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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太宗时期大蒙古国对汉地治理中的“画境”制度

2021-11-11屈文军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8期
关键词:画境丙申蒙古

屈文军

大蒙古国第二任大汗窝阔台(下文中也称元太宗)时期的制度建设被蒙元史学界普遍忽视,实际上,这一时期有不少的政制设计都对后来的元朝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扩建探马赤军、在汉军中推行万户千户制、设立课税所、确立总管府路等。总管府路制是元朝地方政治制度中两项特色之一,元后期任过宰相的许有壬曾说“路则今制”,这是有道理的,元朝的路并非简单模仿金朝总管府路而成,与之实有很大甚至质的区别,关于这一点,笔者拟在另文中详细论述。元地方行政制度中另一个特色是行省制,该制度最早的起源也在窝阔台时期,当时在汉地建立了汗廷断事官的行署燕京行尚书省。大蒙古国窝阔台时期的历史值得元史学人深入探讨,本文研究的重点是该时期与总管府路制的形成有密切关联的一项制度建设,史文中称“画境之制”,今人张金铣称之为“画境十道”。

与画境之制有关的有价值史料只有三条。第一条是《元朝名臣事略》中所引王鹗《张柔墓志》中的一段:“初,乙未、丙申间,诸道所统,仍金之旧,保居燕、赵之交,分隶无几。辛丑,特诏还之,升州为府,锡名曰顺天,别作一道。”第二条是王磐《蔡国公(张柔)神道碑》中说的:“丙申岁,析天下为十道,沿金旧制画界,保之属城多为临道所分割。阅数岁,有诏特还之,升州为府,赐名曰顺天。”第三条是《元朝名臣事略》中所引元好问《严实神道碑》中的一段话:“初,公之所统有全魏十分、齐之三、鲁之九,及是,画境之制行,公之地,于魏则别为大名,又别为彰德,齐与鲁则复以德、兖、济、单归于我。”画境之制,字面上理解,蒙古政府将所占“天下”实即汉地分成了十大块,在每一大块区域内都设置了某种官员。有关这一举措的直接史料就以上三条,根本没法回答设了哪十道和设置了什么官员这两个关键问题。史文中所说“诸道所统,仍金之旧”和“沿金旧制画界”又是什么意思,蒙古人“仍”、“沿”了金朝的什么旧制?由于史料太少,意思含糊,学界前人对该项举措的具体内容也就有了不少争论。笔者拟综合诸家意见,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做一些取舍,同时提出些自己的认识。

第一个问题:大蒙古国在汉地画境的目的是什么?设置了什么官员?张金铣判断是设立了十个监临区,设置了负责监临事务的达鲁花赤。赵文坦认为是建立了世侯管辖区。蒙古政权对世侯占地范围进行调整是可能的,要对一些实力强大的世侯“论功行赏”,但肯定不会让他们世代固定占有一定的地盘。自攻金战争开始以来,蒙古政权对汉地农耕区如何统治一直没有明确的计划,它考虑的是先军事征服下来再说;蒙古政权应该设想过像草原地区那样分封,不过,分封时占有“忽必”(qubi,意为“份子”)的仍然是黄金家族成员(诸王),而像草原千户那颜(noyan,意为“官人”)那样拥有“莎余儿合勒”(soyurqal,意为“恩赐”,即世代治理民众的权力)的则会是探马赤军和征行蒙古军的将领。汉地的武装世侯在灭金战争中虽然为蒙古人拼过命,立有大功,但蒙古政府骨子里对他们并不放心,他们也还没有资格来同探马赤军和征行蒙古军的首领们竞争或分享原金朝地区的“莎余儿合勒”,他们要享有这种世袭特权,只能等蒙古政权征服了更多的其他地区之后,他们到金地以外的新征服地区作为前期的功臣来拥有。《元史·耶律楚材传》中记载,金亡后,“朝议将四征不廷,若遣回回人征江南,汉人征西域,深得制御之术”;当然,由于耶律楚材的谏止,汉人征西域的事情并未发生,蒙古人将草原以外地区进行忽必分封的设想后来在金、宋以及中亚、波斯等征服区域也都没能执行。

