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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学:内涵、理论基础与重要研究议题

2021-11-10刘嘉玲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21期
关键词:要素数字生产

魏 江,刘嘉玲,刘 洋

(浙江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310058)

0 引言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得到蓬勃发展。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高达35.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36%,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7.7%。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亟需相关学科建设的支撑,本文首先对数字经济内涵与特征进行分析,然后讨论数字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与重要研究议题。

现有研究认为,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经济更关注产品生产过程,数字经济更关注产品使用及服务延伸。传统经济主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收益问题,如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规模经济等。数字经济主要从需求端入手,注重发现潜在、不可见的用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及实现用户价值共创等[1]。二是数字经济参与者身份相对模糊。在传统经济学中,参与者生产和消费活动都是明确界定的,但数字技术使更多消费者直接参与到生产活动中,导致生产和消费边界非常模糊[2]。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具体表现形式上,而厘清数字经济特征仍需进一步思考数字经济的本质内涵。马克思[3]在《资本论》中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基于此,本文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驱动经济运行的关键生产要素及引发社会生产过程变革为理论出发点,阐述数字经济的内涵与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交易成本理论和信用理论变革、资源属性变化引发的资源基础观和竞争理论变革,以及数据权属模糊引发的产权理论和垄断理论变革3个角度探讨数字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最后,从数字经济理论基础探究、数字基础设施构建与演化、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与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治理以及数字经济时代垄断与竞争等角度对数字经济学重要研究议题展开讨论,本文构建的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框架

1 数字经济学逻辑起点

当前,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出现驱动全球生产力不断升级,影响经济活动的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持续变革,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零工经济、协同众包等为代表的生产活动重构生产关系。然而,当今社会主流生产关系依然是建立在工业经济时代大规模分工协作基础上的科层化生产关系,已经无法适应先进技术带来的生产力变革,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与先进生产力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如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数据透明、身份对等是提高生产主体劳动积极性、最大化释放“智慧人口红利”的重要基础,但传统科层化、职能化生产关系已远远不能适应这一需求。回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3]。基于这一理论逻辑,数字技术带来的生产力革命亟需新生产关系与之相匹配,进而催生出新经济形态,即人类社会发展历经原始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后,开始进入数字经济时代。

另外,技术—经济范式理论认为,技术革命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每一次重大技术变革都伴随着相应技术—经济范式的产生[4-6]。技术-经济范式是关键技术创新改变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之后形成的新经济格局[7]。换言之,技术-经济范式是由技术革命催生的经济社会最佳实践模式,通过体制改革应对技术革命带来的结构危机,进而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长期行为模式[4, 7]。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创始人委内瑞拉演化经济学家卡萝塔·佩蕾丝认为,人类历史上共出现5次技术革命,相应伴随着5种技术-经济范式,分别是工业革命及其带来的早期机械化范式、蒸汽动力革命及其带来的蒸汽动力和铁路范式、电工革命及其带来的电气和重型工程范式、石油革命及其带来的福特制大规模生产范式、信息革命及其带来的数字经济范式[4-5, 7]。随着新技术—经济范式的形成,关键生产要素、生产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等经济实践随之改变[7]。如早期机械化范式下的企业组织以个体户和小公司(100人以内)为主,而数字经济范式下的企业组织则以“大平台+小企业”为主。

从我国经济发展历史看,农业经济时代居于世界前列,但到工业经济时代却出现落后。因此,在不同生产主体间高效配置关键生产要素、创造适应数字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过程、生产组织和生产关系,是在经济发展范式发生重大转型的数字经济时代促进中国经济繁荣发展的关键决定因素。本文在梳理数字经济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数字技术带来的新型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要素、非竞争性、使能性及生产与消费统一性等特征,分析数字技术给生产主体、生产组织、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带来的变革,可为企业寻找适应新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生产过程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数字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并提出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研究议题,可为建构数字经济学术共同体提供参考。

2 数字经济内涵与特征

2.1 数字经济内涵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最早由Don Tapscott[8]于1996年出版的《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希望和危险》一书中提出。美国商务部1998发布的《兴起的数字经济》使这一概念广为人知。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经济活动的不断融合,数字经济“逆势上扬”,成为各国稳定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复苏的关键抓手。数字技术发展使数字经济内涵不断丰富,目前比较常用的概念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中关于数字经济的定义:“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这一定义强调数字经济的两个关键特征:①数字化知识和信息即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②现代信息网络和信息通信技术即数字技术改变了生产方式。这与马克思的基本观点一致,即数字经济区别于其它经济的关键在于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发生变化。本文针对这两个关键特征进行详述,以厘清数字经济内涵。

