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碳不能“运动式”不能指标错位
2021-11-11刘世锦
刘世锦
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提出后,国内外影响很大。这既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郑重承诺,更是体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内在要求。简单地说,不是别人要我们转,而是我们自己必要要转。
分步骤实现这一目标,将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广泛、深刻和长远影响,概而言之,这将会带来一次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一个重大的技术创新和投资机遇,一场配套的制度变革和创新,一次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的系统性重大变革。
从这样的认识高度出发,结合近一个时期落实“双碳”目标出现一些情况,需要关注和讨论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减碳不能“单打一”,而应当从中国现阶段国情出发,坚持降碳、减污、增绿、增长四位一体,协同推进。
中国总体上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仍存在重要区别。发达国家已经渡过了工业化的高峰期,进入服务业为主增长阶段,常规污染问题基本解决,生态环境总体上较好,经济转入成熟期,不再有较高增长潜力,绿色转型主要是碳减排的问题。而中国除了碳减排的问题之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还没有过关,更重要的是,中国有必要也有潜力继续保持较快的经济增长。这几个方面都很重要,都要抓,都要硬,不可偏废,形成降碳、减污、增绿、增长的协同机制。
再比如,生态修复、植树造林,可以增加碳汇,而碳汇可以中和碳排放。更重要的是,大力促进高生产率、低排放或零排放、低成本的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既能促进经济增长,也有利于降碳、减污、增绿。深圳空气质量达标、碳达峰、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三达”经验表明,这种协同效应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二是减碳不能“运动式”。近期中央财经委会议指出,不能搞运动式减排。在地方调研时,有些同志反映当下压力最大的短期减排指标,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有报道某些地方为完成减排指标拉闸限电。这种情况应该不多,但反映了一种倾向。
还有一种情况,现阶段推动减排,主要采取的还是由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用行政性手段实施的办法。在相当长时间看起来只能如此。这套办法优点是短期内行动较快,也可能较快取得成效,但问题是指标分配未必合理公平、激励不足、搭便车、实施成本较高、平衡性较差等。
应该明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关键是用绿色技术替代传统技术,是要减少碳排放,而不是减少生产能力,不是降低增长速度,更不是在不具备绿色技术的情况下人为打乱正常供求秩序。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绿色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否则就会适得其反。通常我们讲破旧立新,“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而在绿色转型中,应当是“新的不来,旧的不去”,也就是中央强调的“先立后破”,着眼点首先要放到形成新的绿色供给能力上,确保产业供给安全前提下平稳转换。
三是减碳不能指标错位。提出能耗“双控”指标,是为了鼓励节能,提高能效,限制过度用能,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们的目標,是在保障必要能源供应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能源结构,用低碳或零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逐步降低碳的含量。(摘自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