张金铣的判断是有道理的。蒙古人对外征服战争中,每占领一地,往往会设置达鲁花赤,这种制度可能学自于早先西辽对畏兀儿和哈剌鲁的统治方式。太祖(成吉思汗)朝蒙古人在西域所设达鲁花赤,有的是监临官,有的是实际行政长官,有的是军事镇守官,有的则兼备其中两者,甚至也有三者皆备的。在原金朝地区,太祖朝设置的达鲁花赤不多,原因在于蒙古人尚不容易稳固地占领金朝汉地,蒙古军的主力也长期驻留在汉地。太祖朝设在汉地的达鲁花赤多数承担监临责任,有的会兼军事镇守责任,而担任实际行政长官的几乎没有,汉地民众的具体军、民政事务蒙古人统统交给投附他们的汉族降人(包括契丹人、女真人)处理。承担监临职务的达鲁花赤,有的会被比附称为御史大夫,如契丹人石抹也先任东北地区御史大夫,其实际官衔是达鲁花赤。在中都的汉人王檝也有御史大夫头衔,这可能是他的自称,当时燕京地区的达鲁花赤是回回人札八儿火者,当然王檝也可能被赋予了一定的监临使命。窝阔台在位前期,蒙古人对汉地的占领日益稳固,达鲁花赤的设置有所增多,不过由于探马赤军的存在,他们对军民兼管的世侯有强大的威慑效应,汉地达鲁花赤的设置仍不算普遍。太祖朝和太宗前期,蒙古人在汉地设的达鲁花赤,有的监临一州一县,有的会监临相邻的数个州县,监临区域较广的达鲁花赤,有时会被称为大达鲁花赤或都达鲁花赤。如太祖朝蒙古蔑儿乞氏绍古儿“授洺磁等路都达鲁花赤”,监临范围为洺、磁等州;回回人赛典赤·瞻思丁在太宗即位初,为“丰净云内三州都达鲁花赤”,监临范围为丰州、净州和云内三州。蒙古灭金以后,作出了不再进行忽必分封的政策决定,整个汉地要由大汗政府实行管理。在具体治理方案未出台之前、在地方行政治理未稳定之际,将汉地划分成几个监临区域(蒙古人的喜好是划成十块),每一个区域内均委派官员维持秩序、监督区域内各项军政民政事务的次第展开和着手进行、监临区域内的行政事务逐步走上轨道和趋于稳定,就是比较自然的事。具体的汉地军民政事务工作仍然由世侯和各种地方官员进行,但在他们之上,设有大达鲁花赤;与以前达鲁花赤不是处处有设不同,现在是在每一个大区都设有大达鲁花赤,他们和镇戍的蒙古军、探马赤军一起对辖区内所有的世侯和地方官员起监督作用。窝阔台设立的大达鲁花赤监临道,是大蒙古国在汉地建置课税所路之后的第二种路制,它源自太祖时期的政治实践,与汉地的制度传统没有关系。

赵琦在《金元之际的儒士与汉文化》一书中也提到了画境之制,但她没有说蒙古政府设置了什么官员;如果不设官员,画境在政制上就没有意义。赵琦接着说,画境十道后,之前设的十路课税所和后来增设的课税所相应做分化组合,形成与十道对应的新十路课税所;这没有史料依据。温海清认为太宗画境的目的除了调整世侯占领区外,更重要的在于确立征税区。这种看法笔者认为也欠妥。耶律楚材建议设立的课税所一直另行存在,要到世祖即位后才演变为转运司并逐渐变得不重要,太宗朝蒙古政权为什么要另设功能几乎一样的征税区呢?所以画境之制,或者说画境十道,就是大蒙古国将占领的原金朝之地划成十块,每一块均设监临范围远超过一州一县的大达鲁花赤。这些大达鲁花赤(具体人员下文有考订),有的是此前在当地任职者,此番继续留任,不过监临范围会根据“画境”而有所调整;有的则是新任命。他们当中,有些人本身是当地的探马赤军或外征蒙古军军事将领,担任军队镇守官和监临官双重职务;有的则以镇戍的蒙古军、探马赤军为后盾而监临自己辖区内的行政事务,主要是民政事务,另外还有监临军饷筹集和军人签发等事务。

第二个问题:画境之制始于何时?史料中一说在丙申岁(1236)“析天下为十道”;一说在“乙未、丙申间”,即1235年至1236年间,“诸道所统”已经确定了下来。金朝灭亡于甲午年(1234),在此之前,大蒙古国的首要任务在于从军事上消灭金朝,日常的地方民政由世侯、世侯委任的地方官员和一些因军功而被授予地方官员职务的汉人将领们去处理,蒙古政府需要的只是课税使征收上来的赋税和地方世侯、官员们征集过来的军饷以及签发出来的军人士兵。至于攻占下来之后如何长久治理,他们或许考虑过分封给诸王,由诸王自己处理。灭金之后,忽必分封方案被否定,蒙古政权需要自己面对庞大的农耕区和众多的汉地人口以及异己的社会习俗及文化传统,在具体统治方案没有成型之前,设一些监临道,将自己政治传统中的达鲁花赤制度引进汉地,就是自然的事了。与之前课税使路的产生是因为近臣变汉地为牧场的建议遭到否认而设置类似,这次监临道的设置则是因为农耕区忽必分封方案被否定而推行。笔者判断,画境之制始于金朝灭亡的甲午年,到乙未、丙申间已经确定,“丙申岁析天下为十道”应该是说那一年十道已定型。