2.2 新生产要素

关键生产要素变迁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原生变量[9]。技术—经济范式理论认为,关键生产要素需要具备3个条件:一是生产成本迅速下降;二是大规模且无限量供给;三是应用前景的普及性[7]。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要将数据确认为一种生产要素”及“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逐渐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典型的关键生产要素。这是因为:①相较于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要素的可复制、易传播等特征使其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可获得性,导致数据要素相对成本下降[7, 10];②数据要素供给量呈指数级增长,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量将达到163ZB;③数字资源可供性和自生长性使数据要素快速渗透到各行各业和各业务职能领域。

现有数据要素特征研究总体上分为3个流派:一是从大数据海量、快速、多样、真实、可见、有价值6V特征出发,认为数据要素的本质特征是相对稀缺、与其它生产要素之间不具有相互替代性,且其定价基础、价格运行机制及产权制度安排与其它生产要素均有所不同[1];二是从数字技术特征出发,认为数据要素具有使能性和通用目的性特征[10];三是从数据资源特征出发,认为数据要素具有衍生性、共享性、非消耗性[10]或者非稀缺性、非均质性和非排他性特征[11]。总体而言,大数据6V特征视角主要关注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不同,数字技术特征视角聚焦于数据要素使用前景的广泛性,数据资源特征视角着重分析数据要素供给能力的无限性。3个视角存在一定重叠,且忽视了数据权属模糊这一关键问题。

本文从资源、技术和产权三重视角对数据要素特征进行分析。①资源视角: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特征,即数据资源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使不同组织及个体可以利用同样的数据要素,但不会造成其他用户利益受损[12];②技术视角:数据要素具有使能性特征,数字技术同质性(数字技术可以将任何声音、图片等信息映射成二进制数字)和可重新编程性(数字技术使对数据进行处理的程序同样作为数据进行存储和处理)[13]可弥补使用者使然技术与应然技术之间的缺口,为生产主体节约熟悉技术机理的时间,更好地为衍生创新和迭代创新创造条件[10, 14];③产权视角:数据要素具有生产和消费统一性特征,数据产权模糊使消费者或数据使用者成为要素价值的重要决定者,且数字技术支持生产者和消费者自由转换身份,因此数字化生产与消费之间呈现出自激励、自协同等特征[12, 15]。

基于数据要素的3个特征,其价值实现机制也表现出诸多不同:①数据要素非竞争性使其生产函数体现出规模收益递增促进效应[12];②数据要素使能性使其产生非常强的多要素合成效应,如数据要素可通过为其它要素流转提供基础环境、通过数字化提高其它要素流转效率以及作为其它要素流转的桥梁以促进多种生产要素之间深度融合[10, 12, 16];③数据要素生产与消费统一性使数据要素价值增长具有典型的供给侧规模经济和需求侧规模经济协同特征[12]。图2总结了数据要素特征及其价值实现机制。

2.3 生产过程变革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数字化知识和信息快速增长,进而让数据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同时,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也让生产主体、生产组织、生产过程和生产关系均发生了重大变革。本文将数字技术定义为“信息、计算、沟通和连接技术的组合”[12],其与信息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区别在于在信息通信技术的基础上,连接技术让传统未连接的数据孤岛进行了连接,计算技术让被连接起来的大数据发挥出更好的效能。基于此,本文重点探讨数字技术如何使能数字经济社会生产方式。

(1)数字技术促使生产主体多元化、微粒化。在传统经济关系中,生产资料配置和生产活动开展均在产业链上下游间或产业集群内部进行,生产主体以企业为主。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通过提供广泛、即时、可交互的信息及数据采集、传输和匹配,促使网络空间和物理空间融为一体,改变了组织内外利益相关者间的沟通和交易方式[17],大幅降低了生产过程门槛和成本。此外,数字技术带来的全要素数字化和产业数字化[10]导致生产过程更加透明化、模块化和自组织化。在此基础上,生产主体逐渐由企业向多元化(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微粒化(个体用户、自组织团队)方向转变,经济表现形式为多方参与的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平台经济以及按需组织劳动的众包经济、零工经济等。

