,这一点对于缓解目前的招生压力非常关键。高职院校自身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努力,关注对生源质量的分析及研究,积极挖掘分类招生生源,设置分类招生的新计划、新目标,以及新要求,关注对分类招生人数的分析及研究,顺利完成国务院的招生目标。宣传对象的分析以及研究最为关键,学校可以将宣传的范围扩大到省示范高中以外的其他高中,关注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以及互动。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为高职院校的分类招生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以及指导。对于高中学校的教师、班主任给予对应鼓励政策,让他们从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研究分析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意义,对宣传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以及协调,促进各类宣传发动工作的稳定落实,为分类招生工作保驾护航。
3.3 发挥示范高职院校的正确导向作用
示范高职院校在落实分类招生工作的过程中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以及宝贵的工作教训,这些有助于分类招生工作的进一步改革以及调整。通过对分类招生计划的分析以及研究来调整后期的工作思路以及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分类招生录取人数。其中分类招生计划数在总体招生计划数中的比例调整最为关键,学校需要根据工作完成的进度以及质量,积极加强对前期工作计划的分析以及研究,主动学习示范高职院校的工作技巧以及方式,在示范高职院校的正确引导下调整自身的工作方向以及方法,以期更好地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应抓住机遇,保持开放的姿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重视示范院校的引领作用,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扩大招生自主权,加强对生源的把控,有序开展分类招生工作,促进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