第三个问题:画境之制中的十道是哪十道?张金铣认为是山西道、北京道、燕京道、河东道、彰德道、河北道、大名道、山东西道、山东东道和陕西道。画境之制始于金亡之后,其时河南地区已经纳入大蒙古国版图,不设监临区于情理不合。李治安根据世祖时十道宣抚司的设置情况,在张金铣所列诸道中加上了一个河南道而将彰德道和大名道合二为一。诸道命名上,李治安和张金铣略有差异,张金铣所称的山西道、河东道、河北道、山东西道、山东东道、陕西道,李治安均以城市名命名,分别为西京道、平阳太原道、真定道、东平道、益都济南道和京兆道。十路课税所多以城市名称之,十道监临道很可能也以城市命名。李治安将彰德、大名合为一道的判断和史料似乎有些不一致。元人胡祗遹在《蒙古公神道碑》中说:“彰德居十路之一,又当南北之要冲,朝廷以公为能,自呼图克(忽都忽)帐下扎萨克齐(札鲁忽赤)擢拜彰德路达噜噶齐(达鲁花赤),岁丙申之四月也。”胡祗遹明确说彰德道是十路(即十道)之一,但并不表示其名一定只是彰德道,也不表示其范围一定不包括大名地区。前引《严实神道碑》说,“画境之制行,公之地,于魏则别为大名,又别为彰德”,张金铣因为这条史文而将彰德、大名分列为两道;但该条史料其实只是说,画境之制推行后,严实所占的大名和彰德地盘被“别”出来为他人拥有,而不是说被别出来各自列为监临道。实际上,彰德被“别”出还不是“画境之制行”后的事,而是在此之前的太宗四年(1232),当时金朝尚未结束。所以,笔者赞同李治安所判断的十道划分。温海清从征税区角度,将河南、陕西地区均排除出十道范围,笔者认为不当;温氏又将十道与后世中书省腹里地区的形成联系起来,认为当十道范围排除掉北京道之后就形成了后来的腹里区域,笔者觉得十道和腹里两者间的关系非常勉强。

关于各个监临道的具体范围,赵文坦、李治安均注意到史文中“仍金之旧”、“沿金旧制”的说法,但金朝并没有达鲁花赤监临路,也没有哪种路制把全国分为了十块。赵文坦认为,画境基本恢复了金朝原有的路府建置。画境时,大蒙古国尚未有总管府路的设置,何谈恢复金朝原有的路?李治安认为,十道划分与金朝路州旧有建置有关,十道划分后则对应“恢复”了十八路;李氏所说“恢复”了的十八路实乃太宗朝设立的大蒙古国十八路,它们与金朝的十九总管府路(一说二十路)并不一致,谈不上是对金朝“路”的恢复。李治安还提到,十道借鉴有金朝的提刑司路和转运司路制度。金朝提刑司也称按察司,曾设九路提刑司,但金末则与转运司合而为一,设有十二路按察司兼转运司;蒙古人借鉴于它的是课税所而不是画境十道,有些课税使会兼廉访使,也就是在承袭金朝的转运司兼按察司功能。金朝提刑司、按察司有监察之责,这和世祖朝以后设立的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相似,可以说,世祖以后设立的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才是模仿金朝的提刑司、按察司路设置,是世祖“行汉法”的产物;但太宗的画境十道则是太祖朝开始的达鲁花赤制度的产物,是蒙古制度而非汉式制度。达鲁花赤的任务是监临而不是提刑司那样的监督巡按,监督巡按是汉式制度,历代主要属于御史台系统;达鲁花赤虽然多数也不直接负责行政,但制度上一直位于实际负责行政的长官之上,有时也会直接操控行政,太祖、太宗朝甚至还有担任驻军首领之任的。因为有“监”这一事务,而将太宗朝的十道与金朝提刑司联系起来,有点牵强附会。

