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业用火作业管理难点和管控措施浅析
2021-11-12马洪金
马洪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 300271)
石化企业生产工艺、介质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腐蚀和剧毒等特点,日常运行中由于物料的高含硫油腐蚀性强,易发生管线腐蚀泄漏,同时面临边生产、边施工的“双边”作业,用火数量高居不下,稍有不慎极易发生连锁性、破坏性事故,用火作业管理成为石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 用火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用火数量居高不下
据统计,某石化企业2020年用火数量高达27 100余项(含工程项目,不含大检修),平均每天用火数量70余项。用火数量多有其生产必需、紧急抢修、消漏补缺、隐患整改和节能降耗等客观的因素,但是高数量的化工装置双边用火作业背后的高风险同样也是巨大的。究其原因存在以下主观因素。
a) 用火随意,用火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某石化企业大检修后期,拆换胺罐液位计阀门时,由于锈蚀不能使用扳手拆掉,施工人员在车间人员未在现场的情况下擅自用火切割,导致多年不用的胺罐爆炸。
b) 用火未坚持“能不用火的坚决不用火”和“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的原则,未采取技术手段,科学规划维修,导致随意增加用火数量。
c) 设备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部门只站在本专业需要维修、改造的角度,未考虑大量用火的风险,在用火方面没有进行专业风险识别,专业把关形同虚设。同时安全管理部门没有起到单项用火审核把关、总体用火控制的管理职责,导致用火审核、把关、控制不到位。
1.2 安全措施不落实
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是用火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是用火管理环节中最容易发生断链的点位。某单位2016—2018年直接作业环节发现的590项问题中,用火作业问题124项,占比21%,问题分类中位居第二位,可见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高发。主要体现在:
a) 无票作业,没有严格执行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企业的管理规定,安全意识不强。如:施工作业票代替火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认为焊接时间短或管线没有物料擅自动火;超时间继续用火;擅自扩大批准用火范围等。
b) 用火设备设施存在缺陷。如焊机二次线防护罩缺失;乙炔气瓶无阻火器、暴露在阳光下未加遮光罩、氧气管和乙炔气管老化漏气;焊机二次线老化裸露、二次线泡在水中、二次线与脚手架等没有绝缘措施等。
c) 票证中的安全措施有签字但未落实。如:未清除用火现场和周边可燃物;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现场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之间距离不足5 m,与动火点不足10 m;未采取火花飞溅措施;电焊回路线未接在焊件上等。
1.3 职责落实不到位
a) 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在用火作业的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是总牵头和监督的人,其总体安排与协调作用非常重要,并且在开工前的所有准备措施的落实和过程中措施的监督检查更加关键。主要问题为:未组织相关专业在用火前一天召开专题会、未进行危害识别或识别不到位;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未在现场签票;未按照危险性大小安排监护人员;未严格审核导致电气焊工没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或过期,无证作业;气体分析取样点不科学、用火间隔1 h未重新分析;未进行作业过程现场检查等。
b) 专业安全履职不到位。用火作业的主体管理应在专业管理部门,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但是专业负责的氛围和做法还没有成型的定式,还需要思想的转变和管理的探讨。在用火过程中存在需专业管但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如:不参加用火前的讨论或未将用火风险放在第一位;现场专业检查不履职尽责,出现接地线深度不够、接地线面积不足,接地体接线超过3根;盲板抽堵未全程参与导致施工位置错误;未严格执行贴签检查制度导致不合格机具进入现场;未参与取样分析点位确定工作等。
c) 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用火作业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监护人全程看护是重要的保障。实践过程中,发现用火监护人存在大量的履职不到位问题,如未在现场监护;用火人与票证人不符;离开现场未停止作业并将作业票收回;动火前和过程中未核实票证中安全措施;配备的可燃气检测仪不会使用等。其原因为:一是对现场监护不重视,老弱病残等“无用”之人当监护人,“稻草人”现象严重,监护人员形同虚设;二是监护人本身技术不过硬,发现不了问题;三是监护人地位、待遇不高,考核不到位。
1.4 安全专业、专业安全与承包商技能不足
据统计,某单位2015—2020年直接作业环节事故中,80%以上是三违事故,78%发生在直接作业环节,承包商事故占60.2%。事故原因都不同程度存在现场监管不到位、风险识别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等等。其根本原因在于安全专业管理能力不足,管理人员几乎无安全管理知识或根本未落实专业安全责任;承包商层层分包,安全管理人员和机构配备不到位并依赖甲方,变相降低管理成本。
2 管控措施