图2 数据要素特征及其价值实现机制

(2)数字技术使得生产组织平台化、网络化。与生产主体多元化、微粒化直接相关的是生产组织平台化、网络化。在传统经济模式中,产业组织的典型特征是纵向一体化,产业组织架构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为纽带。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降低了各类生产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扩大了生产要素配置范围,使多元化生产主体可以借助网络空间进行协同。如工业互联网和工业云平台建设促使“大平台+小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越发普遍。此外,数字技术通过联结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使得精准预测消费者偏好成为可能,而数字连接带来的互动范围扩大和生产准入门槛降低为企业摆脱内部员工依赖,以网络化方式实现多主体价值共创提供了可能。如维基百科社区、Steam创意工坊等均是由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自发形成的一种非正式协同生产网络。更为典型的是,在零工经济模式下,企业依托网络平台变成一个没有实体边界的“社会工厂”,生产者以散点形式分布于全球[18]。

(3)数字技术使得生产过程个性化、模块化。生产主体的多元化、微粒化以及生产组织的平台化和网络化使生产过程呈现出个性化和模块化趋势。在传统经济模式中,产品和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不平等,生产过程以标准化和规模化为特征。数字技术带来的生产过程透明化和信息不可篡改性催生了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网络组织,改变了传统生产过程中科层权力结构与分工协作的强制性,使生产过程更多体现为个性化参与意愿。如共享经济是个人基于自身闲置资源余缺状况及共享消费理念自发进行的分工与协作模式;零工经济使劳动者可根据个人需要自行选择劳动时间和劳动量。此外,数字技术可供性使生产过程被拆分为独立操作模块,而数字连接为有效协调任务分工和合作提供了可能,因此生产过程由集中化、规模化向分散化和模块化转变。如在开源软件、Steam创意工坊等在线社区中,软件或游戏开发项目负责人将内部数据或模型公开给社区内所有成员,并支持社区成员基于自身需求、偏好和技能进行再造。

(4)数字技术使得生产关系虚拟化、垄断化。随着生产组织的网络化、平台化,生产主体和生产组织关系逐渐呈现出虚拟化和垄断化趋势。在传统经济模式中,生产主体之间大多依靠面对面交流提供的信息进行协调和整合,生产关系相对稳定。首先,数字技术使生产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整合不再依靠正式和非正式线下互动,而是转向虚拟交流。如开源软件、维基百科社区成员更加依赖源代码、用户工具箱等虚拟合作技术和软件工件进行协调与整合;其次,生产组织平台化和生产过程个性化使传统经济中企业—员工雇佣关系转变为平台—个体合作关系或互补关系,数字平台网络效应及其对生产过程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控制,使平台与互补者之间呈现出强烈的支配—依赖关系;而大平台对于服务器计算和存储能力、算法、操作系统的垄断,致使大小平台之间形成控制与依赖紧密联系的嵌套型层级结构[19]。

3 数字经济学理论基础

(1)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交易成本理论和信用理论变革。在传统经济模式中,企业规模取决于内部交易成本与外部交易成本之间的平衡,且认为企业能够比市场更有效地促进交易。而数字技术带来的生产要素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使各类生产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大幅降低,为有效规避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监督和治理成本创造了条件[20]。如大数据带来的信息高效匹配降低了商品、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搜索成本、匹配成本和交易成本,使企业规模始终处于扩张状态,为共享经济、零工经济发展提供了可能,促使生产主体更加多元化、微粒化。

传统经济信用主要来自权威机构,强调中心化和中介化,而数字技术发展使数字经济信用系统去中心化、去中介化[21]。如数字连接促使生产主体间的协调与整合不再依靠正式和非正式线下互动,生产关系虚拟化使数字信任更加依赖算法的公正性。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公开透明与不可篡改特性带来了扁平化组织结构、分散化信用体系[22],生产信息上链和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为生产主体提供了更多自主选择权,促使生产过程更加个性化。

(2)资源属性变化引发的资源基础观和竞争理论变革。传统经济资源表现出稀缺、独占和相对静态的资源属性,而数字技术的出现和应用使资源可模仿性、可替代性、流动性和海量性等特征日益明显。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同质性、可重新编程性促使资源和产品分离及资源统一存储[23],使资源具有可模仿性、可替代性和流动性特征;另一方面,数据要素无限量供给和自生长性为数字资源赋予海量性特征[24],这些都为生产过程模块化及生产组织平台化和网络化创造了条件。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使劳动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虚拟集聚和协同,数字资源新属性降低内外部交易成本、促使企业边界扩大;同时,数字连接提升了各类生产主体间的连通性,因此涌现出众包、外包、在线创新社区等平台化、网络化生产组织。