笔者认为,史文所说“旧制”确是赵文坦、李治安提到的金代的总管府路制,不过蒙古政权只是参考它们来为自己的十道划定各自的大致区域范围。西京道差不多是金朝的西京路;平阳太原道包括原先金朝的河东南路和河东北路;陕西道则包括金朝的京兆府路、凤翔路、鄜延路等西部诸路;河南道相当于金朝的南京路。不过,十道不可能和金代总管府路密切对应。其一,出于对宋战争的需要,原属金朝河北西路的彰德府的地位变得重要,蒙古人在金灭亡前就在此设有总帅府,画境时明确说是“十路(道)”之一,不再与其他诸多原属河北西路的州县同属一道。其二,当时的世侯,特别是山东西部和河北地区的世侯所占地盘犬牙交错。蒙古人一方面会承认世侯占地分属金朝不同路分的事实,画境时尽量将其占地归属一道;另一方面也会对他们的占地按照金代路的划分进行适当调整。严实太祖朝以“所部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滑、浚等州户三十万”降蒙,灭金之际,则“统有全魏十分、齐之三、鲁之九”,画境后,彰德、大名别出,“齐与鲁则复以德、兖、济、单归于我”;史书所说严实“领州县五十四”,实是画境调整后的情况。不过,调整大世侯辖区、使之归属一道的工作相对易做,而要使大世侯辖区所在之道和金总管府路严格对应则不可能实现。史料多处记载,大名地区官员要求将严实和其部下所占的部分城市按照金代大名府路的划界归还大名,未得实现,所要求归属的大名,可能是大名彰德监临道,也可能是后来设立的大名总管府路,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说明它们未能按金朝的大名府路划界。所以,画境之制推行时的“沿金旧制”、“仍金之旧”只是相对而言,不能拘泥理解。另外,这两句话都出现于张柔的碑传材料中也值得注意。张柔攻金之战中为蒙古人出力甚多,所占地盘也很大,但不知什么原因他总是受到不公正对待,画境调整辖区时极有可能被剥夺了部分州县,到后来成立顺天总管府路后才得到一些补偿,所补偿的有的本是张柔部下所占,有的则初为他人所有。张柔碑传材料不好直接说一段时期内蒙古政权对他的不公,就含蓄地讲画境时按照金朝的“旧制”划分,将后来属于顺天路的部分地盘划属了不同的监临道,“保之属城多为临道所分割”,“分隶无几”,到太宗末年设立顺天路时才“特诏还之”。所以,“沿金旧制画界”仅仅着眼于“画界”而已;“诸道所统,仍金之旧”,也只是说,金代原先多数的路,其范围画境后还在一道之内,原先府、州、县的格局多数也还能维持原样。

以下对每一道监临区的设置情况和其道的大达鲁花赤人选分别作些说明。

(1)北京道监临区。太祖朝占领金朝的北京后,任命降人寅答虎(可能是女真人)为留守。蒙古珊竹氏吾也而为“北京总管都元帅”,这一官衔可能是汉人的俗称;“元帅”这种汉式称号太祖朝主要在金朝降人官员中使用,蒙古军将一般称千户、百户,但吾也而因为并非蒙古千户那颜,他可能没有一个正式官号。契丹人石抹也先“授御史大夫,领北京达鲁花赤”,实际官衔是后者。吾也而所统军队,有契丹军、汉军,可能还有少量的蒙古军;他后来随从木华黎征战华北,成为木华黎手下两位最重要的助手之一,另一位是契丹人耶律秃花(官号太傅)。太宗即位后,原金朝乣军将领萧札剌被授为“兴州、北京、懿州、临潢府、平滦州、燕京、顺天府等路管军万户”,这官名中的“路”,是指州或州以上的范围;萧札剌所统军队中可能有些原先就是吾也而所统之兵。吾也而后来征战高丽;萧札剌和其子重喜没有因为统兵而成一方世侯,而是一直从事纯军事业务。太宗十三年(1241),吾也而“充北京东京广宁盖州平州泰州开元府七路征行兵马都元帅”,这一称号当是汗廷实授,其时元帅官衔已经进入大蒙古国的军事系统中。蒙古人将原金朝广阔的东北“七路”地区作为了一个大的军区,吾也而被任命为这个大军区的军事首领。石抹也先早先“以御史大夫提控诸路元帅府事,举辽水之西、滦水之东,悉以付之”,其监临范围主要是在金朝的北京路。石抹也先没有在东北待多久,就跟随木华黎征战华北,不久战死。子查剌(非万户萧札剌)“袭御史大夫”,他开始时仍然在华北地区作战。太宗癸巳年(1233),查剌回到东北。画境之制时,广阔东北地区均为大蒙古国所有,北京道监临区范围应该与吾也而的军区范围一致,石抹查剌为该道的大达鲁花赤。《元史·石抹也先传》中说,查剌于辛丑年(1241)授“真定、北京两路达鲁花赤”。真定、北京地不相邻,且距离较远,查剌不可能同时任这两地的达鲁花赤,一定有先后。笔者以为,他任真定达鲁花赤是他在华北地区作战时的事,他曾于太祖己卯年(1229)“以黑军分屯真定”等地。而他任北京达鲁花赤则是回到东北以后的事。石抹查剌回东北之初可能和他父亲一样,监临“辽水之西、滦水之东”的小范围,在此之前,在该小范围内实际承担监控北京留守寅答虎责任的可能是吾也而或其子,吾也而子霅礼“太宗时授北京等路达鲁花赤”。画境之制推行后,石抹查剌担任广阔的北京道监临区的大达鲁花赤;但到太宗末期,即辛丑年时,他担任的很可能是范围大为缩小的总管府路北京路的达鲁花赤。太宗时期,该辽阔区域内的地方官员除北京留守外,还有在原金朝平州、滦州一带的王诰与塔本。李治安认为,平、滦一带画境十道时属于下面所说的燕京道监临区,这种可能性也有;不过,从蒙金战争的实际情况看,蒙古人更多将该地作为从东北进入华北的门户。王诰本为金兴平军(节镇州平州军名)节度使幕官,在蒙金战争中兴起,占领原属金朝中都路的平、滦“二州五县”,降蒙后,蒙古将此二州并为兴平府,王诰称之为路,并自诩为路的兵马都总管,蒙古人也认可了他这一自称的官号,王氏子孙袭此职名。畏兀儿人军将塔本,太祖时“镇抚白奚诸郡”,“号行省都元帅”,这一称号估计是汉人对他的俗称,金朝在东北曾经设过行省;塔本后“徙治兴平”,地位在王诰和其子孙之上,实际上成了威慑王氏的军事力量。寅答虎所在北京之地、王诰所在兴平之地,太宗朝丙申年(1236)以后都设立了正式的总管府路。北京路到后来的世祖至元年间改称为大宁路,属辽阳行省;兴平路后来中统年间称平滦路,成宗朝时改称永平路,属中书省直辖路。除北京路、兴平路外,本道监临区内,世祖以前,太宗到宪宗年间是否还设有其他总管府路,不易确定;世祖以后,有东京路(辽阳路)、广宁路、开元路等总管府路,它们均属于辽阳行省。