用火作业安全事关企业的存活,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与底线,需要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管理和技术两条途径,以硬核的措施,强有力的手段,PDCA的模式,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管控措施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两减一提”硬核管控用火
2.1.1 源头控制,减少用火数量
a)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维修管理规定和程序,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可实施性。所有用火,基层车间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用火前一天进行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按照“用火就是事故”的思想看待装置用火。
b) 凡涉及罐区内用火,二级单位要组织专题论证,按照罐区“零动火”的目标论证可行性。确需实施的,二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室双一把手签字确认。罐区实现“零用火”,可采取螺纹连接、打卡子和将管线拆到预制场进行处理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罐区用火。
2.1.2 技术措施管控,减少用火数量
a) 所有用火必须按照“能不用火的坚决不用火”和“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的原则,设备、工程、生产、安全等专业组织制定替代用火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用火。
b) 经论证必须用火的,检维修项目要采取在固定用火区加大预制深度、整体吊装、螺纹安装、管箍封堵等技术措施,减少装置、罐区用火数量;工程项目(隐患治理和技改技措项目)要从可研阶段就充分识别,做好项目前期论证,优化项目安排,利用大修时间集中实施,减少运行期间用火数量。同时基层车间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并且配备足够的施工力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工,增加施工时间,减少用火时限和数量。
c) 用火措施升级,“硬核”管控罐区用火。各车间、二级单位经论证罐区内确需用火时,各二级单位要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于每周五前填报“罐区用火申请单”向公司业务主管部室和安全管理部门申请下周用火计划。由分管经理审核报主要领导签批用火施工方案,并组织JSA分析,留存JSA分析记录;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领导进行现场带班,用火前、用火过程中和完工验收时到现场进行安全观察,留存观察记录。此外,罐区内用火前由车间领导组织安全喊话,留存喊话记录并担任或指定技术人员为现场监护人,同时严格落实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和总部“加强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和其它特殊高风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公司通过月审核统计、评价考核的方式,激励加强罐区内用火作业安全管控效果突出单位。
2.2 细化用火职责,建立过程管控责任清单
目前石化企业都制定了用火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但是未细化到用火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应建立用火过程的安全专业、专业安全、用火人和甲乙双方监护人的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包括每个人需要落实检查的内容、标准和检查频次,检查的内容要简单、关键,一般不超过10条。责任清单将用火的关键控制点到人、到时间点、到甲乙方,同时责任清单也明确了参与用火管理和作业人员责任,使得其更加易于履职。
2.3 现场用火过程动态监督检查
a) 要通过全员诊断、车间管理人员过程控制和二级单位科室、公司管理处室重点抽查以及全天候、全过程的安全督查等手段,形成多层面监督、控制用火过程。
b) 发挥视频监控的威慑力,24 h在线监控用火过程。通过视频智能识别及时发现现场违章,第一时间处理。通过车间、二级单位、公司视频监控等不同管理层面实时监控、回放用火过程。
2.4 多种方式提升安全技能
用火作业涉及安全专业、专业安全、监护人和承包商(乙方施工人员、监护人、现场负责人)等,他们的安全技能是用火安全的关键。
a) 安全专业人员和专业安全人员重点培训“知责履责”,涉及安全生产法、刑法等法律和管理制度、标准以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可通过自学、资格考试以及再教育等形式进行。
b) 监护人重点培训责任清单内容的执行和责任心。可通过大量的现场问题解析强化重点违章的深刻认识,并会现场运用。建立监护人管理办法,通过“奖优罚劣”,形成争当监护人的安全氛围。
c) 建立承包商的各类人员内部自我培训机制,甲方监督其培训结果。甲方建立网络、手机终端培训资源,通过承包商自我学习,达到学时要求即可在甲方进行人脸识别上机考试,合格入厂。考试模式可细化分级,建立否决题目、不同类别人员题目和错题重答模式。同时建立违章情况与考核周期挂钩模式,约束承包商习惯性违章。
3 结语
石化企业用火管理在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企业的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的要求,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其根本是减少作业,必须的作业应严格把好“三关”,即安全措施落实关、作业票审批关和安全监护监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