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之丽江经验
2021-11-10和琴
摘要:丽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多民族相互杂居是丽江地区的常态,民族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使得丽江的民族团结工作尤其重要;对于丽江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符合市情的需要、符合各地少数民族的实际需要。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丽江;经验研究
一、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优势
(一)民族优势
云南省有26个民族,丽江市就有22个少数民族,包括了纳西族、傈僳族、白族、普米族、傣族、苗族、回族、藏族等,其中还包括除汉族外的12个世居民族,全市有2个自治县,19个自治乡全市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0.9%,在云南省16个州市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高[1]。
(二)地理位置优势
第一,丽江市是山水富集区。丽江市拥有“两大流域、三大水系”——长江流域的金沙江水系、雅砻江水系和澜沧江流域的黑惠江水系;依江两岸的有三大山系——老君山、玉龙山、绵绵山;有三大自然湖泊——泸沽湖、拉市海、程海,其中,泸沽湖是我国的第二大深湖泊,闻名国内外,拉市海是云南省第一个以湿地来命名的保护区。
第二,丽江市是资源丰富地。丽江市是矿产资源的丰富地、水能资源的丰富地,也是动植物资源的丰富地;拥有矿产资源30多种,拥有矿产地350多个;拥有1.3万种植物,仅种子植物就多达2988种;是水能富集区,丽江市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1439万千瓦,占云南省的11%,;是我国著名的植物保护地,拥有83种兽类占云南兽类种数的30%;290多种鸟类有鸟类17目46科290多种,占云南鸟类种数的37.6%。
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之丽江经验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重政策落实原则。
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如今的强起来,都深刻的揭示了党的领导的核心重要性。因此,丽江市在民族团结示范建设活动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下达、落实党的相关政策,并积极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示范过程中的领导、组织力量,把示范区的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进而带动丽江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始终坚持民族团结,注重共创共建
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共同进步的一项基本政策。丽江市有22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间不断往来,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共同建设着丽江这一片圣神的土地,因此,丽江市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中,始终把民族的和谐共处当重要问题来抓,在维持民族的团结的基础上,积极的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各民族共同创建、共同受益、共同进步。
(三)始终坚持发展经济为首要任务,带动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民族工作,既要依靠物质力量,也要依靠精神力量;解决好民族问题,既要解决好物质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2]因此,丽江市在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活动的过程中,始终把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在建设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的同时,积极的挖掘民族地区的特有产业、文化额优势,有的开展旅游,有的发展特色农业,真正创造了“造血”干细胞,做到“授之以渔”。
(四)始终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典型示范
我国是多民族、多特色的国家,56个民族都有各自绚丽的色彩,因此在示范区的建设过程中,立足当下,因地制宜显得格外重要。因此,丽江市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建设过程中,积极挖掘特色,注重各个地方的不同,改善不足的同时把特色发扬到最大,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村落进行示范区的重点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带动其他地区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包括其他示范区的示范队伍。
(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人民群众参与式建设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2]丽江市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创建的今天,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注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落到实处,在积极考察示范区建设要求的同时,又及时的了解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为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美好局面而奋斗。
(六)始终坚持文化与生态建设,进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3]丽江在2016年至2020年,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51个,扶持资金771万元;实施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37个,扶持资金392万元,实施民族文化百项精品工程1个,扶持资金50万元;实施民族文化百名人才工程项目2个,扶持资金40万元。除此之外,因为丽江市是我国著名的动植物保护基地,所以丽江市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中,在积极的促進民族地区经济旅游发展带动全面发展的同时,也注重保护生态,真正从源头贯彻了新发展理念。
三、小结
丽江市在民族团结示范建设中作出了很大的成效。第一,2012年7月19日,丽江市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把丽江建设成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丽江在创建工作中的一系列的举措。丽江市被列入“3121工程”的示范点有:一个县、2个乡、4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第二,在“十三五”期间,丽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取得了新的业绩:截至2020年底,累计实施33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其中1各示范县、9个示范乡(镇)、2个特色乡、88个示范村、29个特色村、4个示范社区,其中,华坪县、古城区大研街道义尚社区文林村民小组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7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并且于2020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级初验,为申报和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
参考文献:
[1]赵润华.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个案——以丽江市为例[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03):42.
[2]丽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J].今日民族,2020年.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2016.
作者简介:和琴(1996-09),女,傈僳族,云南丽江,硕士研究生,云南大学,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云南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2020091)阶段成果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参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