(2)燕京道监临区。太祖时期有回回人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以南天下都达鲁花赤”;契丹降人石抹明安为燕京都元帅,石抹明安死后,子咸得不袭职“燕京行省”,此燕京行省称号当是咸得不自称,非蒙古实授,不过可能也得到蒙古人认可。另外,太祖时期王檝或许也有些监临职权,故自称御史大夫。太宗朝,咸得不、札八儿仍在职,不过,画境之制推行之际,该区域的大达鲁花赤极可能是契丹人耶律阿海(耶律秃花之兄)之子绵思哥,绵思哥和子买哥相继任职“守中都路也可达鲁花赤”,“也可”是蒙古语yeke的音译,意为“大”。除石抹明安父子外,该道监临区域内还有一位实力强大的地方世侯,就是位于保州的张柔,其时官衔为保州都元帅。前文提到,画境之制时,张柔实际所控地盘分属不同监临道,其中心城市保州金代隶属中都路,元画境之制时,“沿金之旧”的话,保州本身应该在本道监临区内。本道监临区域,丙申年(1236)后设立有燕京路、涿州路、顺天路三个总管府路。世祖以后,燕京路改名大都路;涿州路改为涿州,隶属大都路;顺天路改名保定路。大都路、保定路世祖以后均为中书省直辖路。

(3)西京道监临区。太祖朝该区域内有西京留守刘伯林,有地位更高军事统帅耶律秃花。女真人夹谷通住因累立大功,太祖朝也被擢为“山西路行省兼兵马都元帅”,“山西路”当是时人对今晋北高原一带的俗称,夹谷通住这个称号是汗廷真授还是其自称(如咸得不自称行省一样)或后人为其书写碑传材料时编撰出来的官号,因无旁证尚难确定;太宗时其弟灰郃“嗣其职”。夹谷兄弟在该地具体事迹不详,“未几,灰郃亦薨”,两人在西京道地区影响恐怕没有碑传材料中那样显赫。蒙古克烈氏速哥乙未年(1235)被太宗命“为山西大达鲁花赤”,可能是到任年份;速哥不久死,子忽兰袭职。西京道监临区,丙申年(1236)后,设立有西京路、宣德路两个总管府路。西京路到中统年间划出一部分成立隆兴府,至元年间改称为隆兴路,仁宗时改称兴和路;西京路其余部分则在至元年间改称为大同路。宣德路中统年间改称宣德府,后划属至元年间新设立的上都路;顺帝朝宣德府因地震改名为顺宁府。世祖以后,上都路、兴和路均为中书省直辖路,大同路则隶属于中书省内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对照世祖以后的政区规划,后来设有德宁路、净州路、集宁路的区域,画境之制时可能多属本道监临区,后来设有上都路、应昌路、全宁路的广阔区域,除宣德府外,其他地域画境之制时属于何道难以确认。当然这些地方地广人稀,又为草原区域,属汪古部、弘吉剌部、亦乞列思部等部落领地,本身也不需要监临业务。德宁路、净州路、集宁路、应昌路、全宁路设立后均属中书省直辖路。

