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林长制“一林一警”平台建设的有效实践
2021-11-12潘均徐吉
潘均,徐吉
(1.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安徽 宣城242199;2.郎溪县公安局,安徽 宣城242199)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提出了“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殷切期望。2017年3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重大实践探索。为了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完善林长制要素支撑,探索水清岸绿、生态富民的绿色发展之路,全省建立了“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和“一林一员”(信息档案、目标规划、林技员、公安民警、生态护林员)的“五个一”服务平台。
“一林一警”是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组成部分,是林业执法保障制度,有利于建立完善林业特色、符合公安特点的现代警务和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安队伍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其工作重点是配合各级林长履职,保护林业资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为林长制保驾护航。
1 概况
郎溪县2018年出台了《郎溪县警长服务县级林长责任区工作方案》,森林公安转隶后于2020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林一警”林区警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建立“一林一警”林区警长制,市、县、乡林长责任区公安人员队伍全覆盖。全县3个市级生态功能区共4名警长,由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和辖区派出所负责人担任;14个县级责任区共9名警长,由辖区派出所班子成员担任;68个乡村级责任区共38名警长,由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林区警长,一名警长最多联系3个乡级林长。
2 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2.1 工作要求
警力主要部署在林区一线,实现了立体化指挥、扁平化作战、协作化办案,执法监管责任全覆盖。县级公安机关、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对所配备的林区警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林区警长是生态功能区内涉林刑事治安案件、火场警戒等的第一责任人,在生态功能区林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月下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
2.2 工作职责
(1)负责涉林刑事、治安案件查处,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查等,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指导护林组织和护林员、防火宣传员、耳目信息员开展涉林违法信息沟通等工作,维护林业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2)负责接受各级林长和林长制办公室交办的涉林案件线索,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承办、交办、转办工作,并对交办、转办事项进行全程跟踪落实。
(3)负责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所辖林区治安状况和重要涉林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向责任区林长和同级林长制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季度工作情况;对重大情况和紧急事项在第一时间报告。
2.3 工作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林区警长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职责内容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挂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全程跟踪制度。林区警长对林长交办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案件线索等,负责牵头承办、交办或转办,并全程跟踪交办或转办的落实情况。
(3)工作记录制度。林区警长应当对责任区巡逻防控、法制宣传、收集到的涉案线索,以及向责任区林长、林长办公室报告的情况等逐一记录,形成专门档案备查。
(4)定期报告制度。林区警长每季度向林长制办公室书面报告责任区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和紧急事件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对林长交办的事项按具体要求报告办理情况。
2.4 工作方法
2.4.1 规范警长工作档案
林区警长在林长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五个一”工作法,即:一位责任民警、一片管辖区域、一张联系卡、一个微信工作群、一套查处流程。规范林区警长制工作信息档案,建立起一份花名册、一份巡查记录、一本警长日志、一份预警分析、一次会商通报的“五个一”信息档案,即:各级林长、护林员花名册,巡逻防控记录薄,警长日志本,涉林违法犯罪预警记录薄,部门通报记录薄。
2.4.2 全面提升护林意识
围绕每年的造林绿化、义务植树、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林区警长通过“一林、一信、一册、一栏、一车、一喇叭”的“六个一”形式,广泛发动、扎实宣传,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单),强化舆论宣传保障。
2.4.3 开展多部门联动、跨区域协作
森林公安转隶后,各级林区警长在林长的指示下,积极主动履行公安职责,初查受理的案件后,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移交处理。针对毗连地区的,各级公安机关建立起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2.4.4 推动涉林公益诉讼
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对已经受到刑事判决的犯罪分子,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追究林业生态损害赔偿。
3 结语
郎溪县“一林一警”林区警长制以乡、村行政管辖范围为基点,在全县范围形成了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有效建立了执法保障体系。各责任片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合力,完善了林业特色、公安特点的运行机制,加强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发挥了公安队伍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