由于资源稀缺和独占,传统经济竞争主体大多是清晰和对等的,即要么是企业间竞争,要么是商品间竞争[21, 25]。但数据资源流动促使资源在不同主体间共享,且数据要素生产与消费统一性促使资源价值决定者由企业向消费者或数据使用者转变[24- 25]。因此,数字经济时代竞争主体可能是平台间在互补者数量上的竞争或者非主体功能间的竞争,从而导致生产关系愈发垄断化。如阿里、腾讯、美团等电商巨头“赢者通吃”及新冠肺炎期间“钉钉”“腾讯会议”“ZOOM”等线上会议平台之间的竞争就是很好的案例。

(3)数据权属模糊引发的产权理论和垄断理论变革。在传统经济模式中,生产要素和产品产权界定非常清晰,但数据要素产权界定不清晰,甚至数字产品所有权正在逐渐消失。数据产权模糊使数字产品可以零成本或极低成本复制,而数据要素无限供给特性导致数字产品具有非排他性特征,即某一消费者使用产品或服务并不排斥其他消费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大数据和算法产生的“算法合谋”、市场边界模糊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26]导致生产关系发生垄断。但“赢者通吃”或者“寡头垄断”又往往是平台经济的存在形式,且并未出现一家独大带来的资源浪费或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现象[21],再加上产权模糊导致垄断行为难以界定,因此数字经济对传统垄断理论研究带来了巨大挑战。

4 数字经济学重要研究议题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一些数字经济学核心议题,期望更多学者共建数字经济学术共同体。

(1)数字经济理论基础。本文基于数据要素特征探究一些可能的变革机会,但只是浅尝辄止,呼吁更多研究者进一步探究数字经济理论基础。一方面,数据要素引入、社会生产方式变革可为拓展现有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提供重要试验情境[13];另一方面,数字经济需要新经济与管理理论予以解释,这将进一步激发新理论构建。陈万钦[21]认为,虽然“经济人”假设、契约理论、分配理论等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仍然适用于数字经济,但数字经济发展也给传统经济理论带来补充和拓展机会,甚至还会挑战现有经济理论的某些假设。例如,平台企业可通过大数据分析直接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在线匹配,实现闲置资源的高效配置,这意味着数字经济时代“看得见的手”配置资源能力增强[27]。再如,西方经济学中资源稀缺假设导致边际收益递减是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时代普遍存在的规律,但数据要素非竞争性使数字信息产品不存在边际收益递减[27]。虽然数字经济发展实践已经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带来重大冲击,但目前在国际上还未形成公认的数字经济理论体系,亟需更多学者共同投入数字经济理论基础研究。

(2)数字基础设施构建与演化。先进技术水平不仅可以为生产要素流转创造良好条件,更是数据要素发挥多要素合成效应的基础[23]。因此,为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从可能的生产要素转化为现实生产要素,应大力推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各类技术深度融合,深刻改变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因此,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产业、企业、个人等多层次、多主体的共同参与,采用系统视角进行阐释,应该成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核心研究议题之一。具体而言,应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探讨:①加强国家层面数字基础设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各地各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数字基础设施朝多元化、智能化、有序化方向发展,有效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②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数字基建,如5G基站、轨道交通、能源互联网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数字基建”由政府主导,工业互联网、新能源充电桩等高新技术“数字基建”由企业主导[28]等;③加快构建区块链产业新生态,积极推进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金融等多个领域前沿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公开透明和建设全员可信的信用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

(3)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与规范。数字技术在弱化传统科层结构、促进生产关系平等的同时也带来信用关系技术化,区块链便是利用技术实现去中心化、去信用化的体现[1]。因此,未来一方面可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组织扁平化与简政放权,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成本;另一方面,可借助区块链技术构建数字信用体系,实现线上信用体系与线下违背信用行为追溯、打击相结合,优化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的价值互联关系,降低信任成本。数字经济时代信用体系发生诸多变化,如大数据技术导致社会信用和经济信用界限逐渐模糊、数据自动采集和实时分析导致传统征信机构功能需要重新定位甚至有可能被取代[29],国家对法定电子货币和第三方支付机构担保是淘宝、京东等线上购物平台建立信用关系的基本前提[1]。大多数学者指出,信用关系技术化是数字信用体系的关键特征[1, 29-30],但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思路主要还是基于工业经济特点进行设计,不利于最大化释放数字红利和信任红利[29]。而区块链技术因去中心化、可追溯性、不可篡改性等特征被称为“信任制造机”[31]。陈凡和蔡振东[30]指出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社会信任“制造”方式,正在引领社会信任模式由农业经济时代熟人信任和工业经济时代制度信任向数字经济时代技术信任转变。因此,基于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建立逐步规范化的数字信用体系是数字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议题之一。