(4)平阳太原道监临区。太祖时金朝降人将领攸哈剌拔都和李守贤曾分别驻守太原、平阳,太祖后期,河东地区在蒙、金间反复易手;太宗初年,大蒙古国稳定占有河东地区。蒙古克烈部人哈散纳被太宗“授平阳、太原两路达鲁花赤,兼管诸色人匠”,哈散纳卒后,回回人赛典赤·瞻思丁由“丰净云内三州都达鲁花赤,改太原平阳二路达鲁花赤”。画境之制推行之际,该区域的大达鲁花赤当是这两人之一。本道监临区,丙申年(1236)后设有平阳路、太原路两个总管府路;世祖朝以后,它们均隶属于中书省内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成宗朝因地震,平阳路改称晋宁路,太原路改称冀宁路。

(5)益都济南道监临区。该地主要世侯势力是益都的李全、李璮父子和济南的张荣。癸巳年(1233),窝阔台命蒙古珊竹氏纯只海为“益都行省军民达鲁花赤”。益都行省是李全1227年降蒙后蒙古汗廷授予他的官号,纯只海的开始任务主要是威慑李氏。张荣降蒙后授予济南行省官号。画境之制推行,极可能由纯只海担任该监临区的大达鲁花赤,同时监临两位官称行省的世侯。丙申年(1236)后,该监临区设有益都路、济南路两个总管府路。世祖朝,先后从济南路、益都路中析出部分州县,设置淄州路(后改称般阳路)和宁海州。益都路、济南路、般阳路以及宁海州世祖朝以后均隶属于中书省内山东东西道宣慰司。

(6)东平道监临区。太祖十五年(1220),严实以“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滑、浚等州户三十万”降蒙古,蒙古委任严实为东平行省(也称行台),彰德府、磁州、洺州、浚州、滑州在金朝属于河北西路,大名、恩州属于大名府路。除严实外,金朝大名府路其他地区主要为梁仲和王珍所占,蒙古汗廷亦授梁仲为大名行省。随着蒙金战争的局势变化,画境之制推行前,严实所占地盘已经与降蒙之初有些不同,彰德在太宗四年(1232)就“别”出,与史天泽“别”出的卫、辉二州一起组成彰德总帅府;磁、洺、滑、浚四州很可能已经不在严实控驭地盘内,当然不排除画境时“沿金旧制”而被划出的可能。画境时,蒙廷继续对他的地盘有所调整,大名府亦“别”出,不过,包括恩州在内的金属大名府路地区的“冠氏等十七城”则一直属严实所有;金朝属于山东西路的德州、兖州、济州和属于河南路的单州四州,画境之制时则划为归属严实。德州原先不知为谁所有,划归严实后由严氏部下李顺控驭。兖州、济州、单州三州,太祖朝本有世侯石珪,太祖末年石珪被金朝俘杀后,子石天禄继续控驭这几个州。太宗画境十道时,将石天禄控制的三州与严实别出彰德、大名等地后的地盘划为一道监临区,含有用石氏牵制严实的想法,石天禄曾奉诏书,“括户东平,军民赋税并依天禄已括籍册,严实不得科收”。当然,严实势力要比石天禄大得多,丙申年(1236)石天禄卒后,济、兖、单三州正式归属严实管辖。画境之后的严实,“领州县五十四”,它们形成东平道监临区。探马赤军将领蒙古塔塔尔氏塔思火儿赤,“从太宗定中原有功,为东平路达鲁花赤,位在严实上”,塔思火儿赤所任即本道大达鲁花赤。丙申年(1236)后,该监临区设有东平路总管府路。世祖朝以后,东平路属中书省直辖路,但范围大为缩小,从中分立出东昌路、济宁路、曹州、濮州、高唐州、泰安州、德州、恩州、冠州等直属中书省的路和州。

