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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中寨乡香火龙的价值与保护研究

2021-11-12李双江谢庐明

名家名作 2021年2期
关键词:香火生活文化

李双江 谢庐明

全南县中寨乡地处全南县西南部,距县城18 千米,东毗城厢镇和金龙镇,南邻南迳镇,西连广东省始兴县,北接龙源坝镇,其内民风淳朴,客家风情浓郁,文化底蕴深厚,其中香火龙最具有代表性。因此,深入研究中寨香火龙的价值与保护不仅是对地域特色文化的保护,亦是由地域层面上行的文化聚合。

一、全南县中寨香火龙仪式中的文化

(一)仪式中的客家文化传承

全南县中寨香火龙起源可追溯到明朝洪武十三年中寨陈姓始祖陈杨宝开基时,悠悠600 多年,它作为一种家族式客家民间文化载体一直伴随中寨陈姓子民。中寨香火龙是一项造型逼真、结构精美、技艺精湛、场景壮观、独具特色的传统民间艺术活动,也是特定的在春节至元宵期间举办的一项民间民俗活动。相传香火龙能驱邪避灾、除妖降魔,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夜幕初临时,全村人将龙香点燃,整个龙体在夜幕中火光四射,熠熠生辉,在手提火绣球的小伙子的指引下,由数十到数百个年轻人一起将它舞起。传统舞龙以龙文化为内涵,以特定时间、特定地域为时空布局,身体表演为形式,体育运动为载体的一种对龙文化进行诠释的文化活动,是人们对龙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文化价值的外在行为表达。

(二)仪式中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入

中寨香火龙的另一大地域特色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融入。作为客家群体的集中居住区,中寨香火龙仪式的举行不仅仅是客家文化内部汉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外的力量展示。在汉民局部力量处于弱势地位时,通过这样的文化仪式强化了自身文化边界的保持独立,显示出一种排外性,以龙形和神明威慑生活世界边缘的少数民族。而随着地区人口格局的转变,这种排外性力量逐渐演变为文化优越感并对部分少数民族开放文化边界,吸纳和融入相当的少数民族文化元素,如巫文化、女性崇拜都是汉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接纳与吸收,影响着中寨香火龙各个环节的展开。从材料的选择与龙骨扎制,到宗祠、神庙祭祀,到游龙拔香,最后到祭祀送龙,民族文化融合的痕迹十分明显,如女性神明形象的大量出现,傩戏表演以及特异的服饰与文化元素,无不在诉说着中寨香火龙深厚的文化底蕴。

二、全南县中寨香火龙的传统社会功能

香火龙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在数个世纪的时间里传承着客家文化中的文化信仰,建构着群体生活的自然秩序,如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农耕生活压力的释放。它本身即是文化符号的凝聚,也建构着新的社会互动与文化秩序,它试图以神明为媒介与山地自然环境达成生存默契,又隐喻了不甘屈服的躁动。

(一)祈愿祈福

无论是何种舞龙仪式,祈福都是其最重要的功能。由于受到客家文化以及所处环境的影响,全南地区的地方文化中,止雨止水的意识表现得尤为强烈,故而中寨客家继承了中原文化中扎制香火龙以祈求降伏水患、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百业兴盛,并于每年的元宵节期间举行香火龙盛会。在乡土环境中,中寨香火龙采用原生态形式进行表演:由专人扎制龙骨;舞香火龙前宗族集体上香和祭祀;随后开始游村;游村后香火龙进入广场盘桓,民众开始取香,拿回家中祭拜祖先;最后将香火龙骨架或送入江河,或焚烧升天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场仪式背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建构以及神明形象在道德生活中的其他作用。香火龙以一种民俗文化的形态,而非纯粹的艺术审美形态参与到当地农民的社会生活当中,渗透到农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不仅反映着当地农民的农耕生活,更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群体维系与文化传承

