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运行情况(一)
2021-11-10王锋,番林古丽?热哈提,阿依恒?托列克太
2016年11月,按照农业部《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以环阿尔泰山次区域经济圈建设为依托,结合吉木乃县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及吉木乃口岸、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木乃外向型农业园区建设基础,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申报工作,制定了“吉木乃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努力,2017年7月吉木乃县成为国家首批十个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试点之一,成为新疆深化农业国际合作的示范点与试验田。
2017年7月,吉木乃县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国际合作司签订了《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任务委托书》,根据委托书工作任务要求,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积极与哈萨克斯坦东哈州联系,并与东哈州农业科学研究院达成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基地。
2017年11月,吉木乃县人民政府举办了首届“中哈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启动仪式,由试验区与东哈州农业科学研究院签订了《中哈农业科技领域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意向。
一、近年来试验区的重点工作
1.通过海关、口岸委、商务局等口岸管理部门,了解和掌握吉木乃口岸及哈萨克斯坦在进出口农产品上现行的优惠政策及边境贸易的新动态,积极收集农业国际贸易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至新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收集农业“走出去”企业在外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及哈萨克斯坦对外农业政策等,与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落户的涉外农业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沟通交流机制。并及时掌握涉外企业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开展农业国际贸易、农业生产种植方面的情况。
3.试验区与东哈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建立了长期的沟通交流机制。
4.帮助涉外涉农企业搭建沟通桥梁,解决困难。
5.扩大中国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通过吉木乃口岸面向哈萨克斯坦“三日免签”政策,吉木乃产的果蔬有45%销往了哈萨克斯坦,内地省份的果蔬如鲜柑橘、苹果等常年出口哈萨克斯坦。
6.为更好地规划和发挥试验区在国际交流中的作用和效能,2018年吉木乃县人民政府委托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编制了《吉木乃农业国际合作发展规划(2019—2025)》。(待续)