(7)真定道监临区。本道监临区内世侯主要为史天泽,官衔为河北西路都元帅,太祖时期所占地盘多为原金朝河北西路的范围。太宗四年(1232),史天泽所占的卫、辉二州被划出,与严实“别”出的彰德府一起组建彰德总帅府。一度被严实占有的磁、洺、滑、浚等州,可能在画境之前已脱离严实控制,也可能在画境时“沿金之旧”划入此道监临区,不过,其中浚、滑二州由史氏管辖,而磁、洺二州是否亦由史氏管辖则不易确定。原金朝河北东路的范围,应该也在该道监临区内,史天泽受任为五路万户时,名称中包括“河间”,但现有史料也看不出有史氏实际统辖该区域的迹象,汗廷应该另外委任了地方官员。探马赤军将领蒙古克烈氏撒吉思不花,史料中也称达鲁花赤,当有主要监临史天泽义务。另外,1233年之前,契丹人石抹也先之子查剌也任过真定一带达鲁花赤,他应该也有监临史天泽责任。石抹查剌1233年去东北;撒吉思不花则于当年在归德阵亡,其弟明安答儿为蒙古汉军万户,仍有监临史天泽之责。汉人赵瑨在查剌回东北后,也担任过一阵子真定府的达鲁花赤。画境之制推行,担任该区域内大达鲁花赤的应是明安答儿。丙申年(1236)后,该监临区设有真定路、邢洺路两个总管府路。邢洺路的范围包括邢、洺、磁、威四州,画境之制时,四州是否属史天泽统辖,难以确定;立总管府路时,此四州合在一起,则是为了照顾一些投下领主的管理方便。宪宗二年(1252),又从邢洺路中析出洺、磁、威三州设立洺磁路,邢州则在忽必烈代为管理下改设安抚司。世祖朝以后,邢州之地改设顺德路,洺磁路改称广平路。画境之制后的史天泽辖区构成起初的真定总管府路。太宗十年(1238)增加一个在金朝属于河北东路的深州;十三年(1241),将祁、完二州割隶张柔的顺天路;至元年间,浚、滑二州改属大名路,而金属河北东路的冀、蠡二州此时改属真定路。别出深州、冀州、蠡州后原金朝河北东路的范围,后来形成河间路总管府路;河间路总管府路设置时间,《元史·地理志》说是在至元二年,在此之前,该区域可能主要以府、州形式存在,并不隶属真定路。真定路、顺德路、广平路以及河间路,世祖朝以后均为中书省直辖路。

(8)大名彰德道监临区,张金铣判断为两道监临区。由于史料太少,这一道或两道监临区的情况最不清晰。彰德府,金代属河北西路,蒙古太祖时期,为严实所占。太宗四年(1232),因彰德“当南北要冲”,而立彰德总帅府,辖卫、辉二州。卫、辉二州,金代也属河北西路,蒙古太祖朝为史天泽所占。立总帅府后,这一府二州就不再由严实和史天泽统辖。大名一带,金代设有大名府路。大蒙古国太祖时期,严实(及其属下赵天锡)和梁仲(及其属下王珍)两股势力分别占有其中部分。画境十道时,严实“别为大名”,“别”出的只是一部分,估计改属梁仲和王珍控驭;另有十七城则仍在严实控驭下。大名、彰德地域相邻,范围都不大,画境十道时归为一道监临区有可能。前引胡祗遹《蒙古公神道碑》中说,蒙古巴尔为十路之一的彰德路达噜噶齐(达鲁花赤),当即十道之一的本道监临区大达鲁花赤。胡文说他岁丙申(1236)受任,可能是到任时间,也可能在他之前另有他人担任过此职。丙申年后,本道监临区内设置有大名路、彰德路两个总管府路。大名路后来至元时期增加有从真定路拨来的浚、滑二州。彰德路于蒙哥二年(1252),割出卫、辉二州,《元史·地理志》说,此后“以彰德为散府,属真定路”,直到至元二年复立为路。不过,宪宗分封五户丝投下户时,皇弟旭烈兀食邑在彰德,史料中说,“诸王旭烈兀将征西域,闻其(高鸣)贤,遣使者三辈召之,鸣乃起,为王陈西征二十余策,王数称善,即荐为彰德路总管”,看来析出卫、辉二州后,彰德总管府路可能仍然存在。世祖即位初,卫、辉二州设卫辉路,至元二年隶属彰德路,同年又将怀孟州(金为南怀州,属河东南路,大蒙古国宪宗朝为忽必烈汤沐邑)也划属彰德路。至元六年,元廷分彰德、怀孟、卫辉为三路,怀孟路仁宗朝时改名怀庆路。大名、彰德、怀孟、卫辉等路世祖朝以后均为中书省直辖路。