香火龙的另一重要社会功能在于为客家文化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进而实现群体的维系与文化传承,在香火龙仪式的神秘性表演与精神狂欢中,基于共同文化身份的集体认同不断凝练提升。这种文化身份首先是共同的生活文化与历史经历,中寨香火龙用舞蹈程式展示了中寨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是珍贵的地方文化精神遗产;其次,香火龙作为一种活态文化,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以不同的形态界定着客家群体的文化边界,在群体力量处于弱势地位时,香火龙以刚性的文化边界排斥着异质力量,而当群体力量处于强势地位时,香火龙又积极吸纳其他特色文化。客家的历史,实质是一部迁移的历史,而客家文化的文化认同是客家群体在迁徙与定居过程中基于自身历史记忆与文化积淀而建立起来的。中寨香火龙既沉淀着家族文化记忆,为建立稳定的社会互动网络提供了稳定的文化接口。这种集宗教宣传仪式、社会秩序于一身的特色活动成为农耕生活中为数不多的集体文化活动,在这个共同的文化空间里,以汉文化为骨且兼容多元特色文化的中寨香火龙实现了代与代之间的文化传承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全南县中寨香火龙的当代传承现状与新发展

香火龙作为农民重要的文化生活极其依赖于稳定的乡土社会秩序,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乡土社会秩序逐渐崩解,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城市的消费文化又反过来涌入农村的文化场域,进而导致了香火龙传承式微的现状,而这一现状主要体现在人的缺场以及关注与认同的流失两个层面。

(一)非遗保护下的弱势传承现状

人的缺场指的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手艺传承人难以寻觅,观众也逐渐流失两个方面。香火龙的扎制到舞弄,整套技艺依靠的都是口传心授,缺乏文字、图片和视频记录,一般需要较长时间学习、训练和积累,所以这一工艺往往是家族或是宗族内传授,季节性农耕生活可以保障这种传承模式经久不衰,但在讲究成本与效率的工业时代,继承成本使得许多年轻人对这门工艺不感兴趣。

更为严峻的是,在当代主流文化的社会语境下,地理隔绝与社会隔绝进一步打破,多元文化的冲突与融合成为文化发展的趋势,主流文化之外的特殊文化所适用的社会空间进一步受到压迫,多元的文化特色加快熔铸成一个共同的现代化模板。地方政府与老一辈传承人对中寨香火龙采取的保护虽然保存了许多资料与信息,但是并不能即时收拢流失的群众扭转大众认同。香火龙活动中身份认同的凝练是基于共同的农民职业身份以及客家群体文化身份,而随着乡村与城市在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两方面的发展不平衡加剧,公众对其关注与认同逐渐流失,香火龙建构文化传承仪式的功能亦是失去作用。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流行文化的追捧,中寨香火龙制作工艺与文化传承的结构性年龄断层越发明显。

(二)非遗保护传承中的人和故事

香火龙舞属于历史进程中真实形态的文化,但在村落城镇化、工业化道路发展过程中,现代文化大潮的冲击使文化生态恶化,文化的真实性开始发生变异。恰如近年来许多地方的新城建造了大量的文化景观,但吸引力有限,甚至屡遭诟病,原因就是丧失了文化真实性的客家文化景观即使再逼真,也没有文化灵魂,这种文化的灵魂,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核心。这种核心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另一方面则是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活态的文化遗产由个体生产并传承,而个体的生命活动是一种自觉的、有目的的意识活动,因而它的基本特性决定文化遗产的人文性、动态性和现实性。同时,个体的生命作为一种当下即是的现实存在,也使关注人的现实生活成为考察传统的逻辑起点,更是我们理解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保护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外来力量的强制保护,最后保护留下来的只能是无生命的物质形式。

另一方面需要做的是如何把民俗体育活动起源的民间故事作为促进其推广传承的支点,即如何在网络中通过深化民众对该活动民间故事的客家文化认同,使民俗体育得到良好的传承与保护。香火龙在全南中寨地区传承了数百年,其中蕴含着数量可观,人物形象丰富的民间故事,充分体现了中寨人民的浪漫主义情怀与现实主义情怀。高科技时代带来的娱乐方式充分激发人的娱乐、生活的自由程度、个性化和方便化,激活了人的想象力、创造力,现代与传统的结合将成为新的文化创作形式,全南县中寨香火龙的场景建构与文化再发展也应与时俱进。困守一域只能被淘汰,只有不断地走出去,在网络中讲好自己的故事,以故事背后的文化精神不断感染新时代的年轻人,才能保证作为地方文化的香火龙昌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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