(4)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治理。数据交易流通是数据要素在市场中流动及价值最大化释放的重要前提,但当前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大量数据处于割裂、孤岛状态。因此,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激活数据体量优势、激发数据资源价值、激励数字资源流通,是数字经济学研究的又一核心议题。事实上,数据产权模糊、数据泄露、违规收集等数据风险问题均阻碍了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和数据市场培育与发展。一方面,随着数据要素生产重要性及其在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的提升,数据权属模糊导致收益分配不清。因此,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出台分类治理的产权政策是激活数据要素市场价值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数据权利多样性及数据生产链条上诸多参与者致使数据泄露和数据侵权等行为难以界定。因此,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以多元主体、多种手段构建数据治理体系是打破数据价值释放壁垒、实现数据多元主体利益相容的有力举措。按照经济学原则,任何产品和服务在进行交易及收益分配之前都应先界定产权,但由于数据权利多样性、数据生产链条难以划分和数据权利内容可随应用场景不断变化等原因,使数据权属界定成为难点,且目前在产业界和学术界都未形成定论[11]。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32]。因此,本文呼吁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研究数据要素权属问题:①从数据要素生产和消费统一性视角出发考虑数据产权主体界定及权利责任划分问题;②从数据要素非竞争性视角出发考虑数据产权共享和保护问题;③从数据要素使能性视角出发考虑数据产权流通和交易问题;④参考经济学中公共品、准公共品和私人物品概念对数据进行分类[33],出台分类治理的数据产权政策。

另外,有效的数据治理体系是数据增长潜能释放的前提,但由于各地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各行其道且缺乏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机构[34],导致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尚不足以保障最优的数据价值释放。因此,本文呼吁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研究数据治理体系问题:①由政府主导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以标准化数据交易规范体系保障数据流动和资源整合[33];②协同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综合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以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精准施策为导向,建立灵活有效的数据监管政策;③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资源普查,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数据产品标准,引入数据要素全周期、全场景动态管理机制。

(5)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与竞争。基于工业经济理论的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或多或少遭到数字经济的挑战。如算法合谋、数据滥用、大数据杀熟使垄断行为界定更加复杂,加之市场边界模糊、竞争损害分析没有公认标准等使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应对。因此,未来应基于数字经济竞争特点,构建技术驱动型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体系,将算法治理、网络效应、流量垄断等因素纳入执法思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呈现出以下特征:①以用户数据为代表的大数据成为各经济主体竞争的核心;②数字平台成为主要竞争媒介,并呈现出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如中国互联网行业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③平台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跨界传导成为新竞争方式,如腾讯推出QQ医生引发的“3Q”大战[35]。这些特征使工业经济时代的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面临算法垄断界定、数据滥用界定、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等一系列挑战[36]。为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激励数字创新,本文呼吁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体系:①发挥政府“规制之手”和平台企业“守门人”的作用,形成有为政府和有机市场高效结合的反垄断监管模式[37];②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长效共享机制,以动态数据产权体系规范数据共享和竞争;③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在平台治理与监管中的应用,实现数据产权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数字经济从自由、无序的不良竞争向有序、良性竞争转变。

5 结语

本文首先从数字经济内涵与特征出发,阐述数字经济区别于其它经济的核心特征在于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数字技术使能社会生产方式变革。基于这一核心观点,本文从资源、技术、产权3个视角分析数据要素特征及其价值实现机制,并梳理数字经济时代社会生产过程变革。进一步,本文阐述数字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如数字技术发展引发的交易成本理论和信用理论变革、数字资源属性变化引发的资源基础观和竞争理论变革、数据权属模糊引发的产权理论和垄断理论变革等。最后,本文从数字经济理论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构建与演化、数字信用体系建设与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治理、数字经济时代垄断与竞争5个方面梳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应关注的核心议题。本文的核心目的在于,初步搭建数字经济学基础框架,期待更多学者加入数字经济学术共同体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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