(9)河南道监临区,张金铣认为不在十道之内,不合情理。当然,灭金之后河南地区作为对宋前沿阵地,驻军甚多,领军大将在该地区的影响更大;不过,民政事务总归是有的,设置监临区事在必然。畏兀儿人岳璘帖木儿太宗朝“授河南等处军民都达鲁花赤”、“监河南等处军民”,即任该道监临区的大达鲁花赤。1240年,回回人曷思麦里授“怀孟河南二十八处都达鲁花赤”,则是继任,从官衔中知,后来划属中书省的怀孟州,太宗到宪宗朝实际上在该道监临区以内。该监临区太宗到宪宗朝设有河南路总管府路,也设有归德府、怀孟州等府、州地方行政单位。上文提及,世祖即位初,怀孟州划属彰德路,后单独成路,属中书省直辖路。河南路总管府路世祖以后改称汴梁路,原河南道监临区域内,另增设有河南府路、南阳府、汝宁府等路、府级地方行政单位。除怀孟州(怀庆路)属中书省之外,汴梁路、河南府路、归德府、南阳府、汝宁府等在世祖朝以后均隶属河南行省。

(10)京兆道监临区。太宗朝驻守的金朝降人将领有在京兆一带的田雄、延安一带的袁湘以及巩昌一带的汪世显等。1237年,蒙古珊竹氏纯只海调任“京兆行省都达鲁花赤”,即是去任该监临区的大达鲁花赤。金朝后期曾经设有过陕西行省,所辖范围包括京兆府路、凤翔路、鄜延路(即元延安路)等,与本道范围大致相当;金朝也根据情势需要另设过京兆行省、巩昌行省等。田雄太宗初年被任命为“镇抚陕西总管京兆等路事”,有文献说他“开府陕西,行总省事”,行省所指范围实与金朝的京兆府路大致相当;纯只海官号的“京兆行省”所指则与金朝的陕西行省相当。不过,画境之制开始时,纯只海任职于益都济南道,京兆道监临区当另有他人任职。实际上纯只海因故后来也未能到任,整个太宗朝、定宗朝,在该道实任大达鲁花赤者尚不清楚。1251年,女真人夹谷唐古歹授“陕西等路打捕户达鲁花赤兼权京兆延安凤翔达鲁花赤”,其时已入宪宗朝,夹谷氏所任也就是本道大达鲁花赤。丙申年(1236)后,该监临区设有京兆府路、延安路两个总管府路(可能还有凤翔路)以及巩昌便宜都总帅府等地方行政单位。京兆府路宪宗年间在忽必烈管治下曾改置宣抚司,世祖以后,改称奉元路。奉元路、延安路、凤翔府、巩昌总帅府等,世祖以后均隶属陕西行省。

第四个问题:十道达鲁花赤监临路制是否延续了下来?张金铣认为不久就被破坏,但未说明原因。赵琦、李治安认为一直延续到世祖即位;温海清认为有延续,但发生了变化,如何变化没有论述。笔者认为,随着丙申年后总管府路的相继建置,元代的临民体制逐步确立和定型,每一个路、府、州、县均设有负责监临的达鲁花赤,各个路、府(州、县多数隶属于路、府)都对设在燕京的断事官行台负责,那么同样负责监临的大达鲁花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十道也就随着路府州县临民体制的推行和定制而逐渐消失。李治安说,十道对应“恢复”了的十八路,如果十道一直存在,一道也就只对应一两个新设的路(不是金朝路的“恢复”),每个路上都有了达鲁花赤,对应一两个路的大达鲁花赤,还需要再去监临什么事务呢?窝阔台设置、后来为元朝一直继承并向吐蕃以外全国各地推行的总管府路为临民机构,前四汗时期还没有设计出在中央政府和地方临民机构之间的管理层次,十道也就不会转化成为凌驾于路之上的管理总管府路的一种机构,其原先监临职能也就随着路府州县境内达鲁花赤的普遍设置而弱化。有关画境十道的情况,之所以在史料中出现很少,也就是因为它们存在的时间不长。夹谷唐古歹1251年任京兆道大达鲁花赤之后,北方汉地就几乎见不到大达鲁花赤或都达鲁花赤这样的职衔,可能已经全部消失。也就是说,大蒙古国达鲁花赤监临道这一路制的消失,是因为出现了总管府路制。不过,十道监临区虽然消失,后来世祖中统即位初十路宣抚司的设置则借鉴了它的划分格局。但宣抚司的性质和达鲁花赤监临道迥异,宣抚司属于中央政府之下、引领管理以路为主体的临民体系的位于路之上的机构,是忽必烈行汉法、采用中原王朝金字塔式的中央集权体制的产物;不过忽必烈很快就扬弃了这种金字塔式的中央集权体制,而改行带有地方分权色彩的行省制度,十路宣抚司也就昙花一现般地很快消失。中统二年,元廷宣布罢十路宣抚司,一年后改立宣慰司。宣慰司和宣抚司一字之差,但性质不同,宣慰司和行省迭相设置,是行省的替代物,只是当行省制确定后才改变成为行省或中书省之下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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